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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18 毫秒
1.
今年第5期《劳动保护》杂志刊登了《当前非公有制企业工伤认定难点》一文,提出了一个刻不容缓的问题,那就是对非公有制企业的工伤如何认定,非公有制企业不遵守《安全生产法》如何处罚,如何保护非公有制企业工伤职工的权利等等。当前,随着国企改制,非公有制企业的迅速崛起,工伤保险问题已经成为一个突出问题,经常发生非公有制企业出了工伤,不及时上报,而是一次性拿出钱来打发了事,甚至辞退工人。有关执法部门必须注意到这个薄弱环节,借学习宣传《工伤保险条例》的大好时机,将非公有制企业的工伤保险问题当作重点工作来抓。地方管理部门也要改…  相似文献   

2.
<正>如果职工患了尘肺病等职业病,其申请工伤认定的法律依据有哪些?应在申请主体、申请期限、申请材料等方面注意哪些问题?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应当向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工伤认定是工伤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前提。2010年12月31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了新修订的《工伤认定办法》,对工伤认定的程序作出了新的规定,《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规定了工伤认定制度的主要内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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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职业安全》2008,(7):93-93
编辑同志:某职工2007年8月16日在工作时受到事故伤害,用人单位在8月20日办理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从8月1日起算缴纳工伤保险费。该受伤职工在缴费名单之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当时不知道该职工已经发生了“工伤”事故。  相似文献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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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2005年3月29日,在我厂实习的一名外地技校学生在工作过程中不慎左手受伤。请问:1.这起工伤该由我厂上报还是该由学校向学校所在地劳动保险机构上报?工伤待遇由谁支付?2.此次事故还需不需要向当地安监部门上报?3.1996年劳动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六十一条是否仍然有效?党拴印党拴印先生:来函收悉。根据函中所反映的情况,我们认为,这位学生应该享受工伤待遇。在《企业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六十一条款明确规定:到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实习的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学生发生伤亡事故的,可以参照本办法的有关待遇标准,…  相似文献   

5.
<正>主持人,你好:我公司是湖北省黄石市港务集团,于2000年参加了黄石市工伤保险。2005年1月,公司一名职工发生工伤,认定工伤后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工伤九级。但未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发生工伤的职工于2014年元月向我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请问该职工能否向市工伤保险基金申请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易安网友易安网友,你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  相似文献   

6.
鉴于现实中,很多用人单位由于没有缴纳工伤保险,因此发生工伤事故后,都不会主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而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30日内只受理工伤者所在单位的工伤认定申请,不受理来自职工的工伤认定的申请,这样,不利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及时调查工伤事实,尽早将工伤事实的证据固定下来,为后期的工伤认定提供基础。  相似文献   

