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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企业环境污染行为能否在根本上得到遏制,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地方政府对环境政策的执行力度。以往研究更多地关注了地方政府放松环境管制对企业污染行为的影响,而尚未关注地方政府环境管制动机增强后会对企业绿色创新产生什么影响。文章以《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为外生政策冲击,研究了空气质量新标准实施引致的地方政府治理动机变化对企业绿色创新的影响。基于2004—2018年中国A股上市公司数据,运用三重差分(DDD)分析法,通过比较新标准实施前后、试点城市相对于非试点城市、重污染行业相对于轻污染行业,企业绿色发明申请量是否变化来检验地方政府环境治理压力对企业绿色创新的影响。研究发现:(1)2012年新标准第一阶段方案实施后,74个试点城市地方政府环境治理压力对重污染企业绿色创新的“挤出”效应显著高于轻污染企业,并且经过稳健性检验结果依然稳健。(2)经异质性分析发现,2013年新标准第二阶段方案在190个试点城市实施后上述“挤出”效应不再显著;相对于非国有企业,地方政府环境治理压力对国有重污染企业产生的“挤出”效应更为显著;将第一和第二阶段实施方案引入同一模型进行整体分析后上述研究结论依然稳健。(3)从影响机制来看,新标准实施引致的地方政府环境治理压力增大对企业绿色创新产生的“挤出”效应是因试点城市重污染企业大幅增加环保投资而挤占了绿色创新资源而导致的,在第二实施阶段,试点城市重污染企业不再大幅增加环保投资后,对绿色创新的“挤出”效应也不再显著。这意味着,中央政府制定合理的环境规制可以有效激发地方政府环境治理动机。因此,地方政府需要加大对污染企业的环保补助和绿色创新资源支持,以有效缓解因企业大幅增加的环保投资而挤占的绿色创新资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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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探讨在数字经济时代背景下,作为中国环境规制政策体系中极富特色的地方环境目标约束将如何驱动企业绿色创新质量提升?文章利用2011—2018年中国上市公司专利申请信息与专利被引数据,并根据历年各地市《政府工作报告》,实证检验不同类型地方环境目标约束强度对企业绿色创新质量的影响机制,以及数字经济在二者之间发挥的调节效应。研究发现:(1)以具体污染物减排为核心的直接环境目标约束强度提升对企业绿色创新质量存在负向影响,且数字经济在二者之间并不存在显著的调节作用;(2)尽管由于企业预期净收益下降,间接环境目标约束强度对企业绿色创新质量的正向影响呈边际递减规律,致使间接环境目标约束强度与企业绿色创新质量呈倒“U”型曲线关系,但当前间接环境目标约束强度对企业绿色创新质量的影响仍以促进为主;(3)数字经济在间接环境目标约束强度与企业绿色创新质量之间存在显著的正向调节效应,数字经济促使二者之间的倒“U”型关系曲线更加陡峭,也进一步提前了倒“U”型关系曲线“顶点”临界值的到来;(4)进一步分析发现,低碳转型政策的实施,特别是碳排放权交易机制,将有效缓解直接环境目标约束强度对企业绿色创新质量的负向影响,扩大间接环境目标约束强度的正向影响与数字经济的正向调节作用。因此,地方政府应健全完善以间接环境约束目标为主,直接环境约束目标为辅的环境目标约束体系制度,重视考核间接环境目标的具体完成情况并在下一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公开报告,结合当地环境目标约束制定更灵活的创新“提质”激励政策机制,健全完善市场型环境规制手段及其应用,借助数字信息化技术加强精细化环境监管,深化数字经济与企业绿色科研的互动融合。  相似文献   

3.
