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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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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众参与对河长制从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具有重要推动作用。随着新一轮信息技术革命的发展,以治水投诉微信公众号、河长制APP、河长制信息管理系统等为代表的技术治理模式凭借其交互性、便捷性、开放性等优势,赋予了公众更加广泛、自主、充分的参与权,被认为拥有增进公众治水参与的巨大潜力,但这一潜力如何在河长制政策执行中得以兑现是一个有待深入探讨的问题。文章从嵌入性理论和公众参与理论出发,聚焦数字化与河长制背景下的公众治水参与,将公众参与划分为侧重于前端治理的建言献策和后端治理的举报投诉两类,利用江苏、湖北、陕西、河南、宁夏5省份1635个流域居民的微观调查数据,采用Probit模型实证检验了技术嵌入对公众治水参与的影响及机制,并进一步运用条件混合估计法(CMP)和倾向得分匹配法(PSM)进行内生性处理及稳健性检验。研究发现:①河长制视域下技术嵌入对公众治水参与具有显著正向影响,不仅能够促进前端公众建言献策,还能够增强后端公众举报投诉,即使采用不同样本、不同方法重新估计后,这一实证结果依然显著成立。②技术嵌入对公众治水参与的促进作用依公众技术使用权限、河长制推行时间、东中西地区的差异而存在异质性。③进一步的机制分析发现,政府治水形象在技术嵌入与公众治水参与之间发挥部分中介作用;同时,技术嵌入也能够通过改变公众预期水平这一机制变量,进而促进公众举报投诉,但对公众建言献策未能有显著影响。上述研究发现为理解和推动公众治水参与和智慧水利建设提供了理论解释和经验证据,也为增强河长制治理效能提供了政策启示。  相似文献   

2.
流域禁捕是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和"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举措.渔民作为禁捕政策的最终执行者和落实者,其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是政策顺利实施和推进的重要保障.基于计划行为理论,利用鄱阳湖区实地调查数据和结构方程模型,探讨了生态认知对渔民退捕意愿的影响及作用机理.研究发现:(1)生态认知对渔民退捕意愿有显著正向影响,即渔民生态认知水平越高,其参与禁捕政策的意愿越强;(2)生态认知的主观规范、行为态度、感知行为控制3个维度均对渔民退捕意愿具有显著正向影响,且3个维度两两之间也存在显著正向影响.其中,主观规范对渔民退捕意愿的影响最为显著;(3)主观规范中指令性规范对渔民参与禁捕的带动作用大于示范性规范;行为态度受渔民对政府禁捕政策的心理预期、生态修复保护与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对比认知的影响较大;感知行为控制主要受到禁捕政策对家庭生产生活的影响程度及渔民参与禁捕政策能力的影响.为此,应建立有效的监督管理体系,提高指令性规范对渔民退捕的带动和引导作用,提高渔民对长江流域生态保护重要性的认知,营造浓厚的流域生态保护及积极参与禁捕的社会氛围,同时,制定适宜的转产转业政策,且将相关政策、补偿等严格落实到每位参与退捕的渔民,增强渔民对政府的信任程度,进而提高渔民退捕意愿.  相似文献   

3.
随着工业化进程的推进,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峻,公众越来越重视污染治理问题,并积极地参与到环境治理中。公众对环境污染的监督本质上是一种监督式的环境参与行为,为了促进公众的环境监督行为,政府颁布了诸多公众环境参与政策以保障公众环境监督权利的实施。本文以2006—2014年间30个省份的面板数据和国家层面的时间序列数据为研究样本,分析了公众监督行为以及公众环境参与政策对于工业污染治理效率的影响,并研究了公众监督行为与政策间的交互作用。实证结果表明,从省级面板数据的回归结果来看,以环境来信和政协提案衡量的公众监督行为与工业"三废"的治理效率相关程度不强,但在国家层面上公众的环境来信行为能够显著地提高工业污染治理效率;公众环境参与政策在这两种情形下,对工业污染治理效率均呈现出促进作用,说明政府颁布的公众环境参与政策更具强制性,对环境污染的治理效率具备一定的正面效力,能够减缓环境条件的恶化速度。另外,从国家级的公众环境参与分析结果来看,政策对环境治理效率具有长期影响效应,当期开始便会对污染物的治理效率产生最大的影响作用,随着时间的推移,其效力会不断的削弱。公众参与政策和环境来信之间存在良好的交互作用,并且当期的政策同样能影响未来1~3 a的公众监督行为。政府颁布的政策能促进公众的环境来信行为,公众的环境来信行为同样有助于政策的完善与实施,两者的交互效应能够对环境治理产生正向作用。所以,面对环境问题,在坚持政府自上而下领导作用的同时,也要注重公众自下而上的环境参与诉求。  相似文献   

