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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缪颖 《四川环境》2022,(1):240-244
诉前程序与诉讼程序既相互独立,又紧密衔接,在公益诉讼案件中起着督促和过滤的作用.但是目前我国公益诉讼还处在发展初期,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在实践运用中的诸多弊端也逐渐暴露出来:案件线索来源太过单一、行政机关履职标准不明确、检察建议的相关规定不完善等.以行政公益诉讼制度中的诉前程序为研究对象,通过梳理相关法律规定,并结合其...  相似文献   

2.
近年来,各地积极探索恢复性司法在环境刑事案件中的适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但在实践中,恢复性司法仍然面临着定性混乱、标准不一、功能受限、实效存疑等适用困境。这正是法律依据不充分、适用规则体系不健全、部门联动机制不通畅造成的。与传统刑事司法相比,恢复性司法契合环境责任的特征,有利于提高环境刑事司法效能,是对现有环境刑罚体系的弥补。因此,有必要明确法律依据,规范适用途径,健全规则体系,构建部门联动机制,推动恢复性司法在环境刑事案件中的体系化、规范化适用。  相似文献   

3.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转变传统行政管理理念,将磋商作为强制性诉前程序,以"协商共治"方式创新环境治理,取得显著成效.但因磋商制度不够完善、缺乏细化规定和统一实践规则,在实践中陷入困境.针对磋商索赔主体局限、缺乏公众参与、与公益诉讼存在诉权冲突等突出问题,结合司法实践,从磋商前期准备、进行、终结三个阶段,分别对...  相似文献   

4.
举证责任制度是环保法诉讼程序制度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所谓举证责任,也叫证明责任,是指谁负有提出证据证明案件有关事实的义务。目前,我国环保法对举证责任制度并没有加以明确规定。在司法实践中,由于环保法律体系是一个既包括环保法律规范,又包括民事、刑事和行政等法律规范的综合性的法律体系,所以,也分别适用了民诉、刑诉等法律有关举证责任的规定和制度。根据环保法的特点及其司法实践的需要,我们认为,我国环保法也应明确规定采用转移举证责任的制度。所谓转移举证责任,  相似文献   

5.
张珂萌 《四川环境》2023,(5):234-238
在我国,作为救济生态环境损害的司法制度之一,环境公益诉讼在实务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立足于该制度整体框架和立法沿革的认知,采用实证分析的研究方法针对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现实困境与完善路径进行专门探讨具有特殊性和必要性。当前造成环境公益诉讼司法救济效果不佳的原因主要有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公益起诉人”的职能定位不清、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中检察权的界限模糊,以及制度的具体规则存在不足等。通过成因分析,继而提出完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相关建议,即应当坚持法律监督基本职能不变,明确公益起诉人的职能系“履行职责”;重视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客观诉讼属性,加强内外制度衔接机制;优化检察职权配置,完善具体规则。  相似文献   

6.
非法采砂入刑以后,在实体上,存在法律规制效果过轻、法律规制条件不明的问题,在程序上,共享与转化机制存在法律障碍。因此,本文对此展开研究,希望借助河长制为平台来落实采砂管理责任,继续推动非法采砂入刑。通过河长的统一领导,统筹各方力量,加强部门联动形成打击合力,完善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并通过细化裁量基准、加强程序保障等措施来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  相似文献   

7.
我国环境禁止令制度是当前禁令本土化的特殊表现,但面临着适用率畸低的制度虚置风险。制度成因是行为保全框架下的环境禁止令对实体权利救济关注不足,无法满足环境预防性保护的功能需求。我国环境预防性救济机制尚不完整,环境私益的保障强度不足。本文建议,应明确我国环境禁令的应然司法功能和社会功能。以完善环境禁令制度为依托,建立贯穿事前、事中、事后的风险预防性环境侵害救济机制。在公私法领域完善实体法依据并将环境禁令制度纳入民事诉讼法的特别程序。强化禁令适用中的法院职权,建立行政与司法衔接配合的执行保障机制。  相似文献   

8.
当前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主要呈现损害控制型司法模式的特性,该模式以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为常规渠道,救济对象是既成公益损害,救济方式是损害赔偿、修复及专项整治。诉讼方式谦抑性、因果关系推定规则以及案件线索发现机制事后性,为此模式的合理运行提供了理据。本文运用风险预防原则的理论框架,认为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的救济客体不应局限于生态环境损害,公共卫生安全的风险预防等关联性客体也应纳入其中,而损害控制模式这种事后治理方法存在短板。基于此,应将公益诉讼的视角回溯至事前,大力倡导风险预防型司法模式。风险预防模式与损害控制模式属于二元协同关系,前者对后者发挥补强与优化功能。根据风险预防模式的救济观,可探索野生动物保护的预防性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并全方位构建程序规则,以实现公益诉讼的前瞻性价值。  相似文献   

9.
目前的环境犯罪治理实践中还存在治标不治本、重惩罚轻修复、治理主体单一等问题。基于此,兼具修复、预防、惩罚功能的多主体参与式生态环境修复责任在实践中逐步受到关注并推广适用。然而其适用主体、启动运行、落实监督等实体性和程序性内容尚未明确统一。为此,可以从犯罪学视角对生态环境修复责任的实际适用情况进行剖析,对优化生态环境修复主体责任配置、明确生态环境修复责任在刑事司法中的适用程序、强化生态环境修复责任履行监督等方面进行探讨,以期扎实有效推进污染环境犯罪治理的进程。  相似文献   

