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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2月25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2011年4月22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修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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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今社会,酒后驾车已经成为严重威胁公众安全的一大“杀手”。我国相关法律将酒后驾车分为饮酒后驾车和醉酒驾车,酒后驾车特别是醉酒驾车,对道路交通安全的危害是十分严重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于饮酒后和醉酒驾驶的处罚措施,可以说是天壤之别。那么,什么是饮酒后驾车?什么是醉酒驾车?法律对酒后驾车的处罚有何具体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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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今社会,酒后驾车已经成为严重威胁公众安全的一大“杀手”。我国相关法律将酒后驾车分为饮酒后驾车和醉酒驾车,酒后驾车特别是醉酒驾车,对道路交通安全的危害是十分严重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于饮酒后和醉酒驾驶的处罚措施,可以说是天壤之别。那么,什么是饮酒后驾车?什么是醉酒驾车?法律对酒后驾车的处罚有何具体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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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是机动车及驾驶人违法的处罚,尤其是机动车的违法停放的处罚问题。对此涉及的法律适用,交警和驾车人都须要加以了解和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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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以来,福州警方首次开展针对非机动车和行人的专项交通安全整治,井对其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众所周知,以往警方管理与处罚的对象主要是机动车及其驾驶人。非机动车和行人受到处罚的情形极是少有。那么,福州警方整治的法律之剑何以挥向“弱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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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以下简称新规定)从2010年4月1日起施行。与《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配套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自2004年5月1日施行后,于2006年12月20日作了修订并于2007年4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改是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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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安部《机动车登记规定》(第72号令),机动车涉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未处理完毕的,不予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和办理转移登记。该规定只适用于非现场执法(因为非现场执法难以确定机动车驾驶人)。对于现场执法的,由于可以直接认定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人,而对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人拒不缴纳罚款或不接受处理的,已明确规定了处罚方法。为此,凡涉及非现场处罚交通违法行为未处理完毕的机动车,不予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和办理转移登记;对现场处罚的交通违法行为未处理完毕的机动车,车管部门不得以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未处理完毕为由,不予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和办理转移登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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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从2004年5月1日施行以来,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两次修改:2007年12月29日通过对七十六条的修改,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2011年4月22日通过对九十一条、九十六条的修改,自5月1日起施行。修改内容涉及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酒后驾驶机动车和机动车牌证管理等三个方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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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许多驾驶人认为,自己所考取的驾驶证就是正式驾驶证,因此也就可以独立驾驶各种符合驾驶证的准驾车型了。其实这种理解存在严重的误解,《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机动车驾驶证的有效期为6年,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领的机动车驾驶证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