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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31 毫秒
1.
《环境保护》2013,41(3)
[案例提供单位]福建省龙岩市环境监察支队 [案例点评人]郭涌健 健福建省龙岩市环境监察支队 王然然 福建省黄石市环保局 [案例类型]示范类 [案例名称]某城市污水处理厂超排判罚始末 [主要违法行为]超标排污 [污染类型]水污染 [违法企业所属行业]城市污水处理厂 [处罚及执行情况]处应缴排污赍三倍罚款,执行完半 [关键词]非主要污染因子、超标排放、-款基数、自由载量  相似文献   

2.
《环境保护》2013,41(6):53-55
【案例来源】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案例提供单位】西安市环保局【案例类型】探索类【案例名称】从典型案例谈防止扬尘污染执法依据【主要违法行为】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污染类型】大气污染【违法企业所属行业】工程监理【处罚及执行情况】处罚款9.8万元执行到位【关键词】处罚对象一事二罚处罚依据时效【案例概要】A市环保局对H工程监理公司防止扬尘污染措施不力进行行政处罚,H工程监理公司以处罚对象不对为由,多次行文陈述,不服行政处罚决定,并拒缴罚款,但也未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  相似文献   

3.
昊真  孙宇 《环境保护》2013,41(11):55-57
【案例来源】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案例提供单位】湖南省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案例点评人】吴真孙宇【案例类型】探索性【案例名称】农村地区化工企业地下水污染防治问题探析【主要违法行为】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等【违法企业所属行业】化工行业【处罚及执行情况】责令停止生产,罚款10万元,已执行【关键词】农村地区化工企业地下水污染砷中毒重大  相似文献   

4.
《环境保护》2012,(18):48-50
【案例来源】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案例点评人】沈蓓莉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环境保护局【案例类型】探索类【案例名称】W塑料五金厂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生态功能区划制度、"三同时"制度案【主要违法行为】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选址不符合生态功能区划制度、未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废水废气直排环境【污染类型】水、大气【违法企业所属行业】废旧塑料再生造粒行业【处罚及执行情况】责令停止生产,按要求进行搬迁,处以法定最高额20万元罚款。已停止生产,未予执行罚款。  相似文献   

5.
雷鸣 《环境保护》2013,(16):56-58
【案例来源】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案例提供单位】云南省环境保护厅昆明市环境保护局【案例分析人】雷鸣【案例类型】探索类【案例名称】区域矿业水污染防治与水循环经济发展——昆明"牛奶河"事件启示【主要违法行为】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及验收制度;违法排污【污染类型】水环境污染【违法企业所属行业】选矿【处罚及执行情况】责令停止生产或违法行为,并处罚款,已执行;对涉嫌犯罪的企业及责任人追究刑事责任,审理中。  相似文献   

6.
王彦明  赵鑫 《环境保护》2013,41(8):51-53
【案例来源】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案例点评人】王彦明赵鑫【案例类型】争鸣类【案例名称】平湖市检察院诉绿谊公司等环境污染纠纷案【主要违法行为】非法倾倒含铬污泥,造成水质严重污染【污染类型】水污染【违法企业所属行业】皮革制作【处罚及执行情况】经过法院审判,五公司赔偿54万元,已执行完毕  相似文献   

7.
景跃军  李元 《环境保护》2013,41(13):51-52
【案例来源】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案例提供单位】乌鲁木齐市环保局【案例类型】探索类【案例名称】饮用水水源地污染事件怎么处理?【案例点评人】景跃军李元【主要违法行为】在二级水源地保护区内设置施工营地,无防漏水污染设施建立,随意倾倒垃圾【污染类型】水污染【违法企业所属行业】工程建设【处罚及执行情况】处罚款20万元执行到位【关键词】水源地污染处罚依据处罚对象优先原则  相似文献   

8.
【案例来源】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案列提供单位】湖北省钟祥市环境保护局【案例分析人】李洪修段海燕【案例类型】警示类【案例名称】区域环境监管的破解——基于钟祥城市管网排污案的思考【主要违法行为】违法排污【污染类型】水污染【违法企业所属行业】高新技术产业【处罚及执行情况】以污染环境罪追究倪泉、王建国、王建琪、陈江波、王永强、张国清刑事责任;并对倪泉、王建国、王建琪、陈江波、王永强、张国清的违法所得予以追缴。已执行完毕。  相似文献   

