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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研究首先测算了我国1992~2010年期间以及31个省(市、区)2010年的种植业碳排放量。在此基础上,运用序列平稳性检验、协整分析方法等计量经济分析方法考察了中国1992~2010年种植业碳排放与其产业发展间的关系。研究表明:(1)2010年我国种植业碳排放总量为18 36684万t,较1992年增加了3562%,呈现“上升-平稳-上升”的3个阶段变化趋势。横向来看,区域差异明显,排在前10位的地区占全国种植业碳排总量的6297%,而排在后10位的地区仅占全国718%;江西种植业碳排放强度最高,达1 19786 kg/万元种植业产值,北京最低,仅为21986 kg/万元种植业产值。(2)种植业产业发展与其碳排放之间存在协整关系,即长期均衡关系,但短期内会偏离长期均衡,种植业碳排放长期对短期偏离均衡的调整力度为4234%,而种植业产业发展偏离长期均衡时,系统因素不能使偏差回到长期均衡状态,需借助外力调整;(3)种植业产业发展与其碳排放互为因果关系;(4)产业发展带来的冲击能够解释种植业碳排放变化的3757%,而碳排放的变化对其产业发展的解释水平仅为680%  相似文献   

2.
碳减排责任分摊是制定碳减排政策的基础,亦是完善碳交易市场体系的重要一环。为合理明确各区域碳减排责任,从土地利用碳排放地域差异视角入手,兼顾公平与效率原则,构建IFCAM模型,尝试在2020年武汉城市圈碳减排目标下划分各县区的碳减排责任,并对其进行可行性检验,以期为武汉城市圈及相关区域的碳减排责任分摊提供参考。研究发现:(1)武汉城市圈核心城市土地利用碳排放占城市圈的比例超过70%,且整体呈现出核心-外围递减的分布,各地区差异较明显;(2)3E分摊模型虽然提高了城市圈碳排放的公平性,但整体碳排放效率仅为0.54,相比2015年降低了30.77%,需进一步完善;(3)IFCAM模型在维持整体效率为1且不衰减的基础上,兼顾了3E公平原则,使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地区的碳减排压力减小,而增加经济发展效率较低地区的碳减排压力;(4)检验结果显示基于IFCAM模型的2020年武汉城市圈各县市碳排放强度下降幅度均达标,整体平均碳排放强度下降幅度为19.27%,超过湖北省政府分配的整体18.78%的目标,且分摊结果变异系数较小,整体平均碳排放效率提升,有效的解决了公平和效率的分配问题,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和科学性。  相似文献   

3.
基于EIO-LCA的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与碳减排潜力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城镇化与工业化进程的推进,经济增长与环境压力之间的矛盾日益加剧。为实现节能减排目标,研究以调整产业结构为主要碳减排路径的清洁发展机制尤为重要与迫切。江苏省是全国工业经济大省和碳排放大省之一。因此,本文以江苏省细分行业为例,采用投入产出生命周期评价方法对江苏省产业的直接和间接碳排放进行测算。并构建碳减排潜力模型模拟产业结构调整引起的减排潜力。结果表明:1一次性能源消费引起的直接碳排放最大的贡献部门是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占总体能源消费碳排放的50.58%,其次是化学工业(9.65%),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是第三贡献者(9.31%)。2从生产链视角,间接碳排放较高的部门依次为:从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15.183×106t)、煤炭开采和洗选业(8.099 8×106t)、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4.694 4×106t);消费需求视角,间接碳排放主要贡献来自于出口隐含碳排放;从部门层次来看,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16.55%)、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12.65%)、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12.49%)在出口碳排放中贡献较大。3江苏省碳减排潜力较大的部门主要是能源密集型行业。如产值变动1%,电力、热力生产供应业减排效应达1.58 t/104元,碳减排量占2010年碳排放1.57%。因此,建议江苏省除了使用粉煤燃烧技术(PCC)、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IGCC)、大型循环流化床(CFB)等先进技术提高能源利用强度以外,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来优化能源结构。另外,重点提升具有较大减排潜力部门的产值,例如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通用、专用设备制造业。  相似文献   

