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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上网电价补贴(FIT)与绿色能源组合标准(RPS)是目前针对可再生能源实施的两类主要支持政策。对于二者政策效果的比较、特别是在非竞争性电力市场中二者政策效果的扭曲,是理论和政策研究关注的热点问题。本文通过构建由传统火力发电企业和绿色能源发电企业两类主体构成的部分均衡模型,比较了不完全竞争的电力市场中,可再生能源上网电价补贴制度与可再生能源组合标准对可再生能源发电总量和份额的影响。结果表明,在寡头垄断的电力市场中,FIT政策比RPS政策更能有效促进可再生能源发电总量和比重的上升。模型中RPS政策下的均衡电价高于FIT政策的情况,导致对绿色能源的需求下降。对欧盟2004-2011年面板数据的分析表明FIT政策对风力发电总量有显著促进作用,而RPS政策有助于提高可再生能源在总能源使用中的比重。其背后的机制是尽管RPS导致较高的电价、降低能源需求,但仍然能促进可再生能源需求的相对提高。电力市场垄断对风力发电量有负面影响,但并不能证明这一影响是通过可再生能源政策实现的。电力市场规模、技术等控制变量也对可再生能源使用有一定影响。在门限面板模型中,当电力市场垄断程度指数大于0.35时,即一国最大电力企业市场份额达到三分之一以上,垄断对风力发电的负面影响更大。  相似文献   

2.
中国承诺2017年启动全国性碳排放交易系统,在碳交易机制下,可再生能源项目可以通过CCER交易获得额外收益。由于碳价格是随着市场条件而随机波动的,碳价波动性使得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投资具有了期权性质的权利,即未来不确定性可能包含更高的价值。可再生能源企业在做投资决策时,可以选择立即投资,也可以选择推迟投资,等待更多信息来提高项目收益,而立即投资的项目回报必须足够高以克服等待期权的蕴含价值。为了研究碳价波动下可再生能源项目投资,本文采用实物期权法的三叉树模型,测算了三类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投资的npv及其实物期权价值(ROV)。根据延迟实物期权决策规则,三类项目均执行期权延迟投资决策。本文还计算了在无政府补贴和有政府补贴两种情形下,三种可再生能源项目在不同时点的栏杆价格,以确定项目的投资时机。栏杆价格随着政府补贴的增加而逐步下降,说明政府补贴会促进可再生能源项目投资;栏杆价格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逐步上升,意味着时间跨度越大,不确定性越大,需要更高碳市场价格来确定投资时机。本文对影响可再生能源项目投资因素敏感性进行了分析,结果表明碳价波动率与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栏杆价格呈现正相关的关系,说明碳价波动性增加了企业投资的期权价值,却推迟了企业开展投资的时间。随着中国碳交易体系的不断完善,碳价波动幅度会趋于平稳,从而促进发电企业进行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投资。  相似文献   

3.
探索以绿色电力证书交易为载体的配额制政策(RPS),有利于通过市场化手段来补偿可再生能源发电带来的环境及社会正外部收益,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当前可再生能源发展所面临的消纳不足问题。考虑由消费端承担配额义务并引入二次惩罚函数,构建包含电力生产端、消费端在内的序贯博弈模型。结合实际设置参数,分析影响政策效果的因素和作用机理。结果表明:①RPS政策下,当配额力度加大时,绿色电力证书的价格呈现先增后减的特征;②罚金一定时的社会福利函数关于配额的增加呈倒“U”型分布;③配额和罚金均过低、均过高都不利于证书交易行为的实现。可再生能源与化石能源发电成本差距越大,对应的最优配额越小。因此,要将配额、罚金和成本差距结合起来考虑,确保中国可再生能源电力产业在“看不见的手”的市场机制下达到社会福利最优水平。最后,运用数值模拟的方法对配额制和固定上网电价政策(FIT)的规制效果进行比较,发现:①RPS政策的最优规制价格低于其在FIT政策下的值;②配额水平偏低时,FIT政策的社会福利水平高于RPS政策,反之则反。因此,在可再生能源电力产业发展的初级阶段,FIT政策相对较优;在市场规模较大和技术较成熟阶段,RPS政策相对较优。中国在推进配额制的实施过程中,可将两种政策结合起来,在一部分省份或地区继续保留FIT政策,而在可再生能源发电技术较为成熟的省份或地区作为试点率先实行RPS政策。  相似文献   

