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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研究公众参与雾霾治理和地方政府规制污染企业减排的策略选择对于"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打赢蓝天保卫战"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本文首先基于一个公众以健康损失和迁徙损失为代价要求地方政府规制污染企业减排的"公众不参与,政府不规制"囚徒困境博弈模型,然后引入中央政府环保督查和公众参与第三方监管,构建中央-地方-公众三方非合作演化博弈模型,借助数值模拟技术对模型收敛于理想"合作"演化均衡进行实证分析。研究发现,中央政府能够以环境行政管制调控地方政府不规制行为与动机,公众参与的第三方监管作用以改变地方政府理性预期为前提,系统能够实现"中央给压力,地方来推动,公众都参与"理想演化稳定均衡。进一步研究表明,对于地方政府环境规制策略影响公众第三方监管可完全替代中央政府行政管制作用,有助于形成解决大气污染防治地方政府"中梗阻"问题的共同制约机制。新时期,为了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合作"治理模式,中国环境管理需要形成生态文明理性预期,建立环保督查长效机制;强化地方治污监督责任,落实企业主体治污责任;保障公众参与法律途径,完善公众参与监督机制。  相似文献   

2.
鉴于"经济分权,政治集权"的管理模式下,地方政府在执行环境规制过程中与中央政府目标不一致这一现象,本文考虑了相邻地方政府投资环境保护行为的正外部效应与投资经济行为的负外部效应对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环境规制选择策略的影响;运用演化博弈理论构建了相邻地方政府竞争视角下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演化博弈模型,探讨了博弈双方的演化规律及行为特征;进一步结合理论分析,选取数值对奖励力度、惩罚力度、相邻地方政府投资环境保护的正外部效应系数及投资经济行为的负外部效应系数对博弈主体实现稳定演化策略的作用机制进行仿真,并对博弈双方实现演化稳定策略的动态轨迹进行分析,研究影响因素如何促进博弈主体实现博弈均衡。研究表明:(1)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环境规制意愿对各影响因素的敏感性存在较大差异,地方政府的环境规制执行意愿对奖励力度、相邻地方政府竞争产生的正负外部效应更为敏感,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对惩罚力度均有较强的敏感性。(2)奖励力度、惩罚力度和相邻地方政府不同投资行为产生的正、负外部效应系数对实现环境规制理想局面的影响均存在门槛效应,只有在一定条件下,当相邻地方政府投资行为的正负外部效应低于阈值或奖励力度、惩罚力度超过阈值时,有利于促进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实现(执行,不监管)的理想局面。相对于投资经济行为的负外部效应,有效控制投资环境保护行为的正外部效应更易于促进地方政府选择执行环境规制策略。中央政府在绩效考核体系中应充分运用相邻地方政府竞争机制和奖励机制对环境规制博弈双方的影响差异,制定有效措施激励地方政府积极执行环境规制。  相似文献   

3.
当前,我国环境的根本问题是由粗放式的经济发展模式所引起的,而这一发展模式的根源在于"中国式央地分权"下的政府行为。这种具有中国特色的分权模式的独特之处在于中央政府对地方经济放权的同时,仍然保持政治上的集权控制,上级政府根据绩效考核提拔地方官员,即"经济分权、政治集权"特性。中国式分权下,我国的环境治理体制依据行政区域的划分来设置管理权限,按照政府层级的构成进行垂直式领导,即中央政府统一制定环境政策,地方政府负责各辖区内环境政策的执行。在全国范围内,央地两级政府的关系表现为动态的重复博弈。针对我国现行环境规制执行策略,借助演化经济学研究工具,基于央地分权的视角,将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两大主体同时纳入分析框架。根据复制动态方程探讨参与主体的行为演化特征和行为演化稳定策略,在模型求解的基础上,利用MATLAB仿真工具,分析不同情形下参与主体演化稳定策略的走向及其收敛趋势。研究发现,央地两级政府在环境规制策略执行过程中的动态演化,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地方政府环境规制执行力度、成本、收益和损失以及中央政府监管力度、成本和处罚力度等因素的大小。因此,针对地方政府环境策略激励设计,应重点改革政绩考核机制,引入市场机制,并通过环保补贴、财政转移支付等手段降低地方政府环境规制执行成本;中央政府应通过调节政绩考核体系中的经济发展指标和环境指标的权重系数来加强对地方政府环境规制执行情况的监管力度,建立第三方监管机制以降低中央政府监管成本,制定合理的奖惩机制以提高监管效率;以期推动我国环境规制策略的高效执行,促进环境绩效向经济绩效的良性转换,实现双重帕累托改进。  相似文献   