在全面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处理好多目标环境规制政策的协同性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工作。面对建设美丽中国与实现“双碳”目标两大战略任务,环境政策协同是否可以更加有效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现有研究尚无确定答案。因此,该研究利用“两控区”和低碳城市试点政策作为环境政策协同的准自然实验,将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纳入统一分析框架,利用2003—2020年中国282个地级及以上城市面板数据,通过构建双重差分模型,研究减污降碳双重环境目标约束对地区产业转型升级的影响。研究表明:(1)与单一环境规制相比,减污降碳协同推进地区产业转型升级效果更佳,这一结论在一系列稳健性检验中均成立。(2)机制分析发现,在双重环境目标约束下,有为政府通过财政支出调节效应推动地区产业转型升级;有效市场激励微观企业产生易地搬迁效应和创新补偿效应,从而实现地区产业转型升级。(3)进一步研究发现,减污降碳双重环境目标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具有明显的异质性,双重试点政策对东部地区、非老工业基地、高环保意识地区、环境基础设施水平高的地区产业转型升级的作用更加显著。基于此提出:(1)地方政府应统筹全局,避免走...  相似文献   

4.
作为助推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力手段,环境规制对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研究日益成为热点。文章通过引入空间溢出和门槛非线性效应,研究以政府治污为主导的投资型环境规制对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非线性时空影响。首先从空间溢出和非线性门槛视角揭示了投资型环境规制影响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理论机制,并考察了非线性影响关系的特征事实;其次立足绿色低碳转型目标,基于纳入碳排放、PM2.5等非期望产出的SBM模型,测算2001—2019年中国省级层面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并从纯效率、技术进步和规模效率角度分解三者贡献;而后基于空间计量模型,选取Queen邻接权重矩阵和地理距离权重矩阵分析投资型环境规制对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非线性时空影响;最后采用多重门槛模型检验在不同单位GDP能耗条件下,投资型环境规制对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机制。研究结果表明:(1)与2001—2011年相比,2012—2019年全国省级层面的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增幅较大,且技术进步是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增长的主导动力,而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区域差距总体上呈缩小趋势;(2)考虑空间效应后,投资型环境规制与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存在倒“U”型关系,且其影响强度具有时空异质性,倒“U”型影响在2001—2011年期间、中西部地区更为突出;(3)从空间溢出视角看,全国省级层面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具有显著空间相关特征,且投资型环境规制对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具有显著正向空间溢出效应,不同时期、不同区域的空间溢出效应具有异质性;(4)投资型环境规制对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具有非线性门槛效应,当单位GDP能耗低于一定门槛条件后,弱化投资型环境规制才能促进绿色全要素生产率提高。最后,文章从综合利用环境规制工具、构建区域协同高效的环境规制政策、探索跨区生态补偿机制、强化绿色技术转型以及优化产业结构等方面提出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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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寻合理的环境规制手段与适宜的环境规制强度促进绿色技术创新,引领绿色经济转型是未来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本文将市场激励型和命令控制型两种环境规制手段、绿色技术创新与绿色经济纳入同一分析框架,基于动态面板平滑转移模型和中介效应模型,以2006—2016年中国30个省区市面板数据为样本,探讨双重环境规制手段对绿色技术创新和绿色经济的非线性影响以及转移机制,并对其传导效应进行深入剖析。研究发现:①推动绿色技术创新,不仅取决于环境规制强度,也取决于环境规制类型。市场激励型环境规制在超过阈值时呈现出线性向非线性转换的特征,并对绿色技术创新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而命令控制型环境规制对绿色技术创新的促进作用并不显著。②两种环境规制手段均在超过一定的阈值后推动绿色经济发展,且环境规制强度与绿色经济发展在高、低体制转换中呈现非线性关系;市场激励型环境规制对绿色经济的推动作用显著大于命令控制型环境规制,且在东部地区市场激励型规制手段已跨越阈值且对绿色经济的推动作用最为显著。③传导机制分析表明,环境规制手段与绿色技术创新是推动绿色经济的两大推手,且市场激励型环境规制政策通过激发绿色技术创新从而促进绿色经济发展。因此,本文提出根据不同的规制手段设计差异化环境规制强度,发挥市场激励手段对绿色经济转型的推动作用,从而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本研究为完善绿色技术创新驱动的环境规制政策研究框架、推动绿色经济转型提供理论支撑。  相似文献   

6.
