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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一名个体焊工,被工厂请去焊补锅炉,不幸意外死亡。厂方居然状告死者妻子,要求法院判决,厂方支付被告(死者妻子)1万元,诉讼费由被告承担。死者亲属针锋相对。最近,打了一年多的官司终于有了公正的结果——  相似文献   

2.
秦某是一家私营企业工人。某天下班后,他刚出厂门,就看到隔壁塑料厂的仓库内冒出浓烟,他意识到膈壁塑料厂可能是着火了,如果火势继续蔓延,将会危及本单位的安全,他立即报警,并翻过围墙救火。大火被扑灭后,秦某却被烧伤。后秦某要求本单位对他的情况按工伤处理,但单位却认为秦某是帮塑料厂救火,应由塑料厂赔偿。请问,帮助隔壁单位救火受伤能算是工伤吗?  相似文献   

3.
问李某夫妇系某中学教师,其子高中毕业后跟他人学木匠活,上个月上街被魏某驾驶的私家车撞倒,当场死亡。前些天交警大队作出责任认定:魏某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李某之子不承担责任。李某夫妇委托我问一下,他们应得到多少赔偿?  相似文献   

4.
《中国劳动科学》2002,(2):53-53
赵某于1999年到北京某商场工作,同时与单位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2000年底赵某接受单位委派前往外地出差。出差期间在所住房间内意外死亡。后经当地公安机关技术鉴定部门鉴定,赵某为一氧化碳中毒死亡。为此,赵某配偶、本案申请人吕某向赵某单位提出工伤赔偿要求,但单位未接受申请人的要求,申请人随即要求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工伤鉴定,后经申请人多方努力,北京市某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此次事故进行了鉴定。并出具了《工伤认定结论书》。《结论书》中认定:“赵某于2000年某月某日因公外出工作期间发生的伤害符合工伤认定范围,现确认赵某为因工死亡。”在得到劳动部门上述认定后,申请人依法向相应的劳动仲裁机关提起仲裁申请。提出的仲裁请求有:要求赵某的单位支付工亡补助金5万元,丧葬补助金6900元,被抚养人抚恤金及单位拖死者的工资4200元,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5.
日前,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法院审结一起雇员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法院依法判决雇主对雇员过失致人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同时判决场地出租者承担连带责任。一、案例经过镇江市某超市把场地租赁给扬州某制衣公司经营。37岁的打工妹刘艳是合肥某公司的促销员。因镇江市某超市与合肥某公司有购销商品关系,2003年1月11日下午,刘艳按公司的安排到镇江市某超市取货,在店内遇到熟人——扬州某制衣公司员工梅子,两人相见后谈笑起来。刘艳站在取货用高架梯旁等着从高架梯上取合肥某公司的货,而梅子此时正站在高架梯平台上取上层货架上的纸箱。梅子边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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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提前退养职工在外单位干活死亡,要我单位赔偿吗主持人,你好:我单位一内部提前退养的职工,他去别的地方干活死亡,请问我单位应该负哪些责任?易安网网友易安网网友,你好:这种情况应该认定为实际工作单位的工伤,这样就和贵单位无关了。如果认定不了实际工作单位的工伤,那就只能算贵单位的非因工死亡了,这样的话,贵单位需要支付一定的非因工死亡待遇。施倚"上下班途中"如何界定主持人,你好: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那么这个"上下班途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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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水渠边洗衣服不幸掉进深水而被淹死,也要水管部门赔偿吗?5月16日,河南省西峡县人民法院判决了一起水管部门因在水渠边建台阶,给人创造取水洗衣条件却未采取任何防范措施导致洗衣人溺水身亡一案,水管部门赔偿其丧葬费、死亡补偿金等共计10 145元。 2000年12月 17日下午,西峡县重阳乡中心小学女教师徐文莉(化名)利用休息时间到一路之隔的重阳水库电站闸门下渠边修建的水泥台阶上洗自己和孩子的衣服,不幸坠入渠内,被急流卷入通水渠,又流经约8米高的陡崖摔入深潭,溺水死亡。 水库管理部门自从在电站闸门下的水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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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管某生前系某不锈钢公司职工。2003年12月19日,管某在上班途中遭遇车祸身亡。2004年6月30日,当地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管某为因工死亡。同年,管某的继承人肖某等四人以事故的肇事方为被告,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法院判决侵权人赔偿肖某等抢救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车辆损失、交通费及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各项损失计32万余元。肇事方不服,上诉至二审法院后达成协议,肖某等获得30万元的赔偿。同时,肖某等四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提出申诉,要求不锈钢公司补偿各项工亡待遇。仲裁委裁决不锈钢公司补偿肖某等各项工亡待遇8万余元。不锈钢公司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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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玉 《劳动保护》2008,(9):114-114
