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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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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生态补偿机制是十九大确立的重要制度选择和政策措施,然而实行生态补偿机制是否有效却缺乏理论支持和技术支撑。本文立足于长三角地区,利用IPAT系列模型作为构建模型变量的理论基础,应用合成控制法和断点回归相结合的方法检验了长三角地区生态补偿机制的实施效果以及效果的持续性。合成控制法从基于反事实的视角分析了长三角地区的生态补偿机制,用断点回归分析确认了生态补偿机制的实施引起的断点的存在,而断点回归的分析为生态补偿机制的实施提供了因果推断。为了使得分析结果更为稳健,本文进一步借助安慰剂检验以及Bootstrap安慰剂检验验证了结果的可靠性。模型结论表明,长三角地区的生态补偿机制的实施是有效的。相对于上海市,浙江和江苏两个地区的生态补偿机制实施效果更为明显。进一步做因果推断,结果显示,经济包括隐性经济的发展、工业占比的提高、能源使用的增加以及人口密度的提升会加剧环境污染,依靠研发水平降低环境污染水平的途径仍需进一步探索,而适度的环境管制可以降低环境污染。长三角地区生态补偿机制的成功实践为中国其他地方进一步推行生态补偿机制提供了重要的参考和借鉴价值。  相似文献   

2.
长三角一体化政策能否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双赢",不仅对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绿色发展新路子至关重要,更决定了长江流域生态保护战略能否顺利实现。为避免区域一体化测度偏误,本文首次从城市群扩容视角出发探究长三角一体化的环境影响。以2003—2015年中国215个地级市面板数据为研究样本,构建2010年长三角扩容的准自然实验,综合利用回归分析法与合成控制法,聚焦于长三角地区重要且严峻的水污染问题,从排放和治理两个角度检验并比较了长三角扩容在整体城市、原位城市和新进城市的水污染效应的共同趋势与区域差异。在此基础上,拓展STIRPAT模型,结合理论推演与实证检验,进一步探究了长三角扩容水污染效应的深层作用机制。研究发现:①整体而言,长三角扩容显著提高了工业废水排放强度,而明显降低了污水集中处理率,在整体长三角城市群带来了负面环境效应,且这种负面环境效应在原位城市要强于新进城市。②就作用机制而言,虽然长期层面城市间经济联系增加有利于实现节能减排,但扩容政策影响下短期内经济联系的增强却带来了负面环境效应;长三角扩容通过产业专业化分工和产业差异化分工显著提高了工业废水排放强度,导致产业分工的环境正外部性无法凸显;虽然环境规制的增强有助于缓解长三角地区水环境压力,但扩容政策却通过放松环境规制加剧了原位城市与新进城市的水污染。长三角一体化应以经济环境双维一体化为目标,扩容政策的制定与实施应充分考虑经济环境协调发展。  相似文献   

3.
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与试验区的试点改革是中国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有益尝试,在优化国土空间格局、调整产业结构、推行绿色循环低碳生产方式、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等方面发挥着指引作用,旨在探索符合中国国情的绿色发展之路。与以往生态文明评价指标的研究成果不同,文章重点关注生态文明试点改革对生态全要素生产率改进的政策效果。将2014年生态文明试点改革视为准自然实验,采用合成控制法构造试点省份的反事实参照组,客观评估生态文明试点政策对地区经济、生态环境和社会效益等的综合影响。基于2005—2018年中国省级面板数据的分析结果表明:(1)合成分析单元较好地拟合了试点实施之前的发展趋势。(2)试点改革实施后,福建和贵州两省份的生态全要素生产率的提升幅度很大,但江西省的提升幅度则不明显,这表明福建和贵州省的改革效果在一定程度上要明显优于江西省。(3)样本通过了安慰剂检验、排序检验和双重差分检验,在统计意义上具有一定的显著性。另外,作者从绿色金融角度分析了生态文明试点政策效果的内在机理:绿色金融通过发挥金融杠杆作用,促使社会资本流入生态产业,从而增强财政资金撬动社会资金参与补齐生态文明建设短板的能力,最终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的互利共赢。最后,文章从环境规制的角度分析了拓展波特假说的可能。总之,研究结果为加快生态文明建设进程提供了理论依据,并针对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提升资金配置效率、创新体制机制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4.
横向生态补偿是实现流域跨界环境治理的重要方式。本文在对横向生态补偿如何促进水环境治理的内在机制进行制度分析的基础上,将安徽省和浙江省实施的新安江流域横向生态补偿试点视为自然实验,采用2007—2015年地级以上城市面板数据,结合基础设施、产业结构、对外开放、科技投入以及"五水共治"等控制变量,运用双重差分法研究了新安江流域跨省横向生态补偿试点对水污染强度的影响。在横向生态补偿中,水质达标时上游地区获得补偿,水质不达标时下游地区获得赔偿,通过水质标准明晰了上下游地区的发展权和环境权,并且通过环境绩效考核指标来实现制度的激励与约束相容,进而实现横向生态补偿保护生态环境的政策目标。研究发现,在分离了其他影响水污染强度的控制变量后,新安江流域横向生态补偿试点显著地降低了上游黄山市和下游杭州市的水污染强度,并且政策效果具有可持续性。通过改变政策实施前后的窗期、变换样本对照组、将工业水污染强度作为被解释变量以及采用倾向得分匹配双重差分法重新回归,检验结果依然具有较强的稳健性。跨省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可以有效地促进流域生态环境的改善,是中国推进流域治理以及环境治理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制度创新,在不断完善的基础上加以推广,横向生态补偿有望成为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区域协调发展的长效机制。最后,从逐步推广横向流域生态补偿至中小流域,将生态补偿与精准扶贫、产业补偿等方式相结合以及在实施横向生态补偿过程中要注意地区之间的不平衡等三个方面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5.
京津冀北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初探   总被引:22,自引:1,他引:21  
从京津冀北流域生态保护面临的难题分析入手,借鉴国际流域生态补偿的经验,从四个角度提出京津冀北地区可以选择的生态补偿类型。就京津冀北地区而言,更多地要从政府介入的层面来探讨其生态补偿的机制,同时考虑补偿的实施效果,把生态保护融入区域经济发展之中,从而真正达到生态补偿的目的。本文亦给出京津冀北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路径选择;即首先建立流域水权交易政策;其次探索“流域水质水量协议”;第三是做好利益转移估算。最后开展流域“异地开发”实践。  相似文献   

