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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81 毫秒
1.
为了保护水源区生态环境和推进区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需要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制度。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的提出赋予了实施生态补偿全新的内涵,本文在评价富阳市现有生态补偿现状的基础上,依据富阳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的新要求,提出了以公共补偿为主,互助补偿、市场补偿为辅的生态补偿机制架构,并探讨了生态补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制定。  相似文献   

2.
建立东江源生态补偿机制的探讨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东江是香港特别行政区和珠江三角洲地区的重要水源.保护建设好东江源生态环境意义重大,而建立东江源生态补偿机制是保护建设好源区生态环境、促进流域和谐发展的重要保证.本文从东江源区自然、社会经济状况,生态保护投入与发展机会损失、未来生态保护投入需求与资金瓶颈、源区生态补偿需求、生态补偿的政策渊源和环境经济学基础、典型示范意义等方面论述了建立东江源生态补偿机制的必要性.根据国内外生态补偿实践及源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和上下游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从生态补偿责任主体、标准、方式、途径等方面探讨了源区的生态补偿机制设计,并提出了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3.
生态补偿机制的探讨,其渊源可追溯到德国1976年实施的Engriffsregelung政策以及美国1986年开始实施的湿地保护政策,距今已走过30余年历程。随着我国资源供给和生态环境承载力日益匮乏,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环境补偿机制。  相似文献   

4.
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到生态补偿再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靳乐山  朱凯宁 《环境保护》2020,48(17):15-18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生态补偿、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三者既相互联系又各不相同。相互联系在于三者的最终目标相同,都是致力于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并且都使用资金作为工具。但是,将它们混为一谈,无助于各自优势的发挥;划出三者的界线,有助于明确各自制度创新的方向和着力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是用法律手段处罚生态环境的破坏者,本质上具有法律属性,是生态环境破坏者对既成损害的赔偿,赔偿具有强制性;生态补偿,是用政策手段激励生态环境的保护者,本质上是一种政策方案,是对生态环境保护者发展机会受限的补偿,通常需要政府在协商基础上的统一行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是用市场手段奖励生态产品的供给者,本质上是一种市场交易,是生态产品供给者在市场中发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生态产品价值的过程。三者对应于不同发展阶段。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应是一个地区最先建立和实施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在我国目前的发展阶段,生态补偿应是国家主导激励机制。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将会更加普遍,规模会越来越大。  相似文献   

5.
生态补偿是国家治理生态环境的重要政策工具,探索行之有效的生态补偿机制是解决生态环境外部性问题的重要方式.通过对当前我国生态补偿实践的发展以及存在问题的分析,建立从"补偿路径、补偿工具、补偿方式"出发构建的"三层统一"生态补偿机制,其中政府,市场,民众"三主体,五方向"的补偿路径是此生态补偿机制的路径层次;资本是此生态补...  相似文献   

6.
浙江省生态补偿的实践与效益评价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浙江省通过完善生态补偿收费制度、优化财政转移支付结构、探索建立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等形式,调动各地保护生态环境的积极性,促进了生态环境的改善和发展方式的转变,是全国第一个在省域范围内由政府提出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意见的省份。本文回顾了近些年浙江省在生态补偿方面的实践与成效,探索建立定量化的生态补偿效益评价方法,对生态补偿政策给生态环境及区域经济带来的影响进行科学评价,较准确的评价出生态补偿政策的实施效果。  相似文献   

7.
论我国生态补偿法的现实性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环境伦理学、资源价值理论以及环境管理实践的发展为我国生态补偿机制的实施创造了基础条件。我国应制订生态补偿法,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并在社会各层次进行实施,以促进我国生态环境建设。对生态补偿法基本范畴和制度设计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8.
生态补偿是当前环境保护领域理论研究和实践的热点。我国对生态补偿的研究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在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和矿区恢复等实践探索中逐步演化并发展,但是总体上仍然处于起步和探索阶段。迄今为止。在理论界及政策制定领域对生态补偿的内涵仍没有统一认识。并且在生态补偿应该补偿谁、政府用于生态环境建设的财政支出是否就是生态补偿、  相似文献   

9.
流域生态补偿法律问题研究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流域生态补偿是指实现流域内环境保护和水资源开发利用中的公正性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在我国这项法律制度主要包括上中下游跨区域调水的生态补偿、上中下游生态环境效益补偿以及下游滞洪区退田还湖的生态补偿等三项主要内容。在我国生态环境建设实践中,上述三项生态补偿内容暴露出较多的问题;这些突出问题严重影响着我国生态环境建设实践,阻滞着流域内可持续发展的实现。进一步加强流域生态补偿法律制度建设是我国流域生态补偿有效实施的关键。  相似文献   

10.
山西省是矿产资源大省,特别是煤炭资源丰富、开采量大,然而,在矿产资源开采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的生态环境问题.构建矿山生态环境生态补偿机制,有效推进矿山生态修复与治理是提升矿山生态环境的重要方式.研究在了解生态补偿理论基础上,提出了山西省矿山生态环境补偿体系,明确了补偿的主体、客体和主要形式,并提出治理责任机制、多渠道融资机制等保障机制,期望为环境管理部门推进矿山生态补偿工作奠定理论基础.  相似文献   

