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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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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张某于2000年1月7日到某公司就职,并签订了劳动合同。之后劳动合同每年签订一次,最后一次期限为2006月1月1日至12月51日止,月薪720元。2005年10月7日张某在工作中受伤并认定为工伤。2006年11月28日,公司通知张某,12月51日劳动合同到期,公司将不再与其续签劳动合同。  相似文献   

2.
案情简介张某2010年2月底到某人力资源公司入职培训,5月,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期限至2012年4月30日止,岗位为电话营销,工作地点为某电信分局。2012年3月21日,某电信分局向人力资源公司发函,因张某严重违反单位管理制度,对通话时长弄虚作假,将其退回人力资源公司。3月25日,人力资源公司通知张某,因其严重违纪,劳动合同在4月30日到期后不再续签,终止劳动关系。  相似文献   

3.
案情简介 2005年5月22日张某与一家制药公司签订了最后一期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至2005年12月4日止,合同上注明张某的工作岗位是SMR(高级医药代表)。其主要工作是负责收集市场信息,并向公司指定的客户传达信息。制药公司根据张某拜访客户的次数和频率对张某进行考核。  相似文献   

4.
2003年3月23日,申诉人某公司与其员工张某(被诉人)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自2003年3月23日至2008年3月22日,工种为销售员。同日双方签订保密合同,约定自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起24个月内,张某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公司有竞争的业务,否则张某需支付违约金20万元。2005年6月14日.申诉人与张某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申诉人一次性支付张某6个月竞业禁止补偿金3360元。张某离职后不久即到与该公司有业务竞争关系的某单位工作。现申诉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被诉人张某支付违反竞业限制协议违约金20万元,继续履行竞业限制协议。[编者按]  相似文献   

5.
《中国劳动科学》2010,(9):47-51
案情简介 张某于2006年7月3日进入某酒店担任保安工作,双方签订的最后一份劳动合同期限为2007年7月3日至2008年7月2日。2008年,酒店恰逢经营管理调整,管理人员频繁更迭,张某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双方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张某仍在酒店工作,酒店仍按原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2009年8月4日,酒店发现张某的劳动合同早已在一年前到期,马上书面通知张某续签2年期劳动合同,张某于2009年8月5日回复酒店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相似文献   

6.
有问有答     
《中国劳动科学》2008,(2):33-33
问:2005年10月张某应聘山东省菏泽市某建筑公司工作,签订劳动合同时公司提出,如果职工本人不要求办理社会保险,单位每月多付200元工资作为补偿,以后公司对社会保险事宜概不负责。张某同意了公司的建议,于是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工资1200元(含社会保险费200元)。2006年1月张某在工作中从三楼坠下摔致重伤,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  相似文献   

7.
《中国劳动科学》2010,(2):43-45
申诉人张某于2003年6月与被申请人福建省某学院签订了聘用合同,合同期限自2003年6月至2007年5月。2006年7月,在合同期限届满前,双方又续签合同,将合同期限延至2009年5月51日。同时约定:“聘用合同期满并办理了终止手续的、甲方被撤销、乙方退休、死亡,聘用合同即行终止。”2008年4月,因申诉人年满60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学院在未征得张某同意的情况下,对于尚处在休病假期间的张某作出“张某退休并终止聘用合同的决定”。  相似文献   

8.
案情简介 曹某于1995年从清华大学汽车工程专业毕业后,到北京某汽车公司工作,并与该公司上级主管单位北京市某县供销社签订了3年期劳动合同。1997年8月经县政府协调,征得供销社和其本人同意后将曹某调至北京中英合资某保安器材公司工作。曹某在保安器材公司先后担任生产部、技术部和销售部经理。1998年11月30日,曹某与供销社经协商续签了3年期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至2001年11月29日。1999年1月,曹某又与保安器材公司签订了1年期劳动合同。在所签合同中约定:曹某(乙方)有义务在合同终止或合同解除时,妥善交接工作。乙方经保安器材公司(甲方)出资培训,在甲方同意乙方解除合同要求时,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培训费。此后,双方还签订了保密协议。在该协议中包括竞业禁止的条款,具体内容是:乙方辞职或离职后3年内(包括留职培训、学习或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流活动),不得在与甲方行业相同或相似的机构中任职,乙方个人也不得直接或间接从事与甲方行业相同或相似的商业经营活动。  相似文献   

9.
《中国劳动科学》2014,(3):43-48
案情简介 张某于2013年7月I5日向某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某劳务派遣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某销售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张某称:2012年5月1日进入某销售公司工作,根据公司要求,与某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了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明确由该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其至该销售公司工作。2015年6月11日,销售公司告知张某,由于国家出台的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即将实施,原劳务派遣公司无法取得劳动部门的行政许可,故将另外选择一家劳务派遣公司。6月28日,根据销售公司安排,张某与新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了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张某认为,其在销售公司工作期间,工作内容、工作地点等均禾发生变化,但公司单方面先后迫使其与两家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原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结束劳动合同并无正当理由。  相似文献   

