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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确立科学合理的生态标准是建立和提高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关键。本文对当前我国运用选择实验法对农田生态补偿标准估算多假设受访者同质性偏好的现状,运用潜在分类模型(Latent Class Model,LCM)研究武汉市不同类别特征的市民对农田生态服务价值的保有意愿情况,并进一步运用Gold Latent软件测算基于市民支付意愿的武汉市农田生态补偿标准。研究发现:193.5%的武汉市受访市民愿意为保有和改善农田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进行一定额度的农田生态补偿标准支付,但仍有部分比例的受访者对农田生态服务价值的全面认知还不够(如空气质量)。2武汉市不同受访市民对农田生态属性的偏好存在异质性,93%的受访市民属于正常偏好型。另有7%的受访市民属于空气质量偏好型。受访者的收入水平、对农田生态服务价值的意识程度和是否愿意进行一定额度的农田生态补偿支付三个变量是影响其类别归属的决定性因素。3正常偏好型和空气质量偏好型市民对于农田生态补偿的支付意愿分别为6 888.74元/hm~2和518.50元/hm~2,计算得到基于武汉市市民平均支付意愿的农田生态补偿标准为7 407.24元/hm~2。研究结果不仅可以为武汉市农田保护制定出更具针对性和合理的农田生态补偿标准提供初步的科学依据,还可以为农田生态补偿筹集到除了中央政府财政转移之外的来自于农田生态服务受益者的资金支付。  相似文献   

2.
农田面源污染治理是打赢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点,加强农田面源污染治理有利于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实现耕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农户是农业生产的微观决策主体,其对农田面源污染治理的受偿意愿是农户有效参与农田面源污染治理的关键.基于洞庭湖流域353份农户问卷调查数据,运用PLS-SEM方法分析农户分化、生态认知与农户农田面源污染治理受偿意愿三者之间的作用机制.结果 表明:(1)农户分化对农田面源污染治理受偿意愿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分化程度高的农户其农田面源污染治理受偿意愿也较高;(2)生态认知在农户分化对农田面源污染治理受偿意愿的影响过程中起中介作用,农户分化可通过正向影响农户的生态认知进而提升农户农田面源污染治理受偿意愿;(3)农户年龄和劳动力比重对其参与农田面源污染治理的受偿意愿有显著影响.基于此,应了解农户的利益诉求,制定合理的农田面源污染治理补偿政策、提高农户生态认知水平,以提高农户参与农田面源污染治理的积极性.  相似文献   

3.
以湖北省武汉、荆门和黄冈为实证,分析重点开发区、农产品主产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等不同类型主体功能区农户参与农田生态补偿政策的偏好及差异性,应用Logistic回归模型分析其影响因素。研究表明:1大部分农户比较重视农田生态环境数量、质量保护,但对基本农田保护政策和农田生态补偿政策的认知较匮乏;2多数农户愿意将自家耕地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但有经济补偿时其参与意愿会提高;3影响农户参与意愿的因素有年龄、教育程度、月收入情况、农业收入比、了解农田生态补偿政策和是否知道国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相似文献   

4.
基于WTA的湿地周边农户受偿意愿及影响因素研究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为了实现鄱阳湖湿地生态系统的可持续发展,促进公平合理的湿地保护局面的形成,对鄱阳湖湿地周边农户家庭生产生活的基本情况、生态环境的认知、以及基于禁渔期、保护候鸟和封洲禁牧等保护措施的生态补偿意愿进行了深入调查。结果表明:(1)鄱阳湖周边农户的家庭收入与湿地紧密相关,湖区农户具有一定的湿地生态环境认知和生态保护意识;(2)193份有效问卷中愿意接受补偿的比例高达881%,农户户均生态补偿意愿为3399元/(a·户),由此估算出鄱阳湖湿地生态补偿额约为每年582亿元;(3)Tobit回归模型的计量分析结果表明,农户的受偿意愿受年龄、生态效益的认知及生态保护态度的显著影响,研究认为提高农户的生态保护意识、对湖区农户进行合理的生态补偿是解决湿地保护与可持续发展问题的关键。  相似文献   

