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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提出要“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国务院发布的《全面推进依行政实施纲要》,提出了建立立法成本效益制度的要求。近几年,北京、山东、福建、云南、上海等地的立法机关陆续开展了地方立法后评估的探索工作,环保立法项目也在其中,引起了较大反响。本文意在借鉴各地工作经验的基础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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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认为,地方可持续发展立法的关键不是制定地方可持续发展条例,而是从实际出发,通过确立一系列的评估原则与标准,对地方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地方立法进行可持续发展的影响评估。本文还对评估的指导原则、具体操作标准及其方法等进行了讨论,并就地方有关立法程序和方法的改革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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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修改后,所有“设区的市”都获得了地方环保立法权。在拥有地方环保立法权后,广西地方环保立法取得了不错的成效,但仍存在立法地方特色不足,不同地区立法同质化,立法时间成本投入不足,立法公众参与度不足,立法内容原则化、抽象化,立法偏重事后惩罚,没有做到以预防为主等问题。新时代地方环保立法的完善,应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完善地方环保立法须牢固树立生态红线观念,优化民主立法机制,加强公众参与,加强立法队伍建设,提高立法技术,并在立法之后进行普法宣传教育,增强公民的环境守法意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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靳辉 《辽宁城乡环境科技》2011,(9):67-71
介绍了近几年,辽宁省地方环境立法的总体情况,资料显示:辽宁省地方环境立法数量不断增加,注重废改立并举,立法领域宽泛且不断前行,但存在立法滞后、创新不足、特点不鲜明等问题,建议强化政府责任和公众权益,引导公众参与立法等,以推动辽宁地方环境立法实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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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胜利一号露天矿为例,在主要噪声源强以及厂界和周边敏感目标的噪声级现状监测的基础上,对煤矿开发后声环境影响进行回顾性分析和验证性评价,结果表明:(1)煤矿四厂界环境噪声昼间和夜间均达到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噪声源中采掘场噪声较大,铁路装车站、铁路专用线以及破碎车间、机修车间、变电所、排水泵站、锅炉房等机修设备噪声源产生的噪声值相对较小。(2)随着煤矿开采量和开采面积的增加,露天煤矿采掘场噪声污染、厂界噪声和周边敏感点噪声会不断加大。而且,采掘场最大噪声级出现的方向也会随着开采方向的推进而变化。(3)验证性分析结果表明,胜利一号露天矿原环评结论较可靠,但预测结果相对偏低,偏低幅度昼间在5.2%-10.7%,夜间在2.4%-13.1%。(4)现状监测和回顾性分析表明,胜利一号露天矿噪声污染不太明显,目前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起到了较好的防治效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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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颁布后,广东省等13省(区、市)制定了土壤污染防治地方立法。从形式来看,土壤污染防治地方立法分为"条例"和"办法"两类,立法详尽程度不一。从内容来看,已有土壤污染防治地方立法存在重复立法、法律责任不具体,基金制度不完备等问题。后续地方立法应进一步突出立法的地方特色、细化法律责任、完善基金制度,提升土壤污染防治地方立法的实效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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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供销物资总公司 《中国再生资源》2006,(1):1-6
2005年7月1日,郑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42号《郑州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在全市正式颁布实施。同一天,全市各大媒体在第一时间进行了报导。一时间,再生资源成为郑州市的热门话题。舆论方面也由对郑州市再生资源市场混乱现状的强烈不满和报怨转为对美好未来的殷切期望。知道内情的人,纷纷把赞许的目光,投向这一地方法规的起草单位——郑州市供销物资总公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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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颁布后,黑龙江省配套的《黑龙江省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立法中的思考和实践,相关条款制定的立法意图和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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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国家颁布了新的《水污染防治法》,但是国家的法律往往是对全国主要水污染问题的总体规定,地方的具体问题还需相应的地方法规予以保障。针对北京市水污染防治的主要问题,《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在完善管理体制、明确政府部门职责、保障生态环境用水等方面细化了国家法律的相关条款,在污泥处理处置、污水资源化等方面填补了法律空白,体现了地方立法的创新,对其他地方政府的立法工作具有一定借鉴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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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山东省小清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为例,论述了地方环境立法在完善和发展我国的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征收排污费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环境管理制度等主要的环境管理法律制度方面的促进作用,并列举出具体条款予以说明和阐述,以供国家在修改完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特别是完善制定流域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时参考;同时,本文明确阐述了可供借鉴的具体法规条款的理由,以供有关人员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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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厨垃圾国家政策及地方法规研究和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文章介绍了餐厨垃圾的产生和危害,以及目前国家及地方在餐厨垃圾处理方面颁布和制定的指导性文件、政策性法规、及行业标准。通过总结苏州、宁波、西宁、乌鲁木齐等城市在治理餐厨垃圾过程中的经验,结合这些地区在餐厨垃圾处理方面的地方法规、收集运输系统、无害化处理体系的建立过程,通过分析思考,提出了适用于一般城市的关于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过程系统性的工作框架。指出了餐厨垃圾处理目前面临的主要问题,并对未来如何推进和完善餐厨垃圾处理工作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对政府未来的决策具有一定程度的参考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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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生态文明是生态文明的重要组成和基础保障,是实现生态文明的重要支撑.进行水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基础保障是法律,而法律保障中最基础的一个环节就是立法,因此通过立法来保障水生态文明建设成为必然的趋势.选取江苏这一地区,从地方法治的角度出发,分析江苏省水生态文明建设在立法取得的成果以及存在的应当注意的问题.在此基础上结合江苏省的特殊省情,从立法的重点内容、立法程序以及立法监督三个方面提出完善地方水生态文明立法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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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的法律依据,中国环境影响后评价的起步较晚,相关制度正在完善,对于开展后评价的对象及评价内容,以及后评价相适应的技术方法,还需要根据不同情形进行深入探讨.通过探讨环境影响后评价的适用对象、适用情形、主要工作内容,并以某码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为例,介绍了环境影响后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希望为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的规范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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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当前农用地估价工作中存在的重社会经济价值评价,轻生态价值评价,长期缺乏农用地价值的完整认识,直接导致农用地被低价转为建设用地的问题,本研究将采用农用地生态价值估价新方法——吸碳制氧法来测算玉山县农用地生态价值,并与玉山县各乡镇农用地经济价值比较分析,以说明农用地生态价值评估在农用地估价工作中的重要性.研究结果表明,农用地生态价值的评估可以用于指导农用地外部合理流转,有利于农用地的保护,同时,对退耕还林、退田还湖也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因此农用地生态价值评估是非常必要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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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环境影响后评估既不同于区域环境影响评价,也不同于单个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后评估,而作为环境影响评价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公众参与,在区域环境影响后评估中也有其自身的特点.本文以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域环境影响后评估公众参与为例,介绍了区域环境影响后评估公众参与的主要内容和技术路线,阐述了对区域环境影响后评估公众参与的理解和体会.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