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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劳动保护》结缘已将近10年。1993年3月,我妻子的堂弟李荣兵去山西盂县打工,与老板签订了一份极度不平等的“生死合同”,规定:一切工伤事故,老板方概不负责。同年12月7日,李荣兵在施工中从脚手架上摔下,腰椎压缩性骨折致高位截瘫。老板以“工伤事故,概不负责”为由,拒绝治疗,并叫李荣兵的哥哥去山西把人弄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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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家企业的产品质量检验员。今年1月17日上午9点,我从办公室去一车间,准备进行产品检验。路上,一辆外单位车正在卸货。当我走到这辆车的旁边,正巧司机开门下车,把我撞伤,造成右臂骨折。请问,我这种情况能否认定为工伤?[第一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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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常想,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教师,所能给予学生搅动灵魂深处的影响,当会伴其一生日.永不磨火。而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学生,则会以其全部生命去吸收老师的影响,同时他又有着非常的幸运,能遇到那种真正意义上的教师。从这个角度看,我高中时代的语文老师程忠海之于我,可当真正二字,虽然满怀惭愧的我,并未敢自称为真正意义上的学生。[第一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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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50岁的王方根(化名),举着自己的左手,用方言向记者说:我是2004年11月5日住进医院的,我没了三根指头。由于渐江的当地方言很难懂。就连同去的央视浙江籍的记者,也难听懂老王像外文一样的方言,但大家听懂了的是王方根打工的地方是武义某卫生用品公司,在能听懂的只言片语中得知他出事之前,他们厂已经有两个人受伤,一个没了一只手,一个没了两根手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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