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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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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黄毅 《劳动保护》2009,(10):92-94
2009年7月25日,国家安监总局局长骆琳签发第24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公布了《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暂行规定》的立法目的主要是促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规范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暂行规定》对其适用范围以及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行政执法职责、履职方式、  相似文献   

2.
《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是我国第一部关于安全生产领域政纪处分方面的部门规章。这部规章对安全生产领域中各类违法违纪行为及其处分量纪标准作出明确规定,是查处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案件的重要依据,《暂行规定》体现了预防为主,是从源头上强化政府安全监管主体、企业安全责任主体应负责任的重要措施。它的颁布实施,对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惩处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促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  相似文献   

3.
2009年7月25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出台了《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简称《暂行规定》)。《暂行规定》的立法目的主要是促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规范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暂行规定》对其适用范围以及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行政执法职责、履职方式、究责的对象、范围、  相似文献   

4.
《现代职业安全》2003,(2):21-22
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办法》的通知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人事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决定在生产经营单位实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现将《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5.
2006年11月22日,监察部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制定的《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颁布实施。这不仅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的安全生产的法治、法规,而且对于促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实施,保障职工的劳动安全,乃至有效防止安全生产领域滋生腐败、清除腐败有着重大意义。  相似文献   

6.
关于重伤事故的处理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的规定不相一致,给基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带来很大困难。本文结合基层安全监管工作实践,从重伤事故的认定、处理探讨如下:  相似文献   

7.
4月14日,桂林市人民政府召开新《安全生产法》、《桂林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贵、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培训暨第二季度防范特大安全事故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全面总结了桂林市市第一季度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部署了第二季度的安全生产工作,要求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新《安全生产法》、《桂林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为主要抓手,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建立健全和落实,采取坚决有效措施,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相似文献   

8.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政府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管主体。落实“两个主体”责任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出发点和着力点。近年来,山东省政府相继出台了《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和《落实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暂行规定》,全省上下在抓落实上狠下功夫,为实现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发挥了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9.
11月8日,吉林省安监局下发了《关于使用<安全生产现场检查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是依据《安全生产法》、《煤炭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生产  相似文献   

10.
2006年11月22日,监察部和国家安监总局颁布实施了《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安全生产领域政纪处分方面的部门规章。中央纪委、监察部、国家安监管总局就《暂行规定》的颁布联合召开了新闻发布会。  相似文献   

11.
安全生产重在责任,贵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是安全生产责任的重要部分,因此,要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必须扎实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2010年4月2日,吉林省政府颁布了《吉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吉政发〔2010〕11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为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供了遵循依据。本期就《暂行规定》予以详细解读,旨在帮助生产经营单位更好地理解和把握其精神实质及根本要求,自觉贯彻好、落实好,努力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的质量效益。  相似文献   

12.
《吉林劳动保护》2014,(2):13-14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等要求,加强食品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减少事故,针对当前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国家安监总局日前公布了《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总局令第66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并将自3月1日起施行。近日,国家安监总局监管四司负责人对《暂行规定》进行了解读。  相似文献   

13.
监察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于2006年11月22日颁布实施了《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安全生产领域政纪处分方面的部门规章。这部规章对安全生产领域各类违法违纪行为及其处分量纪标准作出明确规定,是查处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案件的重要依据。它的颁布实施,对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惩处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促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公共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4.
最近在翻阅《中国安全生产报》时,发现了介绍建设部颁发《建筑施工人员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管理暂行规定》(简称《暂行规定》),规范向施工人员发放劳动保护用品的文章。本人几十年来对于职业安全健康方面的文章从不放过,于是认真阅读起来,感到欣慰和高兴。  相似文献   

15.
《吉林劳动保护》2013,(8):20-20
<正>7月30日,吉林省安监局、省监察厅联合印发《吉林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追究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责任追究暂行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日前,两部门有关负责人就《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解读。出台背景安全生产事关政治安定、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检查、大整改的部署和要求,为进一步明确企业主体、属地监管、综合监管和  相似文献   

16.
日前,自治区安监局发出《关于严肃安全生产中介服务市场法制与纪律。纠正违法违纪行为的紧急通知》,要求各级安监部门、各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立即组织本部门、本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再次组织学习国家安监总局和监察部联合下发的《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学习国家安监总局《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  相似文献   

17.
国家经贸委日前下发《1999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1999年,安全生产工作要以江泽民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经贸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队伍建设和预防性安全监察,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的自我约束机制,以遏制和减少重大事故为重点;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以实际行动迎接建国五十周年。一、加强安全生产法规建设组织起草《安全生产条例》,修订《关于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国务院第34号令)、《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  相似文献   

18.
<正>2010年10月13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了《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4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自2010年11月15日起实施。针对该规定出台的背景意义、主要特  相似文献   

19.
《林业劳动安全》2004,17(3):15-17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根据《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人事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决定在生产经营单位实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并于2002年9月3日以人发[2002]87号文下《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相似文献   

20.
日前,中共南宁市委办公厅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这是在全区14个地级市中首先推行出台了《南宁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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