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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84 毫秒
1.
报载,今年1月12日下午,云南陆良县某城市公共汽车有限公司的公交车司机刘某、陈某先后因超载被巡逻交警查获,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二人分别被处以记两分,罚款100元、200元不等的行政处罚。事后,刘某、陈某以所驾车辆不是公路客运车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错误为由.将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巡逻大队告上法庭,分别请求判决撤销该处罚决定。日前曲靖中院作出终审宣判,驳回两公交车司机上诉请求,维持原判。[第一段]  相似文献   

2.
解疑释惑     
无偿搭车者的损害赔偿怎样认定? 李柰(化名)经朋友介绍搭乘陈某的汽车回老家探亲,汽车在高速公路行驶时,突然爆胎,导致李某重伤并致残,花去医疗费5万元。李柰要求陈某赔偿,但陈某认为事故属于意外事件,而且是无偿搭载李柰,只愿意适当的补偿。请问:无偿搭车者的损害赔偿怎样认定?  相似文献   

3.
案情简介某化工公司职工陈某一直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也未参加工伤保险。2011年6月,陈某上夜班时不慎掉入槽钢罐中吸入大量氮气后昏迷不醒。公司将其送医院抢救,用去医药费4万多元,但陈某未能苏醒,公司并不再为其支付抢救费用。陈某家人要求公司继续抢救,但公司称陈某是该公司临时工,除非陈某家属与公司签下"化工公司一次性付陈某家属25000元,无论陈某能否苏醒,均不再与公司有任何关系"的书面协议。因救人要紧,急需巨额医药费,  相似文献   

4.
解疑释惑     
无偿搭车者的损害赔偿怎样认定?李柰(化名)经朋友介绍搭乘陈某的汽车回老家探亲,汽车在高速公路行驶时,突然爆胎,导致李某重伤并致残,花去医疗费5万元。李柰要求陈某赔偿,但陈某认为事故属于意外事件,而且是无偿搭载李柰,只愿意适当的补偿。请问:无偿搭车者的损害赔偿怎样认定?  相似文献   

5.
2010年10月25日,原告经人介绍进被告处上班,26日下午原告在作业时从高处摔下来伤势严重住院治疗,用去医药费5万多,且造成严重残疾。原告称其于2011年5月30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目前尚未立案,同年6月13日,原告就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向法院起诉。对于本案,法院是否应受理?  相似文献   

6.
陈某自2005年11月到某服装公司工作,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2006年6月1日,陈某在上班途中与机动车相撞,经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经一、二审法院判决:被告人林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附带民事诉讼赔偿原告各项损失25.96万元,扣除已付8000元,  相似文献   

7.
四川省西充县10年前的那起车祸,导致两人死亡多人受伤;交警部门认定司机王刚负事故全部责任,法院判决王刚赔偿死伤者家属5万多元,而王刚却选择了逃亡。  相似文献   

8.
案情简介■陈某2007年7月受聘到某建筑公司工地做木工,用人单位没有为陈某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缴费。同年11月,陈某因工作受伤,经治疗后双方于12月签订了《工伤事故了结协议书》,某建筑公司支付陈某3.5万元后再未支付陈某其他待遇,陈某也离开了工地。2008年7月,陈某通过劳动仲裁确认与建筑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后,于同年11月经劳动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  相似文献   

9.
李建 《安全与健康》2004,(3X):34-34
近日,一乘客因乘坐公交车,导致右手臂骨折,将该公交车司机告上了法院后,却被法院驳回起诉。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相似文献   

10.
施倚 《劳动保护》2006,(12):91-91
编辑同志:1996年5月6日下午,韩某因修理汽车从某机修厂到物资科领配件,在返回机修厂途中,被一辆中巴车撞伤。当年韩某的这起交通事故由其家属和交警部门协商处理,并已按交通事故结案(交警部门裁定:中巴车司机负主要责任,韩某负次要责任,并按相关规定对韩某进行了包含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费、交通费、残疾生活补助费共计3万4596元的损害赔偿),当时未进行工伤认定。  相似文献   

11.
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一位农民工姚清春到江苏苏州一家无照个体石材加工厂打工,在使用切割机过程中,不慎切到右胳膊致残,仲裁部门裁决石材加工厂赔付工伤待遇23万,一审法院判决却认为,没有进行工伤认定,姚清春不能享受工伤待遇。而二审法院认为,石材加工厂无照违法用工,石材加工厂应依法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终审判决石材厂业主赔偿姚清春23万1168元。  相似文献   