5.
生态补偿是协调经济与资源环境和谐发展,化解生态环境与经济增长矛盾的有效手段,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意义深远。基于云南省5个州市农户调查数据,运用二元Probit模型,分析了云南森林生态功能区农户生态补偿支付意愿的关键影响因素及其差异性。研究表明:大部分农户愿意为生态补偿付费,影响其支付意愿的主要因素是性别、年龄、是否兼业、家庭人口数、非农收入比重、生态补偿重要性认知、森林经济效益是否比生态效益重要、生态环境满意度、政府是否对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政策执行信任度以及信息获取难易程度;其中年龄、家庭农业劳动力人数和信息获取难易程度对专业户支付意愿有重要影响,而家庭人口数、非农收入比重以及获得政府补偿的情况对兼业户支付意愿有重要影响;是否兼业、非农收入比重、对生态补偿了解程度以及信息获取难易程度对传统散户支付意愿影响较大;对政策执行的信任程度和产业发展程度对种植大户支付意愿有重要影响。基于此,提出了完善政府农村就业服务职能,鼓励农户非农就业、创业;完善生态功能区环境教育体系和宣传制度建设,强化农户环保意识;强化政府职责及其政策推广、执行力度,构建综合、完善的生态补偿宣传媒介;制定并实施差异化的生态补偿措施等具体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6.
农户参与农地流转行为影响因素及经济效应分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在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背景下,探讨农地流转对农户家庭经济效应的影响,为农户权益保障提供参考。采用二值选择Bivariate Probit模型分析农户参与农地流转行为的影响因素,并根据农户家庭经济收支状况,利用Match模型评估农地流转行为给农户家庭带来的经济效应。研究结果表明:(1)农户家庭劳动力比重、受教育程度、人均耕地、农田生态环境等资源禀赋是影响农地流转的关键因素;(2)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与农地规模经营相辅相成、互相促进,能够有力推动农业现代化建设;(3)农地转入或转出对农户家庭经济效益并未产生决定性影响,农户根据家庭实际选择恰当的农地流转方式才能有效提升家庭经济福利水平。建议着力完善农地流转市场机制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借助市场力量实现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切实尊重农户意愿及保障农户权益。  相似文献   

7.
生态补偿是促使农户实施绿色生产行为,实现农业绿色发展的重要政策之一。而不同补偿方式会给农户带去差异化的价值感知体验,进而对其绿色生产行为产生异质性影响。为此,基于价值感知视角探究了不同生态补偿方式对农户绿色生产行为的影响机理,并结合湖北省五个地级市837户农户的微观调查数据,运用Binary Logistic模型实证考察了价值感知调节作用下,现金和技术两种生态补偿方式对农户绿色生产行为的影响。结果表明:(1)现金补偿和技术补偿对农户绿色生产行为均产生了显著的正向促进作用;且两者之间存在着互补效应,即技术补偿能够作为现金补偿的有效补充机制,会共同激励农户参与农业绿色生产。(2)在生态补偿影响农户绿色生产行为的过程中,价值感知起到了显著的调节作用,即价值感知水平的提升能够进一步强化生态补偿对于农户绿色生产行为的激励作用。最后,在纠正了农户常年务工会对估计结果可能产生的偏误后,上述结论依然稳健。(3)对于不同年龄分组的农户而言,不同生态补偿方式的激励效果亦有所不同。具体来讲,在考虑价值感知的调节效应后,现金补偿能够更有效地促进年轻组农户采取绿色生产行为;而技术补偿对老龄组农户的激励作用则更加明显。因此,结合农户的认知水平和现实需求,强化价值感知的调节作用,创新并完善生态补偿制度,将有助于推动农业绿色生产。  相似文献   