11.
基于生态地租的生态环境补偿理论建构及应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龙开胜  陈利根 《自然资源学报》2012,27(12):2048-2056
生态环境补偿是自然资源和生态管理领域亟待解决的问题。以"资源稀缺-生态地租-生态环境补偿"为逻辑主线,通过阐述生态地租Ⅰ和生态地租Ⅱ的形成过程,并以生态地租分配为依据,相应地将生态环境补偿分为反映生态资源消耗的生态环境补偿Ⅰ和反映生产效率改善的生态环境补偿Ⅱ两部分,从而构建基于生态地租的生态环境补偿理论框架,提出生态环境补偿的新思路。结合生态足迹数据及投入产出表,测算得到中国1997-2007年每年经济生产中应支付的生态环境补偿Ⅰ的总额由2 781×108元增加到9 900×108元,生态环境补偿Ⅱ的总额由26 318×108元增加到68 262×108元。今后,我国只有支付足额的生态环境补偿费用用于生态环境治理和激励生态环境保护贡献者,才能确保生态资源可持续利用。在此基础上,分析了实现生态环境补偿Ⅰ和生态环境补偿Ⅱ的相关途径。  相似文献   

12.
论东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建设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年来,东江流域的生态环境压力与日俱增,各方均在呼吁尽快构建东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那么,建设东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应遵循怎样的框架,制定哪些政策呢?  相似文献   

13.
围绕煤炭资源开发中的生态环境问题,中国相继出台了一些资源生态环境补偿政策,建立起包括资源税费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三同时制度、排污收费制度在内的一些生态环境补偿法律制度,但现有的煤炭资源开发生态补偿制度存在法律体系和政策设计不完备,缺乏利益相关者的充分参与,部门化利益倾向,政策手段较为单一,生态补偿资金没有来源保障,缺乏统一的补偿标准等问题。为此,要不断健全生态补偿法律法规体系,将矿区开发的生态环境补偿纳入到法制化和市场化轨道,完善煤炭资源税费制度,建立健全公众参与机制,实现矿区的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14.
基于生态环境产权界定的流域生态补偿标准研究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论文通过对流域生态环境产权的明确界定,科学厘清生态保护投入补偿和污染补偿,综合考虑流域生态环境服务的水量分摊和水质补偿,并将其统一纳入到流域生态补偿标准测算中,针对性地提出了流域上下游之间的生态补偿标准,然后以皖浙两省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为例进行了实证分析。研究结果表明:1)基于流域生态环境产权界定,可以从理论上厘清流域生态补偿的对象和内容,将水质和水量因素整合纳入到流域生态补偿标准测算中;2)根据生态环境产权的界定,不同利益主体面对的补偿标准和补偿内容不同,但是上下游共享流域生态环境权益的产权安排相对更为公平合理,并且能够兼顾各方权益;3)上下游共享流域生态环境权益情况下,综合水质和水量因素的流域生态补偿标准其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明确,补偿内容全面完整,易被各方所接受。  相似文献   

15.
我国煤炭资源开采与转运的生态环境问题及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我国煤炭生产地与消费地呈逆向分布,形成北煤南运、西煤东运的全国煤炭输送总体格局。但是由于国家长期实行无偿调拨和煤炭低价政策,煤炭生产地区在当地生态环境遭受严重破坏的同时,经济发展水平却并没有得到快速增长,因此难以承担生态环境恢复的重任。煤炭开采所带来的生态环境问题应作为"区域性"问题,其生态恢复费用应由产地和消费地共同承担。所以,制定合理的自然资源价格政策和区域生态补偿政策是改善这些地区生态环境的重要途径。   相似文献   

16.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主要问题与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些年,国家投入了大量的物力财力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进行生态保护,这些地区生态环境总体趋势向好的方向发展,但部分地区生态环境破坏仍然存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矛盾依然突出,生态环境监测与监管困难,生态保护与恢复科学决策亟待加强,需要从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理论技术方法、支撑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相关配套政策制定与实施等多方面共同努力,以确保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顺利进行。  相似文献   

17.
当前我国政策、法律尚未规定贯通流域—海域的生态补偿制度,分立的流域生态补偿制度和海洋生态补偿制度无法弥补流域—海域生态补偿制度的缺失。基于科学考虑海陆连贯性、创新传统海洋行政管理模式、响应社会需求而提出的流域—海域生态补偿,其实质是以海定陆,对各种入海污染物以区域联动方式在各流域加以管制。遵循流域—海域具有的"海陆过渡相"生态规律,制定与之相适应的生态补偿制度;确立制度的构建主体和立法基本原则,明确补偿主体、补偿对象、补偿标准、补偿方式、补偿资金来源,解决流域—海域生态补偿制度入法的基本问题。  相似文献   

18.
生态补偿是以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为目的,根据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生态保护成本、发展机会成本,综合运用行政和市场手段,调整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相关各方之间利益关系的一项环境经济政策。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必须将长期效应和短期效应结合起来,以保证政策的持续有效性。  相似文献   

19.
生态补偿机制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决策部署的内在要求,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就是要共担责任,共享发展成果和优质生态产品,走出一条经济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相互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绿色发展新路。文章分析总结我国生态补偿机制建立的背景、条件,流域生态补偿试点中存在的经验、做法以及问题,为我国生态补偿机制的落实、完善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20.
李奇伟 《环境保护》2020,48(17):27-33
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制度是规范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活动,保障流域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制度创新。新时期,我国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制度建设与实践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但也存在有效制度供给不足、政策叠加冲突、制度激励不充分等问题。未来,我国应构建完善生态补偿法制体系,尽快出台"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办法";结合生态综合补偿试点,整合空气、水、森林等环境要素的生态补偿政策,衔接横向、纵向与其他市场化补偿手段;通过制定流域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总量控制和区域限批等制度,在强化共同利益的基础上健全激励机制;按照"四个统一"联防共治要求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实施联合执法,推动我国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制度的发展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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