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以下简称为"修正案(八)").修正案(八)分别对刑法第338条"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以及第343条第1款"非法采矿罪"进行了修订.这两处修订不仅意味着罪刑法定原则所代表的刑事法治理念深入人心,更昭示着中国环境犯罪立法观的3大转变. 相似文献
2.
刑法将修 “达摩克利斯之剑”已悬——刑法修正案(八)(草案)的主要动机与要点释疑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年来,重大环境污染事件频发,且呈上升趋势,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一些全国人大代表多次提出议案、建议,要求对一些严重损害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加大惩处力度。部分法学专家和环保工作者也紧急呼吁:环境污染后果到了集中爆发的时期,若不及时修正刑法,用重典来加以整治,后果将不堪设想。为了有效地遏制环境污染事件,加强刑法对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保护,2010年8月23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初次审议的刑法修正案(八)草案第44条调整了刑法第338条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犯罪构成条件,降低了入罪门槛,增强了可操作性。为便于读者准确理解刑法修正案(八)(草案)第44条的内容,本刊特别邀请中国环境法学会常务理事、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经济法与环境法教研中心副主任冷罗生撰写此文,以供读者参考。 相似文献
3.
4.
新刑法以专节的形式增设了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其中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第338条)被作为重要的罪种首次确定下来。该罪的确立,对遏制愈演愈烈的环境污染状况,统一和完善惩治污染环境犯罪的立法体制,加速我国刑法和国际刑法的接轨,更好地保护环境,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然而美中不足的是,新刑法关于该罪的规定还不够明确、具体。实践中,给司法机关正确地定罪量刑带来了一定的困惑。为准确地界定该罪与相关犯罪的界限,笔者就新刑法的相关规定略抒已见。 相似文献
5.
论述了修订后的《刑法》第338条规定的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概念、构成、特征及刑罚处罚、比较了重大环境事故罪与相关犯罪的异同,如与非法进口固体废物罪,重大责任事故罪、违反危险物品管理规定肇事罪以及因失职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犯罪的区别。 相似文献
6.
7.
8.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最近联合制定了《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于2013年6月19日起施行。为了便于环保部门和社会各界理解这部司法解释,现将其主要内容解读如下。制定本司法解释的背景和简要过程1997年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第三百三十九条规定了非法倾倒、堆 相似文献
9.
早在1993年八届全国人大成立环资委之时,198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环保法>)的修改就被纳入到修法的议事日程.尽管此后第九、十、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均将修法纳入立法规划,并开展了数十次专题调研、执法检查以及专门组织法律专家和官员赴境外考察培训环境立法,但直到18年后的2011年年初,全国人大常委会才最终决定将<环保法>的修改作为2011年度的立法工作,环资委也将修法草案的工作委托环保部进行.从修法动议的这一历程可以看出,修改<环保法>的难度是相当大的. 相似文献
10.
自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确定污染环境罪罪名以来,我国刑法对污染环境犯罪的惩治力度大大提升,污染环境犯罪在我国成为一种常态类犯罪。本文对"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相关判决书信息进行梳理,分析了当前我国污染环境犯罪惩治情况的最新样态,总结出我国污染环境犯罪惩治情况出现污染环境刑事案件数量趋于稳定,案发数量地区差异仍存在但出现新的变化,轻刑化现象依然大量存在但态势有所变化的特征。作者认为需高度关注污染环境治理领域刑法功能的的实现、刑法成本的消耗与控制、刑法在污染环境犯罪惩治中的自身发展等问题。 相似文献
11.
新刑法第339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未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许可,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用作源料,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 相似文献
12.
13.
对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探讨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对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探讨DiscusiononSignificantEnvironmentalPolutionCrimeCases尹常庆(江苏省镇江市环境科学研究所212004)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修订的《刑法》,自1997年10... 相似文献
14.
15.
16.
《环保法》第四十三条:造成重大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一部79,现行1989年)。《大气法》第四十七条:造成大气污染事故企业事业单位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处以直接经济损失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五十万元;情节较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造成重大大气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 相似文献
17.
“十三五”期间,我国的生态文明法制建设取得了突破性进展。首先,中共中央通过提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等改革方案、制定《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等党内法规的方式,大大加快了我国生态文明法制建设的进程。其次,环境法的立法专门化工作取得了里程碑式进展。一是填补立法空白,制定了《土壤污染防治法》等7部法律。二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修改了《森林法》等19部法律。再次,传统部门法的法律生态化工作也取得了重大飞跃。“生态文明”理念成功入宪,《民法典》就绿色原则、生态破坏侵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作出了专门规定;《刑法修正案(十一)》增加了污染环境罪的刑档,新增了破坏自然保护地罪,非法引进、释放、丢弃外来入侵物种罪等两项新罪名;《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授予了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起诉资格等。此外,生态文明地方性立法在环境权、国家公园、生物多样性等方面也作出了可圈可点的探索。 相似文献
18.
编者按 10月28日,2006年全国自然生态保护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今年是我国自然保护区发展50周年,又是国家"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因而本次会议的召开意义重大.会议围绕贯彻落实第六次全国环保大会、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总结了近年来生态保护工作的成绩和经验,安排、部署了明年及"十一五"期间的生态保护工作.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副局长吴晓青在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本刊在此全文发表,以飨读者. 相似文献
19.
近年来,青海省各级环保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环保部<关于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全力推进环境应急全过程管理.特别是在玉树地震发生后,全省环保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认真迅速组织开展环境应急工作,创造了地震之后无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次生环境污染事件发生的奇迹.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