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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汽油储油库是城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重要来源之一,为减少VOCs排放,北京市于2006年开始推动储油库安装油气回收装置,每年监测储油库VOCs排放情况.分析了2012~2019年北京市储油库VOCs排放变化特征,发现2012~2019年北京市储油库VOCs进口浓度经历下降-上升-下降历程,2019年进口平均浓度为165.3 g·m-3;出口浓度趋于下降趋势,2019年出口平均浓度为7.3 g·m-3;北京市储油库VOCs去除效率总体趋于稳定,为45.5%~100%.但在油气回收装置出口排放浓度达标率大幅提高的同时,出现了储油库回收装置去除效率反而下降现象.因此,提出加强过程管理,增加检查油气回收装置的运行年限和检查维护保养记录,并将去除效率指标纳入管控范畴,执行"双指标"达标要求等建议.为未来制定储油库精细化管理措施,进一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提供科学依据.  相似文献   

2.
本文以广州市典型印刷企业为研究对象,通过对各排放环节的浓度和组分的全面统计和综合分析,深入探讨广州市该行业VOCs排放特征、环境影响及人体健康风险.结果表明,印前环节车间VOCs浓度为3.51~73.57mg/m3,印刷环节车间VOCs浓度为0.86~435.10mg/m3,印后环节车间VOCs浓度为0.05~221.93mg/m3,废气治理设施出口浓度为4.28~66.84mg/m3,处理效率为3.01%~54.90%;且VOCs物种以芳香烃类、醇醚类和酯类为主,平均臭氧生成潜势为111.09mg/m3,其中芳香烃类物质对环境影响贡献和人体健康风险较大,建议加强针对性控制.  相似文献   

3.
为识别武汉市汽修行业涂装工艺环节废气中VOCs(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挥发性有机物)浓度水平及组分特征,采集和分析了武汉市10家典型汽修企业喷(烤)漆房治理设施排放环节、喷(烤)漆环节、调漆环节和刮腻子环节共4个环节的含VOCs废气样品.结果表明:①武汉市10家汽修企业喷(烤)漆房治理设施排放环节的VOCs浓度(82.18 mg/m3)最高,其次是调漆环节、喷(烤)漆环节和刮腻子环节,分别为11.37、7.76和5.57 mg/m3.②喷(烤)漆房治理设施排气环节有组织排放以及喷(烤)漆环节与调漆环节无组织排放的VOCs均以OVOCs(oxygenated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含氧挥发性有机物)为主,其占比分别为54.4%、50.8%、43.4%;其次为芳香烃,其占比分别为27.0%、22.9%和24.6%;3个环节排放的VOCs物种中质量分数排名前3位的物种均为乙酸丁酯、间/对-二甲苯和1,2-二氯甲烷.刮腻子环节排放的VOCs物种中以芳香烃和OVOCs为主,质量分数排名前3位的物种为苯乙烯、乙酸丁酯和1,2-二氯甲烷.③喷(烤)漆房治理设施排气筒有组织排放以及喷(烤)漆环节、调漆环节无组织排放的VOCs废气中乙酸丁酯含量均远大于苯、甲苯和间/对-二甲苯的含量,且远高于早期武汉市和其他地区的研究结果.研究显示:喷漆(烤)房排气筒有组织排放的VOCs废气浓度最高,应加强对喷漆(烤)房排气筒有组织排放的关注,提高处理设施的“三率”,加强企业喷(烤)漆房的封闭性管理;各环节VOCs废气中乙酸丁酯含量均最高,可考虑将乙酸丁酯作为汽修行业VOCs源示踪物.   相似文献   