4.
立足于新时代环境政策的一系列变革举措,聚焦环境治理体系的重要抓手和基础支撑―财政分权体制,深入研究多元主体背景下有效环境治理体系运行机制,为建立新时代背景下稳定高效的环境治理体系提供理论基础。创新性地将中央政府策略集合与财税体制发生关联,运用演化博弈模型,探讨了在(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企业)交互作用下,中央政府的财税体制选择与其余主体策略选择间的作用机理和演化过程,并通过均衡点稳定条件求解,分析了不同政策取向下环境规制体系的作用效率与演化路径。结论显示:环境治理体系三方演化博弈模型存在多重演化稳定策略,且存在相应的演化稳定条件。其中,在中央政府选择高财政分权度、地方政府选择积极治理、企业选择治污达标情景下,中央政府以更快的速度到达均衡;在中央政府选择低财政分权度、地方政府选择积极治理、企业选择治污达标情景下,地方政府以更快的速度到达均衡,而企业在两种情景下均呈现最为缓慢的演化速度。总体来看,三方主体在(低财政分权度、积极治理、治污达标)情境下以最快速度达成有效的稳定均衡解。通过对混合策略均衡进行参数敏感性分析得出结论:扩大地方环保财政支出、提高企业减排补贴以及强化官员政治约束,同时调整中央转移支付额度与结构、适度使用行政罚款类手段将有助于构建三方主体协同联动治理模式。进而提出央地间财权事权合理划分、提高环保财政支出、强化政约束等政策建议,推进环境治理体系稳定高效运行。  相似文献   

5.
基于集体行动逻辑的京津冀雾霾合作治理演化博弈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当前京津冀地区在雾霾问题上面临环境外部性困扰和集体行动困境,其根源在于地方政府作为雾霾合作治理集体成员的收益是不对称的,而割裂集体行动中收益与损失之间的联系是一种纠正环境外部性市场失灵的政府失灵。奥尔森集体行动的逻辑在京津冀三地政府执行雾霾合作治理规制行为上表现为私人理性与集体理性的动态重复博弈。针对京津冀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执行状况,基于集体行动的逻辑视角,借助演化经济学研究工具,构建京津冀三地政府在雾霾合作治理执行策略的猎鹿模型、拓展模型的演化、随机和动态的博弈过程,探究地方政府执行雾霾合作治理集体行动的行为特征及其影响因素。根据复制动态方程探讨博弈主体行为演化特征和演化稳定策略,采用数值仿真方法分析不同情形下系统演化轨迹及演化均衡状态,考察随机因素对系统演化均衡状态的影响以及实现区域环境合作联盟的动态演化均衡机制。研究发现,京津冀三地政府在雾霾合作治理执行过程中的动态演化,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本地区在区域整体中的环境偏好系数和搭便车收益与集体行动收益的比值。因此,中央政府要健全跨区域环境治理的制度建设,为京津冀地区建立一致的区域环境质量标准,有效降低地方政府在合作治理雾霾集体行动中的搭便车收益,以立法的形式对约束地方政府承担环境治理责任的强制和选择性激励措施加以确定。此外,将雾霾造成的经济损失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地方官员政绩考核体系,加强对地方政府雾霾治理执行情况的监管力度,实现合作治理雾霾集体行动责任落实的帕累托改进。  相似文献   

6.
文章在深入分析政府与市场、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基础上,提出了把强化环境保护的宏观调控、提供环境基本公共服务、加强环境保护市场监管与调节作为政府履责的主要内容。中央政府主要承担环境保护宏观调控与统一环境保护规划和管理、国家级监管能力建设与运行、维护国家环境安全与负责任的大国形象事务、跨区域环境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国薄弱领域与环节引导支持等环境保护事权,着力构建国家调控、地方负责、政府有为、市场有效的环保事权财权格局。  相似文献   

