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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天柱 《中国ISO14000认证》2012,(4):5-10
环境本身损害的责任缺失是我国环境污染管理中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文章从社会经济系统与其支撑环境间作用关系过程链的三个响应环节出发,分析了建立环境本身损害责任机制的作用、意义及环境本身损害赔偿的内涵与构成。提出了围绕突发性污染排放问题,以恢复环境为目标,衔接我国环境应急管理系统实施环境本身损害责任的构架。结合突发性污染排放建立环境损害的恢复责任,对推进环境污染损害管理和深化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具有重要支持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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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环境污染损害评估机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前,我国环境污染损害评估存在缺乏环境污染损害评估技术导则、环境污染损害评估工作体系不健全、环境污染损害评估技术落后、法律法规不完善等问题,严重影响了污染者负担原则的有效落实。建议从构建环境污染损害评估技术方法体系、建立专业的环境污染损害评估机构、完善环境污染损害评估机制的相关立法等方面加以改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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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污染事件中,受害人如果得不到满意的补偿,就不得不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利.环境污染问题的复杂性决定了环境侵权案件具有明显的特殊性,法院在审理环境侵权案件时,如果拘泥于一般诉讼机制,忽视了环境侵权案件的特殊情况,就很容易导致审判结果的不公和司法效率的低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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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公益诉讼作为保护环境利益、惩治危害环境行为的利器,在环境污染事件频发的工业化进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明确证明标准有利于环境公益诉讼的开展。不同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适用不同的证明标准,应当结合其自身的特性,建制多元化、多样性的证明标准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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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4月20日,英国石油公司(BP)的深海地平线海上钻井平台在墨西哥湾发生爆炸,造成大量原油泄漏,这是世界历史上最大的海上溢油事件之一.截至2011年8月,墨西哥湾石油泄漏赔偿机构已经对超过52万件赔偿诉讼进行了赔付,而本次事件的自然资源损害评估工作依然在进行之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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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研究进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是新时代环保工作的重要领域,是公众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提出的更高要求,也是环境司法案件审理公平合理的迫切需求.开展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工作即可以使环境私益损害得到足额赔偿,有利于环境公益损害赔偿的推动,又能通过提高环境污染成本,促使企业和地方加大环保投入,从而降低环境污染突发事故风险.该文简要概述了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的基本概念,并从其发展历程和存在问题等方面探讨中国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的研究进展,最后对其未来发展进行展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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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案作为特定的民事侵权诉讼案,适用举证责任转移制度,它得到了法律的规定和司法实践的支持。文章深入阐述了举证责任转移制度的定义和内涵,以及在世界各国立法推行的情况。同时,根据我国国情,探讨了将举证责任转移制度纳入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能性,以及当前在我国立法上存在的缺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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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的建立,是生态环境保护、提高环境污染治理效率、实现环境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保障。新事物的发展与现有法律规范之间定会产生如何衔接的问题。通过对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中侵权责任承担的分析,可以发现存在分担不均衡、构成要件不明确的现状,认为原因在于共同侵权认定无标准、违法性要件缺失等,影响着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设立目标的实现。因此,应当在完善并明确相关法律规范的基础上,明确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中共同侵权如何界定,确立违法性为侵权责任认定的构成要件,完善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中的侵权责任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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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事业单位在其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环境保护法规,引起环境污染危害后果,就要依法承担法律规定的责任。环境污染危害违法行为是产生环境保护法律责任的依据,环境保护法律责任是环境污染危害违法行为引起的法律后果。