4.
中国工业的高能耗投入在带来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也导致碳排放的急剧增加,作为全球最大的碳排放国,中国肩负着巨大的减排责任。为了探索减排方式,中国自2013年先后在7个省市建立了碳排放交易市场。研究碳交易对工业碳排放的影响及作用机制,有助于科学评价政策,为全国工业碳交易市场的推行提供合理的建议。本文利用中国30个省份规模工业碳排放数据,首先分别采用DID和PSM-DID方法考察了碳排放交易对工业碳排放和碳强度的影响,其次在使用SFA测算出各省规模工业能源技术效率和能源配置效率的基础上探讨了碳交易发挥作用的机制和影响大小。结果发现:(1)碳交易对试点地区规模工业的碳排放量和碳强度有显著抑制作用,分别使二者下降4.8%和5.2%;(2)碳交易分别使试点地区的工业能源技术效率和配置效率显著提高0.03和0.08;(3)碳交易发挥作用的机制与规模工业的能源技术效率有关。能源技术效率的减排效应大于能源配置效率的增排效应,最终导致政策具有减排作用。这些结论说明,想要推进中国碳交易市场的发展并使其长期发挥减排作用,必须要加快碳交易市场相关配套制度的改革,包括碳价机制和配额分配机制等,使市场交易与政府调控有效结合;淘汰落后产能,增加研发投入,鼓励工业企业使用新技术;转变能源消费结构,倡导新能源和清洁能源的使用。  相似文献   

5.
探索以绿色电力证书交易为载体的配额制政策(RPS),有利于通过市场化手段来补偿可再生能源发电带来的环境及社会正外部收益,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当前可再生能源发展所面临的消纳不足问题。考虑由消费端承担配额义务并引入二次惩罚函数,构建包含电力生产端、消费端在内的序贯博弈模型。结合实际设置参数,分析影响政策效果的因素和作用机理。结果表明:①RPS政策下,当配额力度加大时,绿色电力证书的价格呈现先增后减的特征;②罚金一定时的社会福利函数关于配额的增加呈倒"U"型分布;③配额和罚金均过低、均过高都不利于证书交易行为的实现。可再生能源与化石能源发电成本差距越大,对应的最优配额越小。因此,要将配额、罚金和成本差距结合起来考虑,确保中国可再生能源电力产业在"看不见的手"的市场机制下达到社会福利最优水平。最后,运用数值模拟的方法对配额制和固定上网电价政策(FIT)的规制效果进行比较,发现:①RPS政策的最优规制价格低于其在FIT政策下的值;②配额水平偏低时,FIT政策的社会福利水平高于RPS政策,反之则反。因此,在可再生能源电力产业发展的初级阶段,FIT政策相对较优;在市场规模较大和技术较成熟阶段,RPS政策相对较优。中国在推进配额制的实施过程中,可将两种政策结合起来,在一部分省份或地区继续保留FIT政策,而在可再生能源发电技术较为成熟的省份或地区作为试点率先实行RPS政策。  相似文献   

6.
为促进清洁能源消纳利用和减轻标杆电价政策财税负担,绿色电力证书(绿证)核发和认购制度已在全国试行。为验证两类政策并存下绿证交易的财税减负作用,该文构建绿证定价和财税减负效应模型,分类探讨不同交易机制和配额安排:绿证自由市场、发售电配额强制市场交易如何影响售证方定价策略和配额主体履约抉择,论证绿证市场均衡和政策互动如何影响可再生能源补助支出、电价附加和绿证交易的税负转嫁效应。模型论证与分类市场情景表明:①绿证交易提供了低成本履约的制度安排,有助于财税减负;②电力市场管制和交叉补贴电价政策下,发电商配额导致火电企业最优履约抉择是自建绿电项目而非绿证交易,绿证市场有价无市;③售电配额的市场交易效率更高,但发电商实施领导跟随-产量最优策略将造成电力和绿证价格双攀升,变相增加电价负担;④并网消纳和补贴拖欠削弱绿证价格而降低补贴转嫁,售电配额调整通过跨区绿电需求变化影响税负转嫁。这些结论蕴含的政策意义是:①兼顾绿电支付意愿、成本分担与应用目标,健全绿证认购市场体系;②理顺绿证定价与惩罚机制,确保绿证市场竞争均衡与履约效率;③完善省级配额机制,引导具备成本优势的跨区绿证交易;④协调政策互动效应,增强绿电溢价和绿证减负效应。  相似文献   

