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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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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03年3月23日,申诉人某公司与其员工张某(被诉人)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自2003年3月23日至2008年3月22日,工种为销售员。同日双方签订保密合同,约定自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起24个月内,张某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公司有竞争的业务,否则张某需支付违约金20万元。2005年6月14日.申诉人与张某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申诉人一次性支付张某6个月竞业禁止补偿金3360元。张某离职后不久即到与该公司有业务竞争关系的某单位工作。现申诉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被诉人张某支付违反竞业限制协议违约金20万元,继续履行竞业限制协议。[编者按]  相似文献   

2.
去年3月,大学毕业生王某与北京某公司、学校三方签订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协议约定王某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用人单位做好接收工作,学校审核列入就业计划,并负责办理派遣手续。同时约定王某进入公司第一年为见习期,服务期为3年,未按规定完成服务期,每相差一年支付1万元违约金,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双方权利义务依报到后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相似文献   

3.
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公司)系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新加坡公司(以下简称新加坡公司)于2001年2月投资成立的子公司;2001年6月,北京克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克德公司)也成为新加坡公司的子公司。王某于1995年4月进入克德公司工作,2001年4月,新加坡公司收购克德公司期间,王某被安排到北京公司工作,并与北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至2004年5月,月薪为5500元。2003年8月25日,北京公司因经营困难与王某解除劳动合同,双方签订《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协议约定:王某在克德公司工作期间的经济补偿金,有权通过法律途径或其他途径另行解决。依据该协议,王某领取了在北京公司工作期间的经济补偿金后,即向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北京公司支付其在克德公司工作期间的经济补偿金及额外经济补偿金。[编者按]  相似文献   

4.
案情简介   张某(女)于1999年4月到某仪器公司工作.2002年10月9目,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期限自2002年10月10日至2005年10月10日,约定张某的工资为每月845元,并约定任何一方违约须支付对方违约金1.5万元.  相似文献   

5.
申诉人某沐足店与被诉人陈某于2005年11月10日签订了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了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反劳动合同应承担违约金2000元。陈某生于1988年5月16日,与某沐足店签订劳动合同时未满18岁,属未成年工。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陈某跳槽到他人处工作。某沐足店向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请求裁决陈某支付违约金2000元(此案发生在《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前,  相似文献   

6.
案情简介 王某于2001年10月受聘于吉林省某建筑公司工作,公司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订立任何形式的劳动协议。公司约定每月给付王某工资2200元,并且从2001年10月至2002年3月,一直按这个标准支付。2002年4月,公司总经理在一次全体员工会议上宣布,[编者按]  相似文献   

7.
案情简介 冯某于1999年8月到北京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工作,负责电信记费及管理软件系统的开发工作。工作期间,双方签订了《保密协议》,协议约定了商业秘密范围、保守秘密义务、保密措施、竟业禁止义务、补偿费用、违约责任等内容。关于竞业禁止,协议约定,冯某在离开甲公司后1年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其他单位内任职。作为补偿,甲公司在冯某离职时应向冯某一次性支付1万元的竟业禁止补偿费。如冯某不领取,甲公司可将应付款项以冯某的名字办理银行储蓄。如果冯某违反竞业禁止条款,应向甲公司支付违约金1万元。违约金的给付并不意味冯某对甲公司竟业禁止义务的解除或终止。冯某于2001年10月办理离职手续。2001年12月至2002年3月期间,冯某在某科技(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工作,担任工程师,负责电信记费及管理软件系统的开发,月薪为8000元。后冯某未领取竟业禁止补偿费,甲公司为其办理1万元补偿金储蓄存款,但因受存款实名制限制无法办理,故甲公司在公证处为冯某办理了该款提存。2002年4月4日.甲公司向北京市某区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诉,该仲裁委认为,因乙公司与甲公司属于同行业有竞争关系的单位,故冯某的行为已违反了《保密协议》中有关竞业禁止的相关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裁决:[编者按]  相似文献   

8.
案情简介 刘某,1985年5月出生,为某职业学院2005级数控专业学生。2008年2月,刘某在毕业实习期间到某模具公司应聘,该公司在知悉刘某为学生的情况下与其签订5年期限劳动合同。5月,该公司安排刘桌赴日本进行模具技术培训,并为其支付培训费用4.5万余元。双方在培训协议中约定服务期为5年,如刘某违反服务期约定,应按照剩余服务期限分摊的培训费用支付违约金。  相似文献   

9.
问:2008年1月,某高校毕业生王某与某咨询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签订了期限为3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王某从事留学咨询顾问工作,年薪不低于3万元。同时双方又签订了一份竞业限制协议,协议约定王某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公司离职,  相似文献   

10.
服务期的法律定性和法律后果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案例 张某自2000年进入某公司工作,任公司技术开发部副主任,劳动合同每年签订一次.2001年,张某参与了公司的技术开发工作,9月12日与公司签订《技术保密协议》.约定:保密产品主要为公司已在生产和开发成功的各类浸渍手套.  相似文献   