4.
当前,在扩大内需、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大背景下,跨区域产业转移已成为中国区域政策中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手段。如何根据中国各区域碳排放的差异性,合理设计有差别的碳减排目标,促进区域产业有序转移与协调发展,是当前需要考虑的一个重要战略问题。本文首先采用工业部门市场份额指标来反映地区产业转移状况,并按产业转移情况和工业化水平把中国划分为净转入、净转出和其他中西部三类区域;然后运用改进的LMDI模型,从碳排放系数、碳排放强度、经济结构及经济规模四个方面对不同区域碳排放效应进行分解,明确了不同区域碳排放的差异特征。在此基础上,根据未来中国区域碳减排政策应坚持"共同而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建立了新的区域碳减排指标分配框架,即对净转入、净转出和其他中西部三类区域分别实行以结构调整为主的强制减排、以降低能源强度为主的强制减排和发展减排的差异化目标,促进东部地区产业转型升级与中西部地区跨越式绿色发展。  相似文献   

5.
民族地区农地利用碳排放测算及影响因素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农地生产和利用所导致碳排放大幅增加以及引发的环境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本研究基于农地利用的6个主要方面碳源,测算分析表明,1993-2010年内蒙古、广西、贵州、云南、西藏、青海、宁夏和新疆等民族地区农地利用碳排放总量年均增速分别为8.59%,4.09%,3.04%,5.48%,8.20%,2.06%,6.63%和6.95%。进一步通过LMDI模型对影响因素进行分解,结果表明,效率因素、结构因素以及人口规模因素对碳排放以抑制作用为主,但效果不明显且区域间差异较大;而农业经济水平则对农地利用碳排放具有较强推动作用,与1993年相比,1994-2010年内蒙古、广西、贵州、云南、西藏、青海、宁夏和新疆分别累计产生了207.79%,152.55%,71.83%,166.77%,192.40%,35.41%,269.78%和176.45%的碳增量。最后,基于研究结论提出促进农地利用碳减排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6.
采用克氏文献综述五步法,从碳排放概念、测算方法以及研究内容三个方面对相关文献进行了梳理和分析,研究发现:①碳排放概念内涵可指CO_2-e的排放,也可特指CO_2;②旅游交通碳排放的测算包括"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两种思路,具体的测算方法一般采用碳排放指数法;③旅游交通碳排放研究内容主要包括认识研究、测算及特征研究、碳减排研究三个方面。文章认为,旅游交通碳排放具有四个方面的特殊性:比重大、测算难度高、跨区域性明显以及涉及部门多。然而,以往研究中仍存在两个问题值得关注:一是各类交通方式的碳排放系数的使用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二是我国交通统计数据不能直接用于区域旅游交通碳排放的研究。鉴于此,结合旅游交通与交通碳排放的宏观研究视角与内容。认为未来旅游交通碳排放研究应该在以下三个方面得到加强:研究方法上,应加强对各国家、区域的标准化数据的研究,如碳排放系数;研究尺度上,应凸显不同空间尺度对象研究中的尺度效应,包括国家尺度、市级尺度、景区尺度等;研究内容上,应完善旅游交通碳排放的系统研究,丰富相关研究内容,在碳源选择、测算的不确定性、影响因素、区域碳减排责任分配、碳减排措施、游客交通体验与行为、减排政策等方面需进一步加强。  相似文献   

7.
气候变化已经成为人类发展的一大挑战。2009年中国政府正式提出了温室气体减排计划,承诺到2020年单位GDP温室气体排放量比2005年下降40%至45%。节能减排是中国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无论国际气候谈判进展如何中国都将坚定不移地走绿色低碳发展之路。国家宏观层面明确的碳减排目标最终需要在区域层次上具体落实。中国城镇化正处于战略转型的重要阶段,城镇化的推进需要探索均衡、协调和可持续的发展之路。低碳发展和区域均衡协调发展既是挑战也是机遇。本文着重对省际区域碳排放核算方法、省际区域碳排放的区域格局及转移、省际区域碳排放的动因、排放绩效和省际区域碳排放目标分解设定进行回顾和述评。通过对国内外相关研究系统地进行了归纳和总结,本文客观分析和评价了以上四个问题的研究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最后对中国省际区域碳减排差异问题的重点领域和发展方向进行了展望,为政策研究与理论研究提供参考。为了建立科学合理可行促进区域均衡发展的差异化区域碳减排政策,未来还需要进一步关注深化研究的主题包括:1省际区域碳排放核算方法需要建立统一的标准,从生产者和消费者共同承担责任的视角核算省际区域碳排放是未来的研究方向。2从微观角度考虑企业决策导致的东中西部区域间产业转移与碳排放之间的相互关系研究是未来研究的难点和重点。3中国碳减排目标总量地区分解属于命令与控制的行政手段控制碳排放的政策工具。区域碳减排目标的设定需要考虑对改变地方官员和企业决策方式的促进作用。总量目标的有效设定是总量控制与交易的前提。4不同行业、不同区域设定"共同但有区别"的碳减排目标需要与国家战略保持一致的同时体现行业和区域特点。中国幅员辽阔,合理的政策设计需要体现行业和区域特点,不同行业和地区需要分阶段采取不同的推进策略。省际区域碳减排差异研究的几个主要问题都面临着所需有效数据的可获得性的制约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的不确定性的挑战。  相似文献   

