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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个体焊工,被工厂请去焊补锅炉,不幸意外死亡。厂方居然状告死者妻子,要求法院判决,厂方支付被告(死者妻子)1万元,诉讼费由被告承担。死者亲属针锋相对。最近,打了一年多的官司终于有了公正的结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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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某是一家私营企业工人。某天下班后,他刚出厂门,就看到隔壁塑料厂的仓库内冒出浓烟,他意识到膈壁塑料厂可能是着火了,如果火势继续蔓延,将会危及本单位的安全,他立即报警,并翻过围墙救火。大火被扑灭后,秦某却被烧伤。后秦某要求本单位对他的情况按工伤处理,但单位却认为秦某是帮塑料厂救火,应由塑料厂赔偿。请问,帮助隔壁单位救火受伤能算是工伤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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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李某夫妇系某中学教师,其子高中毕业后跟他人学木匠活,上个月上街被魏某驾驶的私家车撞倒,当场死亡。前些天交警大队作出责任认定:魏某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李某之子不承担责任。李某夫妇委托我问一下,他们应得到多少赔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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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劳动科学》2002,(2):53-53
赵某于1999年到北京某商场工作,同时与单位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2000年底赵某接受单位委派前往外地出差。出差期间在所住房间内意外死亡。后经当地公安机关技术鉴定部门鉴定,赵某为一氧化碳中毒死亡。为此,赵某配偶、本案申请人吕某向赵某单位提出工伤赔偿要求,但单位未接受申请人的要求,申请人随即要求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工伤鉴定,后经申请人多方努力,北京市某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此次事故进行了鉴定。并出具了《工伤认定结论书》。《结论书》中认定:“赵某于2000年某月某日因公外出工作期间发生的伤害符合工伤认定范围,现确认赵某为因工死亡。”在得到劳动部门上述认定后,申请人依法向相应的劳动仲裁机关提起仲裁申请。提出的仲裁请求有:要求赵某的单位支付工亡补助金5万元,丧葬补助金6900元,被抚养人抚恤金及单位拖死者的工资4200元,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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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法院审结一起雇员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法院依法判决雇主对雇员过失致人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同时判决场地出租者承担连带责任。一、案例经过镇江市某超市把场地租赁给扬州某制衣公司经营。37岁的打工妹刘艳是合肥某公司的促销员。因镇江市某超市与合肥某公司有购销商品关系,2003年1月11日下午,刘艳按公司的安排到镇江市某超市取货,在店内遇到熟人——扬州某制衣公司员工梅子,两人相见后谈笑起来。刘艳站在取货用高架梯旁等着从高架梯上取合肥某公司的货,而梅子此时正站在高架梯平台上取上层货架上的纸箱。梅子边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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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水渠边洗衣服不幸掉进深水而被淹死,也要水管部门赔偿吗?5月16日,河南省西峡县人民法院判决了一起水管部门因在水渠边建台阶,给人创造取水洗衣条件却未采取任何防范措施导致洗衣人溺水身亡一案,水管部门赔偿其丧葬费、死亡补偿金等共计10 145元。 2000年12月 17日下午,西峡县重阳乡中心小学女教师徐文莉(化名)利用休息时间到一路之隔的重阳水库电站闸门下渠边修建的水泥台阶上洗自己和孩子的衣服,不幸坠入渠内,被急流卷入通水渠,又流经约8米高的陡崖摔入深潭,溺水死亡。 水库管理部门自从在电站闸门下的水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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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管某生前系某不锈钢公司职工。2003年12月19日,管某在上班途中遭遇车祸身亡。2004年6月30日,当地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管某为因工死亡。同年,管某的继承人肖某等四人以事故的肇事方为被告,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法院判决侵权人赔偿肖某等抢救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车辆损失、交通费及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各项损失计32万余元。肇事方不服,上诉至二审法院后达成协议,肖某等获得30万元的赔偿。同时,肖某等四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提出申诉,要求不锈钢公司补偿各项工亡待遇。仲裁委裁决不锈钢公司补偿肖某等各项工亡待遇8万余元。不锈钢公司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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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我单位一职工在上班时间受伤,经过治疗,现已痊愈。我们单位给职工上了商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现该职工已拿到商业保险赔偿,我们还应给他工伤保险赔偿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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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自2005年11月到某服装公司工作,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2006年6月1日,陈某在上班途中与机动车相撞,经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经一、二审法院判决:被告人林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附带民事诉讼赔偿原告各项损失25.96万元,扣除已付8000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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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建筑公司将自己承包的办公大楼的水磨石地面工程发包给私人包工头赵某,赵某雇用外地来此打工的翟某等人从事这项工作。1999年12月22日晚饭后,赵某安排翟某等人加夜班,翟某不慎从二楼摔下,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后,死者家属要求包工头赵某对翟某的工亡给予经济赔偿。赵某认为,翟某擅自上二楼,从高处摔下身亡,是他自己不慎造成的后果,与他人无关,况且我还与雇工有口头协议,一切伤亡事故责任自负。因此,我不承担对死者的经济赔偿责任。为此,死者家属到当地人民法院起诉,法院立案后不久,又以“此案属劳动争议,未经劳动仲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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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我被魏某驾驶的小货车撞伤.经交警部门调解达成协议,魏某应赔偿我经济损失18200元,但后来魏某借口没钱偿还。前些天,魏某有事外出,将车停在我家院内,让我帮助照看一下。我想趁此机会,将车扣留逼他还钱,否则不予放车。请问:扣车索债有错吗?如果不能这样做.有什么好的办法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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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1日,民事审判庭依法公开审理了张秀娟等五姐弟(妹)诉高陂镇矿产资源开发公司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并当庭作出了一审判决,判令被告高陂镇矿产资源开发公司赔偿张秀娟等五原告因母亲工伤死亡所花费的丧葬费和生活困难补助费、死亡补偿费共计十二万九千八百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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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车祸受害者,因事故得不到赔偿,以原告的身份上诉法院,就在法庭刚刚做出判决时,却因无证驾驶摩托车肇事被建阳警方治安拘留。 家住建阳市麻沙镇杜潭村的蒋某,其妻在一起农用车翻车事故中死亡,由于农用车主无法履行经济赔偿责任,蒋某以受害者的身份上诉至法院。2月17日,庭审结束后,正当蒋某走出法庭时,却被建阳交警以无证驾驶为由予以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