9.
【案例来源】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案例提供单位】吉林大学【案例类型】探索性【案例名称】终端能源消费过程中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关键问题解析【主要违法行为】违规使用炭质页岩作为内掺燃料;页岩砖烧制窑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烟气中SO2最高浓度超过环境标准8.6倍【污染类型】大气污染【违法企业所属行业】建材行业【处罚及执行情况】责令关闭,已执行【关键词】终端能源消费大气污染限期治理责令关闭司法审查之诉【案例概要】2011年4月25日,张家界市环境保护局永定区分局进行现场检查,发现万捷公司的砖厂违  相似文献   

10.
金明 《环境保护》2013,(17):42-44
【案例来源】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案例提供单位】亳州市环境保护局【案例类型】警示类【案例名称】如何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控——"安徽利辛县倾倒制药废渣案"的启示【主要违法行为】违反固体废物管理制度;违法造成环境污染事故【污染类型】固体废物【违法企业所属行业】医药制造业【处罚及执行情况】普洛得邦制药有限公司赔偿利辛县、涡阳县造成的污染损失及处置费用总计220  相似文献   

11.
李辉 《环境保护》2014,(15):56-58
正【案例来源】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案例提供单位】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案例类型】探索类【案例名称】江苏省大丰市市民吴冬青诉讼丰杯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等企业水污染责任纠纷案【主要违法行为】企业排放废水,污染鱼塘水源并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污染类型】水污染【违法企业所属行业】化工、造纸、制药【处罚及执行情况】丰杯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分别赔偿63.84万元,赔偿已执行到位【案例概要】2011年3—5月,吴冬青承包的一处鱼塘内养殖鱼种陆续死亡。吴冬青认为是因丰杯公司等5家企业向河中排放废水行为所致,遂向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双方均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服,并均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认定,丰杯公司等企业的水污染行为与吴冬青鱼塘鱼种死亡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吴冬青自身存在重大过失,据此减轻丰杯公司等企业30%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12.
【案例来源】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案例点评人】徐德琳;徐梦佳;邹长新【案例类型】评价类【案例名称】沪、苏、浙跨界水环境污染群体性事件【主要污染类型】水体污染【主要污染行为】污染物排放导致水体跨界污染【关键词】水污染;跨界环境问题;太湖流域;环境保护;联合执法【案件概要】太湖流域下游地区跨界水污染事件一直备受关注。"十五"期间就发生过两起重大苏、浙跨界水污染事件,一起是由于江苏吴江盛泽镇一些印染企业长期偷排工业印染废水所导致的下游浙江嘉  相似文献   

13.
刘宏博 《环境保护》2013,(23):48-50
【案例来源】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案例提供单位】湖南省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案例分析人】刘宏博【案例类型】探索类【案例名称】论环境行政不作为及其司法诉讼与规制——湖南"1·11"较大环境污染砷中毒案件分析【主要违法行为】环境行政不作为【污染类型】水污染【违法企业所属行业】化工业【处罚及执行情况】被告人米志良犯环境监管失职罪,由于被告人米志良犯罪情节轻微,可以免于刑事处罚。已执行。  相似文献   

14.
佟新华 《环境保护》2013,(21):48-50
【案例来源】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案例提供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案例类型】探索类【案例名称】区域农业污染事故多主体污染责任划分问题探析——以广西某大气污染侵权纠纷上诉案为例【主要违法行为】违法排污【污染类型】大气污染【违法企业所属行业】制造业【处罚及执行情况】追究武鸣县苞桥林化厂、武鸣陆斡砖厂、黄汝永、黄剑锋、黄宏钦的环境民事责任。已执行完毕。【关键词】区域农业污染大气污染责任划分事故鉴定【案例概要】2007年期间,李月德承包种植的剑麻受到苞桥林化厂和陆斡砖厂排放的烟气影响致枯死。201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武鸣县人民法院就苞桥林化厂、陆斡砖厂、黄汝永、黄剑锋、黄宏钦污染责任进行一审判决。武鸣县苞桥林化厂不服一审判决,向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2011年,二审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中第二、三、四项,将第一项变更为:武鸣县苞桥林化厂赔偿被上诉人李月德经济损失183.75元;武鸣陆斡砖厂赔偿被上诉人李月德经济损失428.75元。  相似文献   