在处理民事侵权行为案件、追究侵权行为人的民事责任时,一般要具备四个要件、(一)损害事实的存在,损害行为已造成一定损害后果;(二)损害行为具有违法性;(三)损害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要有客观存在的因果关系;(四)实施损害行为人要有过错。应当肯定,在处理环境污染损害案件、追究环境污染损害行为人的法律责任时,原则上也要适用上述民事责任的四个构成要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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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的污染损害侵权救济机制是社会和谐的保证,为有效转移当前环境污染责任风险,建立多元的环境污染责任风险赔偿救助机制很有必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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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诉讼与环境损害鉴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吴宇欣 《环境与可持续发展》2013,(1):57-60
201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修改使环境诉讼类型发生了重大变化,环境公益诉讼法典化使环境损害鉴定成为环境诉讼中重要环节。从诉讼法学角度研究环境损害鉴定具有重要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本研究在更为宽泛的环境法学界域下,以环境法学研究新模式,从理论层面阐释环境诉讼与环境损害鉴定,构建环境损害鉴定法律规范体系,以期为我国环境损害鉴定提供理论支撑。研究表明,我国环境损害鉴定尚处于探索阶段,目前存在着鉴定主体不明确、鉴定技术标准缺失、鉴定范围模糊、鉴定理论准备不充分等问题,因此其法理、法律、技术标准亟待研究和制定。尤其法学研究者应重点关注以下方面:第一,构建环境损害鉴定的法律框架;第二,阐明环境损害损害鉴定法学理论基础;第三,制定具有法律效力的环境损害鉴定技术标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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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构建环境污染损害评估司法鉴定管理体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我国工业化与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环境污染导致的人身、财产及环境资源损害问题日益显现,环境污染损害评估结论作为环境污染事件损害的量化结果,已经成为处理环境问题以及司法解决涉及环境案件的技术依据或定案根据.目前我国环境污染损害评估工作尚未适用统一的评估鉴定技术方法、技术标准与程序等,而作为证据的评估结论在诉讼过程中又面临质证与认定问题,有时还要接受权威专家的质疑.如何保障环境污染损害评估司法鉴定的科学性、可靠性和可信性已成为影响经济与社会可持续性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因素之一.为解决这些问题,亟需将环境污染损害评估工作纳入国家司法鉴定体系,实行统一的规范化、法制化管理,并建立专业性的司法鉴定管理机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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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环境民事诉讼是环境污染受害者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和最后屏障.然而,环境污染受害者在环境民事诉讼中很难胜诉,其重要的原因之一是实践中环境民事诉讼举证责任倒置、鉴定不能得到正确地运用.环境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本是解决环境污染受害者打官司难的问题,但实际上这一原则的规定在实践中理解相差很大,往往是对受害者产生不利.如果排除地方保护因素,尽可能减少这种不利,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让法官掌握一定环境科学知识,尤其是环境化学方面的知识,才能真正理解环境民事诉讼中一些特殊的立法规定.本文以重庆骆礼全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案为例,剖析环境化学知识在民事诉讼举证责任倒置、鉴定等方面的应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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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近年来,环境污染和由此引起的环境侵权与维权纠纷,在许多地方已成为影响稳定的突出问题。《侵权责任法》已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09年12月26日通过,自2010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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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围绕拓展环境污染损害概念的问题,针对我国不同法律部门中对环境与财产的交叉规定,提出了区分财产与环境自身损害的基本原则;分析了人身、财产与环境三类污染损害的经济损失费用构成;阐述了以两步法为基础,由时间边界、空间边界、基准水平和贴现四个要素组成的环境污染损害经济评估方法。所建立的环境污染损害与经济评估的概念框架,对推进我国环境污染损害评价、深化环境污染损害管理可提供重要技术支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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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污染侵权责任制度的完善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大规模展开,由环境污染所造成的环境侵权问题将成为今后我国的一大社会问题。我国环境污染侵权责任制度已经建立了较好的基础,但在责任构成,举证责任、赔偿范围,责任方式与救济途径等方面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与缺陷,这就需要我们认真借鉴国外行之有效的一些先进做法,针对这些问题采取相应的对策来加以健全与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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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过错责任原则是一项特殊归责原则,有其独特的,不可取代的价值和作用,我国法律虽然确立了这面归责原则,但是尚未完全设计出与该原则配套的制度,使得该归责,原则在实际适用中矛盾丛生,逻辑混乱,所以,无论是在立法层面还是司法实践中都应该重新认识和改善无过错责任原则及其相关制度。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