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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下协同技术创新是提升城市土地绿色利用效率的重要手段。在理论层面从环境、投入、产出和互动四个维度构建协同创新影响城市土地绿色利用效率的整合性框架后,以中国284个城市为案例,运用模糊集定性比较分析法探讨协同创新驱动城市土地绿色利用效率提升的多元实现路径。研究表明:①单个协同创新条件的一致性水平位于0.4928~0.8388范围内,表明单个条件均不构成影响城市土地绿色利用效率的必要条件。②条件组合的充分性分析显示,创新环境、创新投入、创新产出和协作互动条件“多重并发",形成协同创新驱动城市土地绿色利用效率提升的4种路径,具体归纳为投入主导型、区域互动支撑下的资本赋能型及环境和投入连接下的主体互动转化型3种差异化模式。③条件因素的普适性和替代性分析显示,经济软环境、人力资本投入和物质资本投入是影响高水平城市土地利用效率最具有普遍性的因素,成果市场化和区域互动之间存在替代关系。④囿于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资源稟赋,中国东、中、西部地区协同创新对城市土地绿色利用效率的驱动路径呈现出显著异质性特征。地方政府应根据自身发展特点和资源禀赋,从组态视角着力于多重协同创新条件的适配以“因地制宜"地制定城市土地绿色高效利用政策和措施。  相似文献   

2.
绿色低碳已成为时代的主题,如何有效推进绿色科技创新以及改善中国目前的生态环境状况,对推动中国经济的健康可持续高速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从绿色环保、低碳节能的角度出发,结合投影寻踪模型处理高维数据的特点,对随机前沿模型进行改进,从而构建了更加有效的估算创新效率的测度模型。在此基础上,选用2005-2011年中国30个省市地区的面板数据对中国各区域创新效率及影响因素进行实证分析,结果表明:中国区域平均创新效率约为0.645,虽然超过0.5,但仍然存在较大的无效率现象,创新效率有待于进一步的提高,且创新效率存在显著的区域异质性,各区域发展不均衡。同时,环境规制强度与创新效率呈"U"型关系,表明环境规制初期,由于成本的增加,会对创新效率产生负向影响,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环境质量得到改善,又会促进创新效率的提升;区域开放程度、技术市场成熟度和政府资助这三个因素对绿色创新效度均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这说明较高的区域开放程度能够显著拉动中国创新效率向更高水平发展,成熟的技术市场有利于科技成果市场价值的实现并推动创新效率的提高,政府资助可有效降低区域绿色创新主体的创新成本和风险,激发其进行创新的积极性,对创新效率的提升具有显著影响。因此,要想有效提高中国及各区域的创新效率和社会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应当重视创新资源的有效利用,生态环境的改善,积极推进绿色创新技术,一方面要均衡经济增长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另一方面要积极引进并学习国外先进绿色创新技术,同时还要充分发挥政府作用来调控各区域创新能力的失衡现象。  相似文献   