4.
王海林  杨涛  聂磊  方莉  张中申  郝郑平 《环境科学》2021,42(12):5574-5584
在工业源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后,包括汽修业在内的生活源VOCs污染问题开始凸显.通过对我国汽修业的行业整体现状、VOCs排放组分和排放水平进行了梳理分析,在北京实地调研和检测的基础上估算了我国汽修业VOCs整体排放量约为91.02万t;其次,对汽修企业VOCs治理现状进行了分析和总结:对于漆雾前处理而言,组合式干式过滤法最为有效,现阶段VOCs废气治理技术以等离子、UV光解和活性炭吸附等处理方式为主,部分省市吸附处理法占比均超过50%,但更换不及时,去除效率普遍偏低;再次,系统梳理了国内外汽修涉VOCs原辅料中VOCs限值要求和我国现有各省市汽修行业VOCs排放标准,中国水性涂料中底漆和面漆VOCs含量限值要求远高于国外,国内汽修行业VOCs排放标准限值以北京、江苏和上海这3个省市最为严格,均为20 mg·m-3.最后,归纳提出了汽修业VOCs整体治理技术路线:对于规模以上汽修企业或区域整体治理而言,现阶段可选择"面漆水性化替代+集中钣喷中心+转轮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脱附再生"的治理方案,对于较为分散且规模较小的汽修企业,VOCs防治宜采用"面漆水性化替代+活性炭分散吸附-共享式催化燃烧脱附再生"的治理技术路线.  相似文献   

5.
为更好地掌握北京市电子工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特征及其与其他溶剂使用行业的排放差异,为工业结构调整提供启发和建议,通过实际监测,识别电子工业有组织和无组织VOCs排放水平,采用产污系数法并结合集气效率和去除效率,核算得到2019年北京市电子工业VOCs排放量及各子行业的排放贡献,并与其他典型溶剂使用行业的VOCs排放强度进行了对比.结果表明:电子工业VOCs产生主要集中在光刻、清洗、剥离、显影等环节,使用的有机溶剂主要包括光刻胶、稀释剂、清洗剂和去除剂,分别约占3%、81%、6%和10%,其中约16%以废气形式排入大气.核算得到2019年北京市电子工业VOCs排放量为1 542 t,主要来自显示器件和集成电路行业,分别贡献了71%和18%,与其产量和有机溶剂使用量较大有关,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和其他行业则分别贡献了3.2%和7.8%.通过与其他典型溶剂使用行业排放强度对比发现,电子工业单位产值VOCs排放强度较低,是家具制造、印刷等传统溶剂使用行业的1/2 750和1/3 250,说明北京市工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对于减少污染排放具有重要作用.研究显示,可综合城市发展及经济水平,逐步限制发展高排放工业类别,鼓励发展如电子工业等技术密集型和附加值高的行业类别,从而促进城市空气质量的改善.   相似文献   

6.
以浙江省2015年调查的1 433家工业涂装企业作为研究对象,总结了浙江省工业涂装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和治理情况,分析了VOCs治理成效与存在的问题。结果表明:浙江省工业涂装废气治理措施覆盖率达52.8%,以一次性活性炭吸附和水/碱吸收技术为主;抽样调查发现,涂漆工序和干燥固化工序废气同时治理的企业仅占抽样调查数的29%;通过其中40余家工业涂装企业的300余个非甲烷总烃(NMHC)指标手工监测数据汇总发现,涂漆废气治理设施进口NMHC浓度普遍在10~80 mg/m3范围内,固化烘干废气治理设施进口NMHC浓度普遍在300~2 000 mg/m3范围内,大部分废气经处理后基本都能够达标排放,但治理设施处理效率较低;同时存在废气收集效率低、治理措施覆盖率低、废气治理不全、设施疏于管理等问题,表明浙江省工业涂装VOCs治理尚处于起步阶段。  相似文献   