4.
基于计划行为理论,以在北京市的实地调研数据为依据,采用排序logit模型论证了公众认养古树名木意愿的影响因素.研究表明:公众对于古树名木保护的态度、主观规范、知觉行为控制以及年龄、职业、职业与资源保护的相关性、住所附近是否有古树名木等人口学特征,对公众出资认养古树名木意愿和出劳认养古树名木意愿产生显著影响.为提高公众认养古树名木意愿,提出应首要考虑增强公众参与保护的愉快性,同时加强身边人的支持、克服公众认养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加强对认养能获得的益处的宣传、增加古树名木认养等信息的宣传渠道、针对特定人群开展宣传等对策.  相似文献   

5.
流域居民参与生态补偿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是相关生态补偿政策得以顺利推进的重要保障。流域居民是否参与生态补偿的行为决策是基于其生态认知衡量后在理性和感性综合影响下所作出的最佳选择,其生态补偿参与意愿不仅受客观现实条件的制约,还受在特定社会文化环境下所形成的生态认知水平的影响。因此,分析生态认知对流域居民生态补偿参与意愿的影响,对促进流域生态补偿政策的有效实施和流域生态环境质量的不断改善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基于条件价值评估法所获得的针对大汶河流域居民的1 020份问卷资料,以计划行为理论为指导,利用结构方程模型探讨生态认知对流域居民生态补偿参与意愿的影响及作用机理。研究结果表明:①生态认知对流域居民的生态补偿参与意愿具有显著促进作用,即生态认知水平越高,参与流域生态补偿的意愿越强烈。②行为态度、主观规范和知觉行为控制两两相互正相关影响,且都对生态补偿参与意愿有显著正向影响,其中知觉行为控制的影响最为显著。③流域居民的行为态度受其对目前水量和水质的满意度及对保护生态与发展经济的重要性比较认知的影响较大。④指令性规范对流域居民所产生的带动示范作用大于示范性规范。⑤流域居民是否参与生态补偿的知觉行为控制主要受流域生态对其生产生活的影响程度及水环境产权意识的影响。为此,应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加大对流域生态环境的治理力度,不断完善流域生态补偿的监督管理体系,以提升流域居民的生态认知水平,进而提高流域居民的生态补偿参与意愿。  相似文献   

6.
基于2018年江苏省水稻种植户的微观数据,使用logit模型实证分析了农户劳动力禀赋特征和风险规避程度对全承包模式的病虫害统防统治技术服务的采纳意愿与采纳行为的影响。研究表明:(1)家庭劳动力状况对农户技术采纳行为具有显著影响。家庭劳动力短缺时,农户的采纳意愿和采纳行为均有显著提升,同时主要留守劳动力在兼业情况下,农户也更愿意采纳这种防治技术。(2)农户风险规避程度越高,越不利于其技术采纳意愿的提升,对实际采纳行为也存在显著负向影响。(3)农户的技术采纳意愿和采纳行为存在规模门槛,门槛值为1 hm~2,留守劳动力数量在不同规模下对技术采纳行为不具有显著差异,风险规避程度的提升对不同规模户采纳意愿和采纳行为均有显著负向影响。研究为进一步推进统防统治服务提供了建议参考。  相似文献   

7.
基于农户调查的农村居民点整理意愿及影响因素分析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农村居民点整理是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重要举措。以抽样调查获取的424份调查问卷为基础,构建了包括农户个人特征、家庭经济状况、家庭住房状况、其它因素在内的Logistic模型,分析了农户居民点整理意愿及影响因素。研究显示:(1)研究区域农村居民点整理意愿不强烈,仅41.5%的农户愿意居民点整理,其主要原因是担心生活成本增加、失去生活保障以及恋土情结等;(2)农户住房套数、与邻居血缘关系、家庭承包经营耕地面积、家庭收入、农户职业类型等都是影响农村居民点整理意愿的主要因素,其中家庭住房套数越多、收入越高、与邻居血缘关系越远的农户整理意愿越强烈,而年龄越大、家庭人口越多、以农业为主的农户则越不愿意整理搬迁;(3)为有效推进居民点整理工作,应切实从农民利益角度出发,努力提高拆迁补偿标准,建立健全社会保障机制,同时加大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探索。  相似文献   