3.
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下绿色技术创新是缓解经济-环境矛盾的重要手段,文章基于“非对称创新”理论构建的市场-制度技术三维框架,将其解构为市场化进程、环境规制、政府资助、R&D经费投入和R&D人员投入五个细分指标,使用定性比较分析(QCA)和必要条件分析(NCA)相结合的方法,从组态视角对中国绿色技术创新的区域差异、关键驱动因素和实现路径展开研究。研究表明:①中国绿色技术创新水平的分布呈现明显的区域差异性和集聚辐射效应,绿色技术创新水平自东部沿海、南部沿海、北部沿海、长江中游、西南、黄河中游、东北、大西北综合经济区依次递减,东部、南部和北部沿海地区集聚辐射效应更为显著。②NCA方法表明市场化进程、环境规制、政府资助、R&D经费投入和R&D人员投入均是实现20%及以上水平绿色技术创新的必要条件(不充分),其中R&D经费投入、市场化进程和R&D人员投入必要性更为显著。QCA必要条件分析显示,R&D经费投入是实现绿色技术创新的必要条件,不存在非绿色技术创新的必要条件。QCA必要条件分析结果集是NCA结果的子集,两种方法结论互补互证。③QCA组态分析显示,实现高水平绿色技术创新的路径有两条,分别是技术投入主导下市场驱动型和技术投入主导下自主开放型路径;导致非高水平绿色技术创新的路径有两条,分别是多因素匮乏型和市场局限下资源诅咒型路径。文章丰富了技术创新理论,凸显了非对称创新的中国情境,为中国区域绿色技术创新找动力、补短板、发现可实现路径提供了具体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4.
中国企业环境战略生态在逻辑层面存在根源性差异,如何实现环境战略逻辑融合优化进而提升企业绿色创新绩效的现实问题亟待解决。该研究以长三角及珠三角工业经济带A股上市制造企业为研究样本,建立“供应链压力-战略柔性-管理者环境认知”分析框架并构建“绿色创新细胞模型”,结合NCA和fsQCA方法,运用动态视角探究中国企业环境战略生态与绿色创新绩效的复杂因果关系及演进逻辑。研究发现:①近年来中国企业环境战略生态中“反应”与“前瞻”的逻辑权衡混合使得环境战略边界融合,双元混合主导型逐渐呈现出对绿色创新促进性更强、适用性更广的战略优势。②供应链压力中环境规制与竞争压力对绿色创新的正向驱动作用呈减弱趋势,而以市场压力为主导的单一驱动力的有效性正逐步凸显。③战略柔性与管理者环境认知之间存在协同效应,二者互补形成的绿色创新内在驱动力可近似替代外部供应链压力对企业绿色创新的促进作用,但若二者无法协调甚至相矛盾则会对绿色创新绩效提升产生抑制作用。文章引入时序fsQCA方法,探究环境战略要素的多元组态对于企业绿色创新绩效的动态驱动作用。  相似文献   

5.
互联网发展是否促进了城市绿色创新?以往研究针对互联网发展和城市创新之间开展了许多有益的探讨,但鲜有从绿色发展的角度来进行深入剖析。众所周知,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和普及,既能够促进技术进步,也成为地区经济增长方式转换的关键。因此,文章从专利视角入手,在系统梳理互联网发展与城市绿色创新相互作用关系的基础上,基于中国2005—2019年285个地级市面板数据,采用双向固定效应模型和中介效应模型实证分析了互联网发展对中国城市绿色创新水平的影响及作用机制。研究结果表明:①互联网发展对城市绿色创新有显著促进作用,且相比较绿色实用新型专利,对绿色发明专利的促进作用更加明显,经过内生性讨论和更换变量等一系列稳健性检验来进行再次回归分析,结果依旧稳健;②进一步的机制检验发现,互联网发展主要通过降低交易成本、提高技术研发能力和加强外部监督水平这三个途径来推动地区绿色创新水平的提升;③异质性分析结果表明,不同地理位置和城市规模下,互联网发展对中西部地区和大型城市绿色创新水平的促进作用更加显著,而对东部地区和规模较小城市的促进作用一般。因此,在中国经济发展转型的新时期,一方面要推动互联网向社会经济各领域渗透,以各产业融合促进创新发展;另一方面也要提高互联网技术的自主创新能力,既要重视创新资源的投入,又要提高创新产出的质量,从而更好地挖掘地区绿色创新潜力,提高信息技术水平,以实现地区经济长远、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6.
城市群崛起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重要标志,同时对经济发展构成巨大带动作用。基于2003——2017年中国城市面板数据,本文采用双重差分等方法实证检验了国家级城市群建设对绿色创新的影响。本研究的边际贡献在于:评估国家级城市群建设对绿色创新影响的短期效果;考察国家级城市群建设对绿色生产率与绿色专利影响的异同;基于要素流动性与政策严格度等中介机制,剖析国家级城市群建设对绿色创新的作用途径。研究发现,国家级城市群建设对绿色生产率有显著的正向影响,但是对绿色专利没有显著影响。可见,城市群建设对绿色生产率与绿色专利的影响是异质性的,强波特假说成立、弱波特假说不成立,这意味着国家级城市群建设促进了绿色效率提升、而非绿色技术进步。在采取了PSM-DID、反事实分析、聚类标准差回归、动态面板回归、工具变量回归等一系列稳健性检验之后,本文证明该结果是稳健的。基于异质性分析发现,国家级城市群建设对于中低技术水平城市和外围城市的绿色生产率有显著的正向影响,但是,对高技术水平城市和中心城市的绿色生产率和绿色专利皆没有显著影响。从机制看,一方面,国家级城市群建设对绿色生产率的积极影响主要源于污染转移、而非本地创新;另一方面,国家级城市群建设对绿色专利并无裨益,原因主要在于要素流动性与政策严格度等中介机制不畅。政府应高度重视城市群自主创新能力的培养,规避“伪创新”现象,坚决破除地区之间利益藩篱和政策壁垒,努力推进绿色专利与绿色生产率的同步提升。  相似文献   

