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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就死亡赔偿金问题,《解释》第29条这样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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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中,交警部门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属民事合同性质;雇主在雇用活动中以及承包、租用、借用期间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雇主及发包、出租、出借人应承担连带民事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可以成为民事诉讼活动的第三人;农村居民到农村居民到城镇务工、经商,已连续居住、生活满一年的,应按城镇居民的计算标准赔偿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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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1年1月1日起,依照新《工伤保险条例》,对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职工死亡,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调整为按"全国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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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5年12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解释》规定,原则上以死亡1人、重伤3人,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作为入罪标准,并首次明确了"隐名持股人"将被追究刑责。《解释》共17条,自发布日起正式实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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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您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第三十二条)规定,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或者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20年),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赔偿权利人确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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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计算。与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相比较,不但赔偿项目有所增加,而且赔偿的标准也明显提高,主要体现在六个方面变化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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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与健康》1995,(3)
第一条 为了保障企业职工在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二十九条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第四条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第五条 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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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丈夫与朋友周某自驾车去甘肃莫高窟风景区旅游,在当地与林某驾驶的大货车相撞,我丈夫当场死亡。警方认定:周某、林某各负事故的同等责任,我丈夫不负事故责任。因我丈夫是福建泉州居民户口,我主张死亡赔偿金应按福建省的标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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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1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解释》)有关情况。司法解释针对司法实践中存在的渎职犯罪定罪量刑标准不明确、法律适用争议多等问题作出了统一规定,释放出从严惩处渎职犯罪的信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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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与健康》2006,(10)
福建省交警总队公布了2006年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 赔偿有关费用标准:我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死亡、 残疾赔偿金)为12321元/年;人均消费性支出(被抚养人 生活费)为8794元/年;职工平均工资为17146元/年;丧 ’葬费为8573元。其具体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为: 农林牧渔业10017元/年 采矿业16664元/年 制造业14229元/年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26695元/年 建筑业16161元/年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22623元/年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40326元/年 批发和零售业16491元/年 住宿和餐饮业12570元/年 金融业34993元/年 房地产业18944元/年 …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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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你好!我公司员工王某2016年12月27日,在工作过程中被车辆撞伤,当场死亡。2017年1月6日,公司与家属签订《工伤赔偿协议》一份,载明:现甲、乙双方一致确认,乙方的情形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中所规定的工亡情形,现甲、乙双方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等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协议第一条约定:甲方一次性赔偿乙方死亡待遇款(包括但不限于: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交通费等)合计人民币35万元整,该款项于本协议订立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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