编辑同志:我单位一职工在上班时间受伤,经过治疗,现已痊愈。我们单位给职工上了商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现该职工已拿到商业保险赔偿,我们还应给他工伤保险赔偿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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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主持人,你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如果因为单位防护不当,导致员工受伤,员工得到工伤保险赔偿之外,还可以向单位提出赔偿吗?易安网友段先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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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自2005年11月到某服装公司工作,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2006年6月1日,陈某在上班途中与机动车相撞,经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经一、二审法院判决:被告人林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附带民事诉讼赔偿原告各项损失25.96万元,扣除已付8000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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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江苏省无锡市一企业工人在下班后去单位浴室洗澡摔伤,后被认定为工伤,企业不服提出上诉,那么职工下班后在单位浴室洗澡摔伤是否应该被认定工伤呢?工人加班后洗澡摔伤张思军系江苏省无锡市某厨卫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厨卫公司")带砂区的操作工人。2013年6月22日,张思军下班后即去单位浴室洗澡,被同事李海涛不小心推了一下,摔倒在地受伤。第二天,张思军到江阴市青阳医院治疗,诊断为右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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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建筑公司将自己承包的办公大楼的水磨石地面工程发包给私人包工头赵某,赵某雇用外地来此打工的翟某等人从事这项工作。1999年12月22日晚饭后,赵某安排翟某等人加夜班,翟某不慎从二楼摔下,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后,死者家属要求包工头赵某对翟某的工亡给予经济赔偿。赵某认为,翟某擅自上二楼,从高处摔下身亡,是他自己不慎造成的后果,与他人无关,况且我还与雇工有口头协议,一切伤亡事故责任自负。因此,我不承担对死者的经济赔偿责任。为此,死者家属到当地人民法院起诉,法院立案后不久,又以“此案属劳动争议,未经劳动仲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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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某于2009年6月21日进入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工作,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09年7月14日,许某在工作时由于操作不慎,发生右手被机器碾压的伤害事故,后被送往当地医院进行医治,治疗期间的医疗费用均由许某本人家庭先行垫付。许某出院后,与单位交涉,要求报销住院期间的所有医疗费,并要求单位给予一次性伤残赔偿。单位仅同意为其报销医药费,不同意进行一次胜伤残赔偿,双方发生赔偿争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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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我被魏某驾驶的小货车撞伤.经交警部门调解达成协议,魏某应赔偿我经济损失18200元,但后来魏某借口没钱偿还。前些天,魏某有事外出,将车停在我家院内,让我帮助照看一下。我想趁此机会,将车扣留逼他还钱,否则不予放车。请问:扣车索债有错吗?如果不能这样做.有什么好的办法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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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女工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公司却以女工旷工为由抗辩工伤认定。当地社保局对女工的工伤认定申请,是如何作出认定的?法院对用工单位的起诉和上诉,又会作出怎样的判决?2013年7月13日早上6时40分左右,江苏省溧阳市女工刘某从溧阳市星斗村家里,骑摩托车去某服饰公司(以下简称"服饰公司")上班,在上兴镇团结水库附近,与蒋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相撞,发生交通事故。刘某受伤,致脾脏破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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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1日,民事审判庭依法公开审理了张秀娟等五姐弟(妹)诉高陂镇矿产资源开发公司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并当庭作出了一审判决,判令被告高陂镇矿产资源开发公司赔偿张秀娟等五原告因母亲工伤死亡所花费的丧葬费和生活困难补助费、死亡补偿费共计十二万九千八百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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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人”希原是某机关单位的驾驶员。说他“怪”,是因为他行车方面的“怪”吗?不是的。年年受表彰,年年戴红花,在单位是一位无可争议的安全行车标兵。他的“怪”,在于他的做法的确让人不可思议。这不,我说要采访他,他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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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车祸受害者,因事故得不到赔偿,以原告的身份上诉法院,就在法庭刚刚做出判决时,却因无证驾驶摩托车肇事被建阳警方治安拘留。 家住建阳市麻沙镇杜潭村的蒋某,其妻在一起农用车翻车事故中死亡,由于农用车主无法履行经济赔偿责任,蒋某以受害者的身份上诉至法院。2月17日,庭审结束后,正当蒋某走出法庭时,却被建阳交警以无证驾驶为由予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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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历正月初六,春节后第一天上班,辽宁省台安县社队企业公司的大院里还洋溢着节日的气氛。上午十一点多钟吃午饭的时候,工人胡振祥第一个来到食堂。啊!屋里怎么冷冷清清的,没有饭菜也没有人,他感到有些反常,便到隔壁宿舍去找炊事员。他推门一看,惊叫起来,只见地上躺着一具尸体。 他杀还是自杀 十二点多钟,县公安局和县劳动局调查组人员到现场勘察,他们细心地拍照、测量,9.6平方米的一间小房,上上下下,左左右右都查到了。死者是公司炊事员邹子宽,头部右眉弓上方有一3厘米长钝击伤口,颅骨底骨折,头北脚南俯卧倒在血泊中,全身萎缩,上下衣服被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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