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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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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环境地方分权治理和县域经济竞争体制下,县级政府间在环境污染治理方面可能存在"以邻为壑"的行为,这使得同一流域上下游县域间更容易产生跨界污染问题。本文通过引入污染"累积效应"和河流"自净效应",建立了河流污染的外部性模型,并推导出相应的假说,再从不同环境规制强度和行政分割前后两个维度,对河流污染程度的动态变化进行了情景模拟。基于2004—2014年七大流域中国国控监测断面的周数据,本文对河流污染程度与"县边界-监测站"沿河距离的关系进行了实证检验,并进一步检验了环境分权体制下不同行政分割程度对"跨界效应"的影响。研究发现:(1)随着河流接近县域下游边界,在更强"累积效应"作用下,河流污染指标COD和NH3-N呈现加速递增趋势,河流"跨界污染"问题显著;(2)在河流跨越县域边界后,由于更强"自净效应"和相对严苛的环境监管,COD和NH3-N增长放缓乃至局部下降,县边界两侧污染程度呈现出结构性差异,且这种差异在中西部地区更为突出;(3)河流跨越的行政边界越多,所面临的沟通与协调难度就越大,潜在的利益冲突下"以邻为壑"动机就更强,因而污染排放就更加严重。据此,本文建议加快推进"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和"河长制"河湖管理模式,改革现行以块为主的环境治理方式,从制度层面解决好中央与地方、地方政府之间的权责关系;推行环保督查的同时,从官员绩效考核层面提升环保激励;建立组织架构完备、各级监测站点分布合理、衡量指标齐全的河流水质监测体系。  相似文献   

2.
中国空气污染格局受到政策因素的深刻影响,财政分权和政绩考核背景下的地方政府竞争能够激励污染性产业发展进而加剧环境污染。政府层面的环境规制和企业层面的技术进步则减少了单位产能污染排放。两种力量的相互制约塑造了中国城市空气污染的格局。本文基于2003—2013年地级以上城市数据,以综合污染指数刻画空气污染程度,使用面板数据模型和空间杜宾模型探讨空气污染影响因素及其空间效应。结果表明:(1)在研究时段空气污染和污染性产业空间动态一致,均有向东部地区转移的趋势,污染性产业的存量对污染的加剧作用比增量更为显著。(2)地方政府竞争能够显著增加本地和周边地区空气污染。环境规制是抑制空气污染的重要方式,但本地的高规制将造成周边地区污染加剧。技术进步能够有效降低空气污染,且不具有显著的空间效应。(3)抑制空气污染的因素(环境规制、技术进步)比加剧污染的因素(地方政府竞争、污染性产业增长)作用效力更强,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污染产业发展的同时空气污染程度降低的现象。文章启示调整政府主导的经济发展方式,贯彻环境规制的科学制定与严格执行,促成企业创新驱动是减轻空气污染的重要途径。  相似文献   

