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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要生产难免要造成污染。既然污染了环境就要治理,而治理污染却要花费大量资金,仅凭返回的那部分为数不多的排污费,远远不足以解决污染问题。同时,作为企业的领导,在其就职期间首先考虑的无疑是提高经济效益,而不是年年掏出一笔钱用于污染治理,宁缴一些无关痛痒的排污费,也不愿挖掉一块心头肉去用于污染治理。但是,国家和地方当局对保护环境的要求日甚一日。因此,长期将存在的环境问题拖下去,议而不决,恐怕不能给领导者们添上光彩,再说广大受害职工也不会长久忍耐下去的。我认为,设立企业环保专用基金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办法。环保专用基金同企业设备维修基金一样,按照一定的比例摊入总成本之中。这样:不会因为投入过多的一次性环保治理费用而使当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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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7月国务院颁发了《污染源治理专项基金有偿使用暂行办法》,从而使排污费中用于污染治理的专项资金由无偿补助改为有偿使用,实行了“拨改贷”,排污费使用上的这一改革,对加快污染治理步伐促进环境质量改善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新的五项环境管理制度的贯彻实施和环保工作的不断探入开展,《办法》在试行过程中逐步暴露出一些问题.在当前污染治理资金匮乏情况下,亟待对《办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加以解决,以便更好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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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环保补助资金,就是按规定收缴的排污费。随着征收排污费工作的全面展开和范围的扩大(“水法”规定不超标也收费),这部分资金在近期内将越来越大,成为治理污染的重要资金来源。对这部分资金如何使用,目前还没有具体的规定,管理也较乱,有些地方片面理解“80%用于企业或主管部门治理污染”的规定,不管收的多少,治理方案是否成熟,项目是否急需,一律按年返回80%。结果,资金使用分散,投资效益不高,不能集中力量解决突出的污染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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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进行经济体制改革以后,随着生产资料所有权和经营权的适当分离,城乡许多企业都以承包的形式,由承包人经营。由于承包期限长短不一,承包经营者也可能更换,因此,给企业带来不稳定因素,也给征收排污费工作带来了困难。第一,凡超标排污的企业都应缴纳排污费,作为环保补助资金,用于治理污染。企业可在缴费的当年提出治理污染方案,次年由环保、财政部门从环保补助资金中给予一定数额的补助,但不得高于所缴排污费的80%。对于承包企业就出现了这样的问题,如果某个承包经营者承包期限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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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排污费,是环境保护部门运用经济手段加强环境管理的重要措施。如何用好排污费,促进污染治理,是各级环保部门十分关注的一个重大问题。安徽省从一九八○年开征排污费,到一九八四年共征收8,380万元,排污费补助资金占污染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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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排污费,是根据环保法用经济手段加强环境保护的一项行之有效的好办法。排污收费体现了“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和对社会损失的补偿,并为治理污染提供一部分资金;同时对节约资源和能源的工作起到了促进作用,还能调动企业领导和广大职工治理污染的积极性。 1982年2月5日国务院发布《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实施证明,在各省、市、自治区大都已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个别地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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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收费制度已实施16年了,回过头来总结排污收费的经验和体会时,我们深深感到:运用经济手段改善环境的排污收费制度,是一项十分重要而有效的管理措施。据有关部门统计,16年来·我国排污费累计用于污染治理的资金为118亿元,用排污费补助的污染治理项目达22万个,年处理废水140亿吨,年处理废气40000亿立方米,处理和综合利用固体废物7000万吨,治理噪声点源1.9万个.使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环境污染得到了基本的控制。与此同时.形成明显对比的是,乡镇企业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却日趋严重,1989年全国乡镇工业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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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三明市从1980年试行征收排污费至今,排污收费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进展。征收范围从重点污染企业扩大到乡镇企业,征收行业从工业企业的废气。废水、废渣、噪声扩大到城市娱乐场所、生活噪声、饮食服务行业的生产废水等。征收单位数量从6个扩大到1997年最高数4964个,年收费额从33.81万元增加到1998年的2786.60万元,全市累计征收排污费2175801万元。征收排污费为治理污染源筹集了大量的补助资金,1980~1990年间利用环保补助资金1650万元,完成了120个治理项目。1991年环保补助资金改革为污染源治理专项资金贷款,1991年至1998年共安排…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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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排污费“拨改贷”的实践 1984年以来,不少地方(主要是城市)相继试行了排污费有偿使用办法,即“拨改贷”。“拨改贷”的方式大体有二:一是以湖南省为代表的,将“各级环保局(办)征收的排污费和污染环境罚款皆作为发展环保事业基金”,其中用于污染源治理的补助资金(即80%部分)全部委托银行以贷款发放,贷款有偿使用,核收利息,利息分成。污染治理单位按时按原要求完成了治理项目,经验收,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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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排污费是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中的价值规律在我国环境管理中的重要措施,对强化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和筹集污染治理资金起了积极作用。但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国民经济的发展、价格形式的开放和管理水平的提高,1982年国务院颁布的《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中规定的标准已不适应新形式下的价值规律。从各地的实践中看到:主要是目前的征收排污费标准低于治理费用,对促进污染防治不力,出现了花钱买排污权的现象。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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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津市市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认真总结近几年排污费管理与使用的经验教训,从实际情况出发进行改革,集中暂不返回的部分资金,实行贷款制,搞重点污染治理,充分发挥现有资金的作用,变“死”钱为“活”钱。这个局与财政局、人民银行协商一致,决定用征收的排污费和污染罚款建立“津市市环境保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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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6,(1)
概述了我国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服务业发展历程,通过分析发现河北省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服务业存在市场发展不足、相关政策缺失、企业运营资金短缺、自身运行服务质量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建议通过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作用,增进污染治理设施运营企业间的联合,探索建立污染治理设施运营企业第三方监管及诚信评价体系,以加快运营服务业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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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排污费是用经济手段加强环境保护的行之有效的办法,对促进企业、事业单位加强经营管理,节约和综合利用资源、能源,治理污染,改善环境起着重要的促进作用。随着征收排污费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加强理论与实践的学习和认识,使其更好地发挥经济杠杆作用是极为必要的。当前,从理论与实践上需要加深理解的几个问题是: 一、征收排污费的必要性 (1)企、事业单位污染了环境,造成了资源的破坏,使环境价值受到了损失,这种对环境资源损失的补偿是必要的。 (2)企、事业单位排放污染物,给社会造成了经济损失,给人民健康带来了危害,这种承担社会治理污染,补偿损失的经济责任是应该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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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水费的征收是国家《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五条“企业事业单位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按照国家规定缴纳排污费”规定的具体体现。这一规定的主要目的就是改善水体环境。根据这个精神,我们杭州市结合本地区排污费水体环境受污染的具体情况,明确规定了环保征收排污费后要上缴财政统一管理,并专款用于因排放污水引起的死鱼、饮用水水源污染等损失性补偿以及城市水环境污染的综合性治理。实践证明,这项措施对控制污水排放,改善水体环境,提高城市综合治理的能力都起了很好的作用。几年来我们除了对市区的中河、东河、新开河、贴沙河环境用水工程和截污工程这一工作给予支持和部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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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工业企业不适当地排放“三废”,是当前环境污染的主要原因。工业企业环境管理也就成为环境管理学的一个组成部分。为解决“三废”污染问题,我国工业企业经过了一番曲折,走过了一些弯路。早期,着重寻求“三废”处理途径,想建设一些“三废”处理设施来解决问题。一度带来了企业“三废”治理和整个环境保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