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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姜爱林  陈海秋 《环境》1996,(7):18-19
1.宪法依据宪法第9条第1款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宪法第10条第1、2款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这些规定表明,我国实行土地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土地(包括耕地)是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宪法第12条明确规定:“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  相似文献   

2.
姜爱林  陈海秋 《环境》1996,(8):28-29
以何种方式设立破坏耕地罪,亦即破坏耕地罪设立在哪一法律规范中更为妥当呢?首先,让我们来看一看刑事立法的几种方式: 1、刑法典。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它具有如下特点:①我国刑法典只是对当时现实的,已经存在的犯罪行为作了规定,而对将来可能出现的犯罪行为,尽管能采取“超前立法”的方式予以规定,但这种规定也只限于能够估计或预见到的,至于不能估计和预见的犯罪行为难以设想,无法规定。②刑法典  相似文献   

3.
破坏耕地行为有违宪法、刑法和民法等规定,但无可直接引用的破坏耕地罪专门条款。应以附属刑法的方式设立破坏耕地罪。论述了破坏耕地罪的概念和构成及其刑事责任,并指出适用破坏耕地罪时应注意的问题,如罪与非罪的界限以及破坏耕地罪与侵占土地罪、破坏土地资源罪、破坏自然资源罪等的界限。  相似文献   

4.
采用刑事手段惩治破坏土地资源犯罪行为,日益显得紧迫.人均耕地日减、违法查处困难、改革开放力度加大,使得采用这种手段十分必要.破坏土地资源犯罪是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情节严重的行为,它侵犯的客体是土地资源利用、保护的原则或制度.罪名成立可视情节量刑:处6个月以上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可单处或并处罚金;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相似文献   

5.
环境的恶化,使人类逐渐意识到保护环境的重要性。而有“地球之肾”美誉的湿地却遭到严重破坏,笔者结合我国保护湿地的有关政策和破坏湿地的现状,提出在我国刑法典中设定破坏重要湿地罪,以更好地保护湿地和人类美好的生存环境。  相似文献   

6.
论新《刑法》的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增加了“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对“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设立、认定以及刑事处罚等方面进行了分析,分析其对保护环境的作用以及存在的不足之处。  相似文献   

7.
华东平原地区采煤沉陷对耕地的破坏特征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本文运用开采沉陷学和土壤学的理论与方法,深入探讨了华东平原地区采煤沉陷对耕地景观破坏的规律和特征,并在大量测试与分析的基础上,揭示了采煤沉陷对耕地土壤的破坏特征,从而为这一地区采煤沉陷地的高效,合理复垦奠定理论基础。  相似文献   

8.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必然会造成环境公共利益的严重受损,需要通过附带或另行提起相关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来弥补给生态环境带来的损害。文章分析了对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提起相关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必然性,并基于谦抑性、程序效益和程序安定性等诉讼价值的考虑,指出不同主体在起诉顺位上应遵循社会组织优先、行政机关次之、检察机关最后的规则。同时分析了对本类罪名附带提起民事诉讼的在级别管辖和诉前公告程序等方面的特别规定,提出对应策略建议。  相似文献   

9.
论耕地的法律保护姜爱林陈海秋(湖南省土地局,武汉430070)1耕地法律保护的重要性土地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耕地是土地资源的精华和核心。人类通过劳动,开发利用耕地资源,发展农业生产和社会经济,以适应人类自身的需要。但由于人们认识能力的...  相似文献   

10.
1、破坏耕地罪与非罪的界限破坏耕地罪以“情节严重”作为其构成要件,区分罪与非罪应当注意以下两点:一是行为人是否实施了破耕地的行为,如果未实施任何破坏耕地的行为或者实施的是破坏耕地以外的行为,则不构成本罪,二是行为人实施的破坏耕地的行为是否造成较大危害,致使耕地数量大量减少或耕地质量严重下降,如果只是情节轻微、危害不大,也不构成本罪。  相似文献   

11.
中国耕地资源变化与保护研究——基于土地督察视角的考察   总被引:22,自引:3,他引:19  
伴随着快速工业化、城镇化以及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国经济取得飞速发展,但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是以资源尤其是耕地资源的过度消耗和环境的不断恶化为代价的。论文在分析经济发展和耕地资源利用态势基础上,从现实和理论两个视角剖析耕地资源减少的危害、理论动因及保护与管理的缺陷,进而引出弥补管理缺陷的政策走向:土地督察制度的建立;并明确其历史使命:消减耕地过度性损失。然后,在构建模型测算耕地损失基础上,考察督察视角下不同区域理性耕地保护目标。结果表明:其一,我国1989~2006年之间耕地资源过度性损失达1930742.27hm2;其二,倘若延续当前的经济发展和生态建设态势,即使督察部门消减耕地过度性损失,2020年的耕地红线1.20×108hm2必将在2009年底突破,粮食不安全将是“十二五”乃至以后时期的主要特征;其三,倘若国家暂缓生态退耕,经济发展即使延续过去占用耕地态势,2020年以前中国粮食处于安全状态;其四,在国家暂缓生态退耕前提下,从土地督察的历史使命判断,2020年全国理性耕地保护目标至少为1.21×108hm2。最后,提出注重内涵发展和暂缓生态退耕等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12.
露天煤矿土地破坏预测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以平朔安家岭露天煤矿为例,根据矿山剥离工艺、排弃进度和堆积方式,采用实地调绘、航片判读、统计分析、历史类比与趋势外推相结合的方法,确定平朔安家岭露天煤矿1998~2019年土地破坏的类型、时序、数量及程度,为土地复垦规划方案的制定提供科学依据。  相似文献   