3.
环境规制改革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环境监管领域的着力点,对于全面实现生态文明建设、有效改善地方环境规制失灵问题具有重要意义。为此,原环境保护部于2014年对上市环保核查制度进行改革调整。该研究以此为准自然实验,基于2012—2017年我国沪深A股上市公司数据,采用双重差分模型验证新环境规制能否提升重污染企业环境责任表现,并从地方环境监管主体的角度运用三重差分模型探究影响改革效果的因素。研究发现:环保核查制度改革后,相比其他企业,重污染企业的环境表现显著改善。通过促使重污染企业承担环境责任,该制度也推动了当地环境质量的好转,体现为省份工业废水化学需氧量、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和PM_(2.5)年均浓度分别下降1 290、12 170 t和0.848μg/m~3。进一步分析发现:在地方政府更重视环境保护、对环保配置更多资源的地区,以及在法制环境和媒体发展更健全完善的地区,制度改革效果更好。研究结论表明,地方政府能否履行环境监管职责取决于规制机构的目标偏好和行为逻辑以及第三方监督机制。重视可持续发展的地方政府能够促进当地企业环境治理责任意识的增强,而正式的环境规制能否发挥作用,与当地法制建设和媒体发展等非正式制度环境紧密相关。这为我国环境规制体系变革的有效性提供了经验证据,也为进一步增强地方政府环境监管职能提供有益启示。据此,从提高企业对绿色发展的认识和实践、提高地方政府的环保偏好和监管水平、提高公民的环境意识和参与能力三个方面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4.
空气污染对居民公共健康的影响,引起了人们高度的关注。但大多数学者研究从样本的独立性出发且不考虑内生性问题,忽视区域之间空间相关性,所得结论和政策建议需谨慎对待。为了弥补上述不足,本文基于Grossman中国宏观健康生产函数,选取2001—2014年中国广东省珠江三角洲9个城市作为样本,选择以PM_(10)和PM_(2.5)作为空气污染的代理指标,在充分考虑空间效应和严格假设检验的基础上选择合适的空间计量经济学模型,对此进行实证研究。主要研究结果显示:空气污染对居民的公共健康带来了负面影响,即PM_(10)和PM_(2.5)每增加1%,导致哮喘疾病和内科门诊等疾病人数不断上升,且影响都比较大,尤其是对哮喘疾病的影响分别为0.2236%和0.2272%。经济增长对公共健康均有显著的促进作用,影响最大;其它财政医疗支出、卫生技术人员和人口密度等要素对居民公共健康的影响较小。由于空气污染的负外部性,研究还发现,区域之间空气污染的"溢出效应"对领域居民公共健康存在显著的影响,说明忽视空间自相关性的存在,会使得空气污染对公众健康的估计产生偏差。从长期看,空气污染对本地居民公共健康的直接效应都显著为正,PM_(2.5)间接效应显著为负,但PM_(10)间接效应并不显著。因此,各级政府除了在源头上治理污染物的排放,提高公共健康水平外,还应该打破各自为阵的行政垄断,应该作为一个整体,实现跨区域环保合作,共同治理和制定公共卫生政策等。这对区域之间协同减排和保护居民公共健康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5.
通过政府规范与引导,促使企业采取绿色生产行为,对摒弃粗放式生产方式推动经济绿色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基于全国592家制造企业微观调研数据,运用有序回归模型与链式中介模型,研究监管工具对企业绿色生产行为的推进效果及在推进过程中监管工具间的交互效应,并探究监管工具对企业的作用机制。实证发现:(1)法律法规型、行业标准型、经济激励型、宣传教育型和信息引导型五类监管工具均能促进企业绿色生产行为的发生;(2)多元监管工具在推进企业绿色生产进程中,存在互补效应和替代效应,即多元监管工具同时作用于企业绿色生产行为时,既可能产生政策合力,也会存在政策效应抵消的现象;(3)监管工具干预不同性质企业时,政策边际效果存在差别,而监管工具干预不同规模、地区的企业时,政策异质性不显著;(4)绿色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在监管工具推进企业绿色生产行为的影响过程中,具有部分链式中介作用。在推进制造企业绿色生产的实践中,政府应拓展监管工具种类,丰富监管工具规范形式;科学评估监管工具的政策效能,发挥多元监管工具的协同效应;关注异质性企业的政策偏好,实施精准施策;准确把握监管工具的作用机制,提高监管工具的干预效率。该研究从多元监管...  相似文献   