8.
最新的《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试行)》以法律形式保障了公众对于环境治理的参与行为,在地区经济发展压力大而环境污染自解决机制欠缺的背景下,公众环境参与或将成为环境治理的有效手段。然而目前对于公众环境参与的影响因子却少有研究。本研究通过理论分析及文献梳理构建了公众环境参与理论框架,采用2003-2012年间中国31个省份的面板数据分析社会经济状况、环境污染状况以及政府环境规制对于公众环境参与的影响。实证结果表明,在社会经济因素方面,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与公众来信正相关,而城镇居民人均年消费支出与来信负相关,说明区域经济发展加剧环境问题,而个人经济状况好转有利于改善环境,二者都促进公众环境参与;在环境污染状况方面,工业废水的排放量以及突发环境事件对于公众参与的影响明显高于工业废气以及固体废物污染,说明人们对于水资源污染的敏感程度要远高于其他两者;在政府规制方面,颁布的环保法律法规数对来访和"两会"提案都呈现出负相关,政府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比对人大建议数呈负相关关系,说明政府推行的环境政策较成功,对环境污染具有一定的遏制作用,能够减缓环境质量恶化速度;另外,来信比来访更易受上述因素的影响,说明便捷、经济的公众环境参与方式更易接受。以高中生为指标的受教育程度与公众参与不具备相关性,主要是因为受教育程度越高意味着对良好环境质量的偏好越强,选择环境质量更好的社区居住而对环境问题敏感度降低。促进我国公众环境参与需在政策的引导下,提高公众经济水平,增加参与的便利性,并考虑民间发挥民间组织作用。  相似文献   

9.
农村水环境治理行动的演化博弈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新常态下,我国环境承载力已经达到或接近上限,农村水环境也存在着"边治理、边污染"和地方政府监管乏力问题,究其根源是缺乏农村水环境治理的内生机制,在中央政府投入大量精力、财力的同时,其他利益相关主体却存在不同利益诉求和行为导向冲突,因而厘清农村水环境治理行动中的主体博弈关系有助于突破此现实困境,形成良好的行动机制。本文利用演化博弈模型,分析了地方政府、企业和农户三方博弈主体在农村水环境治理行动中的演化过程。研究结果表明,系统演化具有多重复杂情景,在良好的演化情景下,只要农户参与治理的意愿高,地方政府最终将趋向于引导行动,企业也相应选择净化策略,三方实现共同治理,农村水环境质量将得到显著改善;相反地,在不良演化情景下,即使农户愿意参与治理、或企业愿意采取净化策略,都无法得到地方政府的支持和系统中其他主体的响应,系统将锁定于不良状态,最终造成农村水环境治理的"公地悲剧";在一般情景下,通过调节各方策略的参数值,发现只要地方政府和企业联合起来致力于通过一系列引导和扶持策略保障农户从参与农村水环境治理中获得切实利益,可使系统跳出不良状态,形成三方共同治理的良好局面。实例分析结果进一步验证了只要政府和企业联合行动以切实保障农户的利益,就有利于促进农村水环境质量提升。据此提出促进三方共同参与、保障农户利益的农村水环境治理行动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10.
对工业污水排放的有效监管是水环境保护的重要环节。分析了我国目前监管主体所处的困境,考虑中央监察与公众参与的监督约束作用,构建了水环境监管体系。并设计出具有激励约束惩罚效力的水环境监管契约,建立委托 代理模型,通过求解得出监管契约中污水排放标准、监管频率、补偿额度以及罚款数额的最优值。在此基础上,以太湖流域两个成本类型差异较大的印染企业为例,定量设计两级水环境监管契约,分析公众参与程度和地方政府庇护企业程度对契约取值的影响。结果表明:提高公众参与程度可以有效降低罚款额度,削减政企矛盾;当公众参与程度和惩罚额度一定时,通过环境问责等制度降低地方政府庇护企业的程度,能够减小监管频率,从而削减监管执行成本  相似文献   

