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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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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为贯彻落实《循环经济促进法》、"十二五"规划纲要和《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国家发改委近日相继发出通知:关于请组织推荐2015年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备选园区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5]913号);关于请组织推荐第六批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备选产业园的通知(发改办环资  相似文献   

2.
正发改办环资[2018]1249号根据《关于推进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办环资[2017]1778号)和《关于推进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8]0502号)文件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共同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对报来的资源循环  相似文献   

3.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信委、工信厅)、财政厅(局):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请组织推荐2016年园区循环化改造重点支持备选同区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6]1205号,以下简称《通知》)确定的推荐条件和相关要求,  相似文献   

4.
正发改办环资[2018]502号为落实"十三五"规划纲要、《循环发展引领行动》(发改环资[2017]751号)和《关于推进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办环资[2017]1778号)要求,加快推进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以下简称两部委)将开展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5.
正根据《循环经济引领行动》(发改环资[2017]751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推进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8]502号),我们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对各地报来的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方案进行了评估。现将符合条件的50家基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9月10—1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传真:010-68505594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建司传真:010-58934756  相似文献   

6.
发改办环资[2012]3149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信委、工信厅)、财政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局、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北京市市政市容委、上海市绿化市容局、天津市市容园林委、重庆市市政管委:为推动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根据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和《关于组织开展城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0]1020号)及《关于印发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办环资  相似文献   

7.
<正>发改办环资[2015]207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信委、工信厅),教育厅(委、局)、财政厅、旅游局(委):为规范国家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管理,充分发挥各类循环经济示范试点的宣传展示平台作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国家旅游局决定对《关于印发国家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有关申报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2]1762号)和《关于印发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国家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3]816号)进行修  相似文献   

8.
2012年3月21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布《关于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的意见》(发改环资[2012]765号)(以下简称《意见》),就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进行部署。  相似文献   

9.
根据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和《关于组织开展城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0]1020号)及《关于印发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1]1111号)要求,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住建部会同环保部、  相似文献   

10.
<正>发改办环资[2014]855号有关省、自治区及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经信委、工信厅)、财政厅(局):为落实"十二五"规划《纲要》和《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推动"城市矿产"规模化、规范化、产业化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组织开展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的通知》(发改环资[2010]977号)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  相似文献   

11.
发改办环资[2012]3309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委(经信委),有关中央管理企业:2012年3月,我委印发了《关于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双百工程"建设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2]726号,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十二五"期间在全国重点培育和扶持百个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和百家资源综合利用骨干企业。《通知》下发后,各地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申报,在专家评审和实地调研的基础上,我委选出了50家单位作为首批资源综合利用"双百工程"示范基地和骨  相似文献   

12.
<正>发改环资[2015]240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信委、工信厅)、财政厅(局、委):为加强对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的监督管理,充分发挥试点示范的引领作用,提高中央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制定了《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中期评估及终期验收管理办法》、《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中期评估及终期验收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为贯彻落实"十四五"规划《纲要》和《关于"十四五"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我委印发了《关于开展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21]438号,以下简称《通知》).经各地发展改革委审核推荐、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程序,确定了40...  相似文献   

14.
发改办环资[2012]38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委、经信委、经贸委)、财政厅(局):为贯彻落实《循环经济促进法》、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推进园区循环经济发展,提高园区综合竞争力,实现持续健康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提高生态文明水平,国家发展改革委、  相似文献   

15.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信委、工信厅)、财政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市政市容委、上海市绿化市容局、天津市市容园林委、重庆市市政委: 为推动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提高城市生态文明水平,根据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和《关于组织开展城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0]1020号)及《关于印发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1]1111号)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决定继续开展第四批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6.
2008年7月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在济南召开汽车零部件再制造现场经验交流会。这次会议是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08]523号)制定《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管理办法》、确定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企业名单、启动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工作后,应各省区市试点工作主管部门以及各试点企业的要求,  相似文献   

17.
<正>发改办环资[2016]1138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经信委)、财政厅(局),相关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根据《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中期评估及终期验收管理办法》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以下简称两部委)决定开展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以下简称基地)终期验收和资金清算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8.
根据《关于确定第二批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初选名单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2]209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组织专家评审等程序,现将第二批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名单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相似文献   

1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委、经信委、经贸委)、财政厅(局): 为贯彻落实《循环经济促进法》、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推进园区循环经济发展,提高园区综合竞争力,实现持续健康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提高生态文明水平,根据《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2]61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决定继续组织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工作,现就申报2013年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备选园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20.
<正>发改办环资[2019]100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循环发展引领行动》和《工业绿色发展规划》,促进产业集聚推动资源综合利用产业高质量发展,切实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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