11.
问答3则     
《中国劳动科学》2005,(3):45-46
朱某系外地人,1999年到某印染公司工作。2005年8月1日,印染公司-5朱某签订了一份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印染公司应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法定的标准支付加班工资;朱某若违约不履行合同,须支付违约金1万元。朱某在印染公司每天工作不少于12小时,几乎没有休息日,印染公司未按规定支付加工工资.夜班补助及营养费。  相似文献   

12.
2008年2月6日,孙某与浙江某市A科技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孙某担任该公司技术研发部主管职务,主持研发X网络产品,每月工资1万元,合同期限两年。同时,双方另行签订竞业限制协议,该协议约定:孙某在A公司工作期间及离职后两年内,必须保守X网络产品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等商业秘密;  相似文献   

13.
有问有答     
《中国劳动科学》2007,(7):53-54
问:王某经人介绍于2004年12月到某研究所工作,双方口头约定月工资700元,未签订劳动合同。2005年2月20日,研究所为了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决定与王某协商签订劳动合同。在协商过程中,研究所提出合同书中王某的月工资仍按700元约定,王某不同意,要求月工资按800元约定,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随后,研究所告诉王某,如果同意单位的意见,就于2月25日签订劳动合同,逾期不签将按其不同意签订劳动合同处理,双方的劳动关系于2月25日解除。  相似文献   

14.
案情简介 2003年8月2日,原告高某到被告某财产保险公司的预算考核岗位任职,2004年9月50日,双方签订两年期限劳动合同,至2006年9月50日终止,同时签订了《保密协议》,并约定作为劳动合同书的附件。协议第五条规定:“(一)乙方(原告)自终止或解除合同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到与甲方(被告)经营业务类似的其他公司从事类似的工作内容或担任职务;(二)甲方应当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竞业限制补偿费,竞业限制补偿费按乙方  相似文献   

15.
作为劳动合同的八届合同,保密协议是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依据《劳动法》第19条和第22条的授权性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的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协议。为了使保密协议切实发挥规范当事人行为的法律效力,签订保密协议,在内容上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条款:1、商业秘密范围用人单位在保密协议中应当以例举式方式对要保守秘密的事项、范围给予明确,这是保守商业秘密的前提,《劳动法》第102条关于违约责任的规定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商业秘密的保护者都是以保密协议中所确定的范围为基础的。2、lfa业秘密B(客观形式用人单位应当对…  相似文献   

16.
有问有答     
《中国劳动科学》2007,(11):57-59
问:禹某于1992年11月到某市的物资公司工作。1998年11月,禹某经与公司协商,双方签订了内部退养协议,约定退养费为800元。2005年5月,物资公司改制为商贸公司后,双方继续履行内部退养协议,公司每月为禹某支付退养费,并缴纳社会保险费至2007年2月。2007年5月1日,商贸公司以劳动合同期满为由办理了终止禹某劳动关系的手续,但没有将终止劳动关系报告书送达给禹某。  相似文献   

17.
某公司是一家科技企业,承接了南方某厂生产系统管理的软件开发项目,因公司内部缺乏专业负责人,于是通过在社会上招聘的方式聘请王某负责此项目的开发工作。双方签订了《开发协议书》,约定由王某完成南方某厂项目的软件编写任务,该公司分三次向王某支付开发费用共计1.2万元。工作开始后,应王某的要求,双方又签订了一份期限自4月20日至6月20日的《短期聘用合同》。  相似文献   

18.
案情简介 陈某与某集团公司签订1998年至2004年为期6年的劳动合同,双方有服务期约定。2001年受用人单位委派带资脱产学习1年。2002年原用人单位与外方合资成立合资公司,陈某被安排到合资公司工作。集团公司未与陈某解除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及公积金。2003年2月合资公司与陈某签订培训协议,约定陈某为公司服务10年,如提前解约需支付约定的赔偿金。2003年、2005年合资公司先后两次出资派陈某出境学习考察。2005年11月陈某离开合资公司到一家与合资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同业企业谋职。陈某因违反服务期约定,现集团公司和合资公司均提出要求其赔偿培训费等的主张。[编者按]  相似文献   

19.
案情简介 ■2010年4月1日,王某进入某服装公司从事检验员工作,双方口头约定月工资为1500元,每月20日发放当月工资,该服装公司一直没有与王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11年12月31日,王某以公司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办理社会保险为由提出辞职。2012年3月10日,王某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请求:1、某服装公司支付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16500元;2、某服装公司为其办理2010年4月至2011年12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3、某服装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3000元。  相似文献   

20.
编辑同志: 2007年12月,我进入某公司从事电脑软件开发工作并签订了5年期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约定,本人在受雇该公司期间及解除劳动合同关系2年内不得自营或到同类竞争企业中工作,否则需向公司支付违约金20万元,并赔偿公司损失。前不久,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公司宣布大规模裁员,我被列入了裁员行列。请问,被裁员后还应遵守竞业限制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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