11.
以鄂西地区利川市两类典型水土保持项目为例, 通过实地调查, 分析农户对水土保持工程的认知、行为特征及评价, 并采用Logistic模型分析了影响农户参与水土保持行为的因素。研究结果表明:农户对水土保持的参与认知度较高, 但是责任意识较差, 更多的寄于政府, 同时农户主要以参与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的形式参与水土流失治理, 但在水土保持维护、组织、监督管理方面参与度较低;农户的教育水平越高, 其参与水土保持的程度越高;影响农户参与水土保持行为的因素主要是农户教育水平和水土保持外部环境;农户是否愿意参与水土保持与农户教育水平、政府采取的增收措施和工程补偿、水土保持工程进展呈显著性关系;农户主动参与水土保持工程与农户教育水平、是否检举破坏水土资源行为呈显著关系。结果对于揭示农户参与生态环境治理的行为机理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2.
参与生态旅游经营已成为保护区周边社区家庭重要的生计,生态旅游经营收入是社区家庭重要的收入来源。本文基于中国7省40个保护区周边社区农户调查数据,研究了家庭参与生态旅游经营对人均纯收入以及人均非农收入的影响,以期能为生态旅游经营的家庭收入效应提供新证据,为缓解保护与发展的矛盾、健全生物多样性保护制度、完善生态旅游发展政策提供实证支撑。研究结果表明:1倾向得分匹配法消除了家庭选择性偏差后,估计出参与生态旅游经营对家庭人均纯收入的收入效应为20%左右,而对人均非农收入的收入效应为47%左右。使用多元线性回归高估了生态旅游经营对家庭人均纯收入的影响,大致高估了8%左右,使用Heckman模型也高估了生态旅游对家庭人均非农收入的影响,大致高估了17%左右。2户主性别、受教育程度、是否为村干部、身体状况、家庭负担比以及耕地面积对农户家庭参与生态旅游经营行为产生显著影响。3结合当前的生态扶贫政策背景,政府以及社会可能高估了生态旅游经营对周边社区家庭收入的影响,追求立竿见影的扶贫效果往往在短期内会获得一定的收效,但是缺乏长期驱动力,最终导致治标不治本的扶贫。因此,政府要合理规划地方生态旅游产业发展,创建一个更有利于社区参与的生态旅游开发模式。一方面,让周边社区家庭参与到生态旅游经营的管理和决策工作中,在生态旅游管理中拥有自主权和决定权;另一方面,建立生态旅游参与的外部约束机制,保障周边社区的利益。  相似文献   

13.
农村居民点整理是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重要举措。以抽样调查获取的424份调查问卷为基础,构建了包括农户个人特征、家庭经济状况、家庭住房状况、其它因素在内的Logistic模型,分析了农户居民点整理意愿及影响因素。研究显示:(1)研究区域农村居民点整理意愿不强烈,仅41.5%的农户愿意居民点整理,其主要原因是担心生活成本增加、失去生活保障以及恋土情结等;(2)农户住房套数、与邻居血缘关系、家庭承包经营耕地面积、家庭收入、农户职业类型等都是影响农村居民点整理意愿的主要因素,其中家庭住房套数越多、收入越高、与邻居血缘关系越远的农户整理意愿越强烈,而年龄越大、家庭人口越多、以农业为主的农户则越不愿意整理搬迁;(3)为有效推进居民点整理工作,应切实从农民利益角度出发,努力提高拆迁补偿标准,建立健全社会保障机制,同时加大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探索  相似文献   

14.
农户参与农地流转行为影响因素及经济效应分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在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背景下,探讨农地流转对农户家庭经济效应的影响,为农户权益保障提供参考。采用二值选择Bivariate Probit模型分析农户参与农地流转行为的影响因素,并根据农户家庭经济收支状况,利用Match模型评估农地流转行为给农户家庭带来的经济效应。研究结果表明:(1)农户家庭劳动力比重、受教育程度、人均耕地、农田生态环境等资源禀赋是影响农地流转的关键因素;(2)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与农地规模经营相辅相成、互相促进,能够有力推动农业现代化建设;(3)农地转入或转出对农户家庭经济效益并未产生决定性影响,农户根据家庭实际选择恰当的农地流转方式才能有效提升家庭经济福利水平。建议着力完善农地流转市场机制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借助市场力量实现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切实尊重农户意愿及保障农户权益。  相似文献   

