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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运用熵值法测算出2003—2016年中国285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发展质量,基于动态空间滞后模型,设置地理距离矩阵、经济距离矩阵和技术距离矩阵,对比分析了雾霾污染对城市发展质量的全局性和异质性影响。研究表明:雾霾污染与城市发展质量在全国层面存在N型曲线关系,而与城市化在全国层面存在较弱的倒N型曲线关系,雾霾污染对城市化与城市发展质量的影响在全国层面存在此消彼长的作用规律。雾霾污染与东部城市发展质量存在U型曲线关系,而与中西部城市发展质量存在倒U型曲线关系。雾霾污染对城市发展质量的影响在区域层面也存在此消彼长的作用规律。雾霾污染与大中城市发展质量存在N型曲线关系,而与小城市发展质量存在倒U型曲线关系,雾霾污染对大中城市的抑制作用已经率先得到扭转,而对小城市的抑制作用仍需改进,雾霾污染对城市发展质量的影响在规模层面具有明显的差异性。雾霾污染与城市发展质量在2003—2009年存在N型曲线关系,而在2010—2016年存在较弱的倒U型曲线关系,雾霾污染对城市发展质量的影响在时间层面具有一定的阶段性、动态性和延续性。在未来的发展上,应从以下方面发力:第一,内部治理、外部协调,通过内外互动防止雾霾污染转移的公地悲剧。第二,政府引导、企业主导,通过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推动雾霾污染治理的见贤思齐。第三,淡化速度、强化质量,通过创新驱动与产业升级逐步扭转城市发展质量的路径依赖。第四,优化结构、净化产能,通过构筑良性竞争机制推动城市发展质量的逐顶竞争。第五,深度开发、适度集聚,通过有效利用城市空间资源发挥规模经济的溢出效应。  相似文献   

2.
本文通过建立中国动态可计算一般均衡模型,以《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所设立的空气质量控制目标为基础设置情景,对中国能源结构调整、技术进步(能效提高与清洁技术进步)与雾霾治理的政策组合进行模拟研究。实证研究结果表明,推进能源结构调整与技术进步才是治理雾霾的根本手段。具体而言,在加快能源清洁技术进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基础上并以硫税或碳税为工具降低能源强度,从而降低以PM2.5(可入肺颗粒物)和PM10(可吸入颗粒物)为主要构成的雾霾污染。在治理雾霾的同时,该政策组合还可带来一些协同效益。首先,该政策组合能有效地改善我国长期以来以煤炭为主的能源消费结构,大幅降低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占比。其次,在该政策组合下,各行业实施相同的硫税和碳税税率,各行业因能耗量不同而承担不同的税负。结果是重工业被遏制,第三产业得到鼓励,从而优化我国以高耗能、高污染的重工业为主的产业结构。并且硫税在调节能源结构方面比碳税效果明显,但对经济的负面影响也比碳税大。加快能源清洁技术发展、征收污染税是雾霾治理的有效手段。虽然实施上述税收会在一定阶段一定程度上抑制经济增长,但加快能源清洁技术进步不会对经济产生负面影响。如果没有其他政策配合,单独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会由于降低能源使用成本而增加能源消费,进而加剧大气污染。因此,必须应用多种政策组合才能实现雾霾治理和经济发展的双重目标。我们给出了实现上述双重目标的最优政策选择。  相似文献   

