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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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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回顾10年历程,我国集体合同实践已有10年的历程,所得取的初步成效可归结为三个方面:(1)集体合同在同先行运作的劳动合同的衔接中,劳动关系法律调整更趋完善;(2)集体合同的推行,促使劳动争议得以缓解,使劳动关系双方利益的契合具有实现的可能性;(3)集体合同的推行,对于劳动关系双方代表组织的培育、职能定位以及由政府主导的三方协商机制的构建起到了推动作用,  相似文献   

2.
2007年6月29日,全国人大常务会通过了《劳动合同法》。由于现行《劳动法》有关集体合同制度的规定不够具体,进而无法实现工会代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或者雇主组织在总体上进行劳动关系的协调。而《劳动合同法》有关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尤其是有关集体合同制度的规定,能够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改变这种现状,因此对于劳动关系的和谐与稳定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进而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相似文献   

3.
我国实践逐渐形成劳动争议处理的“一调一裁两审”体制。随着实践的发展.这种体制逐渐暴露出越来越多的弊端.特别是仲裁和法院的关系(以下简称“裁审关系”)已经成为人们对现行体制批评的焦点。学界和实务部门在最近几年纷纷撰写文章.对现行体制提出批评,并提出自己的主张。我们对此综述如下。  相似文献   

4.
集体合同制度目前普遍被认为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为协调市场化、契约化的劳动关系而出现的重要的新兴法律制度,且正处于逐步探索和发展之中。  相似文献   

5.
劳动争议的仲裁制度是世界各国的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在我国,经过十几年的努力已经初步建立了解决劳动争议的仲裁制度和司法救济制度。但从现实情况看,我国目前的解决劳动争议的机制还存在一些问题,尤其是仲裁制度在制度设置和实际操作上都存在不少问题,完善劳动争议仲裁制度势在必行。本文将结合我国劳动争议仲裁制度的立法现状,参照和借鉴国外劳动争议仲裁制度的一些立法和实践经验,对如何健全和完善我国劳动争议仲裁制度提出一些建议和设想。  相似文献   

6.
我国现行的劳动争议处理采用的是“一调一裁两审”的处理机制。虽然调解也是该机制中的一环,但由于具有可选择性,因此,最具有法律意义的制度是劳动争议仲裁和劳动争议诉讼制度。而劳动争议仲裁当事人与劳动争议诉讼当事人在衔接中存在严重的问题。  相似文献   

7.
《中国劳动科学》2004,(3):62-63
《集体合同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2号,以下简称《规定》)已于2003年12月30日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7次部务会议通过,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原劳动部1994年12月5日颁布的《集体合同规定》自此《规定》实施之日废止。  相似文献   

8.
现阶段我国劳动争议的特点.伴随着劳动关系市场化进程的迅速加快,我国已经进入劳动争议“多发期”。根据有关统计数据分析,现阶段我国劳动争议的整体发展态势呈现三个基本特点:  相似文献   

9.
非全日制劳动关系,是指非全日制用工所形成的劳动关系。非全日制用工作为灵活就业的一种主要形式,按国际劳工组织的定义,一般是指低于法定或集体合同规定的工作时间的就业形式,在我国则指以小时计酬、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5小时、累计每周丁作时间不超过30小时的用工形式,它  相似文献   

10.
当前,劳动用工形式日趋多样化,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纠纷也呈现出复杂多变的特点。而目前劳动争议处理体制的现状即是一裁两审的格局,之所以在诉讼程序之前设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以及劳动争议仲裁前置程序,就是为了使劳动关系朝着和谐的方向发展。但现实中处理体制以及劳动立法的现状又使得劳动争议复杂化趋势明显,一裁两审的处理程序也给劳动法律在仲裁、  相似文献   

11.
1987年7月31日,国务院发布了《国营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暂行规定》,在这个暂行规定中明确了该条例的适用范围为国营企业,规定了劳动争议的受案范围包括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及因开除、除名、辞退违纪职工发生的争议,构建了处理劳动争议的基本程序,即调解、仲裁和诉讼,也就是所谓的“一调一裁两审”的处理机制。  相似文献   