7.
我国的环境规制政策由地方政府负责执行,地方政府的环境规制策略直接影响着整个国家的环境质量状况。由于区域环境污染具有跨界性,在环境规制的执行过程中,地方政府之间存在博弈关系。根据地方政府间环境规制博弈呈现出的长期性和动态性,基于演化博弈理论探讨了地方政府环境规制决策的演化过程。建立了地方政府与地方政府的演化博弈模型,分别研究了未引入约束机制和约束机制下的地方政府环境规制策略及其影响因素,根据复制动态方程得到了地方政府的行为演化规律和演化稳定策略。研究结果表明,地方政府的环境规制策略不会受到政府间外部效应的影响,地方政府的环境规制成本、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不执行环境规制行为的处罚力度、政绩考核体系中环境质量指标的权重系数、地方政府执行环境规制的污染排放削减量以及不执行环境规制的污染排放增加量,是影响地方政府环境规制决策的重要因素。在未引入约束机制的情况下,地方政府会通过权衡环境规制收益和环境规制成本进行策略选择,当环境规制净收益为正时,选择执行环境规制的地方政府数量会逐渐增加;当环境规制净收益为负时,选择执行环境规制的地方政府数量会逐渐降低。缺乏约束的地方政府很可能陷入环境规制决策的"囚徒困境"。而约束机制的引入可以引导地方政府的环境规制决策向"帕累托改进"的方向演化,通过降低环境规制成本、加大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处罚力度以及提高政绩考核体系中环境质量指标的权重系数,可以促进地方政府环境规制的高效执行。  相似文献   

8.
中国式分权管理、官员晋升考核的经济锦标赛制度使得地方政府在多目标决策时更关注于经济增长而非环境保护,致使环境规制政策难以有效落到实处。基于国家和企业面临的日趋严峻的碳排放约束和2017年后逐渐形成的阶梯式碳税体系,构建了中央、地方双重治理体制下,中央、地方环保部门同碳排放企业间的三方博弈模型,分析了双层治理体制下实施阶梯式碳税政策对不同主体行为的影响。模型均衡分析和仿真研究发现:双重治理体制下,地方政府对经济绩效的追求会导致地方环保部门放松环境监管,弱化了环境规制的碳减排绩效;实施阶梯式碳税时,企业偷排行为与地方环保部门的检查成本和中央环保部门的审查成本正相关,与偷排惩罚系数反相关,合理的碳排放标准对约束企业的偷排倾向和偷排量有重要影响;实行阶梯式碳税比单一的标准碳税对提升地方环保部门的监管绩效具有更好的激励效果,而单纯的经济手段无法激发地方环保部门的检查积极性,还应辅之以行政手段等其他约束措施。为强化环境规制政策效果,切实达成预期的碳减排目标,必须从制度上打破环境规制的中央-地方双层治理体制,改变政府官员的晋升考核标准。探索实行环保部门的中央垂直管理并合理划分双方权限,将环保指标纳入官员晋升考核,有助于更好地提升地方环保部门的检查激励;尽快建成完善的碳税体系和全国性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科学制定阶梯式碳税标准和配额标准;同时还应加大执法力度和中央环保部门的审查力度,引入第三方参与以降低环境规制的监管成本等。  相似文献   

