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28 毫秒
1.
杨大明 《劳动保护》2006,(11):90-91
安全标志申办程序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申办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申办程序〉等11个安全标志管理文件的通知》(安监管规划字〔2004〕107号)规定的程序。安全标志申办包括5个基本步骤:(1)资质审查:矿用产品必须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有足够的注册资金和技术力量,质量管理体系完善,产品技术文件完整。(2)技术审查。包括对技术标准、图纸、说明书等技术文件的审查。生产单位生产的矿用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矿山安全的有关规定,能够有效指导矿用产品生产,名称和说明书应…  相似文献   

2.
为有效加强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发放后的监督管理力度,进一步提高安全标志的有效性及公信力,应积极探索、合理借鉴其他产品认证的成功经验与做法。对比分析我国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监督管理与UL认证跟踪检验在监督频次、监督重点、实施方式等诸多方面的异同,提出完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监督管理的措施和建议:紧密结合我国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关于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的文件精神,有效利用监督管理资源,对获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生产单位实行科学、动态的管理,建立畅通的信息反馈渠道等。  相似文献   

3.
《劳动保护》2014,(6):I0007-I001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 为强化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监管.2013年以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以下简称安标国家中心)开展了矿用安标产品生产企业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相似文献   

4.
《劳动保护》2004,(11):i006-i007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制度是保障矿山安全生产的重要制度。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C200432号),推动安全标志管理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增强透明度,现将重新修订后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申办程序》等11个安全标志管理文件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相似文献   

5.
<正>安监总厅规划[2014]4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为强化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监管,2013年以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以下简称安标国家中心)开展了矿用安标产品生产企业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根据专项检查和复查回检的情况,依据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的有关规定,安标国家中心对存在问题的65家生产企业作出了暂停或注销产品安全标志的处理意见(详见附件)。  相似文献   

6.
《现代职业安全》2005,(9):i0010-i001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办公室,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可能危及生产安全的矿用产品进入生产过程,从源头上防止矿山灾害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和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的成功做法,经研究决定,对金属与非金属矿山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矿用产品实施安全标志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7.
本文简要介绍了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制度,并分析了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制度在矿山安全中发挥的作用,同时阐述了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工厂检查环节中常见的问题,并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建议。  相似文献   

8.
《劳动保护》2014,(2):I0016-I0016
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99号)要求,强化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以下简称矿用安标)制度在事故预防中的重要支撵作用,现就进一一步做好煤矿矿用安标管理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9.
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制度是对涉及煤矿安全生产及矿工安全健康的产品所采取的强制性管理制度。安全标志是生产单位生产、销售及使用单位采购、使用的标识,凡纳入安全标志管理的煤矿矿用产品,未取得安全标志,不得进入煤矿井下。我国自1990年开始推行这一制度,10多年来这一重要制度的实施,在大大减少由于矿用产品安全性能缺陷所引发的事故,提高煤矿本质安全程度,保证煤矿安全生产和矿工安全健康等方面,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的必要性与重要性1.煤矿特殊作业环境的客观要求煤矿作业环境是人工开凿的半封闭空间,不仅…  相似文献   

10.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矿用产品(以下简称矿用产品)安全管理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与健康根据《煤炭法》、《矿山安全法》和《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对可能危及煤矿职工人身安全与健康的矿用产品实行安全标志管理实行安全标志管理的矿用产品目录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确定与分布。实行安全标志管理的矿用产品,必须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相似文献   

11.
《安全与健康》2006,(10):7-7
[本刊讯]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9月12日在京挂牌. 据了解,该中心隶属煤炭科学研究总院,由国家安监总局授权并提供业务指导,从事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审核、发放及发放后的监督管理工作.目前,该中心有近100名安全标志技术专家、230名安全标志现场评审员和20个总局授权的国家安全生产甲级检测检验中心.  相似文献   