7.
绿色产业政策是指中央或地方政府制定的、以绿色政策工具为手段,以促进产业绿色转型升级为目标的各种策略组合。绿色产业政策鼓励企业绿色创新,强调以创新驱动的方式实现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然而,目前国内关于绿色产业政策实施效果的评价研究存在严重缺口。文章将2017年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视为一次外生冲击,基于2011—2019年沪深A股上市公司面板数据,采用双重差分法实证检验了该政策对制造业绿色技术创新的影响及内在机制。研究发现,与非试验区企业相比,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的设立通过缓解融资约束,整体上促进了制造业绿色技术创新。同时,绿色金融产生的信贷资源配置效应,有助于引导金融资源从重污染行业流向绿色清洁行业,这不仅缓解了试验区非污染企业的融资约束,也加重了污染企业的融资成本,从而倒逼污染企业绿色转型。在引入企业生命周期动态视角后,结果显示,试验区设立更易诱发制造业行业中成熟期企业绿色技术创新,对成长期和衰退期企业的影响并不显著。进一步地,从地区市场环境和企业所有制等角度对绿色金融的异质性作用进行了探究,发现绿色金融的创新激励效果在要素市场发育程度更高的分位区间以及国有企业中更为显著。基于上述政策效果的评价结果,目前中国政府制定的以绿色金融为主要手段的区域型绿色产业政策能够在内化环境外部性成本的条件下,实现制造业绿色转型升级。但是,在未来还需精准化推广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不断丰富和完善试验区内绿色金融产品和工具。该研究为绿色金融在环境污染治理标准和治理体系中争取“一席之地”提供了丰富的理论和经验证据,同时也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提供了基于绿色产业政策视角的可行思路。  相似文献   

8.
企业环境污染行为能否在根本上得到遏制,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地方政府对环境政策的执行力度。以往研究更多地关注了地方政府放松环境管制对企业污染行为的影响,而尚未关注地方政府环境管制动机增强后会对企业绿色创新产生什么影响。文章以《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为外生政策冲击,研究了空气质量新标准实施引致的地方政府治理动机变化对企业绿色创新的影响。基于2004—2018年中国A股上市公司数据,运用三重差分(DDD)分析法,通过比较新标准实施前后、试点城市相对于非试点城市、重污染行业相对于轻污染行业,企业绿色发明申请量是否变化来检验地方政府环境治理压力对企业绿色创新的影响。研究发现:(1)2012年新标准第一阶段方案实施后,74个试点城市地方政府环境治理压力对重污染企业绿色创新的“挤出”效应显著高于轻污染企业,并且经过稳健性检验结果依然稳健。(2)经异质性分析发现,2013年新标准第二阶段方案在190个试点城市实施后上述“挤出”效应不再显著;相对于非国有企业,地方政府环境治理压力对国有重污染企业产生的“挤出”效应更为显著;将第一和第二阶段实施方案引入同一模型进行整体分析后上述研究结论依然稳健。(3)从影响机制来看,新标准实施引致的地方政府环境治理压力增大对企业绿色创新产生的“挤出”效应是因试点城市重污染企业大幅增加环保投资而挤占了绿色创新资源而导致的,在第二实施阶段,试点城市重污染企业不再大幅增加环保投资后,对绿色创新的“挤出”效应也不再显著。这意味着,中央政府制定合理的环境规制可以有效激发地方政府环境治理动机。因此,地方政府需要加大对污染企业的环保补助和绿色创新资源支持,以有效缓解因企业大幅增加的环保投资而挤占的绿色创新资源。  相似文献   