15.
农业技术培训对农户实施绿色生产行为的影响是推进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关注的重要问题.基于农户家庭禀赋影响其参与农业技术培训,进而导致其绿色生产行为实施差异的分析思路,利用内生转换回归(ESR)模型和来自湖北省的1063份农户微观调查数据,在构建反事实场景和考虑样本选择偏差的基础上,考察了参与和未参与农业技术培训两种情形下农户实施绿色生产行为的差异.结果表明:(1)参与农业技术培训农户的绿色生产行为实施程度显著高于未参与农业技术培训的农户,且平均处理效应表明,参与农业技术培训可使预期的农户绿色生产行为实施程度提高40.13%;(2)参与农业技术培训对不同类型绿色生产行为的处理效应由大到小依次为化肥减施、节水灌溉、农药减施、农膜回收和秸秆综合利用;(3)无论是否参与农业技术培训,家庭禀赋对农户实施绿色生产行为均有显著影响,但不同类型的家庭禀赋对参与和未参与农业技术培训农户的影响存在差异.此外,家庭禀赋也是影响农户参与农业技术培训的重要因素.政府应积极拓宽农业技术推广渠道,加快转变技术推广方式,兼顾"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两者,进一步开展环境友好型农业技术培训.  相似文献   

16.
《巴黎协定》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确立了"自下而上"的治理路径,有助于增强各类行为体的参与动力,而后续的巴黎进程更适用于建立以跨国气候伙伴关系为代表的治理模式。在这一模式下,主要施动者是地方政府和包括气候NGO、市民社会在内的非国家行为体。他们不仅在议程设定、透明度、监督执行和代表利益攸关方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而且还具有擅长短期本土化项目管理等优势。本文从国际关系的跨国行为体视角出发,对这类伙伴关系的兴起及其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分析,所获得的基本结论为:(1)各国达成《巴黎协定》的内在逻辑有助于跨国伙伴关系发挥作用;(2)当前跨国气候伙伴关系参与全球气候治理的路径呈现不断制度化的趋势;(3)跨国伙伴关系治理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具有一定特殊性;(4)非国家行为体在参与治理的过程中逐渐交叉,更易形成联盟且相关的观念外溢也更为便利。这一新兴治理关系对中国的启示包括:(1)重新审视非国家行为体在全球气候治理中的作用;(2)评估一些具有重大影响力的跨国伙伴关系,并适当鼓励国内相关机构和组织参与全球进程;(3)在国内层面,以渐进的方式,有针对性地参与、建立一些跨国气候伙伴关系,有助于提升中国的城市与地方政府的气候治理能力;(4)在国际合作中,利用非国家行为体的优势推动中国所提出的南南气候合作倡议及相关项目的落实,进一步提升中国气候治理的话语权,并弥补资金、技术及能力建设上的不足。  相似文献   

17.
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对破解"垃圾围城"困境、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延缓全球气候变暖的进程、应对国家能源短缺、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基于宁波市6区2 036户社区居民实地调查数据,采用二元logistic回归模型,对影响城市居民垃圾分类意愿和行为的因素及其差异进行了实证分析,并进一步探讨垃圾分类的内在机制。研究结果表明,城市居民垃圾分类意愿和行为存在较大的差异,愿意参与垃圾分类的比例(82.5%)明显高于实际参与垃圾分类行为的比例(13%),较高的分类意愿并不必然会产生较高的分类行为;其次,影响垃圾分类意愿和行为的因素有差别,垃圾分类行为的实现取决于情境因素/便利性、认知和态度,垃圾分类意愿则主要受认知和态度、个体特征、推动措施的影响:第三,垃圾分类意愿和行为影响因素的重要程度有差别,垃圾分类行为受情境因素/便利性影响较大,垃圾分类意愿受个体特征等主观因素影响较大,认知和态度对分类意愿和行为都具有重要影响;垃圾分类试点的成效对分类行为影响更大,分类意愿影响不显著。根据实证结果,本丈提出促进城市居民垃圾分类的一些建议:首先,垃圾分类设施的便利性是阻碍垃圾分类的首因,必须加快完善垃圾分类设施和服务供给体系;其次,通过加强居民分类知识普及和垃圾分类责任感/价值观培养,促进垃圾分类意愿;第三,通过建立垃圾分类行为短期激励和长期激励的关联机制,合并垃圾分类的内在过程和外部条件,共同促进垃圾分类行为习惯的形成和维持。  相似文献   