12.
[本刊讯]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9月12日在京挂牌。据了解,该中心隶属煤炭科学研究总院,由国家安监总局授权并提供业务指导,从事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审核、发放及发放后的监督管理工作。目前,该中心有近100名安全标志技术专家、230名安全标志现场评审员和20个总局授权的国家安全生产甲级检测检验中心。  相似文献   

13.
杨大明 《劳动保护》2006,(9):103-104
安全标志管理的基本特点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是确认矿用产品符合国家安全标准、行业安全标准和煤矿安全规定,准许生产单位出售和使用单位使用的凭证。生产单位生产的产品要取得安全标志,需要经过以下4个环节:1.资质审查鉴于煤矿生产对其所用产品的特殊要求,煤矿矿用产品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有足够的注册资金和技术力量的专业生产单位生产。2.技术审查包括技术标准、图纸、说明书等技术文件的审查。生产单位生产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煤矿安全的有关规定,名称和说明书应规范。3.现场评审从软件和硬件两方面,审查…  相似文献   

14.
“安全生产关键技术标准研制”是“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的重大项目“关键技术标准推进工程”首批启动的11个研究课题之一,已于近日正式启动。承担单位为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主要参加单位包括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抚顺分院、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中机生产力促进中心。  相似文献   

15.
杨大明 《劳动保护》2006,(10):88-89
金属与非金属矿山是指开采金属矿石、放射性矿石以及作为化工原料、建筑材料、辅助原料、耐火材料及其他非金属矿物(煤炭除外)的矿山,包括黑色金属矿山、有色金属矿山、非金属矿山(化学矿山、建材矿山等)和其他矿山。我国现有金属与非金属矿山超过11万处,小矿多、分布广,生产经营集约化程度较低,在全国工矿企业中,伤亡事故仅次于煤矿,居第二位。金属与非金属矿山是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实施金属与非金属矿山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是一项重要措施,是建设本质安全型矿山的基础保障。实施安标的必要性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制度是对涉及矿山安…  相似文献   

16.
<正>安监总厅煤装[2014]7号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煤矿井下防爆柴油机无轨胶轮车安全管理,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7.
产品安全问题日益凸显,产品制造者难辞其咎,研究产品责任预防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通过对产品责任法和产品安全标准的研究,明确了法律、标准对产品安全的要求,提出了企业进行产品责任预防的方法.  相似文献   

18.
一、什么是机械安全认证 机械安全认证就是针对委托方申请认证的机械产品,认证机构以相关且适用的强制性标准作为主要技术依据(需要时,含相关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按照确定的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与实施程序,证明所申请认证的机械产品的安全性能符合相应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合格评定活动.根据我国关于产品质量认证的划分规定,机械安全认证属于产品安全认证.  相似文献   

19.
<正>5月6日,中国安全生产协会矿用产品专业委员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安全生产协会会长赵铁锤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会议由中国安全生产协会副会长王武琦主持。中国安全生产协会矿用产品专业委员会筹备组组长、安标国家中心常务副主任袁庆国对中国安全生产协会矿用产品专业委员会  相似文献   

20.
1994年美国对《联邦法典(矿产资源卷)》(Code of Federal Regulations:MineralResources)B分章《采矿用品的测试、评价与审批》进行了全面的修订,对矿山用品的申请、测试、收费、颁发许可证、批准标志的使用、质量保证、产品抽查及撤销批准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可操作性强,可供国内对采矿用品管理借鉴和参考,以促进矿山安全生产。1 矿山用品的管制范围 凡用于矿山生产的机械、设备、仪器、仪表、材料均列入管制范围。如采矿机械、矿用电动机组、电动设备、电力电缆、信号电缆、电缆接头元件,矿用柴油机车、自行式柴油驱动设备,凿岩机、钻机、除尘器,矿用炸药、爆炸装置、起爆器,井下照明设备、矿帽电灯、矿用电灯、蓄电池组,火焰安全灯、沼气检测仪、沼气监测装置,电话、信号装置,矿用呼吸器、煤(岩)粉分析仪、粉尘采样器,风幛布、风筒,等等。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