新《环保法》的调整旨在加强环境规制水平,但其是否能够发挥“波特效应”存在争议。为检验新《环保法》在驱动企业绿色创新方面的有效性,本文以2007—2016年中国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利用双重差分法(DID)和手工搜集的绿色专利数据,实证考察新法实施对重污染企业绿色创新的影响。研究表明,新《环保法》能够发挥“波特效应”,即“倒逼”重污染企业进行绿色创新。其内在机理是:新《环保法》一方面通过引入可供公众监督的信息披露机制,提高企业环境信息透明度,从而减少隐瞒环境信息的机会主义行为并提高污染成本,进而“倒逼”重污染企业进行绿色创新;另一方面通过加强处罚力度直接增强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成本,从而“倒逼”重污染企业进行绿色创新。进一步研究发现,在国有企业、利润空间较小的低集中度市场、环境监管力度较轻的中西部地区和环境规制强度较弱的地区的样本中,新《环保法》对企业绿色创新的“倒逼”作用更为明显。因此,应积极推进环境信息披露制度的构建,细化和完善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指南,从而加强公众监督的可行性。同时,有必要加强《环保法》执法水平,并在监管和执法中实行有针对性的差异化措施,将有限的执法资源向国有企业、低集中度市场、中西部地区、环境规制强度较弱的地区倾斜,从而在驱动企业绿色创新的同时降低政府的环境规制成本。本文研究结论不仅证实了新《环保法》在驱动企业绿色创新方面的有效性,为“波特假说”提供了经验证据,更为发展企业主体、市场导向的绿色创新体系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7.
文章基于我国2007—2018年30个省、市的面板数据,采用双边随机前沿模型,对环境规制影响绿色创新效率的创新补偿效应、遵规成本效应及净效应进行分解,并对其规律特征进行分析。研究结果表明:①环境规制对绿色创新效率的遵规成本效应要小于创新补偿效应,使得环境规制的综合效应为正,即"波特假说"在样本内得到验证。环境规制对绿色创新效率的遵规成本效应平均为0.001 6,创新补偿效应平均为0.184 1,这使得环境规制对绿色创新效率的净效应平均为0.182 5。平均而言,环境规制的创新补偿效应使得绿色创新效率高于前沿水平18.41%,而环境规制的遵规成本效应使得绿色创新效率低于前沿水平0.16%,两者抵消后的综合作用使得绿色创新效率高于前沿水平18.25%。环境规制对绿色创新效率的影响中,遵规成本效应占比5.11%,创新补偿效应占比高达94.89%,环境规制对总方差的解释力度为81.61%。②环境规制对绿色创新效率驱动效应的大小呈2012年前增加其后降低的"倒U型"时间分布特征。③环境规制对绿色创新效率驱动效应较大的区域多位于中西部地区,而东部一些市场化水平较高的地区,驱动效应较小。④绿色创新效率驱动存在环境规制和市场之间的权衡问题。市场化水平越高的地区,反而环境规制的驱动效应越小,扭曲效应越大。据此,进一步提出制定适宜区域差异性的环境规制政策,在加强环境规制的过程中,制定绿色技术创新的激励政策,减少过激环境规制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等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8.
知识型企业的绿色创新行为一方面源于政府的环境规制压力,另一方面源于供应商、客户等利益相关者,然而目前研究尚未形成系统全面的多理论分析框架,特别是针对知识型企业绿色创新意愿对绿色创新行为影响的实证研究更为缺乏。文章以54家知识型企业为研究对象,以计划行为理论和利益相关者理论为指导,在绿色供应链视角下利用层级回归分析探讨市场绿色压力对知识型企业绿色创新行为的影响及作用机理。研究结果表明:供应商和客户绿色压力均对绿色创新行为产生显著的正向影响;绿色创新意愿在市场绿色压力与绿色创新行为之间起部分中介作用;政府激励型环境规制在供应商绿色压力与绿色创新意愿之间起正向调节作用;政府强制型环境规制在客户绿色压力与绿色创新意愿之间起正向调节作用。因此,政府要充分发挥激励型环境规制和强制型环境规制的调节作用,为知识型企业绿色创新提供良好的氛围;优化强制型环境规制和激励型环境规制的组合方式,保证绿色创新的可持续发展。知识型企业高层管理者在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和开展绿色创新活动时应重视企业绿色创新意愿的养成,培养和引导员工绿色创新意识的建立,通过培训班、研讨会以及比赛的形式促进绿色创新意愿的传播;时刻关注环境规制政策、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的绿色供应和需求的变化,把握政策和市场的变化方向,并及时对企业做出相应的调整。  相似文献   

9.
