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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城市化的发展,城市水文问题日益突出。城市排水、防洪和水污染等问题的解决,都有赖于城市降雨径流理论的发展和计算模型的改进。介绍了日本土木研究所创立的修正RRL法,并对该模型提出了改进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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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城市主干道路面径流污染负荷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西安市城市主干道南二环路建立路面径流原位采样站,利用自制流量等比例采样装置,对2009年3-11月的34场降雨径流进行径流过程连续采样,测试各场次径流SS、COD、NH4+-N、Pb和Zn的事件平均质量浓度(EMC),计算径流次污染负荷,并在分析次污染负荷影响因素的基础上,采用多元回归方法建立径流次污染负荷数学模型.结果表明,西安市城市主干道路面径流SS、COD、NH4+-N、Pb和Zn的次污染负荷分别为4.56~778.39 kg/hm2、2.22~308.7 kg/hm2、0.01 ~ 1.39 kg/hm2、0.05 ~ 33.09 g/hm2和1.38~115.82 g/hm2,不同场次径流事件携带入受纳水体的污染物量差异大,对受纳水体造成冲击影响.表征降雨特征的各因子中,降雨量与路面径流次污染负荷呈显著正相关,在显著性水平0.01时相关系数为0.734~ 0.943,最大降雨强度和降雨历时也与次污染负荷显著正相关,而前期晴天时间与次污染负荷不相关.所建立的径流污染负荷模型一致通过拟合优度检验和方程显著性检验,可用于对路面径流次污染负荷的预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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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老城区降雨地表径流污染特征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城市道路地表径流污染已经成为城市水体恶化的重要原因之一。为了解镇江老城区地表径流污染特征,2010年7月到8月对镇江老城区的城市客厅、江滨新村以及南门夜市这3个汇水区域在不同降雨强度下的地表径流进行监测分析。结果表明,3个汇水区域地表径流水质COD、NH3-N、SS均超出国家地表水环境V类标准,其中南门夜市(商业区)污染最为严重;从降雨-径流过程污染物浓度历时变化看,各个水质参数均呈现一定的初始冲刷现象,初期雨水污染浓度极高,随降雨历时的延长污染物浓度逐渐下降并趋于稳定;干期长度与降雨强度对地表径流水质参数COD、NH3-N的影响较显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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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地表径流面源污染已经成为阻碍河湖水质达标的重要因素。选取道路、绿地和屋面3种下垫面,在武汉市开展地表径流面源污染特征研究。结果显示:降雨初期,道路下垫面COD可达115.3 mg/L,NH3—N最高为4.12 mg/L,TP为0.55 mg/L,峰值都出现在降雨开始后的20 min。屋面径流污染物浓度与道路相似,绿地径流污染物浓度变化速率远低于道路和屋面,说明绿地对污染物浓度同样具有削峰的作用。汛期污染物浓度均值高于非汛期,是因为汛期具有小时内降雨量大的特点。南湖流域内地表径流污染高于墨水湖,主要是受建设强度和人口分布的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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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西安市城市主干道南二环路建立路面径流原位采样站,利用自制流量等比例采样装置,对2009年3月—2010年2月的36场降雨径流和3场融雪径流进行全程采样,测试各场次径流SS、COD、溶解态COD、NH+4-N、Pb、溶解态Pb、Zn和溶解态Zn的事件平均质量浓度(EMC),结合径流污染来源,利用单因素方差分析方法,识别路面径流污染季节变化特征并进行致因分析。结果表明:路面径流中SS质量浓度、COD和NH+4-N质量浓度随季节变化显著,SS质量浓度和COD呈现冬、春季高、秋季最低的趋势,表明其受交通污染源排放和大气降尘的共同影响;NH+4-N质量浓度秋冬采暖季最高、夏季最低,且与雨水接近,表明其主要源于雨水溶解大气中的含氮化合物造成的雨水污染;Pb、Zn主要来自交通污染源,道路交通量不随季节变化,因此其质量浓度季节差异不大,场次间质量浓度的波动主要与场次降雨特征有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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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了湖北省清江高坝洲津洋口防护区的概况,对津洋口防护区水环境污染现状进行了分析和调查研究,同时得出了防护区的主要污染为工业废水污染.计算了津洋口防护区丹水河的水环境容量,并据此提出水环境污染治理方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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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污染对化工企业影响分析及控制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通过对化工企业噪声污染特点的分析,全面归纳了噪声的危害:对人体的严重损伤及对安全生产的影响,并创造性地提出了强噪声对仪器设备和建筑结构的影响.鉴于噪声污染危害的严重性,有针对性地提出3种主要的噪声控制途径--噪声源控制、噪声传播途径控制和受声体防护.另外,为保证人们正常的信息交流,建议设计生产1种可以过滤人体声音的特殊除噪耳塞,以期达到有效的降噪、消噪目的,对化工企业的噪声控制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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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分析产业规模对淮河水质变清的制约作用,论证实现淮河水质变清目标的必要条件,考察规划方案的不充分性缺陷,首先计算了少数几个行业的部分产品在完全达标排放情形下的COD排污总量。根据1995年淮河流域四省少数几个行业的部分产品实际产量和当时执行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计算得到的COD达标排污总量值(36.95万t)就已超过水质变清目标下的最大允许排放总量值(36.8万t),其中流域内造纸行业的COD达标排放总量就高达27.66万t,占实现淮河流域水质变清目标时所允许最大排放量36.8万t的75.2%。《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及"九五"计划》未涉及行业或产品的规模控制、最大允许COD排污总量的行业或产品分配、目标可达性与方案充分性的论证等内容。规划方案与规划目标是相互脱节的,无法保障规划目标的实现。产业结构中排污负荷高的产品生产规模过大且没有得到严格有效的压缩控制是导致淮河流域水质变清目标未能实现的重要原因之一。要想实现淮河水质变清,严格控制全流域内排污负荷高的工业产品总产量规模是必要条件之一。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