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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96 毫秒
1.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意见》,保护环境,防治污染,促进平板玻璃工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平板玻璃制造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  相似文献   

2.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和国家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的有关要求,保护环境,防治污染,促进钒工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钒工业企业特征生产工艺和装置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  相似文献   

3.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摩托车、轻便摩托车怠速和高怠速工况下排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本标准适用于装有点燃式发动机的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的型式核准、生产一致性检查和在用车的排气污染物检查。  相似文献   

4.
(GB 14621-2011代替GB14621-20022011-10-01实施)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摩托车、轻便摩托车怠速和  相似文献   

5.
信息     
《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1,(4):14+42+69+76+79+85+91
六价铬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技术要求The Technical Requirement for Water Quality Automatic On-line Monitor of Chromium(VI)(HJ 609-2011 2011-06-01实施)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规范六价铬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的技术性能,提高我国水环境监测工作的能力,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六  相似文献   

6.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意见》,保护环境,防治污染,促进弹药装药行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修定本标准。  相似文献   

7.
(GB 14470.3-2011代替GB 14470.3-20022012-01-01实施)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和  相似文献   

8.
(HJ633-20122016-01-01实施)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规范环境空气质量指数日报和实时报工作,制定本标准。本标准依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质量指数日报和实时报工作的要求和程序。本标准中的污染物浓度均为质量浓度。本标准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同步实施。  相似文献   

9.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GB 3095-2012代替GB 3095-1996 GB 9137-88 2016-01-01实施)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功能区分类、标准分级、污染物项目、平均时间及浓度限值、监测方法、数据统计的有效性规定及实施与监督等内容。各省、自治区、  相似文献   

10.
本标准规定了陶瓷工业企业的水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陶瓷工业企业的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对陶瓷工业企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本标准不适用于陶瓷原辅材料的开采及初加工过程的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相似文献   

11.
镁、钛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镁、钛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镁、钛工业企业的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镁、钛工业企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本标准不适用于镁、  相似文献   

12.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于2003年7月14日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发出通知(环函[2003]197号),内容如下:近来,一些地方环境保护部门反映,在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管理和执法工作中,是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还是执行《医疗机构污水排放要求》和《医疗废弃物焚烧环境卫生标准》不明确,请示总局予以解释。为使医疗机构污染防治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经研究,现就执行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标准问题通知如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  相似文献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的通知》(国发〔2 0 0 0〕38号 ) ;  ★《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HZB 1 - 1 99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1 4 9- 93) ;★《渔业水质标准》(GB 1 1 60 7- 89)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 84- 92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 1 996) ;★《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552 - 83)。与水有关的法律法规…  相似文献   

14.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防治建筑施工噪声污染,改善声环境质量,制定本标准。本标准是对《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GB12524—90)的第一次修订。本标准于1990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本标准规定了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相似文献   

15.
(GWKB 1.2-2011 2011-05-01实施)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指导意见的通  相似文献   

16.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于1999年12月3日分别以环发[1999〕275号、276号、277号文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有关部委、直属机构,中国科学院,解放军环境保护局发布《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通知。各《通知》内容如下:一、《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促进合成氨工业生产工艺和水污染治理技术进步,促进合成氨工业产业结构调整,防治水污染,现批准《合成氨工业…  相似文献   

17.
(GWKB 1.1-2011代替GWKB 1-1999 2011-05-01实施)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  相似文献   

18.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规范六价铬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的技术性能,提高我国水环境监测工作的能力,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六价铬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的性能指标及试验方法和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对地表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六价铬化合物离子自动在线监测仪的生产、应用选型和性能检验。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相似文献   

19.
《大气污染防治法》授权国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但关于标准的法律规则还不够全面,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排放标准的功能发挥,也给标准限值确定带来了困难。当前国家正在对《大气污染防治法》进行修订,为完善相关标准条款,本文在对我国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立法现状分析的基础上,借鉴国外相关标准的立法规则和我国标准实践经验,提出了适用于我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制定的主要法律原则和程序建议。研究认为,制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应考虑污染物对公众健康、空气质量和生态环境的影响,以及可采取的污染控制技术措施等情况,通过技术经济论证确定排放限值和相关技术要求,做到技术可行、经济合理、减排效益突出。标准制定过程要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经标准评审委员会审查通过后方可按照部门规章批准发布。  相似文献   

20.
<正>(环境保护部令第28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实施按日连续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以下称排污者)实施按日连续处罚的,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引导和督促排污者及时改正环境违法行为。第四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决定和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等相关信息。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五条排污者有下列行为之一,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罚款处罚决定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实施按日连续处罚:(一)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二)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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