面对日趋强化的资源环境约束,企业绿色转型迫在眉睫。环境税作为经济激励型环境规制,是一种推进企业绿色转型的最有效的经济诱导制度安排,为当前研究的前沿。本文立足于宏观财税政策与微观企业行为互动的视角,以合法性理论和交易成本理论为基础,基于2008—2016年中国沪深A股工业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考察了环境税对企业绿色转型的影响及其机制。研究发现:①环境税会有效地倒逼企业绿色转型,即当环境税的税负水平提高时,企业绿色转型程度也会随之提高。②环境税对企业绿色转型的倒逼效应存在异质性,即环境税对企业绿色转型的倒逼效应主要体现在民营企业、高市场化程度地区企业、低融资约束企业以及高信息透明度企业中,在国有企业、低市场化程度地区企业、高融资约束企业以及低信息透明度企业中表现并不显著。③环境税倒逼企业绿色转型的渠道在于,环境税通过提高企业合法性压力和增加企业成本粘性,进而有效地倒逼企业绿色转型。这意味着,在现阶段政府通过提高环境税税率、增加执法刚性、降低行政干预等手段提高企业环境税的实际税负,可以有效地倒逼企业绿色转型,但为了更好地实现环境税的倒逼效应,政府需要进一步地改革和完善环境税的税制结构、税率设计、征管模式等税制要素来提高环境税制度的弹性。同时,政府需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市场化建设以及建立绿色投融资渠道,使环境税的倒逼效应更加有效;企业应当提高信息透明度,积极地进行绿色转型以响应环境税的合法性压力和成本粘性效应,实现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10.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水十条”)是国家为切实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保障国家水安全而制定的法规。为检验“水十条”的政策影响效应,文章利用2012—2017年全国269个地级市的数据,结合工业化程度、对外开放水平、技术进步、人口规模、水资源禀赋等控制变量,运用双重差分法对“水十条”政策实施是否有助于减轻工业水污染强度进行研究。研究发现:我国中西部地区由于产业结构、技术水平等原因,工业水污染强度显著高于其他地区,“水十条”政策实施显著降低了中西部地区工业水污染强度。通过改变政策实施时间、剔除中心城市、增加控制变量以及剔除严重污染等方式进行重新回归,检验结果依然具有较强稳健性。进一步分析中,文章研究了产业结构以及技术创新的作用机制,发现第一产业比重显著降低,而第三产业显著提升,产业结构得到优化,并且技术创新效应显著加强。结果表明,产业结构升级以及技术创新均为“水十条”政策改善工业水污染强度的有效途径。在空间异质性方面,在环境规制强度较高的地区“水十条”政策对工业水污染强度的影响相对较小;而在环境规制强度较低地区却呈现出较强的抑制作用,主要原因在于环境规制强度高的地区水污染情况原本较好,因此污染强度降低幅度较小。因此,文章认为“水十条”政策能够显著改善工业水污染强度,并且加上环境规制、技术创新以及产业结构优化等手段的辅助能够更好地发挥政策效果。文章的发现为中国水污染防治行动提供了有益的政策启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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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中国碳市场建设、促进发电企业碳排放成本向下游需求侧科学传导是加快经济社会全面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政策着力点。合理的碳成本传导率不仅能激发企业减排动力,还可以将碳排放成本通过提高电力价格的方式向消费端转嫁,引导其节约用电,从而推动碳市场在更大范围内形成减排效应。该研究基于发电企业经营行为的微观视角,将碳排放成本纳入企业的投资决策范畴,在充分考虑排放强度、风险偏好和采纳低碳技术意愿等异质性因素的基础上,构建了基于Agent的碳成本传导评估模型。通过模拟发电企业在面对有限信息时的策略选择,探讨了2021—2030年中国碳市场下发电企业碳成本传导率的变化趋势,并分析了不同的市场机制设计和低碳技术对碳成本传导率的作用影响。研究发现:(1)发电企业碳成本传导率呈现“缓慢增长—快速上升—保持高位”的动态特征。(2)初始碳价、市场规制系数和拍卖比例等市场机制设计均对发电企业碳成本传导率产生正向作用。具体地,初始碳价的增长会在短期内推高碳成传导率,作用效果在中长期将逐渐减弱;市场规制系数对碳成本传导率的推动作用存在门槛效应;随着拍卖比例的提高,企业的排放成本将会增加,进而引起碳成本传导率升高。