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本文是对电梯检规第2号修改单修改情况的总体概述,介绍了相关修改背景、依据和过程,对电梯检规正文、专有名词、附件A的检验内容、要求与方法以及其他内容的主要修改情况做了梳理和汇总。  相似文献   

2.
2012年12月11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了《关于修改<道路旅客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决定》,对涉及包车客运管理的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以期进一步加强包车客运管理. 为了便于公众、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及相关单位更好地理解本次修改的有关内容,交通运输部就修改的背景、基本情况和主要修改内容进行了解读. 修改背景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和旅游业的快速发展,道路包车客运需求大幅增长,各种包车客运形式不断涌现,满足了人民群众多样化、高品质的出行需求,包车客运已成为道路旅客运输市场一个重要增长点.  相似文献   

3.
为了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等四部规章进行了修改,现决定: 一、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作出修改 (一)将规章的名称修改为:“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  相似文献   

4.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从2004年5月1日施行以来,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两次修改:2007年12月29日通过对七十六条的修改,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2011年4月22日通过对九十一条、九十六条的修改,自5月1日起施行。修改内容涉及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酒后驾驶机动车和机动车牌证管理等三个方面。  相似文献   

5.
国务院决定对《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作如下修改: 一、第三条修改为:“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二、第五条修改为:“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标准工时制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三、第七条修改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  相似文献   

6.
<正>修改过程今年8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以165票赞成、5票弃权的结果,高票通过了关于修改安全生产法的决定,这表明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安全生产法的修改达成了高度共识。安全生产法的修改是我国安全生产法制建设中的一件大事。我们期待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起到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现行的安全生产法是2002年制定的。安全生产法颁布  相似文献   

7.
《锅炉节能技术监督管理规程》自实施以来,促进锅炉各个环节的节能起到重要作用。随着锅炉节能技术的发展,锅炉能效水平不断提升,为了进一步促进锅炉节能减排,国家颁布了《锅炉节能技术监督管理规程》第1号修改单。本文对修改单内容进行详细的解读,并就修改单对锅炉制造、安装改造修理、使用等环节的影响进行浅析,以便于锅炉节能监察机构、能效测试机构和制造厂等单位更好地理解和执行修改单内容,实现平稳过渡。  相似文献   

8.
《劳动保护》2012,(11):I0010-I0015
为进一步规范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完善消防监督检查的内容和程序,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公安部决定对《消防监督检查规定》作如下修改:一、将第八条第一款第四项修改为:“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场所平面布置图”。将第六项修改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相似文献   

9.
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2019年7月11日发布]【内容提要】《应急管理部关于修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19年6月24日应急管理部第20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修改后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重新公布,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修改内容有19项,例如,将第十二条修改为:"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标准,结合本单位组织管理体系、生产规模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  相似文献   

10.
《安全》2014,35(10)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三条修改为:“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二、将第四条修改为:“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三、将第七条修改为:“工会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  相似文献   

11.
两会之声     
职业病防治 <职业病防治法>修改己列入全国人大今年工作计划 --全国人大代表、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张鸣起 张鸣起表示,我国历来都很重视,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维护职工在身体健康方面的权益.<职业病防治法>就是其中最重要的一部,还有一些规章,现在根据新的暴露出来的情况,比如说职工催患职业病后,诊断难、鉴定难、赔偿难等问题,这部法律将进一步修改,目前这部法律修改已经列入了全国人大今年的工作计划,修改正在进行中,有关问题也在修改当中给予解决.  相似文献   

12.
<正>为配合做好《安全生产法》修正案草案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第一次审议工作,2014年2月24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杨元元组织召开安全生产法修改座谈会。全国人大法工委社会法室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国家安监总局对安全生产法修改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强调要在安全生产工作的摆位、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安全监管和加强基层执法力量、事故责任追究四个方面做好安法修改工作。  相似文献   

13.
本文通过对美国四轮ATV强制性安全标准ANSI/SVIA 1-2010与ANSI/SVIA 1-2007的分析研究,阐述了2010版标准中许多修改内容是对2007版标准编辑性的修改,其目的是改善标准清晰度和一致性;实质性修改主要包括8项,其目的主要是适应安全性要求。同时也提出我国ATV产品在设计、配置和性能等方面面临的技术壁垒和安全技术改进方向,这对我国ATV产品出口美国和制定国家、行业标准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14.
本刊讯从有关方面获悉,198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将会对我国《刑法》中玩忽职守、重大责任事故罪的量刑进行修改,适当提高刑罚。 长期以来,我国《刑法》中对玩忽职守和重大责任事故两罪的量刑,与两罪给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比较,处罚较轻。进行这个重要修改,将会对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搞好安全生产起积极促进作用。玩忽职守、重大责任事故罪量刑将修改提高@晓讷!记者  相似文献   

15.
文摘荟萃     
修改《交通安全法》有望立法针对部分全国人大代表连续两年提出有关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议案,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表示,抓紧研究,在条件成熟时列入立法计划。2006年共有191位人大代表提出六件关于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议案。代表们认为,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社会救助等方面存在一些分歧,对违法行为的当场处罚、电动自行车能否上路、堵塞盗抢机动车销赃渠道等问题需要通过修改法律予以明确。公安部、国务院法制办说,关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相似文献   

16.
《中国劳动科学》2012,(2):58-61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二条第二款修改为:"本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相似文献   

17.
<正>为了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等四部规章进行了修改(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77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名称修改为《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内容作出修改;《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  相似文献   

18.
本文研究了1号修改单对电梯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的要求,阐述了1号修改单中各种技术要求的特点和优劣性,分析了常用技术中各种电梯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的工作原理和技术特点。提出在日常检验工作中,要认真理解1号修改单的要求,了解所检电梯意外移动保护装置的类型、原理以及检验方法,同时,针对各类意外移动保护装置的特点,对其未保护到的地方要重点检验。  相似文献   

19.
日本《劳动安全卫生法》颁布、实施已20年,日本政府根据工业和经济的发展,为减少人员伤亡和职业病,已多次修改该国《劳动安全卫生法》。 第一次修改是1977年,主要是针对职业病和机械伤害较严重进行的。一方面就化工行业及隧道工程等职业癌及尘肺病等职业性疾病严重情况充实和强化预防对策。与此同时,因修改了《尘肺法》,并在劳动省增设了环境改善室。另一方面,为确保机械加工安全对策的实施,制定了自主检查制度,劳动省先后在全国建立了7所名为安全卫生技术中心的检测场所。 第二次修改,是在1980年,重点是针对建筑工程规模大型化,重大事故增…  相似文献   

20.
要闻     
<正>国务院修改部分安全生产行政法规本刊讯2014年7月9日,国务院第54次常务会议通过,于2014年7月29日正式公布了《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其中包括部分安全生产行政法规。《决定》将《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中第二条第一款、第十一条、第十二条中的"民用爆破器材"修改为"民用爆炸物品";第五条修改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