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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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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吉林省公益林生态补偿问题的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探讨了生态补偿的概念和内涵,生态补偿是一种外部成本内部化的环境经济手段。依据吉林省公益林现状,从公益林的生态补偿依据、标准和公益林的公共商品属性以及社会性诸问题,探讨解决吉林省公益林生态补偿问题的方法和途径。  相似文献   

2.
将生态经济学、资源环境经济学等理论进行融合,并结合耕地作为自然—经济—社会复合生态系统的特殊性和作为资源分布的差异性,提出耕地保护外部性的内部化是耕地保护经济补偿的核心问题和环境经济学的基础,公共物品属性是耕地保护经济补偿政策途径选择的公共经济学基础,生态系统服务及其价值(效益)理论是确定耕地保护经济补偿标准的价值基础和理论依据,城乡与区域统筹发展是耕地保护区内和区际经济补偿体系构建的依据和目标,从而为耕地保护经济补偿机制研究提供理论支撑.  相似文献   

3.
本文运用市场价值法、有效成本法、避免成本法,以山东省为例对规模养猪场清洁生产生态服务价值进行了评估,并探讨了清洁生产生态服务价值的补偿模式。结果表明:山东省规模养猪场清洁生产生态服务总价值为140.804亿元,其价值构成为绿色产品供给价值(84.22%)>气体调节价值(10.66%)>资源化利用价值(2.23%)>水质保护价值(1.96%)>土壤保护价值(0.92%)>水源节约价值(0.01%),说明清洁生产带来的尚未被养殖主体、政府和公众重视的生态服务价值巨大,同时也说明清洁生产具有极强的正外部性。为实现清洁生产生态服务价值,构建了政府补偿、市场化补偿和社会补偿协同作用的多元化生态补偿模式,其中政府补偿模式以资金补偿、政策补偿、技术补偿和智力补偿为主,市场化补偿模式主要表现为排污权交易和生态标记,社会补偿模式以自力补偿为主、相关企业参与为辅。  相似文献   

4.
传统的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估方法在生态补偿具体实践中仍存在一些困境。本研究提出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三元价值理论,通过能值方法剥离纯自然贡献带来的服务价值、自然贡献和人类投入共同作用形成的服务价值及基于人类偏好的存在价值这三类价值,通过自然贡献可以确定生态补偿的理论基线,而人工投入(基于人类投入绩效的支付)和存在价值(基于偏好的支付)可对基线进行二级修正,进一步提出了利用三元价值理论系统解决"生态系统服务—受益区—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受偿主体"问题的生态补偿路径。  相似文献   

5.
当面对实现区域协调发展这一重大科学和实践命题时,生态补偿自然要同时解决人地关系中的区域关系,这就是区域生态补偿问题。地理运动构造了地理环境的整体性,而现实中的区域都具有产权区域属性,产权区域分割地理环境的整体性,使跨区域的地理运动演化为一个区域对其他区域的影响,即区域外部性问题。区域外部性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判断外部性的“作用区域”,从而讨论外部性的空间特性,包括作用方向、范围和空间格局,并最终得到关于区域分布和区域关系的更加深入的认识。区域外部性理论能从特定的角度回答诸如为什么要实施区域生态补偿,如何确定补偿中的责任主体,如何设计补偿方式和确定补偿标准等区域生态补偿中的一些基本理论问题,从而成为其重要的理论基础。  相似文献   

6.
张捷  谌莹  石柳 《中国环境管理》2020,12(6):110-119
长江流域生态保护目前主要采取由中央政府主导的环境规制和专项整治模式,资金主要来源于财政转移支付。这些措施见效快、力度强,但监管成本高昂,激励机制不足,并且有可能扩大不同主体功能区之间的收入差距。现有的少数横向生态补偿协议存在适用范围有限、补偿依据单一以及微观主体难以参与等问题。本文试图构建适用于更大空间尺度且涵盖多种生态服务的综合横向生态补偿模式,以建立各地区公平分担保护成本的长效机制。首先,利用生态元的核算方法构建长江流域各类生态资源的本底数据库,测算各省(区、市)生态元总量和单位面积生态元的变化情况。其次,从概念、参与主体、补偿模式和实施效果等方面探讨了创建流域生态元缓解银行的构思及其实施机制。本文认为,流域生态无缓解银行方案有助于构建适用于长江流域的市场化生态补偿机制。  相似文献   