9.
日益严格的环境监管下的企业绿色投资行为,不仅是对环境责任的履行,也是稳定投资者信心、降低股价波动性,从而一定程度上抑制中国股市“暴涨暴跌”这一独特异象的有效手段。有别于以往多从机构投资者持股、媒体监督、公司透明度等角度探讨股价波动或崩盘风险预防因素研究,文章以中国环境污染问题主要责任者的重污染行业上市企业为研究样本,将手工收集的绿色投资数据与测算的股价波动性数据相结合,从绿色投资这一企业环境责任履行的独特视角出发,基于控制函数法和敏感性分析法实证检验了绿色投资与股价波动性的关系,进一步创新性地在控制内生性的基础上利用因果中介分析模型识别了绿色投资通过信息环境、机构投资者持股影响股价波动性的因果机制,并分析了不同产权性质下和不同市场化程度下企业绿色投资对股价波动性的异质性影响。研究发现:(1)企业绿色投资有助于显著降低股价波动性,从而起到稳定股价的作用;(2)存在企业绿色投资—信息环境改善、机构投资者持股增加—股价波动性降低的因果链条;(3)存在产权异质性,即相比于国有企业,非国有企业的绿色投资对股价波动性的降低效应更大;(4)不存在市场化程度差异的区域异质性,即归属于不同市场化程度地区的企业其绿色投资对股价波动性的降低效应不存在显著差异。文章建议,为降低股价波动性、促进股价平稳运行,企业应加大绿色投资力度,尤其是非国有企业需进一步强化绿色投资意识,同时政府应完善信息披露机制,以降低投资者获取企业绿色投资等环境信息的成本和难度。  相似文献   

10.
已有研究主要聚焦于探究技术创新过程中数字金融的“普惠效应”,却普遍忽视了数字金融赋能的“网络效应”问题。该研究基于中国省际面板数据和门槛回归技术,实证考察了数字金融助力绿色创新发展的非线性赋能机制。研究表明:数字金融显著驱动了中国绿色创新,且东中部地区的赋能效应远高于西部地区,表明数字金融的“普惠效应”是显著存在的;数字金融的绿色创新赋能效应存在着一个正向的由弱到强的演化过程,但这种“网络效应”特征主要出现在东西部地区,中部地区则表现出正向“U”型非线性规律;数字金融对绿色创新的非线性赋能效应存在异质强化调节机制,在城市化、财政透明度和居民收入水平调节下存在正向且边际效率递增特征,在城乡收入差距和经济增长目标约束下表现为正向且边际效率递减特征,在技术引进作用下则呈现正向倒“U”型特征;当前只有不断提升财政透明度、居民收入和城市化水平,持续缩小城乡收入差距,以及使经济增长目标和技术引进力度保持在合理水平上,才能最大化地提升数字金融赋能的绿色创新效应。该研究发现了绿色创新过程中数字金融赋能的“普惠效应”和“网络效应”的共存现象,相关结论可能为“十四五”时期地方政府搭上“数字金融快车”,加速驱动绿色创新发展提供有益启示。  相似文献   

11.
新《环保法》的调整旨在加强环境规制水平,但其是否能够发挥“波特效应”存在争议。为检验新《环保法》在驱动企业绿色创新方面的有效性,本文以2007—2016年中国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利用双重差分法(DID)和手工搜集的绿色专利数据,实证考察新法实施对重污染企业绿色创新的影响。研究表明,新《环保法》能够发挥“波特效应”,即“倒逼”重污染企业进行绿色创新。其内在机理是:新《环保法》一方面通过引入可供公众监督的信息披露机制,提高企业环境信息透明度,从而减少隐瞒环境信息的机会主义行为并提高污染成本,进而“倒逼”重污染企业进行绿色创新;另一方面通过加强处罚力度直接增强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成本,从而“倒逼”重污染企业进行绿色创新。进一步研究发现,在国有企业、利润空间较小的低集中度市场、环境监管力度较轻的中西部地区和环境规制强度较弱的地区的样本中,新《环保法》对企业绿色创新的“倒逼”作用更为明显。因此,应积极推进环境信息披露制度的构建,细化和完善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指南,从而加强公众监督的可行性。同时,有必要加强《环保法》执法水平,并在监管和执法中实行有针对性的差异化措施,将有限的执法资源向国有企业、低集中度市场、中西部地区、环境规制强度较弱的地区倾斜,从而在驱动企业绿色创新的同时降低政府的环境规制成本。本文研究结论不仅证实了新《环保法》在驱动企业绿色创新方面的有效性,为“波特假说”提供了经验证据,更为发展企业主体、市场导向的绿色创新体系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2.
信息技术领域的深刻变革推动了数字金融的快速发展,通过扩大金融服务覆盖面和渗透率,有效促进了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型。在中国发展方式面临绿色转型的背景下,这一新型金融模式对于中国绿色发展的影响及其机制还有待深入研究。该研究利用2011—2019年省际面板数据,采用交互固定效应模型、中介效应模型以及动态面板门槛模型等计量方法,实证检验了数字金融与绿色发展之间的关系,研究发现:①数字金融发展水平的提高对绿色发展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这一结论在经过工具变量法、系统GMM以及替换变量等稳健性方法检验后仍然成立;在影响维度方面,数字金融对绿色发展的促进效果主要通过提高覆盖广度和数字化程度实现。而使用深度的影响并不显著。②数字金融能够通过降低创新主体的交易成本和融资效率激发创新活力,驱动区域创新能力的提升,实现绿色发展;同时,数字金融"赋能"绿色金融提质增效,提升绿色服务效率、降低绿色服务成本以及资金流向监测等功能,推动绿色发展。③进一步研究发现,数字金融与绿色发展的关系尚未表现出环境库兹涅茨曲线的倒U型特征,但其绿色效应伴随着地区发展水平的提升而呈现递减趋势,这一促进效果在空间分布上也展现了包容性增长的普惠特征;同时,更完善的金融监管措施也有助于数字金融发挥其对绿色发展的促进作用。因此,推动数字金融发展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充分发挥数字金融的绿色增长效应,有助于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最终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  相似文献   