3.
道路拥堵与城市雾霾是机动车行驶带来的两个负溢出效应,大量文献揭示了城市机动车行驶对二者带来的影响,却鲜有文献关注道路拥堵程度与雾霾污染之间的内在联系。这其中的缘由在于,一则道路拥堵程度与雾霾污染之间互为因果,同时有共同的影响因素,由此带来的内生性难题难以有效解决;其次,采用统一标准来测度不同城市道路拥堵程度的数据难以获得。为此利用高德地图(Amap)根据机动车定位导航系统提供的城市拥堵延时的大数据,来捕获各省会城市每日道路交通的拥堵程度,同时运用各城市每日的燃油销售价格、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以及上一周同一工作日道路的拥堵程度作为工具变量,通过两阶段最小二乘法(2SLS)估计道路拥堵程度对城市雾霾污染的影响。回归结果表明:①以城市燃油价格作为工具变量时,道路拥堵程度每增加1%,会导致省会城市PM2.5、PM10分别增加6.5%和6.7%;②以国际原油价格、上一周同一个工作日拥堵程度作为工具变量,以及改用GMM方法进行估计时,基准回归的结论仍然稳健,城市的治堵举措与治霾举措能够相互协同;③进一步以省会城市新增轨道交通来实现治堵和治霾的例子表明,发展轨道交通来实现治堵与治霾的协同效应,要以有效治堵作为前提,否则减排治霾的协同效果无法实现。  相似文献   

4.
雾霾污染是目前我国可持续发展中面临的突出问题。但当前中国的雾霾治理还缺乏科学的评价工具,单一的政府治理模式也亟待创新。针对我国城市雾霾污染治理问题,本文首先界定了城市雾霾治理指数的内涵,并基于DPSIR模型构建了城市雾霾治理测度指数。在此基础上,选择上海、南京、无锡、杭州等12个环保部重点监测的长三角城市为样本,对其2007—2016年期间的雾霾治理指数进行测度和实证分析。测度结果显示:(1)样本城市中,上海在2016年略大于0.7,达到了优等级,南通、绍兴大部分年份低于0.5,处于差的水平,其它样本城市大部分年份在0.5~0.6之间,处于中等水平,整体治理水平不高;(2)上海DPSIR各维度雾霾治理指数显示,雾霾治理的驱动力(D)曲折上升、压力(P)逐渐减轻、状态(S)稳定趋好、影响(I)力弱化、响应(R)能力亟待改进;(3)从利益相关主体对上海雾霾治理的贡献来看,企业主体和政府主体的贡献稳定上升,贡献大,公众主体在雾霾治理中贡献较小,其他主体的贡献不稳定。以城市雾霾治理指数作为治理工具,从创建雾霾治理指数信息共享平台、建立测度指标影响路径关系图、明确利益相关主体的治理责任、完善雾霾治理指数运用机制四个方面提出治理政策措施,以创新我国城市雾霾治理模式与路径。  相似文献   

5.
文章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其后续“攻坚行动方案”的发布作为准自然实验,使用双重差分模型(DID)评估大气污染治理的政策效果。回归结果发现:(1)“方案”的发布对于“2+26”城市的空气具有显著的改善作用,并通过了稳健性检验,构成雾霾的主要污染物PM_(2.5)、PM_(10)和AQI的改善程度最明显,SO_(2)、CO和NO_(2)的改善幅度次之,但O_(3)浓度在政策处理期内不降反升,说明近年来O_(3)污染程度加剧,亟须引起关注。(2)长期视角下SO_(2)和NO_(2)的治理效果较短期情况下相比有所提升,说明有些大气污染物仍然具有进一步改善的潜力,印证了大气污染治理是一项长久的“攻坚战”。(3)引入空间DID分析,通过空间杜宾和双重差分的嵌套模型,放松个体相互独立的假设,从空间维度探讨“方案”的政策效果,对比空间视角下的直接效应与间接效应得出,区域联防联控大气治理手段相比单一地区空气质量改善政策而言能够使得治理效果事半功倍。(4)使用中介效应模型,探讨了“方案”通过减少工业产值占GDP的比重和减少能源消费总量达到空气质量改善的两种作用机制。最后,文章为接下来进一步有效治理大气污染提出了相关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6.
基于环境承载力的京津冀雾霾治理政策效果评估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雾霾污染治理是京津冀协同发展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2013年9月颁布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大气国十条)"明确提出了京津冀地区雾霾治理目标,各地区也制定了雾霾污染治理的政策措施。本文旨在环境承载力分析的基础上评估雾霾治理的政策效果。首先,分析了京津冀地区大气环境污染特征,并结合相关文献确定京津冀地区雾霾治理的主要影响因素为污染物排放、风力以及相邻地区的传输效应等;其次,将影响PM_(2.5)浓度主要因素进行统计建模,并采用分位数回归模型进行矫正,大大提高模型的拟合精度;再次,基于大气国十条规定的京津冀各地区的PM_(2.5)年均浓度目标计算各地区的大气环境承载力;最后,在假定风力等气象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根据大气国十条规定的京津冀地区的污染物排放量利用统计模型模拟2017年的雾霾污染水平,模拟除张家口、承德和秦皇岛以外其余10个地区年均浓度60μg/m~3和70μg/m~3目标下PM_(2.5)日均浓度发生频率的变化情况,评估和讨论大气国十条提出的京津冀雾霾治理目标。结果表明:按照大气国十条减排计划的京津冀地区污染物排放量普遍高于其PM_(2.5)浓度目标下的大气环境容量(邯郸市除外),即大气国十条所规定的减排措施难以实现既定的PM_(2.5)浓度目标;PM_(2.5)年均浓度目标从60μg/m~3上升到70μg/m~3,重污染天气发生频率上升有限,大气污染物的减排量却显著下降。因此,要实现既定的雾霾浓度控制目标,天津和河北需要进一步加大污染物减排力度;雾霾治理应注重减少重污染天气的发生频率,治理重点应转向重度雾霾发生频率较高的冬季污染物排放控制;在科学确定环境承载力的基础上,确定切实可行的PM_(2.5)浓度控制目标,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污染物减排计划。  相似文献   