13.
淮南煤炭开采土地破坏及其综合治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煤炭开采会破坏和压占大量的土地资源,导致土地利用类型、功能发生较大变化,污染周围环境。淮南煤矿开采历史悠久,因采煤形成的塌陷地总面积约133km^2,采空区面积约69km^2;形成了34座矸石山,堆体占地面积约1.6km^2。塌陷水域面积不断扩大,煤矸石长期大量堆放占用土地、污染水和大气,已成为制约淮南矿区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通过对淮南煤炭开采造成的土地破坏情况进行分析,提出了一些综合治理措施,以利于矿区环境、社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14.
矿区开采对土地环境的破坏预测与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以矿区土地环境与矿产资源的分布及变化为基础,首先分析了矿产开采对地表环境的破坏特征;根据GIS原理,建立了矿区土地环境与资源信息系统的基本模式;利用空间信息技术,通过对矿区土地环境和资源的动态变化进行系统的分析和描述,重点构造了系统的空间分析模型;编制土地环境与资源在不同时期的对比、预测和规划分析模块,为矿区土地环境的综合治理及资源的合理开采利用提供规划依据。  相似文献   

15.
16.
耕地集约化利用研究进展评述   总被引:6,自引:1,他引:6  
耕地集约化利用是人类作用下的一种耕地发展模式,对于国家粮食安全、农产品供给保障、生态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等具有重要作用,开展耕地集约化利用研究具有重要的科学意义。论文基于文献回溯和综合概括的方法,从科学内涵、描述指标、时空格局探测、归因分析、环境效益评估等方面对国内外耕地集约化利用的研究进展进行系统总结和评述,并提出了未来耕地集约利用研究的重点方向。从现有的研究进展来看,耕地集约化利用研究呈现如下特点:1)集约化利用的科学内涵既涉及到社会经济层面,也涉及到自然地理层面,不同学者从不同学科角度逐渐丰富其内涵,但尚未形成广泛认可的、综合自然属性和社会经济属性的耕地集约化利用内涵;2)集约化利用的评价指标具有多样性,不同指标描述了不同的特性,实际应用需要根据研究目标和区域特点,对各类指标进行筛选,选取具有典型代表性的单一或多指标;3)集约化利用时空格局及其变化的研究方法多样,统计方法和空间技术法是现有的主流方法,两种方法各有优势和不足,两者的结合是未来重要的发展方向;4)影响耕地集约化利用的因素具有复杂性和动态性,由于区域差异和尺度效应,尚不存在统一的主导因素;5)耕地集约化利用具有多功能和多效应,目前研究多关注于集约利用的粮食产出功能,对生态环境效应分析较为薄弱。未来研究需要注重社会经济科学和自然科学等多科学、多方法的交叉,重点加强耕地集约化利用的研究范式、时空格局探测技术、综合效应评估等方面的研究,实现耕地“可持续集约化利用”的最终目标。  相似文献   

17.
煤炭开采土地破坏及其复垦利用技术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煤炭是我国的主要能源,约占一次能源构成的74%,1995年我国原煤产量已达12.92亿t,居世界第一位。煤炭开采引起地表塌陷,造成土地挖损和压占,使矿区大量耕地、地面建筑物和地下水资源遭受破坏,水土流失与土地沙漠化加剧,矿区生态环境日趋恶化,并给当地农民的生产、生活及社会安定造  相似文献   

18.
煤炭开采造成的土地破坏很早已被人们所注意,但对其进行专门性研究只是近40 ̄50年内的事情,本文对煤炭开采造成土地破坏的类型,程度,分区,预测,成因等几个方面进行综述研究,希望能为进一步研究煤炭开采土地破坏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9.
江苏省耕地安全问题探讨   总被引:64,自引:0,他引:64  
江苏省自然条件优越,经济发展处于全国前列,但在耕地安全上存在不少问题,如耕地减少与人口增加的反差日益明显,非农建设对耕地保护的强烈冲击,耕地肥力降低和退化加剧,耕田环境污染日趋严重。出现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是,种植业收入与成本倒挂,城镇与农村居民点建设失控,此外,也有政策和管理方面的原因。为实现江苏耕地安全,应全方位地改善农业生产的软环境,正确处理和协调城镇、乡村居民点建设与耕地保护的关系,大力进行农业结构调整,加大对城镇与农村土地的管理力度,并加强全民土地安全意识。  相似文献   

20.
近年来,我国积极发展经济,发展工业,却忽视了环境问题,大量耕地土壤遭受严重的工业重金属污染。农业是国家发展的基础,是社会稳定的前提条件。耕地土壤影响着农产品质量,若耕地土壤受到重金属污染,种植出的农作物必然会受到直接影响,这不仅制约了我国农业发展,更会直接威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因此,土壤重金属污染和超标问题必须引起重视。本文将针对我国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现状展开讨论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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