(3)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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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需要充分调动企业绿色技术创新的主体作用,更需要清楚识别不同类型政策对绿色技术创新影响。文章以6 144家民营企业为研究对象,首先分析环境规制对企业不同类型绿色技术创新的影响,包括绿色工艺创新、绿色产品创新;其次,基于外部视角,实证检验外部融资对环境规制与绿色工艺创新、绿色产品创新关系的调节作用;再次,从内部视角实证检验企业政治嵌入对环境规制与绿色工艺创新、绿色产品创新关系的调节作用;最后,进一步检验政治嵌入与外部融资联合对环境规制与企业不同类型绿色技术创新关系的调节作用。结果显示:(1)环境规制、企业政治嵌入和外部融资均会对绿色技术创新产生正向作用,且对绿色工艺创新的调节作用更为显著。(2)企业政治嵌入能够正向调节环境规制对绿色技术创新的影响,其对绿色产品创新的调节作用更为显著。(3)企业政治嵌入与外部融资对环境规制驱动绿色技术创新具有联合调节作用,即高政治嵌入、低融资约束条件下,环境规制对绿色工艺创新、绿色产品创新的影响最为有效。这意味着,经济的绿色复苏离不开有效的环境规制,要尽可能降低外部融资约束来满足企业绿色技术创新的资金需求;在提高政府环境规制强度的同时,需要提高企业的政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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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信贷政策作为金融调控手段在环境治理领域的创新应用,是平衡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关系的重大探索。绿色信贷政策在重塑重污染企业信贷融资环境,倒逼重污染企业转型升级,激发重污染企业绿色发展热情的同时,是否及如何影响企业的“脱实向虚”?文章立足金融市场迅猛发展和绿色信贷政策日趋深化的现实背景,选取2008—2019年沪深A股上市公司经验数据,采用双重差分法检验了《绿色信贷指引》实施前后,重污染企业相对于非重污染企业的金融化水平波动情况,以此分析绿色信贷政策对企业金融化的影响,为评价政策实施效果提供参考。理论和实证研究结果表明,相对于非重污染企业,绿色信贷政策显著抑制了重污染企业的金融化水平,且在经过平行趋势检验、PSM-DID、安慰剂检验等系列稳健性检验后,结论依然成立。机制检验表明,绿色信贷政策主要通过促进技术创新、降低代理成本对重污染企业的金融化水平产生抑制效应。异质性检验进一步表明,绿色信贷政策对重污染企业金融化的抑制作用会随企业产权性质、区域环境执法强度的不同而有所差别。与国有产权性质、弱环境执法区的重污染企业相比,绿色信贷政策的抑制效应在非国有企业、强环境执法区表现得更为明显。文章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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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创新是实现经济增长和环境污染治理双赢的关键所在,以环境非政府组织为代表的非正式环境规制正在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文章以2008年两家环境非政府组织——IPE和NRDC联合公示中国113个城市的"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指数"(PITI)作为准自然实验,并采取DID和DID-PSM识别方法评估非正式环境规制绿色创新的"净作用",得到了如下主要研究结论。(1)非正式环境规制的确诱发了城市绿色创新,通过一系列平行趋势检验、DID-PSM回归检验和安慰剂检验之后,结果仍具有稳健性。(2)基于区域异质性视角分析,东部和西部地区对非正式环境规制给予了更多的关注,对PITI的发布响应更加积极,而中部地区则受到冲击效果较弱。基于时间趋势视角分析,非正式环境规制诱发的绿色创新效应在政策实施第一年最为强烈,随后整体上呈现逐年弱化的趋势。(3)非正式环境规制的绿色创新效应在政府环境信息公开水平越高的城市表现得更加明显,此外,城市的信息扩散水平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绿色创新效应。相较于城市的信息扩散水平而言,非正式环境规制的绿色创新效应受到环境信息公开水平的影响更为显著。(4)在剔除同时期的碳排放权交易试点、"五省八市"的碳试点、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试点等一系列可能影响城市绿色创新活动的其他环境政策冲击之后,非正式环境规制的绿色创新效应依然存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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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低碳已成为“十四五”时期中国发展的鲜明底色,厘清绿色发展理念下企业的资源配置策略并适时引导纠偏,对于更好实现“双碳”目标具有重要意义。