7.
打赢蓝天保卫战是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任务,是破解新时代主要矛盾的重要抓手,是倒逼发展方式转变、经济结构优化、增长动力转换的重要途径。由于雾霾污染具有更强的空间溢出性和空间关联性,依靠单边治霾和局部治霾难以从整体上、根本上解决区域性雾霾污染问题。积极构建多元主体参与的协同治理体系,加快形成"以地区联动为要义、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公众与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的雾霾污染区域协同治理格局成为彻底打赢蓝天保卫战的根本路径与必然选择。本文在集体行动理论和地方政府竞争理论的分析框架下,结合中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探究了雾霾污染区域协同治理中集体行动困境和逐底竞争困境的形成根源与破解思路。研究发现,在雾霾污染区域协同治理困境的形成根源层面,地方政府的自利性、空气质量的公共物品属性与治霾集团的规模是造成集体行动困境的根本原因,而经济利益的推动作用和雾霾污染的空间溢出效应是逐底竞争困境产生的根本原因,逐底竞争困境是集体行动困境的进一步恶化。在雾霾污染区域协同治理困境的破解思路层面,本文提出需要解决区域边界设定、区域协同治理机制和协同防控政策三个突出问题。具体而言,一是建立贯穿南北、联通东西的八大治霾联动区,打造八区联动的雾霾污染区域协同治理网络;二是构建全民共治格局,不断创新雾霾污染区域协同治理机制体系;三是制定和实施因地制宜的协同防控政策,将责任和考核"向上落实一级",将环境执法权和监管权"横向隔离一级"。  相似文献   

8.
中国的雾霾大爆发与过去30多年粗放型发展方式密切相关,而财政分权体制是这一发展模式的核心。本文以分权体制下的辖区竞争与策略性财政政策为切入点,实证探索财政体制对雾霾污染的影响机理。基于2007—2015年26个省市的面板数据研究发现:首先,建立空间滞后模型从税收与财政支出两个方面检验了辖区竞争,结果证明我国辖区间已经存在激烈的标杆竞争,并且竞争的手段已经逐渐从粗放式的税收竞争发展为多样化的财政支出策略竞争。地理位置相邻、经济发展水平与资本流动的相似性是辖区政府选择竞争对象的关键因素。其次,利用分位数回归刻画了财政支出偏好的动态形成过程,证明了分权体制是引致地方政府财政支出结构失调的重要因素。最后,利用分位数回归揭示了分权体制下策略财政政策对雾霾污染的引发机制主要是通过分权体制-财政支出-雾霾污染的传导通道。因此,面对我国雾霾大爆发的严峻形势,应理顺各级政府间的纵向财政关系,促进环境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建立稳定、可预见的支出分担标准;同时可以通过建立雾霾污染专项转移支付体系对分权体制下地方政府承担过多的事权进行财权补偿;推行离任环境审计制度也极其重要,通过改变政绩考核标准阻断地方官员对经济数量型增长的狂热追求,以避免财政支出偏好与环境管制标准制定上的机会主义倾向,打破晋升锦标下的短期行为,为辖区提供高效的异质性环境公共服务,从而改善雾霾污染。  相似文献   

