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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现行环境法律规定分析,环境监理机构行使行政处罚权必须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所作行为属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若由此类行为引起环境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应以委托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为被申请人或被告.环境监理机构实施行政处罚行为应严格按法律程序行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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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环境行政不作为概念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对辖区环境实施行政监督管理过程中作出的行政行为有两大类,一类是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抽象行政行为,一类是对特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就特定事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可分为环境行政作为和环境行政不作为.环境行政不作为是以消极的、不主动作出行为的方式而形成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环境行政不作为根据其合法性可分为合法的环境行政不作为和非法的环境行政不作为,合法的环境行政不作为依法受到法律保护,非法的环境行政不作为则依法受到法律制裁.2 非法环境行政不作为的种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11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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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确运用环境行政自由裁量权是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行政的一个重要方面。通过阐述环境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概念、合理性的界定,提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从坚持立法目的、正当考虑、保持连续性等方面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政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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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环保行政执法的质量,现场监理获取的证据是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基础,本文从审核环保行政案件角度,阐述证据的审查判断方法的内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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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法》和国家环保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办法》精神,环境保护行政处罚,是指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给予犯有违反环境保护法但又不够刑事惩罚的法人和公民的一种行政制裁措施,是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它具有广泛性、单独性和强制性的特点。这是由于环境问题复杂,环境保护涉及面广所决定。所谓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部门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依以法律规定行使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包括港监、渔政、公安、交通、土地、林业、农业、矿产、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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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民事案件和环境行政违法案件的管辖,指依法负有环境保护职责的行政主管机关在处理环境民事案件和查处环境行政违法案件的分工和权限.1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的职责分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部处理环境民事案件和查处环境行政违法案件的管辖问题,国家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和《环境保护信访管理办法》中规定得较为清楚,主要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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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执法非诉执行 ,是指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以下简称环保部门 )在行政相对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履行法定义务 ,也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下 ,人民法院依据环保部门的申请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在目前的环境执法中 ,行政处罚已经成为环保部门查处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重要措施 ,但由于各种原因 ,环保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并不能得到全部执行 ,不得不做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行为 ,随之而来的是人民法院受理的环保行政执法非诉执行案件也呈增长趋势。非诉案件能否得到人民法院的受理并强制执行 ,已成为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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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环境管理外延的拓展和环境执法力度的不断加大,排污单位特别是个体经营户拒绝申报的违法行为也逐年增多,成为一种最常见的环境行政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其他单行法律的规定,排放污染物的企业单位有义务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手续。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也对此作出专门的规定。凡拒绝申报或申报中弄虚作假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法予以警告或罚款。那么在环境执法实践中究竟如何认定拒绝申报的违法行为就成了查处这一违法行为的关键。二 环坛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排…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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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行政处罚是指环境行政机关或法定的其他组织依法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而尚未构成犯罪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的一种行政制裁。它既是一种环境法律责任形式,又是环境行政机关经常采用的一种重要的执法手段和具体行政行为。正确适用环境行政处罚,对于保障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实施,提高环境管理水平,改善环境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在环境行政管理中,及时调查处理环境违法案件,给予违法者(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恰当、合理的行政处罚,是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追究违法者行政法律责任的基本职责和要求,也是维护市场经济公平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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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赋予了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部分行政强制自行执行权,这种自行强制执行权既不同于行政强制措施,也不同于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三者在执行的条件、程序等方面存在着许多不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行使自行强制执行权时必须严格依法执行,合理掌握期限,坚持适用原则,保护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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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实施强制执行。行政处罚的强制执行分为行政强制执行和司法强制执行,两者在执行的条件、程序等方面存在着许多不同。由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强制执行必须拥有行政强制执行权,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环境行政处罚实际上的停止执行会带来一些负面效应,因此建议适应赋予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一定的行政强制执行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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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35~39条,都是关于行政处罚的重要立法条款。然而,其中,唯有第35条,就执罚主体、处罚形式及受罚行为,作了概括性规定,具有更为普遍的适用对象,适用频率也最高。在实施中,其若干立法“模糊”之处,尤须重点探讨和准确把握。“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可以根据不同情节,给予警告或者处以罚款: (一)拒绝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的。 (二)拒报或者谎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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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实行环境行政执法责任制是保障环境法律,法规,规章有效实施的重要举措。环境行政执法责任制必须依法作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将实行环境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重点放在违法行政的责任追究和赔偿制度上,同时应结合国家公务员制度加大考核力度以促进依法行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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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七条对环境保护管理体制作了明确规定,指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其分管的领域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对环境污染防治或对资源的保护实施监督管理。这一规定,体现了统一归口与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众所周知,行政管理是依照国家法令,行使国家权力,有组织地、纵向从事的公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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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理工作是对排污单位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行为的现场监督管理。环境监理队伍是从事环境现场监督管理的执法队伍。其主要作用是现场执法,保证国家环境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环境监理主要从事现场检查、调查、取证,提出处罚建议并执行处罚决定,行政处罚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作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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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给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一个安全的环境平台,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狠抓措施落实,全面推进环境保护工作水平.切实提高环境管理的执法能力,是提高执政能力的体现,是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具体实践,环境保护的行政管理,无论是从过去实践中暴露的弊端来看,还是面对未来发展的要求来看,都需要进行改革.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