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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条红线”与“四项制度”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刘小勇 《辽宁城乡环境科技》2012,(3):8-9
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内涵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是基于我国国情水情,针对当前突出的水资源问题,面向未来经济社会发展对水资源的需求,提出强化水资源管理的创新性制度设计。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是适应新时期的形势要求,在对过去水资源管理制度系统总结、深入思考和有效继承基础上的重大制度变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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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冠军 《辽宁城乡环境科技》2012,(3):4-5
2011年中央1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提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2012年《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出台,对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提出具体要求。制定水资源管理不可突破的制度"红线",是中央基于我国国情水情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解决我国复杂水资源问题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障和现实选择。 相似文献
3.
王健宇 《辽宁城乡环境科技》2012,(3):11-12
加强监控能力建设是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技术保障,《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对加快推进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提出具体要求。按照有关文件精神,本文着重对加强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的必要性、目标思路和建设任务等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4.
《辽宁城乡环境科技》2011,(4):66-66
在今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背景下,一份名为《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的文件已经由水利部起草完成并经十部委会签,即将上报国务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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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长顺 《辽宁城乡环境科技》2012,(3):6-7
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是应对我国严峻的水资源形势、解决我国复杂水资源问题的根本要求,是借鉴国内外相关经验、实现以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现实选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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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功能区是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重要基础,本文从水功能区划理论、管理现状与考核要求,提出了水功能区考核指标体系建设的原则,并应用频度分析法、理论分析法和专家咨询法等建立了水功能区考核指标体系框架,确定了水文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和社会属性等四类作为属性层的构成,筛选出生态基流、敏感环境需水量、水质达标率、污染物入河控制量、鱼类多样性指数、珍稀物种生存状况、饮用水源地安全达标建设状况和水资源开发利用率等8个指标,最终确立了不同类型水功能区考核的关键指标和体系,为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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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提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确立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从节水管理、用水定额、节水技术等方面提出加强用水效率控制红线管理的具体政策措施。本文根据有关文件的精神和相关工作部署。对确立用水效率控制红线的目标、要求与重点工作进行了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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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卓 《辽宁城乡环境科技》2012,(6):26-28
201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明确提出建立用水总量控制制度,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2012年,《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提出了明确的目标和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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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向前 《辽宁城乡环境科技》2012,(3):12-13
《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明确提出2030年"三条红线"的总目标,还明确了2015年和2020年的阶段性目标。"三条红线"的总目标与分阶段目标清晰明确,鉴于我国基本国情水情及水资源形势,实现既定目标的任务繁重而艰巨,对水资源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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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复杂的跨流域调水系统工程,协调调水沿线不同利益主体之间关系的焦点问题是生态补偿。我国跨流域调水生态补偿法律体系的完善,应从以下方面予以着手:强化生态补偿在环境保护法中的地位,修改水资源开发利用及保护的单行法,尤其是要出台跨流域调水工程专门立法,并针对特定工程规定跨流域调水生态补偿的具体内容;对国家兴建的大型跨流域调水工程可以由国务院出台跨流域调水专门立法,对省际之间区域性调水工程、省内跨市县小型调水工程可以采用区域性立法的方式,并有效解决跨流域调水生态补偿的难点问题;跨流域调水生态补偿的法律形式可以多种多样,有关内容和任务亦有不同,但从整体上看,必然形成一个相互联系、协调一致的法律体系。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