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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矿务局建立安全互助金制度今年1月1日起,四川芙蓉矿务局实行安全互助金制度。此制度由企业筹资20万元,职工集资20万元,作为安全互助基金。职工每人一次性交纳互助基金10元,若调离企业或退休时可退还本金。凡参加安全互助的职工,在本企业工作岗位上因工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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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元旦,温家宝总理来到陕西铜川矿务局,看望“11·28”矿难职工家属、悼念遇难职工、慰问救护队员和灭火队员,并到井下看望一线工人。在“11·28”陈家山矿难井口,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王显政、副局长赵铁锤和地方领导向温家宝总理汇报事故情况。“要爱惜每一个矿工的生命”——温家宝总理赴铜川慰问煤矿工人看望矿难工人家属@张兆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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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自 1983年成立以来,在产量翻了一番的同时,职工因工死亡、重伤人数每年平均分别以5~10%左右的幅度下降。1988年,全系统职工因工死亡和重伤人数又实现了比上年分别下降4.8%和15%以上的好成绩,均为历史最好水平。上海冶炼厂、沈阳冶炼厂、沈阳机修总厂、兰州铝厂、宝鸡有色金属加工厂、峨嵋半导体材料厂、新晃汞矿、下垅钨矿、吉林地质勘探公司、湖南地质勘探公司等100多个企业,继续保持长周期安全生产。乌鲁木齐铝厂已连续22年无死亡事故。一些历史上伤亡事故较多的单位也变化较大,如杨家仗子矿务局、锡矿山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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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伤亡事故管理是安全生产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包括对职工伤亡事故的报告、统计、分析、调查和处理等内容。本文通过对1972年以来福建省林业职工因工伤亡统计的分析,提出了行业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并进行了探讨。1 基本状况 福通省是我国南方重点集体林区之一,有近十万林业固定职工。随着用工制度改革日趋深化,每年从事林业生产的临时工、合同工、外包工越来越多。以上各种用工的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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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中国有色 金属工业总公司所 属的兰州铝厂到今 年的3月16日已经安全生产15周年。15年来,全厂杜绝了因工死亡、火灾和重大设备事故,因工负伤率由1978年前的56‰。下降到年均0.78‰以内。前不久,总公司和中国机械冶金工会在这个厂召开现场会,推广他们的经验。全国安全生产委员会授予兰州铝厂“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这个厂的具体经验是: ──厂领导充分尊重职工的主人翁地位,把爱护职工、关心职工、为职工排忧解难与认真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有机地结合起来,调动了职工关心安全生产的积极性。 —建立一支过硬的安全生产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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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劳动者的劳动权 ,防止用人单位滥用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对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做了限制性规定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1 劳动者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和因工负伤都是在工作中 ,并且大多是由于用人单位劳动条件不完善而给职工身体造成的损害 ,用人单位当然有责任、有义务对造成损害劳动者的生活和工作予以照顾 ,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因工负伤的职工只有经过劳动鉴定委员会的鉴定 ,并被确定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才享有用人单位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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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某职工在原劳动部颁布的、于1996年10月1日试行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前因工受伤,被鉴定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工作到2004年因旧伤复发,经治疗后不能继续工作,被鉴定为伤残四级,退出了工作岗位,按该职工第一次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75%领取伤残津贴。但该职工认为,他伤后工作了多年,这时工资有了很大提高,应该按他本人旧伤复发前12个津贴才合情合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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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现有两个问题希望解答:1.某职工在原劳动部颁布的、于1996年10月1日试行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前因工受伤,被鉴定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工作到2004年因旧伤复发,经治疗后不能继续工作,被鉴定为伤残四级,退出了工作岗位,按该职工第一次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75%领取伤残津贴。但该职工认为,他伤后工作了多年,这时工资有了很大提高,应该按他本人旧伤复发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75%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才合情合理。2.某职工在《试行办法》前被确诊为Ⅰ期矽肺,按国家规定工作到2003年,因矽肺病情加重被确诊为Ⅱ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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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实现安全生产,加强劳动保护,不仅要依靠思想教育,启发企业及主管部门的自觉性,还必须强调运用法制手段,与只顾产值、利润,不顾职工安全健康的官僚主义作风,以及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行为作斗争。几年来,我市在加强法制上做了一些工作,实现了安全生产情况逐年好转。1985年,县以上集体和全民企业职工因工死亡人数比1984年下降 13.6%,年职工千人死亡率低于全省平均数38%,乡镇村办企业职工因工死亡人数的亿元产值比,也比1984年下降36.78%,今年1~4月,县以上集体和全民企业因工死亡人数又比去年同期下降三分之二;乡镇企业职工因工死亡人数也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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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的立法目的是为了保障工伤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工伤职工在伤病治愈或医疗终结后,有可能伤病发生变化需要治疗,而且可能会在今后的求职中存在一定困难,可能会在工作岗位或工资待遇上受到影响。所以.《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劳动合同解除后,用人单位不再负担工伤职工再次病发的医疗费用。劳动合同解除后,工伤职工为了生活都会再次就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对工伤职工受伤部位需要再次治疗的补偿费用,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对工伤职工再次就业遭遇困难的补偿费用。因此,无论什么原因解除劳动关系,工伤职工都应得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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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煤矿打工受伤,老板却将其承包给个体医生,之后东推西推总是舍不得花钱治疗;他差一点儿被当成死人丢到旅馆,由此惊动公安部门……,打官司经过一审、二审、再审直至省高院——“不得了,旅馆里丢进一具死尸……”现年43岁的童秀超,系四川省兴文县九丝城镇官田村四组农民。1992年1月18日,时年29岁的童秀超来到离家40多km的周家乡煤矿,在井下当了一名挖煤工。3月1日上午9时左右,上班仅40天的童秀超,因顶棚垮塌压伤腰部,被送到附近的珙县芙蓉矿务局职工医院治疗,诊断为“脊椎骨折,并截瘫”。住院期间,童秀超一再要求煤矿老板送他去大医院,该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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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加快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的改革是必然的,但应处理好因工受伤人员的有关待遇。企业改制不是简单地把职工推向社会,而是依法落实好有关政策,安置好职工。特别要指出,在计划经济时期企业为了评先进、争先进,瞒报、漏报因工受伤人员的情况是存在的。现在企业界改制了,应由企业将改制前,职工因工负伤(含职业病),没有进行工伤认定和伤残等级鉴定的。由企业按规定的程序办理工伤认定和伤残等级鉴定,并应按以下法律法规落实相关待遇: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