15.
王利 《环境保护》2013,(23):45-47
【案例来源】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案例提供单位】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案例点评人】王利【案例类型】探索类【案例名称】污染环境案【主要违法行为】违法排放、处置污水【污染类型】水污染【污染企业所属行业】化工企业【处罚及执行情况】被告企业被判处罚金500万元,被告自然人被判处2~5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4万~6万元不等罚金,执行到位。【关键词】环境犯罪;污染环境罪;环境刑事治理【案例概要】2013年8月8日,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一起单位与自然人共同实施环境污染行为的环保案件,被告单位南京荣欣化工有限公司因犯污染环境罪被判处罚金人民币500万元,被告自然人林某、娄某、徐某、潘某、杨某因犯污染环境罪、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或受贿罪被判处2~5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人民币4万~6万元不等罚金。  相似文献   

16.
李潇洋 《环境保护》2013,(22):47-48
【案例来源】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案例提供单位】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案例类型】探索类【案例名称】环境犯罪的制裁思路与刑事政策定位——以江苏省盐城市"2·20"特大水污染案为例【主要违法行为】违法排污【污染类型】水污染【违法企业所属行业】化工业【处罚及执行情况】追究涉案化工公司法定代表人胡文标以及生产负责人丁月生的刑事责任。正在服刑。【关键词】水污染环境犯罪刑法制裁刑事政策【案例概要】2009年2月20日,江苏省盐城市市区多处自来水取水口水源被严重污染,导致整个盐城市自来水全城供水中断,直接影响到盐城市近20万居民的用水安全,全市断水时间长达66小时40分钟。后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对本案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分别判处盐城市标新化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胡文标和该公司生产负责人丁月生10年和6年有期徒刑。  相似文献   

17.
王社坤 《环境保护》2016,(11):64-67
正【案件来源】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案件类型】违法排污【案件名称】肇庆市中信针织染整厂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案【主要污染类型】大气污染【主要污染行为】锅炉废气排放超标【违法企业所属行业】印染行业【案件概要】2015年12月8日,肇庆市环保局对中信针织染整厂进行现场检查并实施了监督性监测,认定该厂锅炉废气排放口烟尘超标1.08倍,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鉴于该企业在2015年间已经出现了4次超标排污的违法行为,并已经被责令限制生产,但仍然再次超标;肇庆市环保局认定该企业多次违法属  相似文献   

18.
张宝  刘叶玲 《环境保护》2014,(14):51-53
【案例来源】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案例提供单位】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案例类型】环境民事案件【案例名称】贺某等诉天津新展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等噪声污染责任纠纷案【主要争点】污染设施在先的侵权责任认定【污染类型】噪声污染【裁判情况】一审判决认为公路管护者与房地产开发商承担责任;二审改判高速公路管护者承担责任。【案件概要】鑫源小区紧邻唐津高速公路,小区业主贺某等以交通噪声污染为由将公路所有权人新展公司及小区开发商鑫源公司等诉至法院。一审认定新展公司和鑫源公司应分别承担50%责任。二审认为噪声污染系源于高速公路交通运输,应由新展公司承担责任。【案例启示】城镇化的快速展开使得居民区不断向工业区靠近,企业排污权与公众环境权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对于污染在先、居民在后的"迎向污染"问题,可否因污染设施的"先占"而使污染行为正当化?本案给出了否定答案,但也留下了诸多疑问。  相似文献   

19.
陈英姿  胡宁 《环境保护》2014,(24):54-55
【案例来源】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案例分析人】陈英姿;胡宁【案例类型】探索类【案例名称】成都市民陈伟不服行政处罚状告环保局案【主要违法行为】违反水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私设暗管偷排污水【污染类型】水污染【违法企业所述行业】钢化玻璃加工业【关键词】私设暗管;偷排偷放;二次违法;行政处罚;行政裁量【案例概要】个体工商户陈伟因存在私自设置暗管偷排污水的二次违法行为,被成华区环保局依法作出10万元的处罚决定。陈伟对成华区环保局顶格处罚不服,遂将成华区环保局作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一审判决  相似文献   

20.
张文波 《环境保护》2014,(18):58-60
【案件来源】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案件类型】评价类【案件名称】重庆市某餐馆不服行政处罚行政诉讼案【主要污染类型】大气污染【主要污染行为】餐饮行业油烟污染【违法企业所属行业】餐饮行业【案件概要】原告北碚区贸浩汤锅城存在油烟污染问题,2011年7月7日,重庆市北碚区环境保护局以其未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作出行政处罚。但原告认为公民个人租赁住宅楼开办的个体餐馆不属于《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的"建设项目",无需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遂提起行政诉讼。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判定被告重庆市北碚区环保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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