18.
资本禀赋对农户耕地面源污染治理受偿意愿的影响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生态补偿是激励农户主动参与耕地面源污染治理的有效手段,农户对耕地面源污染治理的受偿意愿不仅影响补偿政策的可持续性,更决定污染治理的效果。本文将农户对耕地面源污染治理补偿的受偿意愿分为参与意愿和受偿额度,基于布迪厄的实践理论建立资本禀赋(经济资本、文化资本和社会资本)与受偿意愿的理论分析模型和研究假说,利用秦巴生态功能区农户微观调研数据,采用Double-Hurdle模型实证分析了资本禀赋对农户两阶段受偿意愿的影响。研究结果显示:(1)愿意参与耕地面源污染生态补偿的农户占所有样本的86.69%,农户受偿额度的均值是6 444.37元/hm~2·a。(2)耕地面积、受教育程度、参加农业培训的次数、亲戚朋友信任程度、邻里信任程度、村干部信任程度和借钱人数等变量均对农户的补偿参与意愿具有正向影响,表明经济资本、社会资本和文化资本均与农户补偿参与意愿正相关,意味着资本禀赋越高的农户,参与耕地面源污染治理生态补偿政策的概率越大。(3)家庭收入、耕地面积、参加农业培训的次数、借钱人数和是否贫困县等变量均对农户受偿额度具有正向影响,亲戚朋友信任程度具有负向影响,表明经济资本和文化资本越丰富,农户生态补偿接受额度越高,而社会资本对农户生态补偿接受额度的影响不确定,具体表现为信任程度具有负向影响,关系网络具有正向影响。最后,针对研究结论提出了将农户参与纳入耕地面源污染治理补偿政策制定环节、加强农户资本禀赋积累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19.
在政府主管的小农水供给模式无法完全满足农业分户经营的需要的现实背景下,农户参与供给是实现小农水供需平衡的有效方式。本文利用黄河灌区宁夏、内蒙古、陕西、河南和山东五个省份1558户微观农户数据,引入农户社会信任和合作能力因子,考虑农户农业收入水平和所处省份差异,采用多群组结构方程模型,探究农户参与小农水供给的行为。首先,运用信度和效度检验对农户参与小农水供给行为量表进行了分析。在此基础上,运用多群组结构方程模型,以农户农业收入水平和所处省份为调节变量,分析农户社会信任和合作能力对其参与小农水供给行为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农户的社会信任和合作能力显著正向影响农户参与小农水供给的意愿,其中农户的合作能力影响程度较大,农户的社会信任影响程度次之;农户的社会信任、合作能力和参与供给意愿对其参与小农水供给行为有显著正向影响,且影响程度最大的是农户的参与供给意愿,其次是农户的合作能力,最后为农户的社会信任;农户的社会信任对其合作能力有显著正向影响。多群组分析表明,农户的农业收入水平及其所处省份显著调节农户参与小农水的供给行为。其中,农业收入作为调节变量结果显示,农业收入高的农户参与小农水供给的意愿更强烈,参与供给行为水平更高;产生参与供给意愿后,农业收入中等偏上和中等偏下的农户更容易将意愿转化为行为。省份作为调节变量的结果显示,陕西、河南和山东农户的社会信任和合作能力对其参与小农水供给意愿的影响较大,河南和山东农户更容易将参与供给意愿转化为行为;宁夏和内蒙古农户的合作能力对其参与供给行为影响程度较大。根据以上结果,政府应根据不同地区农户的收入水平、社会信任和合作能力等实际情况,充分调动本地的社会资源,引导农户认识到参与小农水供给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提高农户参与小农水供给的意愿和行为水平,促进小农水供需平衡的实现。  相似文献   

20.
农田面源污染治理是打赢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点,加强农田面源污染治理有利于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实现耕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农户是农业生产的微观决策主体,其对农田面源污染治理的受偿意愿是农户有效参与农田面源污染治理的关键.基于洞庭湖流域353份农户问卷调查数据,运用PLS-SEM方法分析农户分化、生态认知与农户农田面源污染治理受偿意愿三者之间的作用机制.结果 表明:(1)农户分化对农田面源污染治理受偿意愿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分化程度高的农户其农田面源污染治理受偿意愿也较高;(2)生态认知在农户分化对农田面源污染治理受偿意愿的影响过程中起中介作用,农户分化可通过正向影响农户的生态认知进而提升农户农田面源污染治理受偿意愿;(3)农户年龄和劳动力比重对其参与农田面源污染治理的受偿意愿有显著影响.基于此,应了解农户的利益诉求,制定合理的农田面源污染治理补偿政策、提高农户生态认知水平,以提高农户参与农田面源污染治理的积极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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