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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原则上发生了重大的变革,由此产生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各方面的变化,这里谈谈新产生的赔偿标准和方式。在赔偿标准上,新法的规定体现了统一性。旧法的事故处理,规定项目的赔偿标准,而当事人提出未规定的赔偿项目和要求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予调解:而人民法院对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除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外,还引用《民法通则》及最高法院的有关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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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在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中选择放弃的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护理费,还能否在工伤保险待遇中得到赔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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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国家公安部、司法部、各保监局联合发出通知:在国内全面推行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化解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矛盾纠纷方面的积极作用,有关通知内容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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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道路交通事故日益增多,由此引发的涉及人身、财产损害赔偿的案件也随之上升。交通事故对受害者及其亲属都可能会带来精神伤害,而当事人在起诉时有可能附带请求精神损害赔偿。那么如何确定好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数额,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尤显重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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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原则上发生了重大的变革,由此产生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各方面的变化,这里谈谈新产生的赔偿标准和方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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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中,交警部门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属民事合同性质;雇主在雇用活动中以及承包、租用、借用期间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雇主及发包、出租、出借人应承担连带民事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可以成为民事诉讼活动的第三人;农村居民到农村居民到城镇务工、经商,已连续居住、生活满一年的,应按城镇居民的计算标准赔偿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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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下称《交法》)实施以来,社会各界在适用这部新法时产生的认识和理解各有不同,其中最为争议的是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归责原则的重大改革,即新设了保险人无过错归责原则及机动车与非机动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时机动车无过错归责原则。正确认识《交法》损害赔偿归责原则,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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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妥善和及时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依法保护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永安市公安局与永安市人民法院经多次协商,于2007年11月12日,在永安市交警大队设立“永安市人民法院交通事故巡回法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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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计算。与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相比较,不但赔偿项目有所增加,而且赔偿的标准也明显提高,主要体现在六个方面变化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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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省交警总队公布了2002年我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该损害赔偿标准从2002年元月1日起执行。此前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仍按原赔偿标准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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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的认定是司法实践中的一个难点问题,《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安全法》)颁布实施为公安机关和人民法院处理交通事故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