10.
2001年7月15日,张某进入某电子科技公司,从事生产管理计划员工作,双方于8月17日签订了一份聘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自即日起至2003年8月17日,约定试用期为2001年7月15日至8月25日。同时双方还约定:“如一方违约应向另一方缴纳违约金800元,并100%赔偿对方的损失。”2002年11月26日,张某又与公司签订了一份有效期为3年的“签约人员合同附加条约”,作为补充协议。  相似文献   

11.
案情简介 魏某于1999年1月10日与某公司签订5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满日,双方经协商一致又签订了一份5年期限的劳动合同。2008年12月8日,某公司发给魏某一份意见征求函,意见函上写明:“您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将于2009年1月9日到期,因届时您与公司劳动关系满10年,公司决定在保持原有合同约定条件的基础上,与您续签无固定期限或5年期限的劳动合同,请考虑并在50日内向公司人事部门作出书面回复,若不予回复,公司则认为您同意续签无固定期限合同”。  相似文献   

12.
案情简介   张某(女)于1999年4月到某仪器公司工作.2002年10月9目,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期限自2002年10月10日至2005年10月10日,约定张某的工资为每月845元,并约定任何一方违约须支付对方违约金1.5万元.  相似文献   

13.
案情简介 张某于2008年4月1日进入某公司工作,签订劳动合同期限至2013年3月31日。2012年12月1日,公司通知其劳动关系将在2015年1月1日解除。2012年12月10日,张某突发疾病死亡。张某家属认为,张某突发疾病死亡与公司通知其劳动关系解除直接相关,故向公司提出了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等要求。  相似文献   

14.
案情简介张某于2009年3月11日入职某街道办事处,担任社区专职工作者。双方签订有《社区工作者范围协议书》,该协议中约定协议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限自2009年3月11日至2010年7月止,合同到期后双方未续签。2011年12月31日,某街道办事处以张某失职致使国家计生专项奖励款没有正常发放到居民手中,  相似文献   

15.
被告张某于2007年11月4日入职于原告某物业公司,于2008年9月22日离职,每月工资为1800元。张某入职后,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书载明:劳动合同的签订日期为2008年1月1日,合同期限为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51日;  相似文献   

16.
胡某于2001年11月6日富侨公司成立之日,便在富桥公司从事统计员工作。2011年12月20日,胡某在《2011年聘用合同到期即行终止的声明》上签字,确认其与富侨公司签订的聘用合同(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即将到期,合同到期后,合同自行终止。2012年2月29日,富桥公司以胡某工作失误为由将其辞退。胡某提起仲裁,仲裁委员会逾期未作出裁决,胡某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富侨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55000元。  相似文献   

17.
1994年8月,申请人王某到被申请人某燃料有限公司处从事销售工作。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书中第三条约定:“甲方(被申请人)安排乙方(申请人)执行标准工作时间制度。”2004年12月51日,该合同期满后双方均未提出续签,申请人继续在被申请人处从事原工作。  相似文献   

18.
2005年2月,刘某与某机械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后双方多次续签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至2011年2月。期满后,机械公司不同意与刘某续签劳动合同,在支付了刘某自2008年1月至2011年2月期间的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之后,为其办理了终止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出具了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后刘某以工作期间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为由向劳动仲裁机构提出申请,要求:确认机械公司违法终止劳动合同;机械公司为其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机械公司支付违法终止劳动合同赔偿金2万余元。  相似文献   

19.
案情简介 申请人吴某等7人在被申请人某化学品公司工作均已5年以上,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2012年8月31日到期。申请人在离岗前职业病健康检查中被诊断为职业病,2012年11月27日被认定为因工负伤,2013年1月5日被鉴定为十级伤残。在2012年9月至12月间,被申请人以1100元标准(高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支付申请人生活费,申请人认为此期间属工伤停工留薪期,应按原工资3600元/月发放,故向当地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补足差额10000元。  相似文献   

20.
张某与某公司签订了为期 10年的劳动合同 ,合同约定的试用期为 5个月。张某在试用期间工作认真负责 ,工作成绩也比较出色 ,但试用期满后经考试成绩不合格。公司又决定延长试用期半年 ,并决定对张某进行培训 ,延长试用期不按原合同享受有关工资和其他待遇。张某认为试用期满后 ,公司应履行劳动合同 ,将其转为正式合同工 ,按合同约定给予自己应享受的有关待遇 ,但公司不同意 ,对此双方各执一词 ,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 ,张某便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根据《劳动法》第 2 1条的规定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 6个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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