6.
空气污染对城市化进程的反馈效应分析是完善空气污染与城市化互动机理研究框架的关键,亦是协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与新型城镇化的重要参考。文章利用夜间灯光数据反映城市化综合水平,并选取2013—2018年中国281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的年均PM2.5浓度来衡量空气污染,探究空气污染对城市化进程的反馈效应及其作用机理,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异质性分析。研究表明:(1)空气污染对城市化水平存在显著的负向反馈效应,此结论在一系列稳健性检验与内生性检验下依然成立。(2)城市人口规模与经济发展是空气污染影响城市化进程的两个重要作用机制。空气污染对城市人口规模、经济发展均存在显著的负面作用,进而对城市化产生负向反馈效应。(3)空气污染对城市化的反馈效应存在城市异质性。空气污染对北方城市、中部与东北地区、大中城市的城市化进程存在更为显著的负向反馈效应;此外,二者在秦岭-淮河线以南地区呈现出显著的"倒U型"曲线关系,说明空气污染对城市化进程的反馈效应存在非线性特征。针对上述研究结论,文章认为,污染气体减排仍是当前缓解空气污染对城市化进程负向反馈效应的有效措施,而集约高效地推进城市化进程更是根本举措;实施积极的人才引进政策、以创新改变粗放的经济增长结构以缓解空气污染对城市化的负向反馈效应;此外,在对大中城市进行污染防治的同时,要警惕小城市的空气污染发展态势。  相似文献   

7.
约束性指标管控是我国土地管理领域的一项重要公共政策,但其实际执行过程却偏离原定政策目标。传统"央地纵向委托代理困境"视角的解释认为,地方政府追求土地财政和土地引资的动机是导致产生政策执行偏差的根源,但其忽略了地方政府行为所具有的空间关联性而存在解释力不足的缺陷。为此,本文立足于地方政府横向竞争的视角,分析了地方政府间的财政竞争、引资竞争对土地约束性指标管控政策执行的影响;在此基础上,通过2010—2014年间的省级面板数据,构建空间杜宾模型对相应理论假说进行了检验。研究发现:(1)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土地引资行为会加剧本地区的政策执行偏差程度。(2)地方政府间存在"相互模仿"的土地财政和土地引资竞争策略,这使其土地财政和土地引资行为会产生正向的空间溢出,即在加剧本地区政策执行偏差程度的同时,还会同步加剧相邻地区的政策执行偏差程度。(3)土地引资的直接效应和间接效应无论在范围上还是强度上都要强于土地财政,这表明地方政府间的土地引资竞争是导致政策执行偏差的更重要因素。本研究的政策启示在于,为了促进土地约束性指标管控政策的良好执行,不仅要通过财税体制改革来弱化地方政府间的土地财政竞争,更要通过政府绩效考核改革来遏制它们之间的土地引资竞争。  相似文献   

8.
流动人口的安居乐业既是衡量地方政府财政能力的重要标尺,也是检验城镇化成果的主要方式。文章从财政制度和财政资源双重视角出发,构建了政府财政能力影响流动人口居留意愿的分析框架,基于2014—2018年国家卫健委流动人口动态监测数据(CMDS)和国家统计局数据,实证检验了财政能力与公共服务供给对流动人口居留意愿的影响效应。研究结果表明:①样本期内,政府财政能力增强与公共服务供给增加均有助于提升流动人口居留意愿,且在公共服务影响居留意愿的路径中,财政能力表现出增强型调节作用。②分区域检验发现,东部地区流动人口对公共服务的关注度更高,但财政能力对公共服务供给的调节效应较弱,需求侧与供给侧不匹配反映出财政职能履行存在短缺,中部地区财政能力对公共服务供给的调节效应最强。③财政能力方面,财政汲取能力提升会强化公共服务供给对流动人口居留意愿的正向影响,财政自主权、财政配置能力、财政透明度均产生干扰型调节作用。④公共服务方面,政府财政能力增强主要体现在硬公共服务增加上,并对流动人口产生正向溢出,而针对软公共服务的户籍限制会削弱居留意愿;门槛模型进一步检验发现,人均GDP差异的地区之间存在异质性财政激励以及由此引发的政府策略行为,当地区人均GDP跨越门槛值后,政府财政能力对软公共服务的调节作用由促进转为抑制。研究认为,应尽快改革公共财政制度,矫正不当的财政资源配置方式,增加地方公共服务供给,切实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进程。  相似文献   