7.
为了解静电净化技术对炒菜类餐饮废气的净化效果及随运行时间的变化,该研究选取一家典型餐饮企业对炒菜灶头进行废气净化改造,不定期现场跟踪检测净化设备使用前后颗粒物、非甲烷总烃(NMHC)和VOCs组分的浓度变化。结果表明,定期清洗维护状态下,静电净化设备对颗粒物净化效率变化范围为55.7%~97.3%,平均净化效率为85.9%,净化后平均排放浓度降至4.0 mg/m3,颗粒物净化效率稳定且达标;静电净化设备对NMHC的净化效率不稳定,总体净化效率低于25%,净化后NMHC的平均排放浓度为26.0 mg/m3,仍超过排放标准,其不是去除餐饮NMHC的有效手段,需要加装其他NMHC净化设备;在组分净化效率方面,各组分的净化效率变化和差异很大,这可能与餐饮企业排放过程风速湿度波动大,产生的污染物浓度组分不稳定以及静电净化器工作过程高压电源产生的臭氧等有关,需要进一步研究。  相似文献   

8.
家具制造业是典型的高污染低附加值、工艺相对落后、污染治理水平低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较为严重的行业,是我国VOCs防治的重点行业.本文以典型家具制造企业为研究对象,开展家具制造业VOCs排放特征和环境影响研究,获取了典型企业VOCs排放浓度水平和成分谱,分析了家具制造业VOCs的环境影响.结果表明,封边、底漆、底色、面漆和晾干等车间VOCs浓度范围为9. 18~181. 58 mg·m-3,处理设施出口VOCs浓度为30. 64~155. 94 mg·m-3,处理效率为7. 43%~67. 14%;车间主要VOCs物种为芳香烃、酯类和醛酮类物质;排气筒主要VOCs物种为酯类和芳香烃,其次为烷烃类物质;行业主要VOCs物质为乙酸仲丁酯、甲苯、间-二甲苯、甲缩醛和乙苯等.车间和排气筒VOCs平均臭氧生成潜势(OFP)分别为258. 01 mg·m-3和289. 14 mg·m-3,平均二次有机气溶胶生成潜势(SOAFP)分别为148. 66 mg·m-3和165. 31 mg·m-3,各排放环节中对OFP和SOAFP贡献最大的皆为芳香烃类物质,封边车间的OFP和SOAFP较大,应加强控制.车间边界VOCs中主要恶臭物质为乙酸仲丁酯、间-二甲苯、乙酸丁酯、对-二甲苯、乙苯、1-乙基-3-甲基苯、邻-二甲苯和甲苯,厂界VOCs几乎不产生恶臭污染.建议有针对性地加强芳香烃和酯类物质的控制.  相似文献   

9.
采用便携式非甲烷总烃测试仪对济南市重点VOCs排放企业的有组织排放口开展监测,分析了不同行业、不同工艺非甲烷总烃(NMHC)排放特征,介绍了VOCs废气处理技术现状。结果表明:有组织废气NMHC排放浓度≤12 800 mg/m~3,超标率为11.9%;炼焦工艺排放的NMHC浓度最大,达到了868.25 mg/m~3;重点VOCs排放企业废气治理采用活性炭吸附、UV光氧催化的比例较高,66.4%的企业采用组合治理模式,活性炭+UV光氧和吸附脱附+燃烧组合工艺的应用比例达到52.7%。  相似文献   

10.
基于长三角典型城市大气VOCs排放清单识别的8个VOCs主要排放行业,选择11家代表性企业,实测研究了VOCs治理装置、排放现状、排放组成特征,并计算相关行业排放的臭氧生成潜势.结果表明,不同净化技术对非甲烷总烃(NMHC)的去除效率差异大,存在净化后浓度增加的现象,目前的环保装置对废气的处理有待优化.本次采样的大部分企业存在NMHC、苯、甲苯、二甲苯超标现象,其中甲苯的超标情况最严重.对于筛选的8个主要行业,芳香烃和含氧VOCs,是最主要的排放化合物,芳香烃是对臭氧生成贡献最大的化合物.在不同行业中,VOCs组成存在显著差异,因此在制定VOCs减排控制措施时,应优先减排对臭氧生成贡献大的行业.  相似文献   