8.
准确分析大豆生产碳排放效率与影响因素,可为加快实现大豆生产碳减排提供理论依据与数据支撑。目前,鲜有关于中国大豆生产碳排放效率的研究,且尚未有关于大豆生产碳排放效率影响因素的研究。因此,该研究在选用生命周期评价法核算2011—2020年中国大豆生产全生命周期碳排放量的基础上,采用含有非期望产出的超效率SBM模型测算中国大豆生产碳排放效率,并基于Tobit模型探究影响中国大豆生产碳排放效率的主要因素。结果表明:(1)大豆生产碳排放总量呈现“上升—下降—上升”的3阶段变化特征,2020年大豆生产碳排放总量较2011年提升了47.70%;2020年单位产值大豆生产碳排放为7.48 t/万元,较2011年的5.64 t/万元增长了32.62%;大豆生产的碳排放强度则由2011年的5.16 t/hm2增至2020年的6.09 t/hm2,增长了18.02%。尽管碳排放整体呈上升趋势,但存在明显的区域差异,其中,黑龙江属于大豆生产碳排放总量大、单位产值碳排放高、碳排放强度高的地区,碳减排压力较大。(2)大豆生产碳排放效率呈先降后升的演变趋势,均值为0.78...  相似文献   

9.
长三角城市工业碳排放及其经济增长关联性分析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根据《IPCC国际温室气体清单指南》中的参考方法对长三角16个城市2005~2009年的工业碳排放进行核算,具体分析比较16个城市的化石燃料的碳排放量、工业碳排放强度、工业碳排放变化率等影响因素,并通过关联性分析和脱钩分析对比城市工业碳减排现状与发展趋势,得出:(1)2009年长三角工业碳排放量达到20 979.79万t,其中煤炭消耗产生的碳排放量占主导,达到95.25%;(2)2005~2009年长三角16个城市的平均工业碳排放强度从1.25t/万元降低到0.88t/万元,上海的工业碳排放水平一直保持较低水平,江苏8个城市的工业碳排放强度较为接近,浙江省的7个城市工业碳排放强度差异明显;(3)长三角地区的碳排放强度与工业经济强度两者之间存在明显的负相关性;(4)工业增加值与工业碳排放量脱钩分析显示上海等13个城市落在弱脱钩区域。  相似文献   

10.
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发展低碳经济已经成为中国发展的必然要求。金融发展在经济增长中起着重要作用,低碳经济发展离不开金融支持。低碳经济的实质是减少碳排放,因而需要厘清金融发展与碳排放之间的关系。通过测算中国1979-2008年碳排放的省际数据,建立P-VAR模型研究了中国区域金融发展与碳排放之间的动态关系。结果表明:地区碳排放量、地区金融发展深度和地区金融发展集中度三个变量之间存在着长期稳定的协整关系。脉冲响应分析结果显示:碳减排具有自我激励的性质;金融发展的深化、金融发展集中度的变化均对碳减排具有重要影响;区域金融发展的深化对人均碳排放具有显著的抑制作用;金融发展集中度的变化对碳减排的影响十分复杂,其变化若不能促进金融发展深度的提高,则可能阻碍碳减排。  相似文献   