7.
本文基于流域生态补偿的经济学原理,以成本效益分析(CBA)为基本框架,通过对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政策实施的成本和效益进行定性定量的分析,对黄山市实施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政策的成效比E1以及外部效应内部化程度指数E2进行计算,进而科学合理地衡量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政策的实施效果。2010—2013年,黄山市在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工作中的成本总计189.06亿元,黄山市环境效益增加33.52亿元,黄山市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工作成效比E1为0.24,外部效应内部化程度指数E2为0.81,说明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起到了一定的效果,黄山市环境效益预测结果表明,流域生态补偿的效果会随着时间的推移更加明显。由此提出建议,现阶段黄山市应继续以解决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为重心,同时注重流域生态补偿工作的落实。  相似文献   

8.
补偿资金“从何而来”已成为制约流域生态补偿可持续运行的突出问题。“搭便车”诱惑、生态要素产权界定不清以及生态补偿项目本身的局限性阻碍了多元融资,致使流域生态补偿面临内生性资金供应不足与外部性资金支持增长受限的“资金筹措难题”。本文运用案例分析法与归纳法,总结国外生态补偿融资以及补偿资金使用的经验,以此凝练出有益启示。基于中国本土国情,构建起内生性资金供应与外部性资金支持“协同发力”的流域生态补偿多元融资体系已成为必然。通过优化流域生态补偿多元融资的市场化运作环境,明确界定流域生态资源的产权归属,维护多元融资主体的利益诉求,搭建流域生态补偿项目的内生性资金供应链与丰富获取外部性资金支持的融资方式,完善资金使用评估与信用体系建设等具体内容与手段,提供流域生态保护可持续的资金支持。  相似文献   

9.
<正>加强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是国家生态补偿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以张家界市为代表的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在综合考虑生态保护成本、提供生态产品的当地居民发展机会成本和生态服务价值的基础上,采取中央和省级财政进行补偿为主、流域内横向补偿为辅、结合生态农产品认证等市场化补偿,扩大补偿范围,加快该地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建设,促进贫困地区扶贫攻坚,为同类地区生态补偿提供样本。  相似文献   

10.
生态补偿是生态经济学领域的一个研究热点,研究者、决策者和实践者都将生态补偿视为应对生态系统退化的有效政策工具。围绕生态补偿的定义、补偿客体、生态补偿主体、补偿标准和方式,学术界进行了大量研究,形成了市场交易、生态经济、税收补贴和社会制度等多种生态补偿理论框架。但是,由于这些理论存在不同程度的缺陷,在实践中难以避免挤出效应、外溢效应、交易费用高等问题,也不利于协调效率、效益和公平之间的关系。构建具有普遍适用性和可操作性的生态补偿理论框架,需要研究如何将生态服务纳入经济学的总供给和总需求分析模型,提出简便易行的生态服务价值综合评估方法,统一生态服务价值与经济领域价值计量的基础,从生态、经济和社会的综合维度研究针对不同生态服务补偿机制的有效尺度。  相似文献   

11.
当前学术界对于GEP的概念内涵和核算方法仍在探索之中,而地方实践已然走在理论研究之前。GEP核算是生态服务价值的货币化评价,主要是为了科学认识生态系统服务的潜在价值,不等同于生态服务价值的市场显现;核算的出发点是为了更好保护自然资本,而非生态产品价值转化。GEP核算通过货币化评价生态服务价值,将自然资本保护更好地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决策,为完善生态补偿机制、进行生态文明绩效考核、引导人造资本和人力资本进入生态产业化提供重要参考依据。GEP和GDP都是流量,将GEP直接转化为GDP在逻辑上不成立。如何使GEP核算更好地服务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需要在理论上厘清逻辑关联,在实践中明晰政策边界。  相似文献   

12.
生态产品定价方法是完善生态补偿制度、落实生态产品市场化机制,以及实现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关键所在。本文基于均衡价值理论,从生产成本、生态效用与供求系数三方面构建生态产品的定价框架,并将其应用于内蒙古锡林郭勒盟禁牧区的生态补偿标准的计算中,进一步分析锡林郭勒盟各旗县自然、社会经济水平因素,构建差异化补偿标准分区方案。生态产品定价方法的研究可指导政府制定合理生态补偿标准,并为生态产品交易价格的磋商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13.
生态功能区建设中的政府行为,不仅涉及发展困境与生态环境保护间矛盾的协调问题,更涉及维护经济社会和资源的可持续发展等问题。因此,生态功能区建设中政府行为需要确立以发展生态经济为核心、以强化生态服务为根本、以塑造生态文化为基础、以构建生态制度为保障和以维护生态安全为目标的价值取向,并从合法性、合理性、效益性和发展性等四个方面的标准,对政府行为的优劣进行全方位、多层次、全面而系统的评判。  相似文献   