8.
生态补偿是激励生态保护红线区农户主动参与人为活动限制政策,实现生态保护红线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有效政策工具。为深入了解生态保护红线区农户人为活动限制的受偿意愿,将其决策过程分解成补偿参与意愿和受偿额度两个阶段,基于布迪厄的社会实践理论,构建资本禀赋与受偿意愿的理论分析框架,利用江西省和湖北省4个县(区)生态保护红线区微观调查数据,运用双栏模型实证分析资本禀赋对生态保护红线区农户人为活动限制受偿意愿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1)有效的人为活动限制补偿激励应不低于农户的平均受偿意愿,对应调查区域的补偿标准应不低于0.23万元/(户·a);(2)经济资本对人为活动限制补偿参与意愿和受偿额度均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其中农业收入比重、人口负担比和住房结构对补偿参与意愿具有正向影响,劳动力数量和人均耕地面积对受偿额度具有正向影响;(3)文化资本对人为活动限制补偿参与意愿的影响不确定,但对受偿额度有显著的负向影响,其中村集体活动参与对补偿参与意愿具有正向影响,外出打工经历对补偿参与意愿和受偿额度均有负向影响;(4)社会资本对人为活动限制补偿参与意愿有显著的正向影响,但对受偿额度的影响不确定,其中村干部信任程度和陌生人信任程度对补偿参与意愿具有正向影响,邻居信任程度和贷款难易程度对受偿额度具有负向影响,手机联系人数和社会声望对受偿额度具有正向影响。因此,在未来的生态保护红线区生态补偿机制设计中,要分层分阶段推进人为活动限制补偿政策,充分重视农户的经济资本、文化资本和社会资本对其人为活动限制受偿意愿的影响。  相似文献   

9.
甘南黄河水源补给区生态补偿农户参与意愿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生态补偿是非常有效的解决世界生态问题的政策工具集,农户作为生态补偿项目的实施主体,其参与意愿直接影响生态补偿项目的实施绩效和可持续性。甘南黄河水源补给区承担重要的生态服务功能,属国家级限制开发区,自2003年开始,实施退牧还草等生态工程。在此背景下,通过实地调研,运用二项Logistic模型进行分析,得出以下结论:①甘南黄河水源补给区农牧民对生态补偿项目的认知水平很低,主要是客观条件限制和政府宣传力度不足所致;②受生产方式的影响,甘南黄河水源补给区内,农区农户的生态补偿参与意愿强于半农半牧区、纯牧区;③对甘南黄河水源补给区农户生态补偿参与意愿影响最显著因素是农户对现行退牧还草政策的满意度,其次为农户家庭年收入、牲畜存栏数、退牧还草政策实施后的收入变化及其对生态补偿项目的支持度,再次为农牧民对生态补偿的了解度及其环境意识。基于此,提出了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政策、提高农户参与意愿的措施,为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10.
资本禀赋对农户耕地面源污染治理受偿意愿的影响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生态补偿是激励农户主动参与耕地面源污染治理的有效手段,农户对耕地面源污染治理的受偿意愿不仅影响补偿政策的可持续性,更决定污染治理的效果。本文将农户对耕地面源污染治理补偿的受偿意愿分为参与意愿和受偿额度,基于布迪厄的实践理论建立资本禀赋(经济资本、文化资本和社会资本)与受偿意愿的理论分析模型和研究假说,利用秦巴生态功能区农户微观调研数据,采用Double-Hurdle模型实证分析了资本禀赋对农户两阶段受偿意愿的影响。研究结果显示:(1)愿意参与耕地面源污染生态补偿的农户占所有样本的86.69%,农户受偿额度的均值是6 444.37元/hm~2·a。(2)耕地面积、受教育程度、参加农业培训的次数、亲戚朋友信任程度、邻里信任程度、村干部信任程度和借钱人数等变量均对农户的补偿参与意愿具有正向影响,表明经济资本、社会资本和文化资本均与农户补偿参与意愿正相关,意味着资本禀赋越高的农户,参与耕地面源污染治理生态补偿政策的概率越大。(3)家庭收入、耕地面积、参加农业培训的次数、借钱人数和是否贫困县等变量均对农户受偿额度具有正向影响,亲戚朋友信任程度具有负向影响,表明经济资本和文化资本越丰富,农户生态补偿接受额度越高,而社会资本对农户生态补偿接受额度的影响不确定,具体表现为信任程度具有负向影响,关系网络具有正向影响。最后,针对研究结论提出了将农户参与纳入耕地面源污染治理补偿政策制定环节、加强农户资本禀赋积累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11.
农田生态补偿横向财政转移支付是调整农田保护和农地发展之间利益关系的重要环境经济政策,对于实现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之间的相协调具有重要意义。以武汉城市圈为例证,基于生态外溢的视角,运用选择实验法计算基于市民支付意愿的农田生态补偿标准,并修正得到武汉城市圈42个县(市、区)的农田生态补偿横向财政转移支付标准介于683.10~6 169.60元/hm~2之间。进一步依据粮食安全法将武汉城市圈42个县(市、区)划分为17个支付区和25个受偿区,得到各县(市、区)的农田生态补偿横向财政转移支付面积。最后依据农田生态补偿横向财政转移支付标准和农田生态补偿横向财政转移支付面积计算出武汉城市圈地方政府县(市、区)间农田生态补偿横向财政转移支付额度的绝对值总和为44.03亿元。研究结果可为农田生态补偿横向财政转移支付体系的构建提供初步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12.
了解与把握游客的旅游生态补偿支付意愿是实施旅游生态补偿政策的前提之一。以黄山风景区为例,通过问卷调查和条件价值法获取游客的支付意愿信息,并运用二元Logistic回归分析法从游客个人特征、旅游环境影响认知、游客满意度、重游意愿、生态补偿认知等4个方面对游客旅游生态补偿支付意愿的影响因素进行研究,旨在为国家公园旅游生态补偿机制的构建提供依据。结果表明:(1)国家公园游客具有较高的旅游生态补偿支付意愿。86.7%的游客表示愿意在每次游览黄山风景区支付旅游生态补偿金,仅有13.3%的游客不愿意支付。游客的支付意愿与游客自身的角色定位密切相关。(2)从回归结果来看,游客的性别、年龄、重游意愿和补偿必要性认知对旅游生态补偿支付意愿具有显著影响,女性游客支付意愿高于男性,年龄与支付意愿呈显著负相关,重游意愿和补偿必要性认知与其呈显著正相关关系。学历水平、月收入、旅游环境影响认知、满意度和补偿政策认知等变量对支付意愿在10%的显著性水平下不存在显著影响。但从统计结果来看,学历水平、黄山环境质量评价、环境破坏的担心度、生态环境的重要性、满意度对游客的支付意愿有一定的正向作用,游客月收入水平和补偿政策认知与支付意愿呈倒"U"型非线性关系。  相似文献   