该研究聚焦企业资本的跨区域流动,从异地投资的视角考察环境规制如何影响企业的资源配置策略。首先,文中基于理论模型考察了环境规制影响企业异地投资的作用机制;其次,以2004—2019年中国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实证检验了环境规制对企业异地投资的影响。结果显示:(1)伴随着环境规制强度的提高,企业的异地投资规模显著提升。(2)作用机理检验显示,生产成本、技术创新水平、资产质量和市场竞争效率是环境规制影响企业异地投资的重要机制。具体而言,企业生产成本的增加是环境规制推动企业异地投资的重要原因,而技术创新水平的提升以及企业资产质量和市场机制的改善能在一定程度上消减环境规制对异地投资的影响。(3)异质性分析结果表明,环境规制对企业异地投资的影响在非高新技术企业、高污染行业、低活力市场和中西部地区中更为明显。该研究从资本跨区域流动的视角揭示了环境规制下企业的资源配置策略,为进一步完善环境规制的政策框架体系提供了有益参考。研究发现,环境规制内化了企业环境污染的外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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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化环境税政策为污染企业通过跨区转移回避环境成本提供了空间,由此带来了污染与绿色技术创新的空间溢出。显然这种空间溢出效应增加了环境税激励绿色技术创新的难度。不仅如此,地方政府环境监管强度也会影响环境税的绿色创新效应,忽略政府环境监管因素,有可能对污染减排政策与技术创新之间关系作出不恰当的推断。文章构建政府环境监管、环境税与地区绿色创新的理论分析框架,利用2005—2019年省际面板数据,运用空间面板杜宾模型实证分析环境税对绿色创新的空间溢出效应及政府环境监管的调节作用,并进一步考察了环境税对邻地绿色创新的影响机制。研究发现:环境税的“本地-邻地”绿色创新效应均呈现倒“U”型特征,且政府环境监管通过提升环境税的创新补偿效应、降低政府官员的环境规制俘获概率,进一步增强了环境税对绿色创新的影响;环境税绿色创新效应的地区异质性明显,本地环境税绿色创新的非线性特征及环境监管调节作用只适用于东部地区。而邻地效应中,政府环境监管调节作用只在中部地区显著,而且显著增强了环境税的绿色创新效果;人力资本跨区流动与污染产业跨区转移是造成环境税“本地-邻地”绿色创新效应空间特征的重要因素。环境税高税率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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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城市是中国新型城镇化和信息化融合的产物,而包容性绿色增长则是经济发展转型的重要战略思想,智慧城市试点能否推动中国包容性绿色增长还有待进行检验。该研究基于2009—2020年210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的面板数据,采用多期双重差分法研究了智慧城市试点对中国包容性绿色增长的影响,并进行了一系列稳健性检验。此外,还对政策效应的子系统路径、区位异质性和空间溢出效应进行了研究。结果表明:(1)智慧城市建设会对包容性绿色增长产生显著的积极影响,政策效应会随着时间推移逐渐增强,并且智慧城市建设对经济增长和绿色增长均有显著的促进作用,但是对包容性增长的影响不显著。(2)智慧城市建设对包容性绿色增长存在显著的地区异质性,其在东部地区、西部地区均表现出显著的积极影响,在东北地区表现出显著的消极影响,在中部地区的影响则不显著。(3)智慧城市建设的政策效应具有显著的空间溢出特点,智慧城市建设能显著促进邻近非试点地区的经济增长和绿色增长,但是仅能显著促进邻近试点地区的经济增长。因此,在中国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为了提升政策试点对包容性绿色增长的推动作用,一方面,智慧城市建设应将重点放在推动包容性增长,基于各地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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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靠制度创新与技术创新驱动中国制造业绿色发展,已成为学术界和政策制定者关注的重大研究命题。