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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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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佛子 《陕西环境》1998,5(1):34-36
环境行政处罚是指环境行政机关或法定的其他组织依法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而尚未构成犯罪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的一种行政制裁。它既是一种环境法律责任形式,又是环境行政机关经常采用的一种重要的执法手段和具体行政行为。正确适用环境行政处罚,对于保障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实施,提高环境管理水平,改善环境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在环境行政管理中,及时调查处理环境违法案件,给予违法者(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恰当、合理的行政处罚,是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追究违法者行政法律责任的基本职责和要求,也是维护市场经济公平竞…  相似文献   

2.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简称《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法律责任是指单位或个人因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应承担的行政、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承担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法律责任必须具备两个条件:第一,责任者须有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行为;第二,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行为人有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 行政责任是指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国家行政法规有关行政义务的单位或个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承担者可以是企业事业单位及其领导者、直接责任人员,也可以是其他公民,既包括中国人也包括外国人(自然人和法人)。 对应负行政责任的单位和个人的惩罚措施,称行政制裁。依照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行政制裁分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两种。  相似文献   

3.
环境行政权是国家行政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不服环境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其他环境行政处理决定的,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提起行政  相似文献   

4.
要闻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新修订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是为了制裁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规范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工作,依照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而制定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共6章,分别对行政处罚的种类、管辖、行政处罚的程序、行政处罚的适用及行政处罚的执行和备案等作了明确而严格的规定。  相似文献   

5.
律师信箱     
私营业主刘先生询问:当事人接受环保执法检查,是否有权核实检查人员身份?律师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出示证件”,《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又规定“执法人员依法应当向当事市民郝先生来电询问:公民享有哪些环境权?律师解答:广义的环境权是指全体社会成员所享有在健康、安全和舒适的环境中生活和工作的平等权利。广义的环境权又分为公民环境权、法人和其他组织环境权。公民环境权主要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居住财产权以及日照权、通风权、安宁权、…  相似文献   

6.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法》和国家环保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办法》精神,环境保护行政处罚,是指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给予犯有违反环境保护法但又不够刑事惩罚的法人和公民的一种行政制裁措施,是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它具有广泛性、单独性和强制性的特点。这是由于环境问题复杂,环境保护涉及面广所决定。所谓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部门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依以法律规定行使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包括港监、渔政、公安、交通、土地、林业、农业、矿产、水  相似文献   

7.
正违反《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简称"固废法")的行为可能同时造成其他环境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与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密切相关。当一个违法行为同时违反了固废法和其他环境保护单行法时,考虑到《行政处罚法》规定的"一事不再罚"原则,适用哪部法律对行政相对  相似文献   

8.
一、环境行政处罚的概念所谓环境行政处罚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或者法定的其他组织对于违反环境保护行政法律规范而应负行政责任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的一种惩罚措施,这一概念包含着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环境行政处罚是国家行政机关或者法定的其他组织的一种行为.根据法律规定,有环境行政处罚权的国家机关包括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以及《环境保护法》第七条第三款所提到的各个行政主管部门,法定的其他组织是指法规、行政法规或者规章授权的非行政机关,可以作为环境行政处罚  相似文献   

9.
《环境行政处罚办法》于2009年12月30日修订通过,并于2010年3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1999年发布的《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同时废止。从《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到《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对环境行政处罚的规定走过了从对《行政处罚法》的亦步亦趋、简单重复,到注重既与上位法、相关法规及司法解释的衔接与协调,又突出环境行政处罚工作的特色,是数十年来环境行政处罚实践成果的集中体现。  相似文献   

10.
一、环境行政处罚及其特点环境行政处罚是环境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环境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违反环境法律、法规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所实施的制裁。通过对违法者的依法处罚,达到教育惩戒违法者、警戒他人,制止已有违法行为的继续、预防新的违法行为发生的目的。因此,环境行政处罚是保障环境法律、法规切实得到贯彻的必要手段;也是环境行政执法中适用最广的执法手段,也是容易引起争议,容易"惹官司"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有不同于其他环境管理行为的特征,作为一种法律制裁,又有不同于其他制裁的自身特点。1.处罚主体及客体的行…  相似文献   

11.
环境保护部门在调查取证过程中能否适用“先行登记保存”的问题,经国家环保总局研究,日前作出解释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37条第二款规定:“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7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第51条规定:“关于环境行政处罚的其他事项,本办法未作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在处理环境…  相似文献   

12.
环境行政执法是指有关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程序执行或适用环境法律、法规,从而直接强制地影响环境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这是宪法、法律赋予国家行政机关的一项重要的职责和任务,也是使环境法律、法规直接生效的具体行为,在整个环境法制建设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环境行政执法就是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鼓励和奖励表彰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行为,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调整人们的社会关系,从而协调人类与环境的相互关系,改善环境质量,维持生态平衡,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  相似文献   

13.
今年10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相似文献   

14.
证据是实施行政处罚的基础.环境行政处罚证据是指环保部门或法律授权的组织用来证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违法并应受行政处罚的案件的一切客观事实,即环保部门实施行政处罚的事实根据.环保部门对违法案件进行查处,必须注重证据和符合证据规则,这是依法执法的要求,也是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要求.  相似文献   

15.
法条适用的一般规则 <立法法>(2000年7月1日起施行)第七十九条规定,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环境行政处罚办法>(2010年3月1日起施行)第九条规定,当事人的一个违法行为同时违反两个以上环境法律、法规或规章条款时,应适用效力等级较高的法律、法规或规章;效力等级相同的,可以适用处罚较重的条款.  相似文献   

16.
环境法中行政处罚的形式,是指环境保护法规中规定的,对于违反环境保护法规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行政处罚时所适用的具体种类和方式。  相似文献   

17.
环境行政处罚是国家特定的行政机关给予犯有环境违法行为但又不够刑事处罚的公民或法人的制裁,是环境行政责任的一种追究形式。环境行政处罚信息系统主要用来实现环境行政处罚业务的综合信息管理,通过流程化的业务管理,全面、真实记录行政处罚过程中的各项信息,建立较为完整的行政处罚数据库,在满足日常管理自动化的同时,通过数据交换实现环境违法信息资源的联网共享,为加强企业的环境违法管理提供技术支持。从信息系统研究角度出发,对中国环境行政处罚业务进行了全面分析,提出了适合新形势下环境行政处罚管理要求的业务目标,探讨了环境行政处罚业务流程,详细分析了环境行政处罚的核心业务。  相似文献   

18.
《环境工作通讯》2011,(7):I0028-I003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副省级城市环境保护局。各环境保护督查中心: 为贯彻执行《行政处罚法》,配合《环境行政处罚办法》(部令第8号)的实施,进一步规范环境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我部制定了《环境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35~39条,都是关于行政处罚的重要立法条款。然而,其中,唯有第35条,就执罚主体、处罚形式及受罚行为,作了概括性规定,具有更为普遍的适用对象,适用频率也最高。在实施中,其若干立法“模糊”之处,尤须重点探讨和准确把握。“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可以根据不同情节,给予警告或者处以罚款: (一)拒绝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的。 (二)拒报或者谎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  相似文献   

20.
曹炜 《环境保护》2011,(18):49-51
案例类型违反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案例结果责令立即停产,并处罚款5万元,最后行政处罚决定被撤销案例启示本案给予行政执人员的启示主要是以下几点:一是在行政处罚对象的认定上必须准确;二是行政处罚必须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三是证据收集必须充分,并且要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四是出现法条竞合时要根据法律规定来确定如何适用。只有如此,才能维护行政执法的公正性、权威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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