9.
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明确要求努力形成有利于健康的生态环境,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加快开展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和健康环境促进行动。该研究利用2010—2018年中国家庭追踪调查(CFPS)数据与受访者所在县(区)的年度空气污染数据和气象数据进行匹配,通过双重差分法(DID)计算2013年底实施的“大气十条”政策引起的区域空气污染的外生变化,再利用二阶段最小二乘法(2SLS)识别空气污染对居民心理健康的影响。研究发现,空气污染显著地降低了居民心理健康水平,其中,县级层面1μg/m^(3)的PM_(2.5)污染浓度的上升将会显著降低居民主观幸福感得分8.17%并加重居民抑郁情绪指数3.88%。进一步的机制分析表明,空气污染主要通过恶化居民身体健康水平,减少居民运动锻炼行为并增加肥胖风险进而对心理健康产生负向影响。此外,分析空气污染对不同人群心理健康影响的异质性差异后发现,男性群体、年轻人群体、低教育群体和城市居民受空气污染的负面心理健康效应会更大。该研究结论是对现有分析空气污染健康效应文献的有效补充,同时还反映出目前基于健康层面对空气污染成本的评估可能大大低估了空气污染对主观幸福感和精神健康的影响所产生的其他社会经济成本。中国需要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打赢蓝天保卫战。  相似文献   

10.
农田生态补偿横向财政转移支付是调整农田保护和农地发展之间利益关系的重要环境经济政策,对于实现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之间的相协调具有重要意义。以武汉城市圈为例证,基于生态外溢的视角,运用选择实验法计算基于市民支付意愿的农田生态补偿标准,并修正得到武汉城市圈42个县(市、区)的农田生态补偿横向财政转移支付标准介于683.10~6 169.60元/hm~2之间。进一步依据粮食安全法将武汉城市圈42个县(市、区)划分为17个支付区和25个受偿区,得到各县(市、区)的农田生态补偿横向财政转移支付面积。最后依据农田生态补偿横向财政转移支付标准和农田生态补偿横向财政转移支付面积计算出武汉城市圈地方政府县(市、区)间农田生态补偿横向财政转移支付额度的绝对值总和为44.03亿元。研究结果可为农田生态补偿横向财政转移支付体系的构建提供初步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11.
中国城市严重的空气污染与企业及家庭对燃煤的依赖密切相关。因此,以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替代燃煤被视为治理空气污染的重要手段。在能源替代政策的推进下,"煤改气"工程正在众多大城市如火如荼地进行。在此背景下,本文针对清洁能源替代问题进行经济学讨论,并对城市"煤改气"政策施行效果进行实证检验。本文首先利用包括西气东输等天然气长输管道项目作为外生冲击,考察了城市天然气供应对空气污染的影响。利用城市面板数据回归的结果发现,长输管道的联通对城市空气污染有显著地遏制作用,而这种作用在煤炭城市更为明显。在稳健性检验部分,利用城市液化石油气代替天然气进行安慰剂检验,发现天然气长输管道对于液化石油气的供给并没有显著促进作用,后者也未影响天然气替代煤炭对城市空气污染的减排效应。其次,在考察城市特征对天然气长输管道联通影响的基础上,考察途经城市是否存在选择效应,结果发现空气污染、煤炭消费等变量对管道联通均无显著影响,表明城市天然气管道联通并不存在明显的选择效应。在机制分析部分,进一步分析城市天然气管道长度、供应量与使用人口对空气污染的影响,发现天然气主要通过替代城市民用燃煤来遏制空气污染,对工业燃煤造成的污染则减排作用不明显。最后,从价格角度讨论了天然气难以通过替代工业燃煤遏制空气污染的可能原因,并分析了"煤改气"政策在现阶段的局限性。  相似文献   