9.
环境规制改革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环境监管领域的着力点,对于全面实现生态文明建设、有效改善地方环境规制失灵问题具有重要意义。为此,原环境保护部于2014年对上市环保核查制度进行改革调整。该研究以此为准自然实验,基于2012—2017年我国沪深A股上市公司数据,采用双重差分模型验证新环境规制能否提升重污染企业环境责任表现,并从地方环境监管主体的角度运用三重差分模型探究影响改革效果的因素。研究发现:环保核查制度改革后,相比其他企业,重污染企业的环境表现显著改善。通过促使重污染企业承担环境责任,该制度也推动了当地环境质量的好转,体现为省份工业废水化学需氧量、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和PM_(2.5)年均浓度分别下降1 290、12 170 t和0.848μg/m~3。进一步分析发现:在地方政府更重视环境保护、对环保配置更多资源的地区,以及在法制环境和媒体发展更健全完善的地区,制度改革效果更好。研究结论表明,地方政府能否履行环境监管职责取决于规制机构的目标偏好和行为逻辑以及第三方监督机制。重视可持续发展的地方政府能够促进当地企业环境治理责任意识的增强,而正式的环境规制能否发挥作用,与当地法制建设和媒体发展等非正式制度环境紧密相关。这为我国环境规制体系变革的有效性提供了经验证据,也为进一步增强地方政府环境监管职能提供有益启示。据此,从提高企业对绿色发展的认识和实践、提高地方政府的环保偏好和监管水平、提高公民的环境意识和参与能力三个方面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10.
科学、合理地划分政府间的环境管理权力是解决中国环境污染问题的重要前提和制度基础。以往研究虽然关注了中国式分权与环境污染的关系,但多是使用财政分权指标简单地刻画中国各地环境分权状况,忽视了从环境管理体系出发探寻雾霾加剧的原因。本文在现有研究的基础上,利用中国分省区面板数据,由各级环保机构规模与人员数量动态变化特征的角度构建环境分权指标,在此基础上,运用动态空间面板模型,实证考察了中国式环境分权对各地雾霾污染的影响。研究结果显示:(1)适当加大环境分权程度有助于改善中国的雾霾污染状况。从三项分解指标来讲,加大环境监察分权对于改善雾霾污染的作用最为明显,环境行政分权度次之,环境监测分权对雾霾污染的影响最小。(2)中国各地区的雾霾污染具有显著的正向空间自相关性,即雾霾浓度会随着地区间风向以及湿度的变化扩散到周边地区,进而破坏了当地的空气质量。(3)中国各地区雾霾污染具有一定的路径依赖性。某地在空气中残留的雾霾颗粒会在下一期进一步加剧该地的污染程度。因此,为解决日益严重的雾霾污染问题,可以适当加大中国各地的环境管理分权程度,赋予地方环保部门一定的环境法规制定权,下放部分"治霾"资金使用权,允许其根据当地具体情况合理设置人员岗位与环保机构。此外在开展雾霾治理工作时,需要加强地区间"联防联控"的协同机制以及居民对当地政府环保工作的监督机制。藉此,将有助于进一步完善中国环境分权管理制度,加快各地雾霾治理工作,进而助推"美丽中国"建设。  相似文献   

11.
在新古典理论的鞍点路径上,文章构建了包括雾霾污染损失和企业治污机制的理论框架,刻画以要素投入为主的中国经济发展特征以及雾霾污染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动态过程,将经济增长内生化,从动态环境规制政策的视角,分析经济发展与雾霾污染关系的影响机制,并基于中国88个城市2007—2018年期间雾霾治理数据进行实证检验。理论研究发现,渐进递增的动态环境规制适应了经济增长路径上经济结构特征的内在变化,避免了由于环境规制造成生产投入要素的大幅度波动,保持了均衡投资额和能源消费量的平稳增长,提高了鞍点路径上消费增长的平滑性,实现了鞍点路径上社会福利最大化目标。同时,企业逐渐加大治污投入,雾霾治理的效果开始呈现,动态环境规制政策是经济发展与雾霾污染存在着"倒U"型关系的主要影响机制。实证研究支持了动态环境规制政策是经济发展与雾霾污染关系的内在影响机制的论述。此外,实证研究还发现,全国雾霾污染持续蔓延的趋势仍未得到根本扭转,各地区之间的雾霾污染程度具有显著的空间滞后效应,并且空间溢出效应突破了相邻地区的区域限制,这意味着污染产业的跨区域转移现象比较突出。值得肯定的是,三大经济区域雾霾治理效果初步显现,这对于坚定政府污染防治的战略定力和制定新一轮的环保税政策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政府应进一步强化雾霾治理的战略定力,一方面要不断加大环境规制政策执行力度,通过提高环保税额,加大税收征管力度,推动企业加大治污投入;另一方面政府也要关注污染产业的跨区域转移问题,协调好产业转移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12.
近年来雾霾天气的频发彰显了中国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的严重不协调,深入挖掘雾霾污染的影响因素有利于制定行之有效的雾霾治理对策。文章从财政分权与政府创新偏好这一全新视角研究雾霾污染的影响机制。在理论分析基础上,基于2000—2018年中国30个省份的面板数据,采用逐步回归法和面板分位数回归法开展实证研究。主要结论如下:基准回归结果表明,财政分权与政府创新偏好均能缓解雾霾污染,但二者的交互作用却加剧了雾霾污染;时间异质性分析发现,财政分权对雾霾污染的影响由促进转为抑制,且抑制效果明显高于促进效果;政府创新偏好对雾霾污染的影响则由抑制转为促进,存在环境回弹效应;二者之间的交互项对雾霾污染的影响由抑制转为促进,这可能是由于生产技术进步对雾霾治理的影响由正外部效应逐渐转为负外部效应所致;面板分位数回归结果表明,财政分权、政府创新偏好以及二者交互项对雾霾污染的影响在不同分位点上均存在显著的异质性。基于上述研究事实,研究认为,中国要从根本上遏制雾霾污染,需要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的地方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优化财政分权体制和加强"有为政府+有效市场"相结合的雾霾治理模式。  相似文献   