7.
驱动管理对象减少二氧化碳排放是碳排放权交易机制的一项重要功能。基于碳排放权交易机制的减排机理和倍差法原理构建碳排放权交易机制减排有效性评价方法,通过碳排放权配额总量松弛度计算、管理对象分别在对照期和实验期的相对减排率测算比较,建立起机制减排有效性充分必要条件的判断矩阵,对我国7个碳交易试点机制进行减排有效性的评价和分析,提炼出影响碳交易机制减排有效性的要素,为国家碳交易机制运行提供参考。研究表明:在管理对象具有减排潜力的情况下,如果配额总量供给低于碳排放需求,碳交易机制能有效地发挥促进减排的作用;当管理对象处于边际减排效应递减阶段时,配额总量的松紧程度对碳交易机制的减排有效性影响不大;碳交易机制所处经济体的整体碳排放水平和经济结构变化程度对减排有效性具有较大的影响。影响碳交易机制减排有效性有4个关键要素:碳交易机制管理对象的减排潜力大小、配额总量松紧度、碳价水平和经济波动幅度。建议:(1)优先选择减排潜力大的企业进入碳交易机制,对行业的减排潜力进行预评估,根据减排潜力大小设置合理的配额总量;(2)对配额总量设定采取定期评估与调整机制;(3)运用财政或金融手段将碳价维持在合理的价格水平区间内,使其发挥刺激企业采取主动减排行动;(4)允许地方政府根据本地经济环境状态对碳交易机制的部分要素进行因地制宜的调整,以增强碳交易机制的减排有效性。  相似文献   

8.
广东和深圳是中国第一批碳交易试点地区,具有全国碳交易机制试验田的属性,研究粤深碳交易试点机制运行经验对全国碳市场建设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对广东和深圳碳交易机制的关键要素进行剖析与比较发现,两地碳交易机制在覆盖范围、配额总量、分配方案、MRV机制等方面有较大的不同。这些差异来源于两个方面:第一,碳交易机制的排放管理设计特点(覆盖范围、配额总量、分配方案、MRV机制)取决于地方的区位条件和政策目标。粤深经济规模和结构差异较大,由此导致两地碳交易机制的管理对象不同,管理对象的行业特征又决定了其他管理要素必然随之发生变化。第二,碳市场运行状态受碳排放管理要素的影响:当配额总量较紧、允许使用的碳抵消比例低、惩罚严苛时,碳市场交易相对活跃,更容易催生碳金融等衍生品市场。在对粤深碳交易机制的运行情况和特点进行深入分析后,得到如下启示:1配额有偿分配制度应循序渐进地实施,收紧配额总量是关键。应根据碳交易机制对不同行业竞争力的影响程度确定免费配额的比例;2分配给企业的配额量与节能考核目标衔接,保持相关环境管理政策的一致性,减少制度摩擦;3正确处理由产量变化和经济波动对配额分配带来的影响,保持配额分配标准的公平与统一;4稳定公众预期是促进碳交易机制正常运行的关键要素之一;5对未纳入碳交易机制的碳排放行为进行约束,有助于实现社会公平;6提高企业与第三方机构相关人员的专业技能水平,增强碳排放数据可靠性。  相似文献   