13.
为探讨在数字经济时代背景下,作为中国环境规制政策体系中极富特色的地方环境目标约束将如何驱动企业绿色创新质量提升?文章利用2011—2018年中国上市公司专利申请信息与专利被引数据,并根据历年各地市《政府工作报告》,实证检验不同类型地方环境目标约束强度对企业绿色创新质量的影响机制,以及数字经济在二者之间发挥的调节效应。研究发现:(1)以具体污染物减排为核心的直接环境目标约束强度提升对企业绿色创新质量存在负向影响,且数字经济在二者之间并不存在显著的调节作用;(2)尽管由于企业预期净收益下降,间接环境目标约束强度对企业绿色创新质量的正向影响呈边际递减规律,致使间接环境目标约束强度与企业绿色创新质量呈倒“U”型曲线关系,但当前间接环境目标约束强度对企业绿色创新质量的影响仍以促进为主;(3)数字经济在间接环境目标约束强度与企业绿色创新质量之间存在显著的正向调节效应,数字经济促使二者之间的倒“U”型关系曲线更加陡峭,也进一步提前了倒“U”型关系曲线“顶点”临界值的到来;(4)进一步分析发现,低碳转型政策的实施,特别是碳排放权交易机制,将有效缓解直接环境目标约束强度对企业绿色创新质量的负向影响,扩大间接环境目标约束强度的正向影响与数字经济的正向调节作用。因此,地方政府应健全完善以间接环境约束目标为主,直接环境约束目标为辅的环境目标约束体系制度,重视考核间接环境目标的具体完成情况并在下一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公开报告,结合当地环境目标约束制定更灵活的创新“提质”激励政策机制,健全完善市场型环境规制手段及其应用,借助数字信息化技术加强精细化环境监管,深化数字经济与企业绿色科研的互动融合。  相似文献   

14.
绿色技术创新是促进绿色发展的重要支撑。中国长期存在的典型化事实是,地方政府设定的与相邻地区相近的经济增长目标的行为与地区间不平衡的发展相矛盾。探究此现象对绿色技术创新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可揭示现行经济增长目标策略是否还适用于中国绿色发展的新格局。该研究利用灯光和经济增长目标数据计算目标与实际资源禀赋的偏离度,以零膨胀负二项回归模型实证分析其对绿色创新的影响。研究发现:目标偏离与绿色技术创新呈“倒U型”关系,即地方政府适度提高经济增长目标可激励其寻求新技能(如绿色技术)兑现承诺;但目标过度偏离资源禀赋会倒逼政府为了拉高经济增速而扭曲资源配置,抑制绿色创新。异质性分析表明:①相较于实用新型专利,绿色发明专利面临的挤出效应更大;②非国有企业、中小微企业、非污染行业的企业绿色创新更易受影响;③企业的资金压力、内控水平、创新能力及地区的创新环境、法律环境、绿色发展水平都会影响目标偏离与绿色创新的关系。据此提出,为助力绿色发展,中国需进一步优化经济增长目标策略、健全促进绿色创新的体制机制、完善政绩考核等。  相似文献   

