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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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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旧货流通是商贸流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发展循环经济、建设低碳社会的重要环节。为更好地发挥旧货流通业引导绿色环保消费、推动消费升级的作用,进一步加强行业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完整的先进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的意见》(国办发[2011]49号)要求,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相似文献   

2.
为充分发挥旧货业在推动消费升级、引导科学消费和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近日商务部出台《关于健全旧货流通网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地积极推动旧货流通网络建设。  相似文献   

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国发[2015]49号)、《商务部关于大力发展绿色流通的指导意见》(商流通函[2014]792号)和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等10部门《关于促进绿色消费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16]353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推进流通业绿色发展,做好2016年绿色流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4.
财建[201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商务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商务局: 为了加强中央财政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管理,充分发挥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08]134号)、《国务院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39号)等有关文件,我们制定了《中央财政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5.
从我国旧货流通产业的发展及特点出发,分析了我国旧货流通产业电子商务的发展前景、以及我国旧货流通产业中的运用电子商务的现状与问题,文章还特别对旧货业C2C电子商务模式进行了探讨,提出了相关的对策.  相似文献   

6.
商办流通函[2012]3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完整的先进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的意见》(国办发[2011]49号),全面掌握行业发展情况,深入了解企业政策需求,推动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商务部决定开展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情况摸底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7.
商办流通函[2012]100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党委宣传部、发展改革、教育、工业和信息化、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广播影视、机关事务管理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完整的先进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的意见》(国办发[2011]49号,以下简称《意见》),推  相似文献   

8.
从旧货行业管理制度、借鉴发达国家经验、树立资源节约理念等几个方面,提出了我国旧货业要在全球化的废旧商品回收再利用产业链中定位并赢得市场所面临的某些问题;简述了加强二手服装流通管理政策体系研究需要理念创新促进制度创新的理由;强调了完善法律保障机制促进旧货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必要性;简要介绍了日本政府立法和规划引导,建立以市场机制为主导的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等方面可资借鉴的管理经验。  相似文献   

9.
在纺织品供过于求、旧货大量积压、流通渠道不畅的现阶段,政府出台相关政策鼓励旧货暨二手服装流通,对满足多层次消费需求起到积极作用。在市场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了旧货流通行业自律制度建设需要培育相关动态联盟的思路和建议;简述了在社区和校园发展跳蚤市场,需通过试点鼓励经营者成立自律管理小组的必要性。  相似文献   

10.
商办流通函[2012]8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完整的先进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的意见》(国办发[2011]49号,以下简称《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立完整的先进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12]82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1.
<正>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2]22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号),加强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管理,规范行业发展,推动废旧动力蓄电池  相似文献   

12.
商办流通函[2012]5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完整的先进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的意见》(国办发[2011]49号)和《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11]693号)要求,我部组织专家对各地上报的第三批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城市实施方案进行了评审,并经过网上公示。  相似文献   

13.
供销经字[2012]2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中国供销集团及中国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完整的先进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的意见》(国办发[2011]49号)(以下简称国办49号文件),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废旧商品回收利用体系建设,促进供销合作社废旧商品回收利用企业健康快速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相似文献   

14.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国办发[2007]7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完整的先进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的意见》(国办发[2011]49号),加强废塑料加工利用的污染防治,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保障环境安全,促进循环经济健康发展,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联合制定《废塑料加工利用污染防治管理规定》。此规定自2012年10月1日起执行。  相似文献   

15.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08]134号)要求,推行资源节约,鼓励循环消费,商务部、财政部决定加快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有关工作。现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为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等五部委《关于促进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产业规范发展的意见》(工信部联节[2013]92号),做好《再生铅行业准入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公告2012年第38号)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新建再生铅项目准入标准 (一)严禁新建单系列生产能力在5万t/年以下及采用坩埚熔炼、直接燃煤反射炉熔炼工艺的再生铅项目.各地区在规划建设再生铅项目时应按照《再生有色金属产业发展推进计划》(工信部联节[2011]51号)有关布局规划要求执行.  相似文献   

17.
2012年7月30日,商务部流通发展司在湖北省武汉市召开全国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完整的先进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的意见》(国办发[2011]49号,下称“49号文件”)及全国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通报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项目督查情况。向欣司长就如何贯彻落实49号文件及下半年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提出了工作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相似文献   

1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商务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商务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08]134号)要求,从2009年起,要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商贸流通服务业发展,搞活流通扩大消费.为落实文件精神,经商供销总社,现将中央财政支持搞活流通扩大消费有关资金管理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9.
发改环资[2016]35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党委宣传部、科技厅(局)、财政厅(局)、环境保护厅(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局)、商务厅(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旅游局、机关事务管理局: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促进绿色消费,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经济社会绿色发展,我们制定了《关于促进绿色消费的指导意见》,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20.
<正>商流通发[2015]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供销合作社: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完整的先进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的意见》(国办发[2011]49号),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和供销合作总社制定了《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中长期规划(2015-2020年)》,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施行,并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问效和监督检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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