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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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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吴卫星 《绿叶》2011,(8):87-93
新世纪以来中国的环境立法有了很大发展,但与之形成鲜明对照的是中国环境污染与生态危机总体上进一步加剧。我国环保困境的根本成因是政府环境规制的失灵,而其根本出路则在于引入"社会合作"理念,创建绿色公民社会。在《环境保护法》修订中,应当认真对待和创立(或完善)公民环境权、环境NGO结社自由、PRTR制度与公众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只有引入社会监督,才能有效克服环境保护中的政府失灵与市场失灵。  相似文献   

2.
面向21世纪 促进公众参与提高公民的环境意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们吉林省多年来努力做好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采用多种手段,开展了丰富多采、行之有效的宣传教育活动,特别在增强公众参与、提高公民的环境意识方面进行了一些探索。 一、吉林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的回顾   吉林省在开展公众环境教育中,始终围绕“一个中心两个重点”来进行,即以公众参与为中心,以抓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为重点,带动公众整体环境意识的全面提高。   1、把各级领导做为重点,逐步使领导者由宣传教育的受体变为主体。   根据我国社会发展中各级领导在决策中的重要作用,环保部门始终把各级领导、企业法人作为环境…  相似文献   

3.
正环境教育法律法规如果不设计一些符合实际需要的制度和机制,最有可能虚化,沦为形式,浪费立法资源,降低立法信用。环境保护虽然是国家的职责,但是不能离开公众的理解、配合、参与和支持。要做到这一点,必须加强对公民的教育和说服。可以说,环境教育立法是环境守法和捍卫环境法益的基础。我国2011年宣布已经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包括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体系。也就是说,立法理论构建的基本任务已经完成,中国正在进入实用主义  相似文献   

4.
崔安妮 《四川环境》2022,(6):289-293
随着破坏农村生态环境打击力度不断加强、公民生态环境权法治意识不断增强,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不断加大对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的处理力度。虽然农药污染领域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有了一些探索,但仍存在立法空白、政府治理缺失、司法机关未高效纳入共治体系、检察建议约束力淡化、民间环境保护组织参与度低等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对完善农药污染领域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提出制定农药专门性法律、加强政府监管、建立社会多主体高效共治体系、提升检察建议质效等建议,进一步发挥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保护公民环境权利的作用。  相似文献   

5.
法律赋予每个公民参与环境保护的权利,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深度和广度的提高对促进环境保护工作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立法、行政、司法等部门应在法律法规的制定、政府环境决策、环境信息披露、环境纠纷诉讼等方面为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积极创造条件,畅通参与渠道,确保公众的参与权得到真正有效的行使.  相似文献   

6.
<正>(环境保护部令第31号)第一条为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的权利,促进企业事业单位如实向社会公开环境信息,推动公众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环境保护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第三条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强制公开和自愿公开相结合的原则,及时、如实地公开其环境信息。第四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指导、监督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开展指导、  相似文献   

7.
要闻     
《环境教育》2012,(1):5-5
宁夏出台全国第一部环境教育地方法规《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教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近日通过自治区人大审议,正式颁布并从2012年1月1日起实施。《条例》共6章39条,包括总则、组织管理、学校环境教育、社会环境教育、保障与监督、附则等内容。宁夏率先制订了地方环境教育法规,有助于探索先地方后全国的中国环境教育立法模式。将环境教育纳入立法,不仅有利于提高全民族对环境保护的认识,更有益于全社会树立可持续发展的新观念,自觉参与、共同承担保护环境、造福后代的责任与义务。新颁布的《条例》标志着在我国开展了将近40年的环境教育有了第一部专门的法规。《中国环境报》  相似文献   

8.
环境保护,教育为本。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生态环境的日益恶化,环境保护已成为全民关注的焦点。环境保护,不仅是政府的职责,也是市民的义务,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因此,不断拓宽公众环境教育的渠道,加强公众环境教育,提升公民环境素养,仍然是我们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借鉴国外经验,深圳在创建自然学校上做了有益尝试。自然学校将成为公众环境教育的新平台。  相似文献   

9.
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是环保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对于环保工作起着先导、基础、推进和监督作用,担负着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党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重要使命及培养教育青少年从小爱护地球,关爱生灵,保护环境的责任,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起着沟通政府与民众直接对  相似文献   

10.
常纪文 《绿叶》2015,(3):58-66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在生态环境法治方面,全会《决定》提出,"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目前,我国环境保护工作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面对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下一步,需要按照《决定》要求,改革生态环境立法模式,完善立法体系,加强环境执法、环境司法、环境守法、环境监督、法治宣传教育和国际合作等环节的工作,实现生态环境法治的体系化。  相似文献   

11.
日本于2012年10月1日正式颁布了《环境教育等促进法》,此法由2003年颁布的《有关增进环保意愿以及推进环保教育的法律》修改而来,是一部充分调动各个社会主体协同合作,用环境教育开展环境保护工作的法律。通过分析该法多角度分层次的教育措施及特点,借鉴日本多年来环境教育推广经验,对我国加快环境教育立法进程,实现全民环境教育,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生态意识、环保意识,全力建设美丽中国有着重大意义。  相似文献   