15.
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是促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的重要支撑。文章基于绿色高质量发展的内涵构建绿色创新发展、绿色协调发展、绿色开放发展、绿色共享发展4个维度的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绿色高质量发展评价体系,利用TOPSIS熵权法对2010—2018年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绿色高质量发展水平进行评价,结果表明:(1)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绿色高质量发展已经具有了一定水平,但整体发展水平仍然较低,各示范区差异较大;(2)绿色开放发展和绿色创新发展对示范区绿色高质量发展水平贡献较小,绿色协调发展、绿色共享发展贡献较大;(3)主要原因是各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地理位置、基础设备、创新能力差异显著,各示范区创新要素投入和配置不同。推动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绿色高质量发展,应采取贯彻落实国家绿色高质量发展战略、构建区域绿色高质量发展协调机制、坚持绿色创新驱动发展原动力、促进示范区绿色高质量发展资源平台建设、完善绿色高质量发展政策机制、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16.
发展绿色建筑是缓解环境资源压力的重要途径,但我国绿色建筑发展并未达到预期,原因主要在于绿色建筑发展的法律制度支持不够,特别是绿色建筑标准体系不够完善,表现在《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强制性欠缺导致实践执行不力,以及对应的引导激励不够导致推行效果不佳。要改变这一局面、推动绿色建筑快速发展,须抓住绿色建筑标准这一绿色建筑发展的关键支撑因素,从修改完善《建筑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入手,确立绿色建筑标准制度,建立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相互衔接、相互配合的绿色建筑标准体系。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的法理基础是公民和企业的环境义务,但目前强制性标准的直接法律依据尚不完备,需要在立法上对绿色建筑标准的内容进行明确,奠定绿色建筑标准强制推行的根基。推荐性标准是绿色建筑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发挥引导和促进绿色建筑快速发展的作用,并与激励措施相配合获得实践效力,这需要政府积极履行职责、落实激励措施并明确强制化发展方向。最终应当在不同层级的法律和法规中规定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的基本内容、组合形态、具体类型以及实施机制,从适用的建筑类型、标准的层级等方面划分为不同的类型,并以行政执法制度保障强制性标准的执行,以政策激励措施保证推荐性标准的贯彻,从而构建完善的绿色建筑标准制度并确保其落实到位。以绿色建筑标准为核心设计绿色建筑法律制度,强制推行措施和政策引导措施相互配合,可以为我国绿色建筑发展提供充足动力。  相似文献   

17.
产业绿色转型需要增量成本与差异化调控,而营商环境优化则要求降低企业成本与市场主体一视同仁,致使优化营商环境进程中,法律规范存在重“形式平等”而轻“实质平等”的现实。只有实现营商环境法治化,通过法律形式固定产业绿色转型中的权力职责与权利义务,产业绿色转型的实质平等需求方能真正落实。然而,营商环境法治化的实现路径存在营商环境法治化就是限制公权力与产业绿色转型仅需补足经济成本两种误区。应当明确,产业绿色转型中营商环境法治化并非限制政府权力,而是要求政府合理行使公权力,即在法治框架内为产业绿色转型提供有效公共资源。并且,产业绿色转型的经济激励仅能是一时手段,营商环境法治化不应仅关注局部的经济成本,更应为产业发展设置合理的框架与边界,重视产业整体的协调。事实上,产业绿色转型中企业与政府相比更具专业性与技术先进性,具有量体裁衣式的优势,必须构建企业需求导向的营商环境法治化,即分担转型成本与降低转型风险。一方面,分担成本路径要求实现产业绿色转型的社会共治,包括规范制定、纠纷解决与生命周期;另一方面,降低风险路径需要产业绿色转型的制度激励,既要从主观上增强企业获取价值的确信,又应在客观上保障企业转型风险可控。  相似文献   