12.
环境保护税改革是中国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重要战略举措,环境保护税法作为环境经济政策的2.0版及独立型环境税税种,其是否会产生促进企业劳动雇佣的蓝色红利有待证实。以环境保护税法的施行为准自然实验,采用双重差分法检验环境保护税法对企业劳动雇佣的影响及作用机理,研究结果表明:(1)环境保护税法促进了企业劳动雇佣增加,相比于不在环保税税额标准提高地区的企业,位于环保税税额标准提高地区的企业就业平均上升约7.6%,经过平行趋势检验、安慰剂检验、PSM-DID、采用Change模型等系列稳健性检验后,基准回归的结论不变。(2)机制分析表明,环境保护税法主要通过绿色管理创新效应、决策制约效应与预防性环保投资效应促进企业劳动雇佣增加,通过治理性环保投资效应促进企业劳动雇佣增加的机制未得到验证。(3)环境保护税法促进企业劳动雇佣增加的结果具有条件异质性,营商环境的改善与数字金融发展水平的提升能够正向调节环境保护税法对企业劳动雇佣的影响。另外,环境保护税法对具有不同特征企业的劳动雇佣影响存在差异性,企业数字化转型程度低和成本转嫁能力强的企业更容易受到环境保护税法的影响。(4)就业结构分解分析发现,环境保...  相似文献   

13.
环境治理已成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众对环境治理效果的评价对于环境治理的理论与实践都具有重要意义。在PPP改革项目中,政府和企业同为提供服务的主体,谁的工作更能得到信任,谁的工作更能提升公众对环境治理效果的评价,这在已有的研究中尚未得到一致的回答。本文采用调查实验的方法,以H市环卫改革为例,探究在PPP改革项目中,不同治理主体对环境治理评价的影响,并且基于KHB分解法验证治理主体影响公众评价环境治理效果的中介机制。研究发现:首先,在PPP项目中,企业治理主体会使得公众对环境治理效果的评价更高。接受企业治理文本干预的受访者与接受政府治理文本干预的受访者相比,前者比后者对环境治理的评价高0.110 5分。其次,企业信任在治理主体和环境治理评价中起到中介效应,25.48%的贡献来源于企业信任的中介影响。再次,公众治理效能感知也在治理主体和环境治理评价中起到了中介作用,其中17.98%的贡献来源于公众的治理效能感知。最后,媒体介入在治理主体与公众对环境治理评价中起到正向作用。实证分析结果表明,PPP改革项目作为合作治理的模式之一,若想提高公众对环境治理效果的评价需要充分发挥企业在城市环境治理中的作用。在PPP项目运营过程中,作为环境公共服务供给的最终责任主体,政府在财政融资、项目招标、运营管理、行业监管等环节应不断改进,并同时注重信息公开和媒体宣传。  相似文献   

14.
基于动态视角,对财政分权与环境治理的关系进行理论分析,提出研究假说,并利用1997—2016年的省级面板数据,对两者的关系进行实证检验。理论研究认为:财政分权在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对环境治理的影响不同。当经济发展水平较低时,财政分权对环境治理的影响以负向的替代效应为主,财政分权不利于环境治理;而当经济发展水平较高时,财政分权对环境治理的影响以正向的收入效应为主,财政分权有利于环境治理。实证研究表明:①在样本时期内,整体而言,我国的财政分权不利于环境治理。该结论在通过模型设定、指标选取以及内生性控制等检验后,仍然成立。②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财政分权对环境治理的负向效应不断减弱。③面板门槛模型的结果表明,当人均GDP达到3.123万元时,财政分权对环境治理的影响才有可能出现拐点。若以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总额和行政处罚案件数作为被解释变量时,人均GDP分别要达到4.379万元和6.276万元时,拐点才有可能出现。以上发现的政策启示在于:一方面,尽管现阶段我国的财政分权对环境治理存在负向影响,但是这种负向影响仅是阶段性的,不能因为这种阶段性特征,而否定财政分权制度本身;另一方面,由于我国大部分地区仍处在经济发展的中等收入阶段,为了缓解财政分权的负向效应,可能还需要中央政府进行适当的干预以消除地方政府在环境治理方面的扭曲。  相似文献   