10.
通过对现行相关法律的规范分析,发现我国乡镇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职责并不明确。完善乡镇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职责的出路在于:在立法层面,完善法律规范体系,根据法律层级的特点合理界定乡镇政府的环境保护职责;在监管机制层面,加大乡镇人民政府环保机构及人员的配置,实现与生态环境机构垂直管理改革的衔接;在司法层面,推行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将农村基层自治组织纳入原告资格范围。  相似文献   

11.
经过近60年的探索和实践,我国海洋生态环境管理机制体制不断完善,海洋生态环境综合管理能力显著提升。本文立足我国海洋生态环境管理现状,重点从强化制度约束性、机制协同性和政策指导性等角度分析了存在的主要问题,阐述了陆海统筹的海洋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框架,并提出了构建以生物多样性保护为核心的海洋生态环境管理分区、建立以氮磷污染物为重点的陆海协同排放管控制度、完善以监测评估为核心的海洋生态监管制度、建立以入海河流和海湾为重点的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和完善以海洋生态补偿和赔偿为核心的财政政策等重点任务,可为建立陆海统筹的生态环境治理制度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2.
作为环境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的检察建议具有法律监督性质,是检察机关行使法律监督权对环境行政执法行为进行法律监督的具体方式。检察建议置于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之前监督行政机关自我纠错,在司法权对行政权的干预中起到缓冲作用。未来我国检察建议的完善应当注意拓展检察机关提起检察建议的范围、细化检察建议与行政公益诉讼的衔接、保障检察建议的实践效力。  相似文献   

13.
张宝 《绿色视野》2011,(6):41-44
自2007年贵阳、无锡等地设立环保法庭、允许环保机关等提起公益诉讼以来,环保机关的原告资格问题就一直处于争议之中,理论界反对的声音占了上风,而实务界多持赞同态度。昆明先是允许环保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后来则又以“公益诉讼制度本身就是司法对行政执法的补充,行政机关可能成为不履行法定职责之诉的被告”为由对环保机关予以排除。  相似文献   

14.
针对"具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重大风险的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是为预防性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有助于将预防为主环保原则落实于诉讼程序.但在司法实践中,作为核心要素的"重大风险"仍存在内涵模糊、认定主体错位、认定路径不清等认定困境.为此,应逐一做以下完善:通过界定基础对象和划定程度要求,进而明确内涵;矫正认定主体,澄清法院是唯一决定性认定主体,但同时为行政机关和专家辅助认定设计制度渠道;最后,还应适宜地构建具体认定路径.  相似文献   

15.
民事司法手段的局限性限制了司法手段在环境纠纷解决中的地位和作用。民事司法改革进程的深入发展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兴盛为环境纠纷的多元化解决途径带来了新的发展契机。环境纠纷行政处理的专业性、便捷性、可接近性决定了行政处理在环境纠纷解决中的独特作用和适用空间。在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环境纠纷行政处理的立法经验和灵活多样的纠纷解决途径的基础上,从环境纠纷行政处理专门立法、纠纷解决机构设置、纠纷解决方式、行政处理的纠纷范围、行政处理救济的程序保障等方面,提出完善我国环境纠纷行政处理制度的思考和建议。  相似文献   

16.
我国《环境保护法(试行)》(以下简称“环保法”)依违法主体的违法内容和违法情节,将法律责任分为三种:行政责任、经济责任和刑事责任。环保法中的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和经济责任不同。 1、环保法中刑事责任的承担者必须是严重违反环保法构成犯罪的主体。行政责任和经济责任的承担者只能是一般违反环保法而尚未构成犯罪的一般违法主体。 2、行为人是否承担刑事责任只能由司法机关按刑事诉讼的法定程序加以确认,行为人承担行政责任或经济责任则只要由行政机关按行政诉讼程序即可确认。 3、环保法中的刑事责任所带来的法律后果,绝大多数伴随着刑事处罚。刑事  相似文献   

17.
2018年1月发生了"桑吉"号油轮撞船事件,对海洋生态环境造成了巨大的损害。虽有《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作为处理事故的法律依据,但在实践中显露了海洋生态环境损害相关概念及关系不明晰、评估鉴定机制不健全、赔偿和修复制度不足等问题。解决海洋生态环境损害问题的路径在于:厘清海洋生态环境概念,完善海洋生态环境损害评估、赔偿机制,明确生态环境损害修复尺度等对策。  相似文献   

18.
开展生态环境统计制度与排污许可制的衔接研究,是厘清固定污染源数据来源,提高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推动生态环境统计改革的重要工作。通过对比2020年度两项制度工业源调查数据,从调查单位、调查内容和核算方法等方面深入分析了现阶段两项制度在工业源衔接难点,初步提出了环境统计衔接排污许可制度改革的思路建议。即强化排污许可证后监管,实行分阶段衔接;建立数据资源共享机制,减轻基层负担;强化数据质控,落实防范统计造假责任;拓展数据分析应用,履行统计咨询职责,为制度衔接提供保障。  相似文献   

19.
2007年,德国制定《环境损害预防及恢复法》,扩大了自然环境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强化了义务人的预防责任,完善了公民参与制度。通过建立公益诉讼程序,赋予了环保组织针对行政机关不作为提起诉讼的权利。我国破坏和污染自然环境的现象非常严重,在完善自然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时,确有必要借鉴德国的相关立法经验,通过立法建立自然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与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制度。  相似文献   

20.
正据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的数据,2016年该省各级法院共受理各类刑事、民事、行政环境资源案件8665件,其中刑事544件,民事6975件,行政案件1146件,2013年—2015年全省环境资源刑事案件年平均增长率9%以上,2016年仅增长2%。此外,省高院还于2017年6月公布了一批环境资源典型案例,其中事发滁州市的一起槽罐车泄露几十吨"废液"事件,因污染严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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