12.
申诉人某沐足店与被诉人陈某于2005年11月10日签订了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了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反劳动合同应承担违约金2000元。陈某生于1988年5月16日,与某沐足店签订劳动合同时未满18岁,属未成年工。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陈某跳槽到他人处工作。某沐足店向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请求裁决陈某支付违约金2000元(此案发生在《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前,  相似文献   

13.
《中国劳动》2005年第12期刊载了史友兴、屠小民所写的《18年后申请工伤认定是否超过时效》的文章(以下简称《文章》)。《文章》中提到的47岁的杨某,系某集团公司的职工,1986年因工左前臂截肢,公司从未否认杨某的工伤事实。2004年7月杨某向当地劳动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区劳动保障局以杨某的工伤事故距今18年,已超过1年的法定申请时效为由,下达了不予受理通知书。杨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审法院认为,《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75号,以下简称《条例》)从2004年1月1日起实施,杨某在7月申请工伤认定,并未超过1年的时效规定。因此判决撤销了区劳动保障局的《不予受理通知书》。劳动保障局不服,上诉二审法院,二审法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最终区劳动保障局对杨某的工伤事故作出了《工伤认定决定书》。  相似文献   

14.
公道的审判     
杨维松  杨毅 《劳动保护》2004,(11):58-60
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法院于2004年1月13日公开宣判一起工伤争议纠纷案,法院一审判决为个体业主打工工伤身亡的农民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判令业主给付死亡农民工遗属医药费、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及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合计169075.55元。  相似文献   

15.
案情简介 管某生前系某不锈钢公司职工。2003年12月19日,管某在上班途中遭遇车祸身亡。2004年6月30日,当地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管某为因工死亡。同年,管某的继承人肖某等四人以事故的肇事方为被告,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法院判决侵权人赔偿肖某等抢救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车辆损失、交通费及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各项损失计32万余元。肇事方不服,上诉至二审法院后达成协议,肖某等获得30万元的赔偿。同时,肖某等四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提出申诉,要求不锈钢公司补偿各项工亡待遇。仲裁委裁决不锈钢公司补偿肖某等各项工亡待遇8万余元。不锈钢公司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  相似文献   

16.
有问有答     
《中国劳动科学》2010,(6):58-59
陈某是某钢铁公司职工,2002年8月15日、2003年2月4日、2004年8月20日先后三次发生工伤。2009年底,陈某劳动合同到期,双方劳动关系终止。因如何计算一撕陛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双方发生争议,陈某申请劳动争议仲裁。陈某认为,自己在本单位先后发生三次工伤,三次工伤均已被认定且均已被鉴定为十级,要求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江苏省有关规定,领取5倍的补助金。请问,陈某的请求是否有法律依据?  相似文献   

17.
拿到大田交警大队依法作出的扣6分、罚款1000元处罚的客车司机陈某,嘴里不时说到:“嗨!真是聪明反被聪明误啊”。  相似文献   

18.
拿到大田交警大队依法作出的扣6分、罚款1000元处罚的客车司机陈某,嘴里不时说到:“嗨!真是聪明反被聪明误啊”。原来,在2006年12月13日那天,陈某驾驶闽GY2191号,超载5人(核载11人、实载16人)的小型客车行至省道306线石牌路段时,为躲开交警的检查,耍起小聪  相似文献   

19.
劳动保障部门是工伤认定的行政机关,如果申请人对劳动保障部门做出的工伤认定决定或者不予受理决定不服,工伤认定申请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均有权提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条例》对工伤认定这一具体行政行为明确规定了司法救济,但必须先提起行政复议,也就是复议是起诉的前置程序。实践中,劳动保障部门许多工伤认定结论是正确的,但也有一些由于认识的不同,有些工伤认定结论在申请人提起行政诉讼中被法院撤销。审判实践中法院始终坚持对工伤认定的范围和条件应作宽泛的理解,对“不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况”应严格掌握,在适用时应作适当的限制性解释。笔者结合审判实践谈一谈审判实践中法院对《条例》有关机动车事故伤害具体条文的理解与适用看法。[编者按]  相似文献   

20.
单位招聘的装卸工在外出送货途中,擅自替司机开车,发生车祸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江苏徐州这起工伤认定案在劳动部门和法院得出了两个截然不同的结论,法院对此以非"因履行工作职责"为由作出了否定的结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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