12.
浅析环境信息公开的作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环境信息公开能提高环境保护参与者的环境意识,改变他们的环境行为和行动,解决"市场失灵"、"政治失灵"的问题,教育环境保护各利益相关者,推进决策过程中的民主进程。要提高环境信息的作用,应公开公众所面临的环境风险,公开的环境信息必须可靠,有关的环境信息必须对公众有用且方便获得,政府机构应关注公众对环境信息的反馈。  相似文献   

13.
70年的中国环境立法,总体上分为三个阶段,即起步阶段、发展阶段和进入生态文明新阶段。起步阶段是从1949年10月新中国成立到1978年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之前,发展阶段是从1979年到2012年党的十八大召开之前,进入生态文明新阶段是从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召开至今。历史表明,在毛泽东主席和周恩来总理等老一辈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关心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国的环境立法在新中国成立后已经提到工作日程,并取得一定成绩。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的环境法制建设取得历史性进步。在充分肯定成就的基础上,通过反思,发现我国环境立法依然存在立法质量不高、立法体制机制不够合理、实施效果不理想等问题。为此,应当根据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明确新时代环境立法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加快环境法律的立改废释工作,切实提高环境立法质量,补齐生态保护立法的短板,积极推进相关法律的生态化,加强配套环境法规和规章的制定,加快健全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实现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相似文献   

14.
环境标准是环境科学中经常出现的一个概念,它对环境法的制定和实施都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选取了良好环境权这一视角,对环境标准制度展开论述。在分别介绍了环境标准和良好环境权的基本内容之后,对两者的互动关系进行了分析;在此基础上,文章对有关环境标准的两个难题作了深入的探讨,希望对这方面的研究有所助益。  相似文献   

15.
浅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理论基础与实施保障   总被引:6,自引:6,他引:0       下载免费PDF全文
本文立足于环境资源公共物品的属性,探讨构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理论基础,提出行政主管部门应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中发挥主导作用。从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角度出发,从明确责任主体、细化磋商与诉讼程序、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评估制度、加强资金保障、强化法律与公众监督等方面提出关于改革方案配套制度的八条具体建议。  相似文献   

16.
美国环境与健康管理体制借鉴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下载免费PDF全文
美国为应对环境污染带来的公共健康灾难,建立了环保局与卫生部既分工又协作的体制,两个部门都关注环境污染对人类健康的危害。在职能上,环保局侧重于管制和"污染者",卫生部侧重于服务和"潜在受害者"。联邦层面,环保局与卫生部在管制方面和研究(信息共享)方面紧密合作。地方层面,环保局的主要职能是监督各州执行联邦标准,卫生部的主要职能是提供健康和医疗服务,并在具体工作中密切配合。借鉴美国的经验教训,明确建立"公众健康优先"的环境管理价值取向,针对环境与健康风险管理的特点推进生态环境统一监管机构改革,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推进环境与健康治理体系建设;加强科学研究,加快建设环境与健康风险控制信息系统。  相似文献   

17.
环境监管不同于环境管理。环境监管强调的是监督和管理的结合,二者不可偏废。而相应的对环境监管法律关系的理解也不能仅仅局限于管理的角度。要厘清我国环境监管法律关系,就要从主体、主体的权利与义务和客体等构成要素入手深入剖析,进而对我国环境监管立法完善进行有益的拓展。  相似文献   

18.
《环境保护税法(草案)》已经初次审议并公布草案全文征求意见,本文对草案中有关问题进行了探讨,期望这些建议能为修改法律草案条文提供参考。关于水污染物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建议按照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水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等三类区分;关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征税范围与方法,建议近期将大气污染物中的重金属项目也纳入应税污染物,与水污染物征税范围保持一致,远期考虑与排放标准脱钩,重新审视、确定应税污染物的范围、筛选原则与当量值;关于综合利用固体废物征收环境保护税问题,建议对综合利用过程在满足环保标准要求条件下,免征环境保护税,而综合利用形成的原材料或产品则不适用本法。另外本文还提出了未来环境保护税应覆盖产品全生命周期的生产、使用、废弃等环节的观点。  相似文献   

19.
进入21世纪以来,人们对自然环境的破坏日趋加剧,地球环境不断恶化,由此引发了层出不穷的环境争议。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作为最有强制力、最为公平正义的终局解决办法,是解决环境问题,保护国家、社会和公众环境权益的最有效途径,并在现代法治社会中起到越来越突出的作用。从环境公益诉讼的基础理论出发,借鉴国外环境公益诉讼的经验,分析我国环境诉讼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阐述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必要性,并提出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建议,旨在探索一条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环境保护新思路。  相似文献   

20.
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往纵深方向发展需要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建设具备政治支持、实践基础和制度铺垫等条件。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建设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根本遵循,坚持党的领导,突出问题导向,充分发扬民主。应当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生态环境部及其区域督察局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主体制度,明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享有检查权、处置权、请求协助权、交办权、督察情况述评权、问责建议权等。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应当对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党政领导干部落实中央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执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能等开展督察。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可以采取集中督察、"回头看"督察、专项督察、常态督察等形式。除常态督察外,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主要包括督察准备、督察进驻和进行、督察意见和整改、督察结束、督察后处理等环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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