9.
本文从空气质量、人口数量、经济发展水平、机动车数量、能源消耗、废气排放量、施工面积等8个变量对北京市雾霾成因作多元线性回归实证研究分析,得出结论:只有能源消耗总量和房屋建筑施工面积对雾霾天数有显著性影响。进而提出相关建议和对策:转变提高施工建材标准,建立健全工地施工管理政策。  相似文献   

10.
研究公众参与雾霾治理和地方政府规制污染企业减排的策略选择对于"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打赢蓝天保卫战"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本文首先基于一个公众以健康损失和迁徙损失为代价要求地方政府规制污染企业减排的"公众不参与,政府不规制"囚徒困境博弈模型,然后引入中央政府环保督查和公众参与第三方监管,构建中央-地方-公众三方非合作演化博弈模型,借助数值模拟技术对模型收敛于理想"合作"演化均衡进行实证分析。研究发现,中央政府能够以环境行政管制调控地方政府不规制行为与动机,公众参与的第三方监管作用以改变地方政府理性预期为前提,系统能够实现"中央给压力,地方来推动,公众都参与"理想演化稳定均衡。进一步研究表明,对于地方政府环境规制策略影响公众第三方监管可完全替代中央政府行政管制作用,有助于形成解决大气污染防治地方政府"中梗阻"问题的共同制约机制。新时期,为了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合作"治理模式,中国环境管理需要形成生态文明理性预期,建立环保督查长效机制;强化地方治污监督责任,落实企业主体治污责任;保障公众参与法律途径,完善公众参与监督机制。  相似文献   

11.
雾霾污染不仅影响了中国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政府形象,也严重影响了公众的健康,使人们承受着无法呼吸的痛。商业健康保险是中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一环,公众对雾霾污染影响健康的关注增加了对健康保险的需求。研究雾霾污染与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关系对制定治霾政策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具有重大的意义。然而,已有文献仅从微观视角研究空气污染对商业健康保险购买决策的影响,忽视了空气污染的空间溢出效应,可能导致实证结果的偏误。因此,本文基于2004—2015年全国30个省份的面板数据,通过空间Durbin模型实证研究雾霾污染对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直接影响与空间溢出效应。研究发现:①雾霾污染对商业健康保险发展没有显著的直接影响,原因在于公众对雾霾污染影响健康的主观认知具有时滞性,只有公众充分认识到雾霾污染影响健康,才会产生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决策,进而对商业健康保险发展产生直接影响。通过分阶段识别雾霾影响,发现雾霾污染对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直接影响在2010年以后显著,这契合了中国雾霾污染的演进历史。②雾霾污染对商业健康保险发展有正向显著的空间溢出效应,其他地区雾霾污染的加重,会促进本地区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③从空间分布来看,中部和东部地区的雾霾污染对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空间溢出效应明显大于西部地区。为解决日益严重的雾霾污染问题,需要进行科学的顶层设计,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建立区域间联防联控的协同机制,构建统一的环境污染监测平台,实行区域环境信息共享机制。此外,需要完善商业健康保险相关政策,以满足公众的需求,助推健康中国建设。  相似文献   