9.
碳交易的“能源-经济-环境”影响及碳价合理区间测算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构造纳入碳交易模块以及在生产模块CES函数中纳入碳排放成本的四层嵌套宏观经济CGE模型,采用2007年投入产出数据构造了社会核算矩阵(SAM),用以分析和评价不同总量减排目标情景下,碳价引入对宏观和产业部门层面经济产出、能源消费和碳减排的影响,以及相应合理的碳价水平,得到结论:①在宏观层面上,碳价越高,碳减排效果越显著,GDP损失越大,能源消费越少。综合考虑宏观经济损失和减排效果,确定了各情景下的最优碳价以及合理碳价区间,其中,在减排目标为10%时,碳市场能接受幅度更大的价格波动(6.9-35€/tC)冲击,宏观经济损失相对小,引入碳市场是最好的选择;参考Kaya等式的因素分解,说明碳价所引致的总碳减排效果,主要来自于能源强度效应和技术进步效应;引入碳价,不仅能够降低能源消费,还会引致能源消费结构向低碳方向调整,煤炭消费明显下降。②在产业部门层面,各产业部门特别是能源部门经济产出水平降低,但总体产业结构影响不大;对部门能源消费产生的主要影响是,能源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的能源消费总量显著下降;将部门合成能源单位利用成本分解为能源自身价格变动和碳排放成本两部分,得出合成能源单位利用成本变动主要由碳排放成本引起的结论;进一步,能源密集型部门的碳排放成本较高,同时实现的减排率也相对较高,但减排效果仍不充分,建议采取能源资源税和交通燃油税等激励政策,保持必要的能源市场价格水平,同时促进煤炭和交通领域的减排。  相似文献   

10.
作为主要的碳排放来源之一,电力行业低碳转型在应对气候变化中扮演着重要角色。然而,现有大多数研究侧重于分析单一电力能源低碳政策,而很少对比分析多种低碳政策的宏观经济影响。基于此,该研究构建了一个包含详细电力技术模块的可计算一般均衡模型,从全局经济角度评估了在实现相同碳减排目标情形下利用碳定价收益补贴电力部门三种减排方式(包括补贴CCS技术,水电和核电,以及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发电)的经济、能源和环境影响。结果表明:①补贴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发电是相对最优的碳定价收益利用方式。该方式在达到相同减排目标时所需要的碳价最低,对于整体宏观经济以及对重点用电部门利润造成的损失最小;同时,该方式也可以较明显地促进可再生能源份额和电气化率的提高,且对于SO_(2)和NO_(X)的协同减排效果最佳。②补贴水电和核电的方式次优,该方式对整体宏观经济和重点用电部门利润的负面冲击相对适中,且较好地促进了可再生能源份额、电气化率以及SO_(2)和NO_(X)的协同减排效果。③补贴CCS技术在这三种方式中最不占优势。该方式对于整体宏观经济增长和重点用电部门利润造成的损失最大;同时对可再生能源份额、电气化率以及SO_(2)和NO_(X)协同减排效果的促进作用较为微弱。因此,给出如下建议:①短期内,中国电力行业应率先大力发展清洁电力,尤其需优先考虑将碳定价收益用于补贴风电和太阳能发电;②从长远来看,为实现“碳中和”目标,应大规模部署CCS,在补贴CCS与碳定价相结合方式下,若辅以降低生产间接税,则能较好地减缓对GDP的负面影响;③短期内可适度降低对SO_(2)和NO_(X)的减排措施力度;但长远来看,针对SO_(2)和NO_(X)的措施力度仍不可放松。  相似文献   