11.
为掌握印刷行业VOCs(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污染特征,进一步科学合理地推进印刷行业VOCs减排,利用“气袋法采样+实验室FID检测”以及便携式非甲烷总烃测试仪对京津冀地区25家典型印刷企业VOCs排放情况进行检测.基于21类含VOCs原辅材料的VOCs含量及时应使用环节废气VOCs浓度的监测结果,得出不同类型原辅材料VOCs含量水平,以及产污环节的VOCs废气浓度水平.结果表明:①油墨VOCs含量范围为0.05%~76.9%,胶印油墨、凹印油墨、柔印油墨和网印油墨符合GB 38507—2020《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的限值》中含量限值的样品数分别占抽检样品总数的98.3%、85.7%、66.7%和100.0%,VOCs含量水平差别较大.②润版液、清洗剂、胶粘剂、光油等原辅材料VOCs含量水平分别为0.4%~45.0%、3.0%~98.7%、0.1%~60.0%、0.1%~50.0%,其中溶剂型样品VOCs含量明显高于水性、UV样品.③从生产过程VOCs产污水平来看,同类工艺的烘干环节VOCs产污浓度普遍高于印刷、清洗、润版等环节;采用溶剂型油墨、胶粘剂、光油的生产工艺VOCs产污浓度(100.0~5 000.0 mg/m3)明显高于其他工艺类型(10.0~500.0 mg/m3);VOCs产污浓度最高的为采用溶剂型油墨的凹版印刷工艺(300.0~5 000.0 mg/m3),其次为采用溶剂型胶粘剂的干式复合工艺(300.0~1 000.0 mg/m3)和采用溶剂型光油的上光工艺(200.0~1 000.0 mg/m3).研究显示,平版胶印、柔印、丝印、复合、上光等工艺均可通过源头替代达到较低的VOCs产污浓度水平(≤50.0 mg/m3),但凹印工艺在采用水性墨替代后VOCs产污浓度水平为50.0~500.0 mg/m3,仍需采取高效的末端处理措施.   相似文献   

12.
以北京市餐饮企业分布密度最大的西城区为案例区,通过对研究区域内餐饮企业进行实地污染物检测及排放活动水平调查,计算得到基于就餐人数、就餐时间、烹饪油用量和灶头数4种核算基准的餐饮业VOCs和PM2.5排放因子,并利用排放因子法分别估算该区域在餐饮废气净化设备升级改造前后餐饮企业VOCs和PM2.5年排放量.结果表明:本研究区域餐饮业废气净化设备升级改造前VOCs排放量范围为319.03~506.38t/a,改造后为92.14~109.89t/a;改造前PM2.5排放量范围为166.55~211.09t/a,改造后为30.22~36.05t/a,排放量明显减少.餐饮业废气净化设备改造后VOCs和PM2.5减排率分别为71%~82%和80%~86%,餐饮业废气净化设备升级改造减排效果良好.计算得到以街道为单元的餐饮源VOCs和PM2.5排放强度范围分别为1.45~4.32t/km2和0.47~1.42t/km2.通过PM2.5实测浓度(小时值)数据分析,餐饮业废气净化设备升级改造前、后PM2.5浓度平均减少了28.9%,最接近于用油量为核算基准的排放因子降低比例.  相似文献   

13.
沥青生产是重要的石化行业子行业之一,目前尚缺乏针对该行业VOCs排放的相关研究.为探明沥青生产行业VOCs的排放特征,选取以重质稠油为原料生产沥青的某典型企业,主要采集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工序环节的样品,通过GC-MS定量检测了65种VOCs.结果表明,该企业沥青生产的VOCs排放浓度为37.28~7528.00 μg·m-3,无组织排放和有组织排放VOCs均以烷烃为主,浓度占比超过50%,而有组织排放废气经末端治理设施处理后芳香烃贡献增加.乙烷、丙烷、正丁烷、异丁烷、正戊烷、异戊烷、环戊烷、正己烷、甲基环戊烷、环己烷、甲基环己烷、乙烯、1-丁烯、苯、甲苯、间二甲苯、邻二甲苯为该企业沥青生产过程的特征VOCs组分.沥青生产行业VOCs排放主要来自无组织排放,其中,95%的VOCs无组织排放来源于储罐区的呼吸损耗,为161.65 t·a-1,其次为装卸平台,挥发量为9.42 t·a-1.对无组织排放环节的管控应该成为沥青生产行业的管控重点.  相似文献   