12.
本文利用了1998—2012年中国241个城市的空间面板数据对中国雾霾污染和FDI的区域分布特征及空间溢出效应进行经验考察,结合系统广义矩估计(SGMM)方法构建了动态空间面板模型,采用了Moran’s I和Geary’s C指数对中国FDI与雾霾(PM_(2.5))污染空间自相关性进行了全域和局域分析。结果发现:(1)雾霾(PM_(2.5))污染与FDI存在显著的空间正相关性,证明了雾霾(PM_(2.5))污染空间的溢出效应以及FDI的辐射效应的存在。同时FDI高值集聚区域一般是雾霾(PM_(2.5))高值集聚区,FDI低值集聚区域一般是雾霾(PM_(2.5))低值集聚区,表明一个地区的引资效果和雾霾(PM_(2.5))污染在地理上的集聚密切相关。雾霾(PM_(2.5))污染表现出显著的"叠加效应"和"溢出效应",说明中国雾霾(PM_(2.5))污染在空间维度、时间维度以及时空维度上分别表现出交叉、累积、持续的演变特征。(2)全样本下,FDI对雾霾(PM_(2.5))浓度的影响表现出增促效应。FDI存量每升高1%,雾霾(PM_(2.5))浓度升高0.011%。(3)分地区样本下,东部城市FDI存量每升高1%,雾霾(PM_(2.5))浓度升高0.001 9%;中部城市FDI存量每升高1%,雾霾(PM_(2.5))浓度升高0.018 3%;而西部城市FDI存量对雾霾(PM_(2.5))浓度影响不显著。上述实证结果说明中国雾霾污染存在着显著的空间依赖性和区域异质性,FDI对中国大部分城市的雾霾污染存在显著的增促效应。  相似文献   

13.
土地作为经济发展中的重要生产要素,是地方政府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工具。“双碳”目标的提出,将推动地方政府改变过去依靠低价出让工业用地吸引高耗能高污染企业的粗放发展模式。低碳城市试点政策是中国为实现经济绿色低碳转型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此政策的提出必然会对地方政府偏向重污染行业的土地出让行为产生影响。文章以低碳城市试点政策为准自然实验,利用286个地级市2007—2019年面板数据,运用多期双重差分模型对该试点政策与地方政府土地出让行为之间的关系进行实证研究。结果发现:(1)低碳城市试点政策的实施显著地减少了地方政府重污染行业土地的出让面积和宗数,该结论在经过一系列稳健性检验后依然成立。(2)低碳城市试点政策对重污染行业土地出让的影响还会受到地方政府环境规制强度和官员任期的影响。环境规制强度越大的试点城市会进一步减少对重污染行业的土地出让面积和宗数。当低碳试点城市的市委书记任期小于等于3年时,该试点城市的重污染行业土地出让面积和宗数会显著减少,而市委书记的年龄对地方政府重污染行业的土地出让并没有显著的影响。(3)异质性分析发现,非资源型城市、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城市和大型城市,其重污染行业...  相似文献   

