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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40 毫秒
1.
经济的飞速发展衍生了一系列的环境问题,由此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应运而生。当前检察机关提起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存在着诉讼身份的合理性存疑、诉前程序的逻辑性失恰、行刑衔接的协调性欠缺和成本负担的程序性不明等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公益诉讼功能的发挥。为此,需要准确厘清检察机关的诉讼地位及其称谓,多途径发力规范诉前程序,加强部门间的协同联动破除沟通壁垒,并通过完善庭审机制和裁判执行机制来破解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中的问题。  相似文献   

2.
作为环境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的检察建议具有法律监督性质,是检察机关行使法律监督权对环境行政执法行为进行法律监督的具体方式。检察建议置于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之前监督行政机关自我纠错,在司法权对行政权的干预中起到缓冲作用。未来我国检察建议的完善应当注意拓展检察机关提起检察建议的范围、细化检察建议与行政公益诉讼的衔接、保障检察建议的实践效力。  相似文献   

3.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转变传统行政管理理念,将磋商作为强制性诉前程序,以"协商共治"方式创新环境治理,取得显著成效.但因磋商制度不够完善、缺乏细化规定和统一实践规则,在实践中陷入困境.针对磋商索赔主体局限、缺乏公众参与、与公益诉讼存在诉权冲突等突出问题,结合司法实践,从磋商前期准备、进行、终结三个阶段,分别对...  相似文献   

4.
环境公益诉讼作为一种保护环境的重要途径,在维护公众环境权益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在环境公益诉讼中,证据自身的特殊性、保全主体不明确、相关法律制度不完善,导致环境公益受损。因此,有必要对环境公益诉讼时的证据保全问题进行探讨,明确环境公益诉讼的证据保全主体、方式、条件,增设环境公益诉讼诉前证据保全制度。  相似文献   

5.
在环境保护行政监管领域,如何通过引入和确立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有效矫正环保领域的"政府失灵"一直是公益诉讼的热点。随着公益诉讼制度的发展,检察机关提起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已有理论与实践基础,并制定了相关法律、法规。检察机关提起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应紧跟改革新动向,在诉权行使、受案范围、诉讼请求的确定等方面加以完善,并加快试点工作进程。  相似文献   

6.
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以美、印经验为借鉴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建立在我国具有理论上的依据,但是具体的构建尚需要借鉴成熟经验.本文介绍了世界公益诉讼的典范--美国环境的公民诉讼和具有巨大创造性的印度环境行政公益诉讼,这两个国家在环境公益诉讼上的经验,给我国建构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提供了借鉴.  相似文献   

7.
在环境行政公益诉讼规范设计中,检察建议程序、调查取证权行使、公益状态考量等一系列运作流程涉及诸多专业性难题,需要专家辅助人参与应对现实需求.基于专家辅助人规范与实践的考察,专家辅助人诉讼地位的模糊造成了实践视角下专家意见效力的不统一,阻碍了庭审实质化进程的顺利推动等现实弊端.从宏观和微观的视角比较专家辅助人在不同诉讼进...  相似文献   

8.
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具有规范行政权力、保护公民环境权、完善行政诉讼制度的价值;在我国构建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已具备了坚实的理论基础、观念基础、法律基础及司法基础.据此,应当着眼于现实国情,在立法上明确规定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同时,从拓宽原告资格、设定复议前置程序、引入禁令判决、以及设定律师强制代理等几方面着手细化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具体制度设计.  相似文献   

9.
张珂萌 《四川环境》2023,(5):234-238
在我国,作为救济生态环境损害的司法制度之一,环境公益诉讼在实务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立足于该制度整体框架和立法沿革的认知,采用实证分析的研究方法针对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现实困境与完善路径进行专门探讨具有特殊性和必要性。当前造成环境公益诉讼司法救济效果不佳的原因主要有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公益起诉人”的职能定位不清、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中检察权的界限模糊,以及制度的具体规则存在不足等。通过成因分析,继而提出完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相关建议,即应当坚持法律监督基本职能不变,明确公益起诉人的职能系“履行职责”;重视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客观诉讼属性,加强内外制度衔接机制;优化检察职权配置,完善具体规则。  相似文献   

10.
2007年,德国制定《环境损害预防及恢复法》,扩大了自然环境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强化了义务人的预防责任,完善了公民参与制度。通过建立公益诉讼程序,赋予了环保组织针对行政机关不作为提起诉讼的权利。我国破坏和污染自然环境的现象非常严重,在完善自然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时,确有必要借鉴德国的相关立法经验,通过立法建立自然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与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制度。  相似文献   

11.
面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这一新型诉讼形式,准确把握其定义和定位至关重要。现有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按国家自然资源所有权私权化路径进行制度构建,其现行定义为特殊私益诉讼,现行定位为环境行政替代工具。这种定义与定位导致其与环境公益诉讼割裂,运行序位上优先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引起国家机关角色错位。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诉讼标的相同,救济和保护的利益均为环境公益,其定义应回归公益诉讼本位;政府在环境公益保护上有着广泛的职权和手段,是环境公共治理的优先主体,仅在少数行政不能的情形下才有借助司法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其在定位上应作为环境行政执法的补充机制在有限范围内发挥作用。据此,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在制度体系上应与既有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置于同一诉讼系属统筹立法,在诉讼序位上应让位于社会组织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相似文献   