13.
政府环境监管与企业污染的博弈分析及对策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企业不考虑环境成本追求利润造成了严重环境污染,利用市场机制很难解决此类外部性问题,政府规制介入成为必然. 政府环境管制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实际上是相关主体之间的博弈过程,可以用博弈方法来研究政府环境管制政策的效果.现有博弈分析中存在忽视环境污染给政府和企业分别带来政治成本与声誉成本的重大缺陷,造成理论不能解释现实世界.本文在引入上述成本的基础上运用博弈分析方法对政府环境监管与企业污染治理的互动决策进行深入探讨,结果表明: 减少政府因企业污染带来的收益、降低政府监管成本、加大对企业污染的处罚等有助于环境质量的改善.而且,建立以增加企业污染的声誉成本以及提高地方政府纵容污染的政治成本等非物质成本的制度建设是改善环境质量的重要方向.  相似文献   

14.
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点在于探索行之有效的生态环境监管体制,力求规范企业污染并监督地方治理主体,打破政企环境套利空间,因此转变政商关系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是当前研究前沿重点。以2015—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组完成首轮31省区市巡视督查问责为契机,研究针对各省区市不同入驻时间采用多期双重差分法,以可能产生污染的行业上市公司为样本探讨了生态问责对政商关系产生的影响。研究结果显示:①地方政府在经历生态问责后发放政府补助时会更加谨慎,尤其减少软约束性补助,但不会降低对公司环保创新的扶持。②生态问责同时具备了强政治压力与环境规制执法的双重影响,细分研究发现其中生态问责的政治压力作用强于环境规制作用。③进一步的,企业政治联系中产权性质与聘用具有政治背景高管均会影响生态问责效力。相对于非国有企业,国有企业能够避免生态问责影响。因聘用具备政治背景的高管而获得的财政补贴在生态问责下难以保持。④地方对企业的高财政依赖会抵消生态问责效力,但在面对政治压力时地方财政影响无效。⑤对污染治理投资结构优劣不同的地区生态问责的作用存在着显著差异。该研究表明生态问责迫使地方政府将地区环境纳入维持政治稳定的考量,削弱了地方以往建立的政商关系,并约束地方的任意性行为,优化地方资源配置,开始树立新型政商关系。  相似文献   