11.
探索农地投入的碳排放特征、增长机理及趋势预测,并提出减排对策对农业发展向低碳绿色转型具有重要意义。研究采用回归分析法、STIRPAT和GM(1,1)模型解析湖南省农地投入碳排放增长机理并做出趋势预测。结果表明:2000~2014年湖南省农地投入碳排放量呈上升趋势,年均增长率为3.25%,各类碳源中化肥累计的碳排放量最大,其次是农药;此外翻耕、农药、农膜、柴油、灌溉、化肥累计碳排放年均增长量分别为0.68%、3.22%、7.47%、6.42%、2.57%、3.25%。农业人口、人均农业GDP、机械化水平、农业生产效率、农业产业结构显著影响农地碳排放,各因素每发生1%的变动会相应带来农地碳排放量约0.20%、0.95%、0.12%、0.98%和0.93%的变化。通过GM(1,1)模型对2016~2020年湖南省农地投入碳排放量进行预测,碳排放量呈持续上升趋势,2020年预计达到430.43万t。最后根据研究结果提出促进农地投入碳减排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12.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虽已连续两年被纳入国务院年度立法计划,但依然是待审未定状态。究其原因,系现有碳排放权交易制度未能在既有法体系内进行统筹性规范构建。因此,作为碳排放交易制度构建的逻辑起点,首先应明确碳排放权的用益物权属性。将碳排放权赋予用益物权属性,有益于碳排放权在一级市场上由国家分配与出让;有益于碳排放权在二级市场的流通交易与担保融资;有益于与国际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接轨;符合《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立法目的的同时也符合法经济学学理逻辑。其次,应分三个层级分别构建碳排放权交易市场。(1)一级市场上碳排放权的分配制度,可参照国有建设用地无偿(划拨)和有偿(出让)的两种分配方式。对于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项目和排放主体,可采用无偿划拨的形式分配碳排放权;而对于其他一般碳排放主体,应以有偿拍卖的形式分配碳排放权。(2)二级市场上的交易制度,应侧重激发碳排放权的担保融资属性,明确碳排放权担保的法律性质为抵押或让与担保,而非质押;同时将碳排放权担保交易纳入人民银行统一动产与权利担保登记系统,统筹担保权利竞合时的权利优先顺位。(3)三级市场上以碳排放权为基础资产的金融衍生品制度,应着力发展...  相似文献   

13.
随着全球变暖问题的日益严峻,气候问题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长江经济带作为中国区域发展"三大战略"之一,面临着严峻的碳减排压力。为此,以二氧化碳排放为测度指标,定量分析了1998~2012年长江经济带二氧化碳的时空格局特征,并构建碳排放影响因素的空间面板模型,分析了产业结构、人口总量、经济水平、技术水平与城市化水平对长江经济带碳排放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1碳排放的绝对差异呈增大趋势,相对差异呈波动变化趋势;碳排放与人均GDP(1997年不变价)的相关性较弱;2碳排放空间格局相对稳定,高碳排放区域以江苏为中心,逐渐向四周扩散;3空间面板模型结果表明:人口总量是影响长江经济带碳排放时空格局演化的决定性因素,其次依次为经济水平、技术水平和城市化水平。  相似文献   

14.
个人碳排放交易是一种将碳排放权分配给个人的总量交易政策工具。不同于上游的总量交易以及碳税等政策工具,个人碳排放交易因其能够推动个人直接参与碳减排而受到关注。鉴于碳排放总量覆盖范围、碳排放权分配以及清缴方式的差异,研究者提出了不同的个人碳排放交易方案。个人碳排放交易在政策公平、效率和效果方面有不同表现,而不同的个人碳排放交易方案在上述三方面也有很大差异。一般认为,基于人均排放进行配额分配的个人碳排放交易,更能体现个人在碳排放权方面的平等性。另一方面,研究发现,即使考虑不确定性,个人碳排放交易系统的建立和运行成本远高于上游的总量交易系统。如果仅仅考虑减排本身的收益,可能不足以覆盖其成本。因此,个人碳排放交易激励公众参与减排行动所能带来的其他政策效果的探索和评估就显得非常重要。但是,通过对个人碳排放交易执行方式的细致研究发现,个人碳排放交易并不必然激励公众直接参与减排,公众的参与是与方案的具体设计直接相关的。因此,更为具体的方案设计,包括考虑各种市场主体潜在反应基础上的政策设计是未来个人碳排放交易系统评估的研究基础。而政策设计需要在激励公众参与和成本控制、效率与公平间不断权衡。此外,对于个人碳排放交易系统的成本边界的设定、对不同个人碳排放交易方案累退性的比较、对个人碳排放交易方案与其他能源或环境政策交叉性的评价等问题还有待进一步研究。  相似文献   