14.
选取济南市A、B两个具有代表性的家具制造企业为调查对象,通过资料收集、实地调查和现场监测,对家具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排放特征及其对臭氧生成潜势(OFP)的贡献进行了探讨.结果表明,A、B两企业有组织排放VOCs浓度范围是2.38~14.0 mg/m3,无组织排放VOCs浓度范围是1.25~21.3 mg/m3...  相似文献   

15.
杭州市典型企业废水中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特征及其评价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陈峰  徐建芬  唐访良  张明  阮东德 《环境科学》2013,34(12):4649-4653
以10家杭州市典型企业进出口废水为调查对象,用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测定77种挥发性有机物(VOCs),分析其排放特征,并对监测结果进行评价.结果表明,进口废水共定量检出22种VOCs,检出质量浓度范围为7~3.39×106μg·L-1;出口废水共定量检出14种VOCs,检出质量浓度范围为16~6.82×104μg·L-1.就行业而言,香精香料制造企业进出口废水VOCs检出的质量浓度最高.以《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为评价标准时,1号企业出口废水检出甲苯质量浓度为2.45×103μg·L-1,超过标准限值.以挥发性有机物的水介质排放环境目标值(DMEG WH)为标准时,3号企业出口废水检出的正丁醇、异丙醇、丙酮质量浓度均超过它们各自的水介质排放环境目标值.  相似文献   

16.
本文拟采用烧结金属粉末微孔过滤材料为吸附材料,催化剂为CuMn/γ-Al2O3来净化铁路行业喷漆过程中产生的VOCs废气。试验结果:VOCs中甲苯和二甲苯在温度高于260℃条件下转化率大于99%。在温度高于290℃,苯的转化率同样可以超过99%。经过现场试验验证:VOCs在温度300℃时经过烧结金属粉末过滤器处理后,以上三种废气的去除率均大于99%,排放浓度低于北京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07中的排放限值。  相似文献   

17.
以上海2家大型修造船企业、3家大型汽车制造企业、2家大型涂料生产企业、1家大型油墨生产企业以及1家大型包装印刷企业为例,研究不同监测方法对溶剂使用源有组织排放废气VOCs(挥发性有机物)监测的适用性;并在此基础上初步探讨溶剂使用源排放VOCs的组成特征.结果表明:Summa罐可以很好地采集和储存溶剂使用源排放的有机物,废气在Summa罐采集、储存1周后,其中NMHC(非甲烷总烃)质量浓度与企业现场测试结果一致性很好,二者相关系数高达0.99,平均比值为1.04±0.09.采用GC-FID/MS(气相色谱-氢离子火焰/质谱)联用技术分析Summa罐采集的废气发现,VOCs可定量组分的质量浓度平均值占ρ(NMHC)的61.0%(以碳计);不同溶剂使用源排放的NMHC中可定量组分所占比例在29.2%~95.7%之间,行业之间存在一定差异.溶剂使用源排放的废气中可定量的VOCs组分主要是芳香烃和含氧VOCs;修造船和汽车制造等喷涂过程排放的VOCs中芳香烃贡献最大,其次是含氧VOCs;在涂料油墨生产及包装印刷过程排放的VOCs中,含氧VOCs贡献最大,特别是包装印刷源排放的VOCs中有85.0%是乙酸乙酯.研究结果对溶剂使用源VOCs物质排放清单编制有一定的支撑作用.   相似文献   

