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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项业务缩短办理时限
新规缩短了一些与市民关系密切的业务环节,优化了流程,方便了群众。主要为:注册登记2个工作日;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抵押/解除抵押登记、质押/解除质押备案、补/换领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书、检验合格标志1个工作日;转入和辖区外转移、变更3个工作日;首次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档案更正5个工作日;补/换领机动车号牌15个工作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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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项业务缩短办理时限新规缩短了一些与市民关系密切的业务环节,优化了流程,方便了群众。主要为:注册登记2个工作日;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抵押/解除抵押登记、质押/解除质押备案、补/换领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书、检验合格标志1个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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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在2006年底就开始考虑修订2004年4月30日发布的《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72号)。经过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广泛征求多方意见,数易其稿,凝聚着众人心血的新《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02号)终于在2008年5月27日正式发布,并将于2008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修订后的《机动车登记规定》在哪些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