15.
产业结构变动对中国碳排放的影响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采用LMDI分解方法,对中国1996-2009年的碳排放进行分解,定量分析产业结构变动对碳排放变动的影响。在此基础上,依据对未来中国产业结构变动的预测,估算了2020年之前产业结构变动对中国碳减排的贡献。基本情况是,1996-2009年中国碳排放增长464 678万t,其中,经济总量效应531 337万t,产业结构效应49 887万t,能源消费强度效应-223 940万t,能源消费结构效应107 395万t,诸因素对碳排放增长的贡献度分别为114.3%,10.7%,-48.2%和23.1%。产业结构变动驱动了碳排放增长,尽管它不是最主要因素。进一步研究发现,高耗能产业上升或下降1个百分点所对应的CO2排放量增加或减少2.2-2.9亿t。依据对高耗能产业结构变动值的预测,到2020年,产业结构变动效应约为-5亿t,占期间碳排放增量的-15%。这表明,与此前产业结构变动导致碳排放量增加情形相反,未来产业结构变动将有助于减少碳排放。  相似文献   

16.
本文运用IPCC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测算方法,在省际层面测度了我国家庭部门直接能源消费碳排放,并基于扩展的STIRPAT和Kaya模型,构建家庭部门直接能源消费碳排放影响因子动态面板数据模型,对我国2003-2012年分省面板数据样本及城乡子样本进行系统GMM估计。本文研究表明,第一,我国城乡家庭部门碳排放总量和人均碳排放在近十年都呈快速上升趋势,家庭部门碳排放的空间分布具有明显的地域差异特征,高碳排放地区主要集中在东、中部地区,西部地区的碳排放水平较低;第二,城乡家庭部门生活能源消费的上期碳排放量对本期碳排放产生重要的正向影响,这反映出我国家庭部门碳排放具有显著的惯性特征和路径依赖性,是一种动态自适应机制;人口规模、居民消费水平、能源消费结构、碳排放强度、能源消费强度和城镇化因素,都对我国居民能源消费碳排放总量及人均碳排放具有显著的影响,城乡之间的家庭能源消费碳排放驱动因素存在差异。本文研究得到如下启示及政策含义:家庭部门碳减排将是一个有步骤、分区域的渐进过程,我国碳减排政策应当兼顾消费升级和碳排放的双重目标,努力构建分层次碳减排的适应性预期机制。具体而言,一方面应着眼于引导和激励居民低碳消费,缓解人口规模增加、消费水平提升和城镇化对家庭部门碳减排的压力;另一方面要通过能源价格改革、财政政策和环境规制政策等优化我国能源消费结构,不断降低煤炭消费比重,提高清洁能源的消费。同时,通过技术创新、设备改造等科技手段提高煤炭利用效率,降低碳排放强度,这些政策将更有利于城镇家庭部门碳减排。  相似文献   

17.
发展绿色经济、降低碳排放是国际社会和企业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保护环境而推行的重要战略。低碳技术和低碳产业也已成为国际科技经济竞争的新领域,各国都在加大对相关产业、技术发展的投入和政策支持力度,积极探索符合本国国情的绿色低碳发展。碳排放权交易将是市场化控制碳减排必不可少的手段。目前,国内已成立多个碳排放权交易所,虽然企业间的碳排放权交易开展得风风火火,但总体上看,企业间的碳排放权交易还处于初期阶段。如何识别、评估与应对碳排放权交易相关风险是企业管理层和会计师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和审计工作中需要解决的问题。本文在目前已有的审计准则基础上,对这一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提出碳排放权交易的风险评估程序,并从总体应对措施到具体审计程序和整体方案设计等方面提出风险管理的对策。基于此对未来碳排放权交易风险评估的发展趋势进行预测,提出相关环境准则的立体化发展,制订主体的多元化发展,以及准则内容的国际化的"三化"发展趋势。  相似文献   