11.
可再生能源的电价补贴是一项旨在加速推进可再生能源广泛应用的政策机制,对中国能源结构调整(降低煤电比例)、改善大气环境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鉴此,本文将可再生能源发电带来的空气污染物(CO_2、SO_2、NO_X和PM_(2.5))排放的减少作为衡量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的效益指标,利用2012年中国投入产出表建立包含温室气体、污染气体和颗粒物模块的可计算一般均衡模型,从总量和行业的视角量化研究了实施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政策对改善大气环境的积极作用,考察了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辅以硫税、硫税及碳税这两种冲击的情景。研究表明: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减少了温室气体、污染气体的总排放量和颗粒物浓度,在补贴的基础上辅以硫税不仅可以有效地增进大气环境福利效益,而且还能抵消征税对经济增长的负面效应;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使清洁能源发电对火电产生替代效应,各个行业排放的CO_2、SO_2和NO_X均下降;但这一替代效应在工业部门尤其是重工业部门相对有限,这也证明了工业部门的减排压力较于其他产业(农业部门和服务业部门)更大;补贴可促进可再生能源发电量不断提升,进而优化能源结构,这是增进大气环境效益的根本原因。上述结果意味着短期内要提高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补贴与税收双管齐下以增强减排力度。而可能面临的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资金不足问题则意味着中期内要实现补贴方式逐渐向定额补贴、绿色证书模式过渡,利用市场机制确定补贴标准;长期内需最终取消补贴政策,倒逼技术进步,推动整个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12.
作为调和经济增长与环境压力的减排工具,碳交易政策的实施效果关系到中国减排目标的实现与经济模式的选择。本文通过构建点弹性与弧弹性两类Tapio脱钩指标,基于倍差法(DiD)与半参数倍差法(SPDiD)分析了2007—2015年碳交易机制对中国经济发展水平、经济发展与碳排放脱钩水平的影响,为助力中国摆脱碳陷阱、促进低碳经济发展提供参考。研究结果表明,碳交易市场能够将碳排放的负外部性转换为内部性,促使试点地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由此中国碳试点政策的提出与实施并未导致试点地区GDP与人均GDP增速放缓;同时试点政策促进碳排放与经济增长的脱钩可转换为促进碳强度的降低,则碳交易体系显著促进了碳排放与经济增长两者的脱钩水平,助力中国摆脱碳陷阱。基于市场机制的碳交易能够激励高污染行业结构调整,淘汰落后产能,促进产业结构"由重变轻"、能源结构"由黑变绿",解决污染与经济发展的矛盾。且碳市场的构建有效实现了"碳试点计划"的目标,完成了碳交易体系构建初期的目的,达到构建全国统一碳交易市场的要求。应积极推进碳交易体系建设,发挥碳强度目标的碳脱钩功效,完善市场交易制度,维持市场运行稳定;全国统一碳市场短期应以推进碳排放和经济增长脱钩为主要目标,综合考虑减排与经济增长的关联,并积极发挥其创新效应。  相似文献   

13.
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已然成为我国节能减排的重要环境规制手段之一,但碳交易市场建设在空间维度上的溢出减排效应评估仍然存在不足,减排作用发挥的具体渠道和综合效果亦有待明晰。基于我国碳交易试点2007—2017年的样本数据,利用合成控制法进行准自然实验并结合动态空间杜宾模型综合评估碳交易政策实施的空间减排效应;进而立足于经济发展、能源消费和技术进步渠道分析碳交易政策发挥减排作用的具体路径。研究发现: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政策整体上有效促进试点地区的碳减排,其中天津、湖北等地响应迅速且显著。碳交易试点政策在有效抑制试点地区碳排放的基础上,通过政策溢出效应同时有助于抑制邻近地区的碳排放。碳交易政策减排效应发挥存在较长的周期性,长期内其减排作用逐渐显著,且直接减排作用要远强于间接减排作用。经济发展渠道是现阶段碳交易政策发挥减排作用的重要路径,但同时对周边地区碳排放具有促增威胁,而能源消费则是导致碳排放增长的主要阻碍。长期来看,技术进步将成为碳交易政策潜在减排效应有效发挥的关键所在。基于此,积极推动全国性碳交易市场建设,注重区域碳交易市场的均衡发展和有序推进,同时强化区域间绿色经济协同发展和知识技术交流合作,从而形成区域间良性协作的低碳发展模式。  相似文献   

14.
该研究采用环境政策分析的一般模式,对"双碳"目标下碳排放控制政策进行了初步设计。在完成碳达峰目标过程中,已有的碳排放源主要通过采用较先进的技术,用提高能源使用效率的方式控制碳排放;新排放源则需要采用最先进的减少碳排放的技术才能被准许进入市场。在实现碳中和目标过程中,可再生能源产业逐渐成熟,开始规模化地替代化石能源;但只要使用化石能源的碳排放源的减碳成本仍然低于使用可再生能源的成本,碳排放源就需要继续减排。空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的基础政策主要是固定源基于技术的排放标准、排污许可证制度等。分行业制定碳排放绩效标准是可行的,但仅依靠单独的政策手段实现碳减排目标是有局限的,将碳排放纳入排污许可证则是有必要的。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管理可完全忽略传统空气污染物的时空分异性。碳减排是国家尺度的政策,不需要将国家尺度的目标分解为区域目标,具体减排目标是分行业制定的。碳排放源本身的减排贡献可能并不是最主要的,在边际减碳的同时为国家能源转型提供动力和资金应当是主要目标,碳税具有实现上述目标的天然优势;碳排放权交易政策,由于其具有更好地刺激先进企业加快技术进步和减少碳排放的特点,也有其应用的必要性。建议两项政策并行实施,对于选择碳交易政策的企业,可以豁免碳税政策。  相似文献   