15.
自然灾害的发生往往导致财政支出增加和财政收入减少,是影响国家财政收支平衡的一个不容忽略的因素,自然灾害对财政收支的影响尚缺乏深入的理论阐释和基于实证数据的检验。依据1990—2018年中国31省份省际面板数据建立面板向量自回归(PVAR)模型,量化自然灾害的财政成本,并考察了自然灾害对财政支出和收入的动态影响机制。进一步分析中,运用可解决门槛变量内生性问题的动态面板门槛模型探究了政府应急财政支出的最优规模。研究表明:(1)总体来看,平均每年自然灾害造成的财政成本为1.119%,自然灾害对财政支出具有滞后正向效应,对财政收入具有滞后负向效应。(2)自然灾害财政成本具有区域异质性。具体而言,平均每年东北地区财政成本为0.89%,东部地区财政成本为-2.63%,中部地区财政成本为1.4%,西部地区财政成本为2.75%。(3)进一步分析得出,政府自然灾害应急财政支出最优规模为0.095%。分经济区域来看,除东部地区门槛效应不显著外,东北、中部和西部地区政府应急财政支出最优规模分别为0.0903%、0.108%和0.196%,远低于自然灾害财政成本,需要探寻放大应急财政资金规模的融资工具。据此,从建立自然灾害基金制度,因地制宜搭建自然灾害财政成本风险融资工具框架,构建融入保险机制的新型灾害风险管理体系等方面提出相关政策建议,以期为政府改进公共服务、创新政府管理、推进我国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提供支撑。  相似文献   

16.
知识产权制度面对低碳绿色的高质量发展需求能否成为抑制中国城市工业污染的隐蔽力量?该研究将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创建视为准自然实验,在阐释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影响工业污染排放的作用机理基础上,采用2003—2019年长江经济带108个城市的面板数据(该研究始于2003年,此时长江经济带11个省份总共有109个地级以上城市,2011年巢湖市被撤并,最后剩余108个地级以上城市),运用多期双重差分法实证检验知识产权制度建设的减排效应及其作用机制,并探究其异质性、动态效应和空间外溢效应,研究表明:(1)在长江经济带城市层面,知识产权制度建设显著抑制了工业污染排放,且减排效果不断增强,此结论在连续型双重差分、工具变量法等一系列稳健性检验下依然成立;(2)异质性分析表明,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在长江上中下游城市、大中城市均表现出良好的减排绩效,且在长江上游城市、大城市的减排效果更佳,同时相比烟尘污染,其对水污染、气体污染的抑制作用更为明显;(3)空间效应分析表明,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同时抑制了本市与经济相邻城市的工业污染,政策效果呈现出空间溢出性,且间接效应大于直接效应;(4)机制分析表明,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借助技术创...  相似文献   

17.
新型城镇化是区域经济增长和绿色转型的有力支撑。在经济高质量发展阶段,政府主导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减污降碳的政策效果有待验证。该研究选取2004—2020年中国180个地级及以上城市数据,从“污染”和“碳排放”两个维度构建双重差分模型,实证检验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减污降碳效应及影响机制。研究发现:(1)新型城镇化建设存在显著的减污降碳效应,并且呈现逐年递增的特征,该结论在考虑了DID有效性检验和稳健性检验后依然成立。(2)异质性分析表明,从“区位-特征-规模”三维城市属性看,减污降碳效应在东部城市、非资源型城市、高人力资本城市和规模较大的城市更加显著;分位数回归估计结果显示,新型城镇化的减污降碳效应呈边际递增趋势。(3)机制分析表明,新型城镇化除了直接对减污降碳存在促进作用,还可以通过推动三次产业结构整体升级、服务业结构升级以及绩效型技术创新而有效促进减污降碳,但投入型技术创新对减污降碳的影响尚不明显。该研究为下一阶段中国区域污染治理提供了新思路,政府应协同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减污降碳,同时借助产业结构升级和绩效型技术创新以更加有效的方式释放新型城镇化在区域绿色发展中的红利。  相似文献   