基于此,通过构建扩展的CDM模型,利用2003—2014年中国制造业28个行业面板数据,研究环境规制对产业创新过程的影响。结果显示:(1)环境规制对制造业研发投入具有显著的挤出效应,当前制造业遵循环境规制的成本显然已经影响了其创新活动的实施。(2)环境规制显著抑制了制造业的实质性创新产出和策略性创新产出,弱"波特假说"尚未得到支持。同时,研发强度显著促进了制造业实质性和策略性创新产出。(3)环境规制能够促进制造业经济绩效、能源绩效和环境绩效的提高,强"波特假说"得到支持。强、弱"波特假说"的差异化结果表明,面对政府的环境规制,目前中国制造业通过创新来寻求经济与能源、环境协调发展尚未成为其实施绿色发展的首选路径。(4)实质性创新对经济绩效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但是对能源绩效的影响并不显著,而且显著抑制了环境绩效的提高,策略性创新对经济绩效、能源绩效和环境绩效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这意味着,中国政府在制定环境保护政策的过程中,应降低行业的环境规制遵循成本。同时,进一步调整中国制造业的技术进步结构,通过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等手段,鼓励制造业优先开展低碳节能型技术创新,进一步增强制造业绿色创新成果的转化能力,使其真正转化为强大的绿色生产力,推动制造业的绿色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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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发展与环境保护协同共进是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驱动力。改善企业环境绩效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并实现全面绿色转型的战略重点,绿色信贷政策是新发展格局下通过金融资源配置改善企业环境绩效的重要实践探索。该研究在构建绿色信贷政策与企业环境绩效理论模型的基础上,利用2000—2014年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企业专利数据库以及中国企业污染排放数据库的匹配数据,检验了绿色信贷政策对企业环境绩效的影响效果与作用机制,并使用2000—2020年上市公司数据进一步验证了研究结论的稳健性。研究结果表明:(1)绿色信贷政策对企业环境绩效具有显著的改善效果,即绿色信贷政策可以减少企业单位产值的污染排放,这一核心结论经过安慰剂检验、工具变量、更换衡量指标等一系列稳健性检验后依然可靠。(2)作用机制分析结果表明,绿色信贷政策通过“创新补偿效应”“融资约束效应”与“遵循成本效应”改善企业环境绩效。(3)异质性分析结果表明,绿色信贷政策对企业环境绩效的改善作用因企业的规模、所有制与行业技术复杂度、竞争度以及地区金融发展程度不同而存在差异。(4)该研究不仅从行业层面分解排污强度指标,对资源再配置引发的行业内结构效应进行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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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创新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但绿色创新具有双重外部性,需要政府运用“有形之手”矫正市场失灵。在中国式财政分权背景下,讨论地方政府对绿色创新的影响与机制具有较强的理论和现实意义。通过对地级市及以上城市面板数据进行实证研究,文章发现:(1)财政分权显著抑制了绿色创新,在借助系统GMM、工具变量法克服内生性并进行相关稳健性检验后,结论依然成立。地方政府投资偏好效应、重污染产业与外资技术选择的路径依赖效应是财政分权抑制绿色创新的重要渠道。这种抑制作用在东部沿海地区、老工业基地以及中心城市表现更为明显。(2)在中央政府日益重视绿色发展的背景下,环境规制显著缓解了财政分权对绿色创新的抑制作用。相比于市场型环境规制,命令型环境规制的调节效应更为明显,该结论进一步丰富了“弱波特假说”理论。(3)从地方政府互动的角度发现:一方面,地方政府的经济赶超压力强化了财政分权对绿色创新的抑制作用,党的十八大以后,经济效率赶超与绿色效率赶超有效缓解了这种抑制作用。另一方面,空间杜宾模型估计结果表明,财政分权对绿色创新存在显著且稳健的空间负溢出效应,即财政分权不利于周边地区的绿色创新。基于上述实证研究,文章提出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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