15.
以煤电为主的电力行业是中国最大的温室气体(Green House Gas,GHG)排放部门,该部门GHG排放量约占全国GHG排放总量的40%,因此能否有效控制电力行业GHG排放增长将直接影响国家GHG减排目标能否顺利实现。在电力行业碳排放受限情况下,GHG排放权(也称碳排放权)成为电力企业生产所必须获取的一种资源。在此基础上,本文构建了以系统发电总成本最小化为目标的电力系统数学规划模型,利用对偶原理求解GHG排放权的影子价格。以深圳电网为案例,本文计算了电力系统GHG排放权的影子价格并对其主要影响因素进行分析。研究结果显示:碳排放总量对GHG排放权影子价格的影响较大,同时各种能源资源的丰富程度也会对其产生影响;核能发电可以降低发电系统平均成本,也有助于减少发电系统对碳排放权的需求,因此可以有效抑制碳排放权资源影子价格的上升;化石能源发电碳捕集和封存(Carbon Capture and Storage,CCS)改造也可以减少发电系统对碳排放权资源的需求,也会起到降低碳排放权影子价格的效果。本文所得的GHG排放权资源影子价格可以为碳排放权定价和制定碳税税率提供科学参考。  相似文献   

16.
碳减排和大气污染物减排工作是中国可持续发展的双重战略任务。碳交易政策是气候变化政策的核心议题,其关键在于通过设定排放总量控制目标,倒逼排放主体实现减排。作为调节经济发展和环境压力的市场型政策工具,碳交易政策能否对碳排放强度以及PM_(2.5)和SO_(2)等大气污染具有协同减排效应值得深入研究。该研究以2006—2018年中国276个地级市面板数据为基础,以碳交易试点政策实施作为准自然实验,运用双重差分模型进行实证研究;进一步将样本城市划分为东、中、西3个子样本,探究区域异质性,并将中介模型纳入分析框架,探究技术创新对碳交易影响温室气体和大气污染物排放的传导机制。结果表明:①碳交易政策在降低碳排放强度的同时,也能有效实现PM_(2.5)与SO_(2)协同减排;②异质性分析结果表明,碳交易政策对大气污染物和二氧化碳的减排作用大小表现为西部地区最大,中部地区其次,东部地区最小;③碳交易政策对地区降污减排的中间作用机制表现为技术创新对碳交易和碳强度、SO_(2)、PM_(2.5)的显著中介效应。这些结论表明:在城市大气环境治理中应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扩大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的市场与主体范围;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碳交易政策,要将区域异质性考虑在内,增强对大气污染的区域协作治理。另外,城市规划建设要以促进技术进步和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立足点,获取环境经济综合效益。研究结果为完善中国碳交易制度,优化污染物协同减排路径,实现绿色发展提供理论借鉴。  相似文献   

17.
中国碳排放权交易试点体系的连接可行性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正在7个省市进行碳排放权交易试点,但多数试点体系的企业纳入门槛较低、覆盖的排放量较小,不利于充分发挥碳排放权交易降低实现减排目标的社会总成本的作用。连接可以扩大体系覆盖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降低连接区域实现温室气体减排目标的总社会成本,有利于解决"碳泄漏"问题,并减少碳指标价格的波动。本文分析了连接我国不同的碳排放权交易试点体系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面临的主要障碍,认为试点体系连接有利于我国碳市场的长期和健康发展,但连接面临不同层面的障碍,包括国家层面配套政策的缺失以及各试点体系在关键规则设计中的不一致,并提出了解决方案建议。全国统一碳市场的建成尚需时日,中央政府应鼓励试点体系进行连接探索,并制定与此相适应的对各省市GDP碳排放强度下降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办法;有连接意向的体系应该在配额分配方法、遵约机制、价格调控机制、存储与借贷规则、抵消机制等要素方面进行协调。  相似文献   