18.
皖江城市带农田生态系统碳排放动态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基于化肥、农药、农膜、农业灌溉、农地翻耕、农机运用、农作物收割后残留根系分解 7个主要碳源,测算皖江城市带1991~2010年农业碳排放量。结果表明:研究区农业碳排放总量从1991年的273万t增加到2010年的535万t,年均增长率为1035%,同时2010年其排放量约占安徽省碳总排放量的443%。1991~2010年研究区人均农业碳排放年均增幅26%,农业碳排放密度年均增幅584%,碳排放强度年均降幅3769 t/亿元。研究区农业碳排放以农作物收割后残留根系分解为主(占总排放量的5987% ),且化肥碳排放比重年均增长最快达1618%。各市农业碳排放量六安最大,安庆较大,铜陵最小,其中平均增幅最大为六安298万t/a,最小为铜陵009万t/a;碳排放强度最大为六安,较大为滁州,最小为铜陵,平均降幅最大为滁州64774 t/(亿元·a),最小为铜陵19760 t/(亿元·a);人均农业碳排放量最大为滁州,最小为铜陵,人均增加量最大为六安460 kg/a,最小为合肥039 kg/a;碳排放密度年均增幅最大为芜湖836%,最小为马鞍山345%。最后根据该区农业碳源的构成特点和动态特征,为其降低农业碳排放提出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19.
城市既是温室气体排放最主要的领域,也是易受到气候变化影响的领域,实现城市的碳减排已成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日益重要的举措。中国正在经历全球规模最大、速度最快的城镇化进程,城市的低碳发展对于中国实现应对气候变化目标,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共赢意义重大。2010年7月以来,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先后开展了三批87个低碳省区和低碳城市的试点工作。根据低碳城市试点的进展,本文采用Tapio脱钩模型考察低碳试点城市经济增长与碳排放总量变动之间的关系,并根据脱钩弹性系数的大小将低碳试点城市分为低碳成熟型、低碳成长型、低碳后发型三种。在对城市进行分类的基础上采用STIRPAT模型,考察经济规模、能源结构、产业结构、城镇化水平等因素和碳排放总量和人均碳排放量之间的关系,识别不同驱动因素对试点城市碳排放的影响,依据碳排放驱动因素识别不同类型城市的减排路径。研究结论表明,对于低碳成熟型城市,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加大研发投入是有效的减排途径;对于低碳成长型城市,优化产业结构,提升城镇化质量是减少碳排放的关键;对于低碳后发型城市,实现低碳发展需在促进经济增长的基础上,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加速产业升级转型。同时,位于东、中、西不同区域的低碳试点城市呈现出不同的碳排放特征,未来在探索差异化、多元化的城市减排路径时,区域性的绿色低碳协同发展有利于实现城市碳减排的目标。  相似文献   

20.
准确、全面地核算区域电力相关碳排放(后文简称电力碳排放)是指导减排的前提。然而,现有研究忽视了贸易对区域电力碳排放的影响,导致“碳排放泄露”等问题,严重影响了电力碳减排政策的公平性和有效性。鉴于此,本文综合运用IPCC清单编制法、网络法和多区域环境投入产出模型建立了涵盖生产侧、供给侧和消费侧的电力碳排放核算框架,并编制了2012年我国30个省区不同视角下的电力碳排放清单。结果表明:①地区在不同视角下的电力碳排放存在较大差异。以内蒙古为例,2012年其生产侧、供给侧、消费侧视角下电力碳排放分别为3.76亿t、2.39亿t和1.26亿t。②不同视角下各省电力碳排放的空间分布呈现不同的特征:火力发电比重高的北方省份(如内蒙古和山西)有较大的生产侧电力碳排放,制造业所占比重高的中部和东部省份(如河北和山东)有较大的供给侧电力碳排放,而经济发展水平高的东部沿海省份(如江苏和浙江)有较大的消费侧电力碳排放。③各省区之间存在大规模电力碳排放流动。2012年,我国通过输电网络和贸易网络发生的省际电力碳排放流动总量分别为4.60亿t和9.76亿t,分别占全国生产侧电力碳排放总量的13.1%和27.7%。通过输电网络和贸易网络的电力碳排放流动呈现出从中西部地区流向东部沿海地区的空间特征。本文建立的电力碳排放核算框架将生产侧、供给侧、消费侧视角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有利于增强对电力系统碳排放的认识,为合理划分区域间电力碳排放责任提供了基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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