7.
正有时候,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因经营变化等因素出现了"关停并转撤",原用人单位主体资格消失,但这并不意味着工伤关系也一笔勾销。只要发生工伤事故时用人单位存续、与职工存在劳动关系,就不影响工伤认定及工伤待遇,此时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相应的法律规定处理。我们来看一下不同阶段如何处理,以最常见的情况为例: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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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我单位有一职工骑自行车上夜班,快到单位时发生车祸,肇事车驾驶员逃逸,伤者已报警。交警出具证明发生交通事故,但没说谁的责任。现其要求认定工伤,这样可以认定工伤吗?河北邯郸郑硕郑硕先生:如果交警己有证明而且是肇事驾驶员逃逸,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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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我厂有一名老工伤职工要离开厂里。在办理解除劳动关系手续时,因其受过工伤,有相关的工伤补助金问题。我们听说现在这些补助金改由工伤保险基金出,我们也都一直给职工缴纳工伤保险,因此想请问:老工伤职工离职时的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否都由工伤保险基金出?南京王浅竹王浅竹先生:根据2011年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三十七条规定,职工伤残等级在五至十级的,当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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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我单位一职工赴外地出差期间,晚上在宾馆上厕所时因为地滑摔伤,是否认定工伤?山西吕斌吕斌先生:《工伤保险条例》中第三章关于工伤的认定第五款规定:"职工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可以认定为工伤。"贵单位职工夜间在宾馆上厕所己属于休息阶段,而不属于工作时间,因此受伤情形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不相符,不应认定为工伤。如果属于宾馆设施问题,可与宾馆交涉进行补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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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主持人,你好:我的一位亲戚受了工伤,但公司迟迟不去申请工伤认定,我想问一下,个人或者其亲属可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吗?易安网友易安网友,你好: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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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公司30日内未申请工伤,个人申请还来得及吗主持人,你好:我的同事在工作中受伤了,公司在30日内没有去有关部门申报工伤,事情过去一个半月了,现在还来得及吗?易安网友易安网友,你好: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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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选择一个单一的永久性的固定法>(劳部发[1996]266号)第十一物作为参考,不能选择临时性的条规定,劳动行政部门接到企业的工伤报告或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后,应当组织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进行调查取证,在7日内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由此可见,调查取证是工伤认定的关键环节.如何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呢?作为从事工伤保险工作的实践者,笔者认为,在接到企业的工伤报告或职工的工伤待遇申请后,应根据申报的材料对事故进行基本情况分析,初步确定是否认定工伤,然后按照"时、地、人、事、因、果"六要素进行具体调查取证.通过实践,颇为顺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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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劳部发[1996]266号)第十一条规定,劳动行政部门接到企业的工伤报告或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后,应当组织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进行调查取证,在7日内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由此可见,调查取证是工伤认定的关键环节。如何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呢?作为从事工伤保险工作的实践者,笔者认为,在接到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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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我单位有一名职工,上班时违章骑自行车入厂,当他骑到车间时,同车间一名职工与其开玩笑用铁钩子将他掀翻在地,造成这名职工腿骨旧伤骨折,请问:1.这名受伤职工是否算工伤?2.经济损失由谁承担?3.我厂是中直企业,在没有接到主管部门有关文件以前,能否按工伤保险条例处理?佟胜利佟胜利同志:来信收悉。以下简答您的问题。一、这名负伤职工骨折不能作为工伤处理。因为发生工伤必须是在工作区域、工作时间并在工作中。类同这种因他人故意而造成伤害的,按民法原则应由故意人承担责任。二、《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二条内容是:“中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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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职业安全》2007,(10):88-89
编辑同志: 今年5月j6日,我公司职工陈林骑自行车下班,途中被一同向驶来的摩托车撞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我公司为所有职工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因此,陈林的家属得到了5.8万元的赔偿金。最近,陈林之妻听说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伤害可定为工伤,可得到工伤保险赔偿。于是,陈妻又向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陈林之死被认定为工伤。据此,按照《工伤保险条便》及相关法规,陈妻应得到工伤赔偿。由于我公司没参加工伤保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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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工作中遇到这样两件事 ,原劳动部劳部发 ( 1996) 2 66号文件《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 :“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 ,十五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保险待遇申请。遇有特殊情况 ,申请期限可以延长三十日。”那么 ,超过三十日的 ,工伤职工或亲属 ,因工伤事故死亡的职工亲属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或因工死亡认定的 ,劳动保障部门是否应予受理 (时效已确定 ) ?有一退休职工 ,被原单位返聘到火车站货场门房值班 ,值班室安装煤炉子一个用于取暖 ,单位在值班室留有通风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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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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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我们是一家水泥厂。最近一名职工患肺病,要求按照工伤处理,享受工伤待遇。请问:这名职工患肺病能否算工伤,今后遇到这类情况,我们应怎样确定职工是否患有职业病?贵州李朝贤李朝贤先生:根据函中所反映的情况,贵厂职工患肺病不能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四款规定,职工患职业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但这里所指的职业病,应具备4个条件:患病者必须是企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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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倚 《劳动保护》2003,(5):78-78
编辑同志,你好:最近,我单位一职工就他本人于1987年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受伤一事向我处提出补办工伤。经调查,1987年,该同志在上班干活时因不慎被地上弹起的木料击伤左眼。当时治疗后没什么大问题;车间也怕影响评先进和罚款,未上报安技部门。次年该同志因旧伤复发而被摘除左眼球,但因各种原因仍未上报工伤。一直到2002年11月,该同志听说工伤可提前退休,才向我处提出补办工伤,进行伤残鉴定,其原因并非本人当时不知道要报工伤,而是因单位已申请破产和本人想提前退休才向我处提出。我们认为,该同志工伤认定已过时效,但拿不出明确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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