18.
一方面,由于我国内外资企业的生产效率和碳排放效率差距较大,不同的碳减排政策势必会对内外资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带来不同的影响;另一方面,已有文献大多在完全竞争的框架下对不同减排政策的实施效应进行分析,而事实上我国碳减排政策所覆盖的产业大多是不完全竞争甚至是寡头垄断。由此,我们基于内外资企业存在低碳技术差距这一新的研究视角,通过构建两阶段博弈模型来比较分析相同碳强度减排目标下强制减排、碳税与碳交易等三种减排政策对内外资企业产量、市场份额及其社会总产量的影响,从而有利于我国从妥善处理内外资关系的角度制定更有针对性的减排政策。结果表明:(1)三种减排政策都降低了内资企业的产量和市场份额,且内外资企业低碳技术差距越大时内资企业的市场份额下降越多。(2)强制减排降低了社会总产量,碳税和碳交易同等幅度地减少了社会总产量。(3)最优税率仅仅是减排目标的增函数。(4)市场出清的碳交易价格和碳税税率相等,且其数值仅与减排目标正相关,而与碳排放权的分配无关。(5)碳交易比碳税更有利于"保护"内资企业的市场竞争力。相关政策启示如下:(1)尽快确定普适的碳排放核算标准,核算出各行业内外资企业的低碳技术差距;(2)尽快在全国范围内启动碳交易机制,建立促进缩小内外资企业低碳技术的机制;(3)在碳交易市场条件不成熟的行业可以率先推出碳税政策;(4)政府应该根据内外资企业低碳技术差距来对不同行业采取最适宜的减排政策,而非"一刀切"。  相似文献   

19.
绿证交易机制是中国推动能源结构和电力结构转型升级的重要经济手段。该研究构建了具有电力部门细分特征的中国“能源-环境-经济”递推动态CGE模型,模拟了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框架下实行强制性绿证交易的经济影响。研究发现:强制性绿证交易能够替代电价补贴政策促进新能源电力行业的发展,但所能实现的碳减排效果有限,2030年相比基准情景最高仅可削减3.804%的全国碳排放总量。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约束目标将对绿证交易机制的运行效果产生直接影响,有针对性地提高风电消纳目标,可以有效促进风电行业发展,但存在扭曲绿证交易市场、降低资源配置效率的风险。提高新能源电力的消纳责任权重需要以牺牲一定的经济发展为代价,但整体来看模拟期内对经济造成的负面冲击幅度较小,各类政策情景下实际GDP下降率不超过0.8%。在保证绿证真实绿色属性的前提下,具有较高灵活性的代理模式绿证交易可以缓解风、光电力消纳目标对用电行业生产成本和GDP造成的压力,更具成本有效性。扩大绿证交易市场行业覆盖范围能够激发绿证交易市场活力,进一步缓解强制性新能源电力消纳目标对经济发展造成的不利影响,但所能实现的碳减排效果也相对较弱。基...  相似文献   

20.
加快建立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已经成为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手段之一。由于我国各地区资源禀赋和社会经济发展存在巨大差异,全国统一碳市场的建立对区域经济发展的影响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本文将碳排放交易优化模型和能源-环境-经济多区域CGE模型相结合,并考虑了六种碳市场情景,包括历史排放、支付能力、十二五规划三种配额分配准则和免费分配方式、能源行业免费发放高耗能行业拍卖的混合方式两种配额分配方式,模拟并评估了统一碳市场的建立在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中的作用。研究表明,全国GDP和居民福利在碳市场情景下比无碳市场情景分别上升0.027%-0.056%和323.73-507.56亿元,统一碳市场能够有效降低整个社会的宏观经济成本,改善各地区居民福利,缩小地区经济差距。与无碳市场相比,统一碳市场下所有行业产出下降幅度均减小,ET情景下总产出将比NET情景上升0.335%-0.473%。其中电力行业尤为显著,NET情景下产出下降约6.079%-6.44%,而在ET情景下产出下降减缓至1.829%-1.895%。同时,碳交易将带来省际间大规模的资金转移,东部地区约有45 802万元-392 509万元资金将随着碳交易流向中西部地区,其中资源地区可获得的资金流入为39 720万元-174 190万元,有利于这些地区进行减排技术投资。另一方面,碳市场对各地区的影响与初始配额的分配机制密切相关。东部地区在支付能力分配准则下从碳市场获益最明显,而中西部地区则在历史排放和十二五规划准则下由于碳市场的建立而获益更多。免费分配与拍卖方式的比较结果表明,免费分配与拍卖结合的混合分配方式是我国碳市场建立初期较优的配额分配方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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