18.
土地财政是当前政府管理中的热点问题,分地域研究土地财政差异情况,对于提出科学合理的转型对策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总结土地财政各项收入来源发展概况,考虑土地储备抵押融资为借债收入,故只以土地出让金与土地、房产税收计算1999-2010年全国31个省(市)土地财政收入总规模,同时考虑各省(市)年均土地财政收入规模占地方财政总收入的比重(贡献率),找出土地财政情况地域差异的基本规律.进一步采用SPSS19.0层次聚类分析方法,将全国31个省(市)土地财政情况划分为5种集群类型:土地财政发展期、较旺盛期、旺盛期、中期、后期.从土地财政收入规模与增长趋势及对地方财政总收入的贡献程度,分析各集群土地财政情况存在差异的原因.在此基础上,考虑土地财政不可持续性及存在的诸多弊端,针对不同集群地域从国家层面制度改革、征收物业税、改变土地财政为动力源泉的城市化、发挥闲散土地的财政作用等4方面,提出土地财政转型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19.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被认为是史上最严格的一项空气污染治理政策。主要目标是控制区域PM_(2.5)和PM_(10)等污染物的排放量,明确规定了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该政策始于2013年9月,于2017年底结束。为了科学检验《大气十条》的政策影响效应,选取该政策执行期间(2013—2017年)的125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包括72个处理组和53个控制组进行准自然试验,运用双重差分法检验该政策对控制主要空气污染物PM_(2.5)、PM_(10)、SO_2、NO_2、CO和O_3月均排放量的影响,并运用平行趋势检验、反事实检验等方法进行了稳健性检验。描述性统计结果显示:PM_(2.5)、PM_(10)、SO_2、NO_2和CO的月均排放量都得到了显著降低,其中PM_(2.5)和PM_(10)的降幅分别是36.33%和31.87%。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PM_(2.5)浓度分别下降39.6%、34.3%、27.7%,三大区域PM_(10)的降幅分别为38.3%、31.1%、21.9%,其中,北京市PM_(2.5)月均浓度为57.33μg/m~3。但是O_3的排放量下降效果不显著,其含量不降反增,成为我国空气质量新的威胁。回归结果说明,该政策对试点城市大气中PM_(2.5)、PM_(10)、SO_2、NO_2和CO的排放量下降产生了显著影响,在1%显著性水平上,月均浓度分别下降685.14%、650.72%、479.05%、359.55%和7.06%。因此,总体上可以认为该项政策已经达标完成,控制了主要空气污染物的排放量。但是分解不同污染物、分区域或者是具体到不同城市的空气质量绝对值仍未达到国家控制标准。最后提出执行科学精细的空气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和空气污染治理的长效政策等建议。  相似文献   

20.
环境税作为政府采用财政手段调整影响生态环境利益相关者行为的重要工具,研究环境税的环境经济效果对于推进健全中国环境财政制度具有重要理论价值。随着2018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开始实施,从"双重红利"视角对中国现行的环境保护税政策进行评价,对后续中国环境保护税改革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通过2006—2014年中国省以下排污费征收标准的改革实践,从地级市层面检验中国环境保护税对地区环境质量和经济增长的影响。结果表明:①提高二氧化硫排污费征收标准对二氧化硫排放产生污染减排效应,但是在工业废水上并没有发现这一政策的溢出效应。②二氧化硫排污费征收标准的提高对经济增长的数量和质量上均存在抑制效应。③中国环境保护税政策未能产生预期的"蓝色红利"的原因在于:在缺乏产能约束政策的背景下,企业在面对环境保护税税收压力时往往通过扩大产能,依靠规模效应以抵消环境保护税税收压力。这使得中国环境保护税税负的提高不仅没有产生"波特效应",反而对地区绿色创新能力的发展产生"负激励"。最终导致中国环境保护税政策不但未能产生"蓝色红利",反而在数量和质量层面抑制了中国经济增长。上述研究结果不仅从排污费征收标准变动视角对中国环境保护税的政策效果进行衡量,而且在实践方面为环境保护税后续改革提供了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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