15.
农村水环境治理行动的演化博弈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新常态下,我国环境承载力已经达到或接近上限,农村水环境也存在着"边治理、边污染"和地方政府监管乏力问题,究其根源是缺乏农村水环境治理的内生机制,在中央政府投入大量精力、财力的同时,其他利益相关主体却存在不同利益诉求和行为导向冲突,因而厘清农村水环境治理行动中的主体博弈关系有助于突破此现实困境,形成良好的行动机制。本文利用演化博弈模型,分析了地方政府、企业和农户三方博弈主体在农村水环境治理行动中的演化过程。研究结果表明,系统演化具有多重复杂情景,在良好的演化情景下,只要农户参与治理的意愿高,地方政府最终将趋向于引导行动,企业也相应选择净化策略,三方实现共同治理,农村水环境质量将得到显著改善;相反地,在不良演化情景下,即使农户愿意参与治理、或企业愿意采取净化策略,都无法得到地方政府的支持和系统中其他主体的响应,系统将锁定于不良状态,最终造成农村水环境治理的"公地悲剧";在一般情景下,通过调节各方策略的参数值,发现只要地方政府和企业联合起来致力于通过一系列引导和扶持策略保障农户从参与农村水环境治理中获得切实利益,可使系统跳出不良状态,形成三方共同治理的良好局面。实例分析结果进一步验证了只要政府和企业联合行动以切实保障农户的利益,就有利于促进农村水环境质量提升。据此提出促进三方共同参与、保障农户利益的农村水环境治理行动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16.
文章基于最优契约设计视角,剖析了地方政府的最优环境规制及其波动,并讨论了当地居民作为第三方引入的作用。首先,利用委托代理模型构建了以地方政府效益最大化为目标并满足地方政府和企业激励约束条件的最优环境规制契约,该契约表明当保持地方政府高环境规制水平时,地方政府和企业处于同等地位,根据各自的收益分配来决定责任分担的比例,并与二者各自获得的中央政府的奖励比例一致,同时地方政府对企业的生产活动和环境保护活动都不进行经济激励。其次,讨论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后,地方政府环境规制在中央政府强力介入、环境污染事故影响减弱和影响完全消失三个典型时期的周期循环波动及其机理,结果表明当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时,由于中央政府的强力介入,地方政府选择高水平的环境规制,这时企业生产努力水平和产量都较低,但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的概率也最低;当环境污染事故影响减弱时,地方政府即使无法获得额外收益,也会通过相对降低环境规制水平来增加企业产量,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的概率随之增加;当环境污染事故影响完全消失后,地方政府为获得额外收益和完成中央政府的经济考核,会选择低水平环境规制,企业的产量达到最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的概率也最大,直至环境污染事故再次发生,进入下一轮的环境规制波动周期循环。再次,将当地居民作为第三方规制引入地方政府环境规制中,得到包含第三方监管的最优环境规制契约,最优契约的关键就是地方政府要确定在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后对当地居民的收买成本,第三方规制的引入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烫平地方政府环境规制的波动。最后,从解除地方环境规制部门与地方政府的隶属关系以保持地方政府环境规制部门独立性、推进产权制度改革以保持企业独立性和建立包含当地居民或者社会团体的第三方环境监管组织三个方面提出减小中国地方政府环境规制波动、实现地方政府环境规制最优契约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17.
水资源短缺和水污染是我国面临的重要环境问题.受流域自然整体性和流动性的影响,某一行政区的污染通常可以通过水体向另一个或多个行政区转移.传统理论上,人们认为造成跨行政区流域水污染治理困境的主要原因是经济增长方式、产业结构、环境执法效率和管理体制的障碍.实际上,以上因素难以从根本上解释跨行政区流域水污染的治理困境.文章运用博弈理论对流域污染治理中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的信号传递博弈,以及流域上下游地方政府之间的污染治理博弈进行了分析,结果表明:在区域利益、信息不对称和缺乏激励机制的影响下,地方政府很难真正履行中央政府的治理政策,而污染外部性和利益冲突则使各行政区之间难以达成合作治理,府际博弈的非理性均衡成为跨行政区流域水污染治理困境的深层次原因.鉴于此,跨行政区流域水污染治理必须理解政府的角色和行为,才能找到有效的治理对策.中央政府有必要增强政策威胁的置信度,提高监督和惩治水平,克服地方政府和污染企业达成利益同盟,并通过重复博弈建立行政区之间的流域合作治理机制.  相似文献   