14.
在新古典理论的鞍点路径上,文章构建了包括雾霾污染损失和企业治污机制的理论框架,刻画以要素投入为主的中国经济发展特征以及雾霾污染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动态过程,将经济增长内生化,从动态环境规制政策的视角,分析经济发展与雾霾污染关系的影响机制,并基于中国88个城市2007—2018年期间雾霾治理数据进行实证检验。理论研究发现,渐进递增的动态环境规制适应了经济增长路径上经济结构特征的内在变化,避免了由于环境规制造成生产投入要素的大幅度波动,保持了均衡投资额和能源消费量的平稳增长,提高了鞍点路径上消费增长的平滑性,实现了鞍点路径上社会福利最大化目标。同时,企业逐渐加大治污投入,雾霾治理的效果开始呈现,动态环境规制政策是经济发展与雾霾污染存在着倒U型关系的主要影响机制。实证研究支持了动态环境规制政策是经济发展与雾霾污染关系的内在影响机制的论述。此外,实证研究还发现,全国雾霾污染持续蔓延的趋势仍未得到根本扭转,各地区之间的雾霾污染程度具有显著的空间滞后效应,并且空间溢出效应突破了相邻地区的区域限制,这意味着污染产业的跨区域转移现象比较突出。值得肯定的是,三大经济区域雾霾治理效果初步显现,这对于坚定政府污染防治的战略定力和制定新一轮的环保税政策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政府应进一步强化雾霾治理的战略定力,一方面要不断加大环境规制政策执行力度,通过提高环保税额,加大税收征管力度,推动企业加大治污投入;另一方面政府也要关注污染产业的跨区域转移问题,协调好产业转移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15.
本文从城市土壤中重金属元素的污染来源、污染危害、污染空间特征、污染评价方法和治理方法等方面来对我国城市土壤重金属污染问题的研究进展进行综述,并提出了相关的治理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16.
基于集体行动逻辑的京津冀雾霾合作治理演化博弈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当前京津冀地区在雾霾问题上面临环境外部性困扰和集体行动困境,其根源在于地方政府作为雾霾合作治理集体成员的收益是不对称的,而割裂集体行动中收益与损失之间的联系是一种纠正环境外部性市场失灵的政府失灵。奥尔森集体行动的逻辑在京津冀三地政府执行雾霾合作治理规制行为上表现为私人理性与集体理性的动态重复博弈。针对京津冀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执行状况,基于集体行动的逻辑视角,借助演化经济学研究工具,构建京津冀三地政府在雾霾合作治理执行策略的猎鹿模型、拓展模型的演化、随机和动态的博弈过程,探究地方政府执行雾霾合作治理集体行动的行为特征及其影响因素。根据复制动态方程探讨博弈主体行为演化特征和演化稳定策略,采用数值仿真方法分析不同情形下系统演化轨迹及演化均衡状态,考察随机因素对系统演化均衡状态的影响以及实现区域环境合作联盟的动态演化均衡机制。研究发现,京津冀三地政府在雾霾合作治理执行过程中的动态演化,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本地区在区域整体中的环境偏好系数和搭便车收益与集体行动收益的比值。因此,中央政府要健全跨区域环境治理的制度建设,为京津冀地区建立一致的区域环境质量标准,有效降低地方政府在合作治理雾霾集体行动中的搭便车收益,以立法的形式对约束地方政府承担环境治理责任的强制和选择性激励措施加以确定。此外,将雾霾造成的经济损失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地方官员政绩考核体系,加强对地方政府雾霾治理执行情况的监管力度,实现合作治理雾霾集体行动责任落实的帕累托改进。  相似文献   

17.
城市群空间功能分工是区域分工的高级形式,探究其对雾霾污染的影响机制对于促进城市群可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阐述城市群空间功能分工影响雾霾污染的机理基础上,利用长三角城市群面板数据进行了实证分析。研究发现:城市群空间功能分工引致的城市功能专业化增强对区域雾霾污染有显著抑制作用,提高城市功能专业化程度不仅有助于降低本地区的雾霾污染水平,对邻近地区的雾霾污染也有抑制作用。城市群空间功能分工的减霾作用在中心城市组、非中心城市组、非G60科创走廊城市组的检验中均成立;相对于中心城市,非中心城市的功能专业化程度提高对雾霾污染的抑制作用更大。城市群空间功能分工主要通过产业结构升级效应和劳动力禀赋效应降低区域雾霾污染。最后从构建功能互补发展格局等方面阐述了政策启示。  相似文献   