12.
海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系特殊与一般的关系,海洋环境问题较强的涉外属性决定了海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在适格主体、管辖法院等方面存在特殊的规定,此种特殊规定不宜废除。但海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双轨并行的关系造成了海陆交叉污染案件存在适格主体、管辖等争议,且存在两诉协同上的挑战。导致这一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海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受案范围限制在地理概念上的海域,这割裂了同一污染行为下陆地与海洋的联系。陆海统筹理念要求打通陆地与海洋之间的联系,以陆海一体化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在这一理念的指导下,可对海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受案范围进行陆海一体化调整,以克服陆地与海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双轨并行造成的协同问题。具体而言,在海陆交叉污染案件中可以损害发生地为判断标准,当损害发生地在海洋时,则以海统陆,属海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受案范围;当损害发生地在陆地时,则以陆统海,属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受案范围。  相似文献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最新修改增加了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规定。从此前试点情况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案件在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中占比最大,加之"生态文明"入宪,此类案件在今后一段时间依然会是行政公益诉讼的重点。制度虽已建立但落实千头万绪,检察机关面临诸多困境。在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构建"全民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框架下,基于此类诉讼的公益性,寻找公众与检察机关之间的合作空间,可以实现多赢。  相似文献   

14.
外来物种入侵是威胁国家生物多样性、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的重大安全问题。《生物安全法》的通过为防治外来物种入侵提供了综合性的制度规范。我国防治外来物种入侵法治实践长期以行政规制为主导,较少关注司法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公众等法律主体在治理中的作用。行政规制治理中执法机构及其职能与管理手段的碎片化,亦无法回应高风险社会防治外来物种入侵的需要。我国防治外来物种入侵法治建设应当坚持整体性治理理念,以整体安全观为指导,坚持风险预防、防治结合,明确综合管理程序及责任法律制度和一体化协同执法机制,健全防治外来物种入侵行政规制体系;引入公众参与,形成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公众协同治理外来物种入侵,鼓励外来物种入侵公益诉讼等,完善防治外来物种入侵的多元共治体系,共促国家生物安全治理体系。  相似文献   

15.
林煜 《中国环境管理》2019,11(4):124-131
关于环境公益诉讼赔偿资金的归属,我国实践中有环保部门主管、纳入国库、纳入法院指定账户、纳入专项账户等不同归属模式,但在其管理与使用方面,我国尚且存在诸如地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办法名称不统一、资金使用系统不透明、社会公众査询难、地方行政机关干预过多、资金监管机制不健全等问题。本文拟建议设立"全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基金",对环境公益诉讼产生的损害赔偿金以及各地方未统一管理的环境保护资金等相关资金进行统筹与规范,以期推进我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制度的完善。为此,需要明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基金的资金来源,规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基金的使用、监督机制,明确环保部门的监督职责,构建资金使用的信息公开制度,强化环保组织的监督权,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基金制定严格的管理办法,以规范并指导基金的有效运作。  相似文献   

16.
董斌 《中国环境管理》2019,11(5):121-126
"防患于未然"是环境民事公益诉讼预防性责任应对环境风险的价值诉求。预防性责任是在有危害之虞或损害已经发生且侵害处于持续状态时采取的积极预防性的救济措施,面向的是抽象不确定性。预防性责任的具体表现形式主要以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为主。但在环境司法实践中,预防性责任呈现出环境侵害标准不明和责任形式单调等问题,掣肘环境司法良序发展。鉴于此,需对环境民事公益诉讼预防性责任适用规则进行系统性优化,在遵循预防原则的前提下,明晰环境侵害标准,增设责任承担方式,建构举证责任转换规则以及设置预防性执行措施等,进而发挥预防性责任的前瞻性预防功能,以促进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满足实践需求。  相似文献   

17.
随着工业文明的发展,环境污染成为了一个世界性问题。环境公益诉讼从制度层面上找寻出了解决环境案件的措施,在实践中已经得到了欧美等发达国家的验证,然而我国并没有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首先对环境公益诉讼制度进行了全面的概述,对其概念及特征进行了分析;其次介绍了国外有关环境公益诉讼的规定,以此来完善我国法律中有关环境公益诉讼的规定,弥补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缺失。  相似文献   

18.
针对"具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重大风险的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是为预防性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有助于将预防为主环保原则落实于诉讼程序.但在司法实践中,作为核心要素的"重大风险"仍存在内涵模糊、认定主体错位、认定路径不清等认定困境.为此,应逐一做以下完善:通过界定基础对象和划定程度要求,进而明确内涵;矫正认定主体,澄清法院是唯一决定性认定主体,但同时为行政机关和专家辅助认定设计制度渠道;最后,还应适宜地构建具体认定路径.  相似文献   

19.
进入21世纪以来,人们对自然环境的破坏日趋加剧,地球环境不断恶化,由此引发了层出不穷的环境争议。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作为最有强制力、最为公平正义的终局解决办法,是解决环境问题,保护国家、社会和公众环境权益的最有效途径,并在现代法治社会中起到越来越突出的作用。从环境公益诉讼的基础理论出发,借鉴国外环境公益诉讼的经验,分析我国环境诉讼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阐述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必要性,并提出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建议,旨在探索一条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环境保护新思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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