14.
水资源多目标协同配置:全价值基础上的框架研究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从资源的视角而言,水资源具有的社会、经济、生态属性中,社会属性和生态属性所提供的生态功能和服务多是外部性和非市场的,其价值在纯粹的市场驱动下难以充分实现。从资源管理视角而言,水资源多目标协同配置的实质是水资源多重属性功能和服务的均衡。因此,将具有外部性的社会、生态功能和服务与具有经济价值的功能和服务同时纳入配置框架,是实现多目标协同配置实践的关键问题。本文在回顾水资源配置和水资源非市场价值评估的相关研究的基础上,围绕我国现行水资源配置存在的主要问题,通过水资源的全价值(市场价值和非市场价值)将其多属性功能和公众意愿纳入水资源多目标协同配置中,从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全价值评估和配置管理的绩效评价三个方面构建了水资源配置的多目标协同框架,最后提出相关的保障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15.
三塘湖油田生态环境保护指导思想为:"分区保护、分类防治、分级管理"。文章通过分析干旱荒漠区生态功能的划分,根据三塘湖油田开发区生态环境特征、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生态环境功能重要性与敏感性的空间分异规律,确定区域生态功能分区,为制定生态环境保护计划、维护区域生态安全、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科学依据。  相似文献   

16.
以下概念涉及对海洋的生态损害由弱到强依次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海洋资源有偿使用、海洋生态环境损害(负外部性)、海洋生态环境损害(侵害)。海洋生态损害补偿是广义概念,包括针对"海洋资源有偿使用"的"有偿"、针对"海洋生态环境损害(负外部性)"的"补偿"和针对"海洋生态环境损害(侵害)"的"赔偿"。海洋生态损害补偿是海洋生态补偿的重要组成部分,海洋生态补偿是生态补偿的重要组成部分,理论上需要进行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等多学科的交叉融合研究,实践上需要将它置于生态补偿的总体框架中进行制度政策设计。  相似文献   

17.
陕北能源开发生态环境补偿对策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本文从陕北能源开发入手,通过对生态破坏、经济损失的分析,论述了生态环境补偿的必要性和迫切性,提出了生态环境补偿的依据。从生态学的角度分析了生态的损失补偿是企业产品成本的构成部分,而不应是社会责任承担。阐明了补偿费征收管理办法主要应包括征收范围、征收机构、征收标准、管理使用和罚则等五个方面。  相似文献   

18.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概念界定、理论基础与制度框架   总被引:5,自引:5,他引:0       下载免费PDF全文
生态环境损害不同于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害,是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行为引发的区域环境质量下降或生态功能退化等重大不利改变,其实质是个体经济利益对公共环境利益的侵蚀所造成的"外部不经济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是使"外部不经济性内部化"的过程,需采用公法手段综合利用政府、市场和社会三种方式使责任者承担修复或赔偿相应修复费用的责任。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核心在于赋予特定主体代表公共环境利益进行索赔的权利,并以此为逻辑起点构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制度框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框架由本体与配套制度构成,本体制度包括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内容与范围、索赔主体、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协商与诉讼程序,配套制度包括生态环境损害评估、社会化责任分担机制,以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公众参与制度。  相似文献   

19.
Forest Ecosystem Services and Eco-Compensation Mechanisms in China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Forests are a major terrestrial ecosystem providing multiple ecosystem services. However, the importance of forests is frequently underestimated from an economic perspective because of the externalities and public good properties of these services. Forest eco-compensation is a transfer mechanism that serves to internalize the externalities of forest ecosystem services by compensating individuals or companies for the losses or costs resulting from the provision of these services. China’s current forest eco-compensation system is centered mainly on noncommercial forest. The primary measures associated with ecosystem services are (1) a charge on destructive activities, such as indiscriminate logging, and (2) compensation for individual or local activities and investments in forest conservation. The Compensation Fund System for Forest Ecological Benefits was first listed in the Forest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in 1998. In 2004, the Central Government Financial Compensation Fund, an important source for the Compensation Fund for Forest Ecological Benefits, was formally established. To improve the forest eco-compensation system, it is crucial to design and establish compensation criteria for noncommercial forests. These criteria should take both theoretical and practical concerns into account, and they should be based on the quantitative valuation of ecosystem services. Although some initial headway has been made on this task, the implementation of an effective forest eco-compensation system in China still has deficiencies and still faces problems. Implementing classification-based and dynamic management for key noncommercial forests and establishing an eco-compensation mechanism with multiple funding sources in the market economy are the key measures needed to conquer these problems and improve the forest eco-compensation system and China’s forestry development in sequence.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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