12.
一般意义上的劳动争议是指用人单位和职工之间因劳动权利、劳动义务而产生的纠纷,这种劳动争议实质是民事争议。本文所要探讨的劳动争议既涉及民事争议,又涉及行政争议,是一类特殊的劳动争议案件。行政、民事交叉劳动争议案件是指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同时存在均需解决的民事争议与行政争议,两个争议在内容上具有关联性,在处理结果上互为因果或互为前提,这种关联案件与单纯的劳动争议或行政争议案件性质各异。对于如何及时、合理地解决交叉问题,鉴于法律与司法解释对此尚无规定,实践中问题较多,有必要从理论上予以探讨。  相似文献   

13.
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一方整体上处于弱势地位,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这种弱,不仅仅表现在劳动关系建立以后、劳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同样也表现在劳动合同订立的过程中。尽管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的订立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但是这种法律地位上的平等并不能必然地带来事实上的平等。原因就在于用人单位拥有着岗位资源,  相似文献   

14.
我国现行对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仲裁前置的机制,对于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有积极作用的,也是合乎我国现有实际情况的。据北京市某城区的初步统计,在该区一年的劳动仲裁案件中,大约只有45%的当事人会因不服仲裁裁决而向法院提起诉讼。也就是说,约有55%的劳动争议案件实际上经过仲裁程序就终结了。但从解决劳动争议的司法实践看,  相似文献   

15.
《中国劳动》2005年第5期刊登了山东省招远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张俊强、董文松同志撰写的《此案是否属劳动仲裁受理范围》的文章,笔者依据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结合自己的工作实践,针对几个争议焦点,提出如下观点,以供参考。  相似文献   

16.
我国的劳动争议仲裁制度恢复以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劳动争议案件数量逐年大幅度增加,且纠纷的内容日益复杂。现行的劳动争议仲裁制度已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一方面,企业和劳动者的法律意识增强,要求越来越严格,现有的工作力量(包括人、财、物)不能满足实际工作的需求;另一方面,立法工作严重滞后,现有的劳动法律制度(包括实体与程序两方面)不完善,劳动争议仲裁工作者经常面临无法可依的局面。  相似文献   

17.
《劳动法》第82条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当事人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提出申请。对“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85条的解释是“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劳动争议发生之日”与“权利被侵害之日”在字义的理解上是不同的(参见拙作《关于劳动争议申诉时效的几个问题讨论》,《中国劳动》2004年第7期)。也正是由于这一原因,造成人们对劳动争议申诉时效的起算存在不同的理解,以致一个案件在不同的机构(劳动争议仲裁委、不同审级的法院)出现完全不同的处理结果。本文拟就劳动争议申诉时效的起算时间略作讨论。  相似文献   

18.
《劳动合同法》已于2007年6月29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将于2008年1月1日施行。在《劳动合同法》施行之前,笔者尝试从一名劳动争议仲裁工作者的视角解读总则部分内容对劳动争议仲裁工作的影响和意义。  相似文献   

19.
为正确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并结合审判实践,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对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作出了两个司法解释。司法解释针对劳动关系中的矛盾与冲突,劳动争议纠纷类型增加,借鉴理论界的研究成果,各项规定有较强的操作性和针对性。对新型劳动争议案件的受理范围、不受理的范围、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诉讼主体、劳动合同的效力、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力派遣等问题给予了明确规定,为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如何适用法律提供了裁判指引和规范。  相似文献   

20.
我国劳动争议处理采用的是“一调一裁两审”的处理机制,也就是说,一项劳动争议,如果未经劳动仲裁,一般是不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的,因此,对于绝大多数劳动争议案件来讲,劳动争议的仲裁是不可逾越的必经程序。当上述的前提确定下来之后,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就是,劳动争议仲裁的受案范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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