18.
雾霾污染的城市间动态关联及其成因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面对严重的雾霾天气以及雾霾污染边界不断扩张的严峻挑战,加快创新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体系以形成跨区域协同治污合力势在必行。本文基于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成渝、长中游等五大地区96个城市2015年的空气质量指数(AQI)以及PM_(2.5)、PM_(10)、SO_2、CO、NO_2、O~3等6种分项污染物的逐日数据,从时间序列数据"预测能力"的视角,在向量自回归模型框架下识别雾霾污染的城市间动态交互影响效应,运用社会网络分析方法刻画雾霾污染空间关联的网络结构特征。在此基础上,运用二次指派程序从分项污染物视角考察雾霾污染空间关联的关键诱因,并利用双变量Moran指数揭示雾霾污染与其影响因素之间的空间相关性。研究发现,城市雾霾污染之间存在普遍的动态关联关系且呈现出联系紧密、稳定性强、带有明显特征的多线程复杂网络结构形态。不论在地区内部还是在全部样本城市当中,均不存在孤立的城市节点,这意味着面对雾霾污染的空间关联网络,任何一个城市都不能独善其身,均受到来自地区内部和地区以外其他城市以及它们构成的空间关联网络的影响。在六种分项污染物中,PM_(2.5)的空间关联是导致雾霾污染空间关联的最主要诱因。城市雾霾污染与其影响因素尤其是城市人口密度、投资强度、工业污染排放之间存在显著的空间相关性。基于上述结论,中国应当加快构建以防控PM_(2.5)为重点的跨区域雾霾污染协同治理机制,并将其融入城市群发展战略以及区域发展战略之中,最终实现包含雾霾污染协同治理在内的全方位的区域协同发展。  相似文献   

19.
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博弈是当前中国转型发展的必然表现,政府作为环境保护主体行为的博弈性是现阶段中国式分权的必然结果。本文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工业源雾霾治理为研究对象,提出中国式分权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委托代理框架下雾霾治理的基本假设,尝试从环境规制执行视角对中央指导、地方响应和企业执行的理想化"合作"博弈提出解决方案。以此构建了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与污染企业三方非合作演化博弈模型,借助数值模拟技术对中央政府调控地方政府和污染企业实现理想演化博弈均衡的政策工具进行实证分析。研究发现,中央环保督查行政管制、"奖优罚劣"的专项转移支付、环保履责不力的政治处罚和环境保护税收留地,这些环境规制政策工具能够解决地方政府和污染企业在雾霾治理集体行动中存在的目标不一致性问题。具体来看,中央环保督查强化了地方政府和污染企业在专项转移支付和环境税收收入"奖优罚劣"的规制刚性。三种政策工具的组合使用使得污染企业走向执行减排的演化稳定策略,而地方政府的演化稳定策略是不监管。将环保履责不力的政治损失纳入地方政府效用函数,震慑于中央政府政治处罚,监管成为地方政府的演化稳定策略,而环境保护税收收入全部留存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摊薄地方政府政治损失。进一步研究表明,对于治理成本的预期是地方政府和污染企业以利益最大化原则作出治理决策的重要依据。因此,为了实现雾霾治理理想演化稳定均衡的帕累托改进,中央政府需要增强中央环境管理集权,避免地方环境规制失灵;扩大中央环保支出范围,建立地方减排补偿机制;强化地方政府环保履责,提高环境税征收标准;支持企业环境技术创新,引导公众第三方监管。  相似文献   

20.
为了准确把握突发雾霾事件的应急处置情况,本文选择突发雾霾事件应急预案作为具体研究对象,主要采用比较分析和规范分析的研究方法,通过剖析其发展规律、现实状况、存在问题等诸多因素,描述了其所遭受的双重合法性危机,进而有针对性的提出了治理方案。本文认为,突发雾霾事件属突发公共事件的一种,当前对其的应对虽然已"有法可依"但却没有取得应有之效果;从考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发展规律入手,可以发现其经历了一个从特殊到一般再到具体的过程,反映在立法上,是从个别或少数法律条款开始,逐步发展至专门立法的制定,继而产生一个专门性应急立法和总体预案与若干典型的具体预案相结合的体系;因此,对于当前出现的突发雾霾事件应急预案,也应当在应急预案的框架中,从"大预案"的角度理性看待;当下之应急预案,形式上统一化、相对单一,内容上同质化、被动应对,于是产生了合法性的危机,包括法律属性不明的形式合法性危机与内容编排不甚科学的实质合法性危机。本文建议,破解这种危机,一方面须规范其形式合法性,将其定性为法规或规章;另一方面须提高其实质合法性,确保其成为多方合意认可的行动方案。总之,要变单一应对为综合治理,重构突发雾霾事件应急预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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