18.
前沿研究关注研发投入对技术创新的作用,却普遍忽视研发投入对绿色技术进步的影响,尤其并未重视研发投入对绿色技术进步方向的作用。利用2003—2013年中国276个城市面板数据,结合随机前沿模型测算历年各城市全要素生产率、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分别采用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及其与全要素生产率的比值表征了绿色技术进步与绿色技术进步方向,通过固定效应模型实证检验了地区研发投入对绿色技术进步的影响效应及其传导机制。结果发现:①研发经费投入和研发人员投入皆能显著促进地区绿色技术进步,推动地区技术进步绿色转型,但随着研发投入强度的增加,对绿色技术进步的推动作用呈边际递减趋势,而对绿色技术进步方向的影响却逐步提升。②受地区自身产业特征和政策影响,地区污染产业锁定和资源依赖型产业模式显著抑制研发投入对绿色技术进步的促进作用,而轻资产型产业结构和环境规制力度则呈现完全相反的作用效应,显著提高研发投入对绿色技术进步的推动作用。③地区研发投入对绿色技术进步的作用呈现出区域异质性。具体表现为对绿色技术进步的作用由东向西逐渐增强,即中西部地区的绿色技术创新表现出明显的追赶效应,对绿色技术进步方向而言,研发人员投入的技术选择偏向则呈现东部地区较强,中西部地区较弱的趋势,表明东部地区技术进步由依靠经费投入的粗放型研发转变为依靠高科技人才创新驱动。为此各地区应重视研发绿色技术选择,合理配置绿色研发资本,制定适宜的环境保护政策,推动产业结构向合理化、高端化转变。  相似文献   

19.
现有研究集中从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两个维度重点分析了制造业集聚的影响,而鲜有文献系统研究制造业集聚如何影响区域绿色发展福利。事实上,中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提高全社会绿色发展福利是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本质属性。该研究基于制造业集聚的独特视角,以外部经济理论为媒介,系统阐释了制造业集聚对绿色发展福利的影响机制;并以2003—2016年长江经济带110个城市的面板数据为样本,人工收集1840—1909年清朝在一系列不平等条约中被迫开放的通商口岸、1933年中国各城市是否通铁路以及城市的地形起伏度等变量作为内生变量的工具变量,多维度动态评估绿色发展福利水平,并采用控制空间溢出效应和内生性的GS2SLS方法系统考察了制造业集聚对区域绿色发展福利的影响效应,揭示其存在的空间外溢衰减规律,验证制造业集聚外部性对区域绿色发展福利的差异性影响。研究发现:(1)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福利呈现“低水平块状集聚,高水平点状分布”的空间格局,未来潜力增长方向在上游地区;(2)适宜的制造业集聚可以提升区域绿色发展福利,过度的制造业集聚反而会抑制区域绿色发展福利的提高;(3)制造业集聚对区域绿色发展福利的影响随空间距离的增大而减小,表现为“双峰”结构;(4)MAR外部性和Jacobs外部性有助于提升区域绿色发展福利,Porter外部性却表现为负向作用。为此,该研究从把握绿色发展福利演进规律、制定差异化区域政策、推进区域一体化建设及甄选适宜的产业集聚模式等方面提出相关政策建议,以期为推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和打造世界级的先进制造业集群提供理论支撑和经验证据。  相似文献   

20.
文章提出中国水利绿色现代化发展的内涵、目标与特征,着眼于中国水利发展的历史全局,分四个阶段探讨了建国以来中国水利绿色现代化发展历程,全面剖析了中国水利绿色现代化发展历程演变及其变化特征;在此基础上,从经济、社会及自然水生态三个维度,对水利绿色现代化发展评价指标体系进行系统设计,定量评价了建国以来的水利绿色现代化发展进程。并进一步明确了水利绿色现代化的战略定位,依据中国中长期水利发展规划,测算出2010-2050年中国水利绿色现代化发展进程,提出水利绿色现代化"三步走"战略构想,勾画了2020年、2030年和2050年的水利绿色现代化发展战略目标。从评价结果来看,2000年,水利绿色现代化综合实现程度为29%;2005年,水利绿色现代化综合实现程度提高到42%;2010年,水利绿色现代化综合实现程度提高到47%,表明2000-2010年是水利绿色现代化的快速提升期。未来中国水利绿色现代化可以考虑按"三步走"战略布局:到2020年,水利绿色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综合实现程度达到80%,有条件地区率先实现水利绿色现代化;到2030年,水利绿色现代化综合实现程度达到90%左右,基本实现水利绿色现代化;到2050年,中国将实现人水和谐、青山绿水,全面建成水利绿色现代化。从国家对水利建设与管理的高度重视中可以预见,中国将进一步加快水利绿色现代化发展步伐,预期在2030年或更早时间基本实现水利绿色现代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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