13.
目前国内关于流域生态补偿的研究大多关注补偿者的支付意愿,忽略了受偿者的意愿。为了研究受偿者的受偿意愿,课题组对长江流域相关地区居民的生态补偿认知情况和受偿意愿进行了实地调研,并采用Logit模型和回归分析法对该地区居民受偿意愿进行实证分析。研究发现:居民受偿意愿主要受文化水平、职业和生态补偿认知的影响。具体来说,文化程度越高,居民在补偿标准确立意愿方面表现越强烈;职业因素对居民在补偿主体选择、现金补偿计算依据和非现金补偿方式选择方面的影响较强,对生态补偿了解情况则对上述四个方面都有影响;此外,在选择补偿主体上,国家机关层面中居民选择地方政府作为补偿主体的意愿大于国家作为补偿主体的意愿;在选择补偿标准上,选择相对独立的评定或监督机构和企业制定补偿标准优于国家制定补偿标准;在现金补偿依据上,按影响程度计算更优于按耕地面积计算;在非现金补偿中,优惠政策优于其他形式的非现金补偿。基于研究结论结合长江流域特点提出六方面政策建议,以期实现水资源利用的利益和谐与可持续发展,包括:增强长江流域地区居民环境意识和生态补偿意识,让居民学会维护自己的资源生态权益;建立全流域多元主体参与决策机制,提高流域生态补偿决策效度;科学调制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确保市场基础性作用;多元化实施全流域内生态补偿工作,呈现出流域生态补偿体系化效果;协调流域社会系统与流域自然系统关系,推动两大系统的可持续协调发展;强化保障流域内居民发展权实现,建立全流域水资源利用生态补偿机制。  相似文献   