18.
环境污染问题的日趋严重,使社会环境参与者对于企业绿色技术创新的要求不断加深,监督力度也随之加强。政府、创新企业以及公众消费者之间存在相互制约、相互影响的利益关系,同时多方利益相关者的行为准则也将影响绿色技术创新在社会系统中的扩散,因此,探究三方利益相关者对绿色创新行为以及绿色创新扩散的影响成为学者关注的重要问题之一。通过借鉴利益相关者理论,对社会系统中参与企业绿色创新的利益相关者进行利益、权利分析,构建政府、企业与公众消费者之间的三方演化博弈模型,根据演化的仿生学研究,引入Lotka-Volterra模型,探究环境利益相关者的规制行为,对于企业绿色技术创新扩散的演化影响,利用Matlab仿真工具,对演化博弈以及仿生演化模型进行数学推导求解并赋值仿真进行相关分析。结果表明:利益相关者的污染抵制措施在一定程度上,会促进绿色技术创新的扩散;高强度的污染税收、低强度的公众环保宣传与适度的创新激励补偿对企业绿色技术创新的促进效果最明显;公众对于绿色技术创新的推广促进其在社会系统中的扩散,而政府对于绿色创新技术的过度推广,则会降低绿色创新扩散效率。本文的研究对社会环境监管参与者起到一定的启示作用:第一,政府作为绿色创新的推动者及环境监管的权利机关,应注重把握监管力度,合理选择环境规制手段、规划环境规制成本,防止过激手段的实施对绿色技术创新带来的阻碍;第二,公众消费者对于绿色技术创新的推动作用更为广泛,因此,消费者应从自身做起,杜绝非环保产品,不断推动社会绿色创新技术的发展。第三,企业作为绿色技术创新的生产方,应将环境保护作为己任,努力研发环保类产品,减少环境污染及能源的消耗。  相似文献   

19.
将我国环境污染治理困境归咎于政府部门环境规制行为的缺失,无法解释当前环保高压下环境污染问题为何依然频发。本文将隐性经济纳入分析框架,构建了基于连续时间的地方政府与企业污染治理微分博弈模型,研究我国环境治理困境。考虑非产能预估和产能预估两种情形下的博弈主体的效用差异,得到了地方政府、污染企业各自的反馈均衡策略,研究发现:忽略隐性经济的存在,会高估政府环境规制实际作用效果;地方政府环境规制强度的提高和对污染企业超标排污行为的处罚,虽然能够减少官方经济活动造成的污染,但是却会加大隐性经济生产规模,导致企业污染行为向隐性生产部门转移,造成表面治污的现象;社会第三方举报概率和地方政府对企业隐性经济活动的惩罚力度处于高水平时,环境规制强度的提高对隐性经济的影响会减弱;产能预估状态下,我国实际污染状况得到有效抑制。同时,本文借助数值仿真发现,虽然产能预估可以改善环境状况,但是必须保障产能预估准确基础上,才有可能被政府部门采用。为突破当前我国环境治理困境,地方政府提高环境规制强度时,应构建畅通的公众诉求渠道,借助社会力量对企业隐性经济生产行为形成有效的监督;政府进行环境管制过程中,经济惩罚为辅,凸显刑事处罚,避免企业为弥补政府经济惩罚造成的利益损失,而进行隐性经济生产;建立健全产能预估制度和有效的激励机制,引导生产企业上报实际产能,扭转地方政府信息劣势,保障产能预估的准确性。  相似文献   

20.
将我国环境污染治理困境归咎于政府部门环境规制行为的缺失,无法解释当前环保高压下环境污染问题为何依然频发。本文将隐性经济纳入分析框架,构建了基于连续时间的地方政府与企业污染治理微分博弈模型,研究我国环境治理困境。考虑非产能预估和产能预估两种情形下的博弈主体的效用差异,得到了地方政府、污染企业各自的反馈均衡策略,研究发现:忽略隐性经济的存在,会高估政府环境规制实际作用效果;地方政府环境规制强度的提高和对污染企业超标排污行为的处罚,虽然能够减少官方经济活动造成的污染,但是却会加大隐性经济生产规模,导致企业污染行为向隐性生产部门转移,造成表面治污的现象;社会第三方举报概率和地方政府对企业隐性经济活动的惩罚力度处于高水平时,环境规制强度的提高对隐性经济的影响会减弱;产能预估状态下,我国实际污染状况得到有效抑制。同时,本文借助数值仿真发现,虽然产能预估可以改善环境状况,但是必须保障产能预估准确基础上,才有可能被政府部门采用。为突破当前我国环境治理困境,地方政府提高环境规制强度时,应构建畅通的公众诉求渠道,借助社会力量对企业隐性经济生产行为形成有效的监督;政府进行环境管制过程中,经济惩罚为辅,凸显刑事处罚,避免企业为弥补政府经济惩罚造成的利益损失,而进行隐性经济生产;建立健全产能预估制度和有效的激励机制,引导生产企业上报实际产能,扭转地方政府信息劣势,保障产能预估的准确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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