18.
对北京地区27家汽修企业进行调研,选取2家典型汽修企业进行气袋采样-GC-MS-FID采集及分析,定量分析其VOCs的排放特征,并计算其臭氧生成潜势(OFP)。结果表明:使用不同漆料的汽修企业排放特征不同,水性漆企业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为0.62~36.49 mg/m3,油性漆企业的排放浓度为0~100.39 mg/m3;水性漆排放的VOCs以烷烃为主,占比高达57.16%,丙烷(39.65%)和甲苯(11.41%)是首要污染物;卤代烃(55.51%)是油性漆企业的主要VOCs排放物种,主要组分为1,2-二氯丙烷和1,2-二氯乙烷;水性漆企业的OFP值为144.78 mg/m3,油性漆企业的OFP值为664.43 mg/m3,大气反应活性最大的物种多为芳香烃,芳香烃对OFP的贡献率分别为52.18%和88.44%。  相似文献   

19.
于2014年1月至12月对湖北省9个城市21家典型企业的固定燃烧源进行了典型大气颗粒物及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监测工作,研究了固定燃烧源大气颗粒物及VOCs的排放特征及其物质组成。结果表明:大气颗粒物年排放总量与装机容量呈正相关关系,颗粒物粒径越细占总颗粒物的质量百分比越低;不同燃料的锅炉废气中的PM10和PM2.5质量浓度表现为:石油焦煤生活垃圾,燃气锅炉废气中只检出PM1.0;焦化厂和炼铁厂锅炉废气中的VOCs以烯(炔)烃为主,各占79.21%和81.09%,乙烯占总VOCs的百分比最高,分别为69.13%和68.88%;燃油锅炉废气中的VOCs以烯(炔)烃(91.74%)为主,燃气锅炉废气中的VOCs以烯(炔)烃(37.96%)和醛脂(38.79%)为主;锅炉废气中VOCs的组分和浓度受锅炉使用类型和燃料类型差异的影响,排放废气中的VOCs浓度水平表现为:焦化厂锅炉炼铁厂锅炉,燃油锅炉燃气锅炉,且组分更复杂。  相似文献   

20.
刘文文  方莉  郭秀锐  聂磊  王敏燕 《环境科学》2019,40(9):3942-3948
本研究在京津冀地区选取23家典型印刷企业进行调研,并对其中具备采样条件的企业通过气袋采样-GC-MSD/FID采集及分析系统,获得48组分析结果,定量分析了京津冀地区印刷企业VOCs的排放特征,并估算其臭氧生成潜势.结果表明,各企业排气筒有组织排放的VOCs(以非甲烷总烃表征)浓度差异很大,包装印刷企业VOCs排放浓度范围为29. 9~755. 0 mg·m~(-3),出版物印刷企业VOCs排放浓度范围为3. 3~99. 0 mg·m~(-3);各企业车间印刷工位中,包装印刷企业VOCs排放浓度在129. 7~958. 4 mg·m~(-3)之间,出版物印刷企业VOCs排放浓度范围为19. 1~113. 7 mg·m~(-3);包装印刷企业排放的VOCs浓度普遍高于出版物印刷企业,这与其使用溶剂型油墨有关. VOCs组分构成方面,包装印刷和出版物印刷企业印刷工位排放的VOCs中,含氧VOCs均为首要VOCs种类,占比在32. 6%~99. 4%之间,其次是烷烃.臭氧生成潜势方面,印刷企业臭氧生成潜势(OFP值)平均值为505. 5 mg·m~(-3),其中包装印刷企业为564. 1 mg·m~(-3),出版物印刷企业为52. 9 mg·m~(-3);臭氧生成系数(SR值)平均值为1. 24 g·g-1,其中包装印刷企业为1. 70 g·g-1、出版物印刷企业为0. 89 g·g-1.从OFP值和SR值可以看出,包装印刷企业应作为未来京津冀地区印刷行业VOCs管控的重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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