14.
政策执行是政策目标实现的重要环节,政策执行的本质是主体之间考虑利益得失的利益博弈过程,利益推动行为主体执行或违反政策。农户是农村居民点整理的直接利益主体,农户自身利益需求与补偿政策的差异表现为补偿满意度,明晰农户补偿满意度影响因素,对解决农户利益需求缺位,提高农村居民点整理政策执行效率意义重大。本文在理论分析农村居民点整理农户补偿满意度影响因素的基础上,结合典型区域扬州市刘集镇农户补偿满意度调查,应用有序Logit模型,分析个人特征、家庭特征、成本效益及政策认知等因素对农村居民点整理农户补偿满意度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1)农户补偿满意度受其自身和家庭禀赋特征影响,家庭劳动力人数较多、非农就业为主的农户,对农村土地的依赖性较低,补偿满意度会相应提升。(2)农户补偿满意度受成本效益因素显著影响,提高耕作便捷度、改善出行交通,会降低通勤成本,增加受益感知,进而提高农户补偿满意度;而日常消费上升、原有宅基地面积较大,会增加农户参与整理的成本投入,降低农户补偿满意度。(3)农户补偿满意度受政策认知因素明显影响,正面的政策制定评价、较高的政策执行满意度及农民收入增加的价值认同,均将提高农户补偿满意度。因此,应合理评估宅基地价值,重视农村居民点整理政策的长期影响评价,综合考量农村居民点整理政策实施前后农户的总成本和综合效益确定合理的补偿标准,以优化利益分配格局。并通过推进配套制度改革完善、规范政策执行机制等措施提高整理区农户的社会福利及政策认同。  相似文献   

15.
基于碳减排目标的省域碳生态补偿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基于低碳社会背景和碳减排目标,通过构建生态补偿理论框架,设定补偿模式、衡量准则、标准和补偿系数,建立了省域横向碳生态补偿模型,并对各省份进行了量化实证。结果表明:(1) 2015年,各省(除云南外)碳排放均大于碳吸收量,净碳排放总量达274. 60×103万t;(2)碳排放水平在空间分布上呈从东至西递减的态势,而各省碳汇是造成地均碳排放和建设用地地均碳排放空间分布差异的主要原因;(3)区内14省超出生态补偿阈值2 635. 30万t,以最适补偿水平需支付163. 00亿元,16省未达到生态补偿阈值,可获补偿91. 11亿元;(4)受经济发展水平、生态资源本底、碳排放目标强度等因素影响,生态补偿结果与经济发展水平呈空间同质,整体呈"东付西补"的分布状态。最后从构建以中央为主导的生态补偿模式、建立碳收支账户和完善多样化补偿方式等角度对省域横向碳生态补偿制度的建设提出了建议,以求为政府制定相关政策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6.
丹江口库区化肥施用控制与农田生态补偿标准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为保护丹江口水库水质,减少氮、磷流入水体,可考虑以生态补偿方式鼓励农民将部分土地休耕或退耕。利用样本调查的农户微观数据,估计了丹江口库区主要农作物小麦、玉米、水稻产量与化肥施用量的经验函数,计算了库区农田平均生态补偿标准。结果是:基于2008年的生产条件、技术水平和市场价格,种植小麦须补偿259.69元/亩,玉米须补偿331.64元/亩,水稻须补偿567.31元/亩。为减少补偿过程中的政府强制行为和信息租金,可考虑将农户土地按历年产量进行评估后分成多个等级,每一等级支付该等级土地最高净收益。本文将每亩作物净收益即每亩劳动收入和地租作为农田生态补偿标准,这一计算标准是基于农民遭受的损失,属于保留效用,是农民谈判的起点。如果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是有利可图的,可进一步将工程的部分净收益分配给维护生态系统、保护水质的库区农民,具体分配的份额则取决于当地农民的谈判力。  相似文献   

17.
基于农户调查的农村居民点整理意愿及影响因素分析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农村居民点整理是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重要举措。以抽样调查获取的424份调查问卷为基础,构建了包括农户个人特征、家庭经济状况、家庭住房状况、其它因素在内的Logistic模型,分析了农户居民点整理意愿及影响因素。研究显示:(1)研究区域农村居民点整理意愿不强烈,仅41.5%的农户愿意居民点整理,其主要原因是担心生活成本增加、失去生活保障以及恋土情结等;(2)农户住房套数、与邻居血缘关系、家庭承包经营耕地面积、家庭收入、农户职业类型等都是影响农村居民点整理意愿的主要因素,其中家庭住房套数越多、收入越高、与邻居血缘关系越远的农户整理意愿越强烈,而年龄越大、家庭人口越多、以农业为主的农户则越不愿意整理搬迁;(3)为有效推进居民点整理工作,应切实从农民利益角度出发,努力提高拆迁补偿标准,建立健全社会保障机制,同时加大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探索。  相似文献   

