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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81 毫秒
1.
一份劳动合同订立之后,可能要履行数年乃至数10年,《劳动法》虽对劳动合同进行了专章规定,但对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仅仅在第17条做了原则性的规定。在缺乏法律统一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各地各部门结合各自实际,根据对劳动合同履行和变更的基本认识,建立了各自的劳动合同履行变更机制。本次劳动合同立法对于建立最适合现代劳资关系的劳动合同履行变更机制而言是一个极好的的机会。  相似文献   

2.
作为劳动报酬主要表现形式的工资,是劳动关系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中最主要的内容之一。工资的标准都是由当事人双方通过劳动合同加以约定的,即便在没有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当事人双方也会就此作出口头的约定。无论是口头约定还是书面约定.依诚实信用原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不得对此作随意的变更。《劳动法》第17条第二款所作的“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这一规定.就是诚实信用原则的体现。  相似文献   

3.
劳动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中所规定的义务。那么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能否变更合同中相关条款。笔者认为:法律允许双方当事人有条件地变更劳动合同。比如:用人单位转产或重新安排生产任务、法人名称变更、劳动合  相似文献   

4.
我国《劳动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调整劳动者的岗位实际是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内容,属于劳动合同的重大变更行为。  相似文献   

5.
陆某于1999年7月入职某公司工作,2011年6月50日劳动合同到期,陆某在公司工作已满10年。2011年6月27日,公司口头提出与陆某“终止劳动合同”并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陆某工作到6月29日离开单位,离开时也未提出要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公司以为陆某同意终止劳动合同,在2011年7月7日公司寄出了“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同时陆某寄出了向公司提出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书面申请,陆某收到公司终止劳动合同的通知书后,即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终止劳动合同赔偿金8万元。  相似文献   

6.
马先生来电咨询 :我是某建筑公司工人 ,1995年与该公司签订了为期 10年的劳动合同。 1999年10月在一次施工中我被砸断小腿骨 ,造成工伤 ,经过 4个多月的治疗、休息 ,于2 0 0 0年 3月份重返岗位。最近公司称 :因经营困难 ,需改制调整 ,书面通知我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请问我因工负伤而且劳动合同期限未满 ,公司就与我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第 (三 )款规定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但应当提前三…  相似文献   

7.
事实劳动关系的概念及认定 事实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的劳动关系不符合法定要件,但双方实际履行了劳动权利义务而形成的劳动关系。即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虽然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无效,但劳动者已成为用人单位的一员,身份上具有从属关系,双方确已形成了劳动权利义务关系。事实劳动关系具有以下特征:  相似文献   

8.
实践中,用人单位为了给自己在组织劳动、调配劳动力上提供方便,避免出现在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时遭遇劳动者不服从的尴尬,往往在劳动合同中写入本案例中劳动合同第2条的内容:“甲方(指公司)有权根据工作需要以及乙方(指劳动者)的工作能力、表现调整乙方的工作,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安排。”对该条款法律效力的认定,实践中一直有着不同的看法。  相似文献   

9.
申诉人毕某于1991年5月从部队复员到辽宁省凤城市邮电局,先后从事投递员、储蓄营业员、机线员工作。1996年3月29日,毕某与丹东市邮电局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毕某自1997年12月到1998年1月20日,利用储蓄营业员的工作之便,先后用本人及宁某、周某、郑某等人小 额邮政储蓄存折制造假存款数额6笔,金额13.1万元。用这些存折在某信用社贷款5笔,款额为10.8万元。事实可清后,观城市邮电局对毕某作出了停止工作,限期还款的处理。直到1999年9月30日毕某才将最后一笔贷款本息还清。1998年10月5日邮电实行分营,毕某因遗留问题待处理被分到邮政局。1999年1月,丹东市邮政局与鞭职工履行了变更劳动合同手续,将原劳动合同的甲方丹东市邮电局变更为丹东市邮政局,但丹东市邮政局与毕某并未履行变列劳动合同手续。1999年11月8日,丹东市邮政局作出了丹邮发[1999]89号《关于解除毕某劳动合同的批复》,并与毕某在劳动合同上盖章、签字解除了毕某的劳动合同。  相似文献   

10.
概括地讲,调整岗位包括两种情形:一是在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范畴内调岗,调岗后的劳动强度、技术要求、工作地点、工资待遇等内容未发生明显变化,一般情况下可以由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或劳动者的实际表现进行调整,属于企业的用工自主权,不产生劳动合同变更的法律后果。二是调岗后劳动强度、技术要求、工作地点、工资待遇等内容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导致劳动合同变更。  相似文献   

11.
作为合同法的一项重要原则,情事变更原则为现代许多国家立法所采纳,或在司法实务中予以认可。我国现行法律层面没有明确规定情事变更原则,但在最高人民法院近期出台的司法解释中,已有对这一原则的具体规定。一直以来,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和解除是否适用情事变更原则,在学术研究和司法实践中引发了较大争议。  相似文献   

12.
阅第7期《中国劳动》《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一文,笔者有不同意见,现提出与大家共间探讨。笔者认为,对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法律责任的界定应以现行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依据,探究相关规定的立法本意依法认定。考虑劳资双方的“主观因素”,以用人单位“有无作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  相似文献   

13.
我国《劳动法》第17条第一款规定,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新近颁布的《劳动合同法》第35条也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相似文献   

14.
劳动合同中止的意义 劳动合同中止是指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一些特殊事由的出现,双方当事人暂停劳动合同权利义务的行使和履行,待中止原因消除后,再恢复原来的合同履行。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的原因,经常会出现一些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但又不适于解除的特殊情况。  相似文献   

15.
《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前,部分企业虽然与员工依法订立了劳动合同,但并未就劳动合同的管理制定清晰的制度。细究起来,原因有二:一是《劳动法》对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终止、解除等程序的规定较为概括,各种类型劳动合同之间的衔接相对简单,没有出现类似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须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的技术性规定;  相似文献   

16.
用人单位是否向劳动者提供了额外利益(出资培训),这是我们认定服务期能否成立的基本出发点。在认定“专项培训费用”时,应把握该费用在出资渠道、金额起点和组成范围等方面的特殊性;在认定“专业技术培训”时,应甄别具体的培训形式,并判断培训期限是否具有合理性。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供其他特殊待遇虽不能适用服务期的规定,但应允许当事人就特殊待遇问题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补充条款。  相似文献   

17.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请求权案件的事实劳动关系就是指“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事实”,应同时包含以下两个认定要件,一是已建立劳动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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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工伤认定直接关系到工伤职工的切身利益。认定工伤的情形错综复杂,时有不法用人单位"较劲",阻力多多。以下列举"四不"特定情形下的工伤认定,为工伤职工申请工伤认定时提供借鉴。劳动合同不签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工作证、工资单等证明材料,如果在工作中受伤,能否申请工伤认定?这是农  相似文献   

19.
案情简介■刘某原系某家电公司员工,双方于2007年7月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劳动合同期限从2007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刘某从事办事处经理工作,对应的岗位月工资为2000元,奖金、福利等根据公司规定执行。在劳动合同实际履行中,家电公司发放给刘某的每月工资均在6000元左右。2008年7月7日,刘某以对家电公司年终奖发放不满意为由提出辞职,经家电公司同意后,双方于8月6日解除劳动合同。刘某申请劳动仲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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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毕业的学生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下班途中遭遇车祸,这工伤咋认定?近日,广东广和(长春)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雨琦给记者提供了这样一个认定劳动合同关系的案例。肖顺(化名)是某职业学院的在校学生,2016年2月,他与某建筑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协议书》,合同期限自2016年2月27日至2017年2月27日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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