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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37 毫秒
1.
<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个人可接受风险标准和社会可接受风险标准(试行)》(以下简称《可接受风险标准》)已经2014年4月22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于5月7日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告2014年第13号公布。一、颁布《可接受风险标准》的意义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石化、化工产业布局与工业化、城镇化的矛盾日益突出,城区、居民区与部  相似文献   

2.
《安全》2014,35(11):57-60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个人可接受风险标准和社会可接受风险标准(试行)》(以下简称《可接受风险标准》)已经2014年4月22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于5月7日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告2014年第13号公布。1颁布《可接受风险标准》的意义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石化、化工产业布局与工业化、城镇化的矛盾日益突出,城区、居民区与部分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防护距离不足带来的安全风险有不断加剧趋势。  相似文献   

3.
<正>2014年5月7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第13号公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个人可接受风险标准和社会可接受风险标准(试行)》(以下简称《可接受风险标准》)已经2014年4月22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可接受风险标准》用于确定陆上危险化学品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和在役生产、储存装置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其中,包括我国个人可接受风险标准值表和我,  相似文献   

4.
<正>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4年第13号《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个人可接受风险标准和社会可接受风险标准(试行)》已经2014年4月22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  相似文献   

5.
《劳动保护》2014,(6):I0012-I0016
一,适用范围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个人可按受风险标准和社会可接受风险标准(试行)》(以下简称《可接受风险标准》)用于确定陆上危险化学品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和在役生产、储存装置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  相似文献   

6.
为更加深入了解煤矿的风险状况,辅助行业风险决策,探讨和确定我国煤矿可接受风险标准。采用平均个人风险值法(AIR),以5 a为周期分别研究2003—2007年和2008—2012年煤矿的个人死亡率,进而确定2013—2017年的煤矿个人可接受风险标准参考范围。通过事故累计概率-死亡人数(FN曲线)曲线确定可供参考的煤矿社会可接受风险标准,并基于生活质量指数(LQI)的社会可接受风险评价准则计算降低煤矿可接受风险标准的最优安全投入。结果表明,我国煤矿的个人风险水平远高于国内外其他行业,煤矿社会风险仍处于不可接受风险区,制定煤矿可接受风险标准值对行业风险管理实施具有较大的理论与实际意义。  相似文献   

7.
为响应我国“十四五”规划中对清洁能源提出的要求,使我国城镇燃气管道安全管理水平适应发展的需求,从生命风险的角度研讨城镇燃气管道风险可接受标准。首先采用平均个人风险(AIR)法和最低合理可行(ALARP)准则相结合的方法,统计2012—2021年的事故数据;然后以5年为一周期进行对比分析,以上一个5年周期的风险可接受标准预测下一个5年周期的风险可接受标准参考值,并得出2022—2026年个人风险可接受标准的参考值;最后依照在个人风险可接受标准5年周期预测法,采用累计频率-死亡人数(F-N)曲线法,统计2017—2021年每起事故死亡数及年管道长度,并确定社会风险可接受标准。研究表明:以风险水平1.017 13×10-7作为个人风险不可接受风险区与ALARP区分界线,2.034 27×10-7作为ALARP区与可接受风险区的划分边界;同时确定了社会风险最大可接受风险曲线和可忽略风险曲线,并结合ALARP准则划分出风险区域。  相似文献   

8.
正日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印发《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判定标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7]121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为准确判定、及时整改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及烟花爆竹  相似文献   

9.
正2017年10月28日,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学品安全分技术委员会在北京召开审查会,对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危化所起草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2项国家标准和修订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技术基本要求》(GB 18265)进行审查,国  相似文献   

10.
为提高我国城市燃气风险管理水平,帮助风险管理者科学地分配维护资源,探讨提出了我国城市燃气事故生命损失风险可接受标准;采用AIR指标法确定了个人风险可接受标准范围为(2.397 3×10-7,4.794 7×10-7);运用F-N曲线法结合ALARP原则,确定了社会风险可接受标准,最大可接受风险的截距为4.794 7×10-7,可忽略风险的截距为4.794 7×10-8;利用生活质量指数推导模型,计算了达到城市燃气事故可忽略风险水平的最优安全投入成本;基于风险动态原则,分析提出了风险可接受标准的更新办法。研究结果表明:我国城市燃气行业可接受风险水平低于煤矿、大坝、化工等危险行业的可接受风险水平;虽然我国城市燃气事故死亡率逐年降低,但要达到可忽略的风险水平,每年还需大量安全资金投入。  相似文献   

11.
杨国梁 《劳动保护》2021,(11):64-67
2018年11月正式发布的GB:36894-2018《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对于我国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风险值如何确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约请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的杨国梁,就标准的重点内容进行详细介绍。  相似文献   

12.
<正>对于安全的定义,工程实践中一般理解为符合性安全,即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进行设计、施工,就被认为是安全的。还有一种理解认为,如果人员死亡风险低于某一确定的风险可接受标准,即认为人员是安全的。风险可接受标准通常由所在国家或地区的安全监管部门确定,如《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个人可接受风险标准和社会可  相似文献   

13.
本文根据可接受风险标准的确定方法和制定原则,提出了中石油企业可接受风险标准,包括员工个人可接受风险标准和员工社会可接受风险标准。  相似文献   

14.
李静 《安全与健康》2012,(17):35-36
新修订的《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2012年5月21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于7月1日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3号公布,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一、《办法》的修订背景新修订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以下简称《条例》)将危险化学品登记的主体调整为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企业和进口企业,并对  相似文献   

15.
可接受风险标准研究现状与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通过比较国内外制定可接受风险标准所采用的原则、方法,指出了我国可接受风险标准的制定方法:在统计数据平均值的基础上,相关方协商确定,分别制定出个人可接受风险标准和社会可接受风险标准.  相似文献   

16.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研究   总被引:4,自引:3,他引:1  
通过对国内外安全及卫生等相关距离确定方法研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与周边重要区域安全防护距离制定方法的基本原则、计算程序以及主要内容等进行阐述,提出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与周边重要区域安全防护距离的确定方法。该方法以危险化学品事故后果分析为基础,综合考虑企业安全防护措施影响,运用个人风险允许值和社会风险允许值来确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与周边重要区域安全防护距离。应用示例表明,该方法评价的风险更加符合实际情况,具有更好的科学性。该项研究成果对确定我国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防护距离、制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安全防护距离标准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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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务院新修订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中,明确规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生产前应当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新修订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已于201 1年7月22日通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并于201 1年8月5日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41号令的形式公布,自201 1年12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18.
新修订的《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2012年5月21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于7月1日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3号公布,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修订背景及过程新修订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以下简称《条例》)将危险化学品登  相似文献   

19.
林静 《劳动保护》2007,(1):38-39
2006年12月13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召开医药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暨事故案例分析座谈会,通报2006年全国安全生产形势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状况,剖析2006年全国危险化学品和医药企业典型事故,总结交流医药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经验,宣讲《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程(试行)》,介绍最新危险化学品相关政策与规定,研究医药行业安全监管工作重点,部署2007年安全监管工作。此次会议是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危化司为强化医药行业安全监管工作举办的首次医药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专题会议。根据2005年3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安全…  相似文献   

20.
正2016年12月27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印发了《煤矿安全生产在线监测联网备查系统通用技术要求和数据采集标准(试行)》(安监总厅规划[2016]138号)。为进一步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在线监测系统联网信息化建设工作,促进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煤矿安全生产水平,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组织编制了《煤矿安全生产在线监测联网备查系统通用技术要求和数据采集标准(试行)》(包含2个通用技术要求和7个数据采集标准)。标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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