18.
生态补偿机制作为保护生态环境和调节利益相关者之间关系的手段,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本文通过文献研究和实证调查,对北京市山区生态林补偿机制的补偿标准实施措施进行了研究。北京市主要通过发放生态林管护工资来实践生态补偿机制,本文选择南口镇为案例,以可持续性生计框架为基础,分析了影响农户参与山区生态林管护的生计因素,并提出了完善北京市山区生态林补偿机制的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19.
生态保护向全社会提供了巨量生态效益。然而,对农户而言,生态环境的改善也造成了胁地效应、野生动物攻击等困扰。与此同时,生态保护行为改变了农户的生产生活方式,使得生态保护前后的收入发生变化,形成经济租金。农户的利益变化直接决定了生态保护受偿意愿,却鲜有研究在分析受偿意愿时全面地考虑生态效益和经济租金因素。本文将生态效益和经济租金引入农户的效用函数中,将生态效益分解为生态正效益和生态负效益,将经济租金分解为劳动的经济租金和土地的经济租金,分设三种情景探讨生态效益和经济租金对受偿意愿的影响。采用支付卡式条件价值法(CVM)考察陕西省851位退耕还林农户的受偿意愿及其影响因素,选取右端截取模型对样本总体和地区子样本分别进行实证分析,验证生态正(负)效益对受偿意愿的弱(强)化作用、经济租金对受偿意愿的强化作用以及生态效益的边际效应。结果表明:(1)陕南和陕北在受偿意愿、生态正效益、生态负效益、耕地产出和劳动收益上均存在显著差异;(2)从陕西总体来看,生态正效益每增加1项,受偿意愿减少14. 97%,生态负效益每降低一个等级,受偿意愿减少27.46%,生态效益的弱(强)化作用得到验证;(3)耕地产出和土地租金的回归系数显著为正,劳动经济租金的回归系数不显著为正,土地的经济租金对受偿意愿的强化作用得到验证;(4)从陕南和陕北地区分别来看,陕北地区生态正效益的回归系数绝对值更大,陕南地区生态负效益的回归系数绝对值更大,生态效益的边际效应得到验证。据此,本文建议:(1)结合生态效益的弱(强)化作用确定补偿标准,建立针对生态负效益的补偿制度;(2)瞄准低效益土地开展退耕还林,通过劳务输出等方式提高退耕农户收入;(3)建立退耕还林任务配额交易制度,引导退耕还林任务向生态环境脆弱地区倾斜。  相似文献   

20.
合理的补偿标准是流域生态补偿的核心,也是激励生态系统服务提供者积极性、体现生态系统服务改善价值、实现区域协同发展的关键内容.基于成本收益双视角,以渭河流域为例,运用全成本法和选择实验法测算了流域生态系统服务保护的成本收益,进一步借助鲁宾斯坦议价模型核算跨区域生态补偿标准.结果表明:(1)为改善流域生态环境,上游甘肃省的直接治理成本约为35021.27万元/a,间接成本约为107112.26万元/a,全成本约为142133.53万元/a;(2)流域生态系统服务改善能够为中下游陕西省带来的收益为252912.96万元;(3)在流域生态系统服务保护成本收益明确的前提下,若上游地区在协商中具有完全耐心或中下游地区完全没有耐心,则上游获得全部净收益,补偿标准为252912.96万元/a;若上游地区完全没有耐心,且当中下游耐心程度(贴现因子)为0.5时,则双方将均分净收益,即补偿标准为197523.25万元/a.总的来看,研究对流域生态系统服务保护的成本收益分析及跨区域生态补偿标准核算提供了可行思路,实际应用中可根据具体情况合理设定议价双方贴现因子进行灵活处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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