6.
湘江流域生态补偿系数定量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充分考虑生态补偿主体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支付能力、对环境污染的贡献率,科学、公平、合理制定生态补偿标准是推动生态补偿机制实施的关键点之一。本文应用主成分分析法对湘江流域内各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支付能力、环境污染的贡献率进行界定与定量分析,在此基础上形成补偿系数,对统一的补偿标准进行修正,实现补偿标准的科学、客观、公平。  相似文献   

7.
作为消除生态环境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负外部性的重要手段,研究生态补偿机制对于指导我国流域生态环境资源开发和流域环境污染治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选取流域生态补偿机制作为研究对象,从生态补偿思想的来源、内涵、实施模式、补偿标准等角度系统梳理了相关领域的研究成果,并论述了市场主导的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和政府主导的流域生态补偿机制两种模式的区别与联系.在此基础上,文意从基本思路、政策框架、监管体系等维度分析评述了子牙河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发现子牙河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是将生态补偿基金扣缴制度、改良的政绩考核制度、生态补偿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制度等组成有机整体的运行体系,属于典型的政府主导模式,并剖析了子牙河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取得成效的原因.最后,本文认为,基于现阶段国情,我国应推行由政府主导的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并就完善政府主导的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提出了相关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8.
河长制是中国应对水污染“自下而上”的地方环境规制政策创新,全面梳理河长制的扩散机理、实证检验河长制的推行效果与影响机制研究,对于改善水污染、保护水环境、建设绿水青山生态文明具备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基于工业企业数据库与绿色发展数据库匹配而来的长江三角洲地区微观企业数据,使用双重差分模型评价河长制对水污染产生的冲击效应时,发现不满足共同趋势假设,进而使用多期三重差分模型更为准确地识别河长制的推行对于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量的影响,并检验河长制影响污染排放的传导机制。研究结果显示:(1)从河长制在长三角地区的实施效果来看,其对水污染行业企业水污染物减排效果显著,能显著改善长三角地区的水污染。(2)推行河长制使得企业通过加大环保创新投入并减少生产来提高企业环境绩效,同时短期内使得企业全要素生产率降低。(3)河长制的推行效果具备所有权异质性和政策动机异质性,对私有企业具备更强的规制效果,环保意识更强的国企具备更大的减排自驱力,对国有企业规制效果较弱;主动推行河长制地区企业减排治污效果更好,在上级政府要求下推行河长制会削弱河长制政策效果。因此,在全面推行河长制的进程中,地方政府应继续坚持全面推行河长制...  相似文献   

9.
水源地生态补偿机制是一种调动水源地生态保护的经济手段。本文首先从生态补偿的概念、特征、目标与原则、主客体分析、补偿标准和补偿方式等方面综述了水源地生态补偿的发展现状与存在的问题。国外水源地生态补偿起步早、发展成熟;国内起步相对较晚且不完善,存在补偿标准偏低、资金来源单一、监督评估体系几乎空白等问题。通过综述水源地生态补偿实施效益评估方面的研究及案例发现,尽管国内外已有相关学者开始探索评价生态补偿政策的实施效果,但仍缺乏对生态补偿政策的有效监管与效益评估方法。针对以上问题,本研究提出通过拓展资金渠道,引导市场化资金募集方式;因地制宜,多重补偿方式相互结合;建立水源地生态补偿实施效益评估机制等几方面建议,以此完善水源地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与优化。最后,本文指出采用定性描述与定量指标相结合,探索全面、有效与可行的水源地生态补偿机制实施效果监督与评估体系作为今后水源地生态补偿的主要研究方向。  相似文献   

10.
基于价值损失的黄河三角洲湿地生态补偿标准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生态补偿作为一种新型的资源与环境管理手段,越来越受到国内外学者的关注。在过去20年里,国内外学者对生态补偿的概念、机制、模式、标准及生态补偿的效益等做了大量研究,但由于生态补偿具有很强的学科交叉性和地域差异性,致使上述研究尚存在较大分歧。生态补偿标准关系到生态补偿的可行性及效果,因此是生态补偿研究的核心,但目前还没有公认的量化方法。本文以黄河三角洲湿地为研究对象,探讨了依据生态价值损失来制定生态补偿标准的途径。文章首先运用市场价值法、环境保护投入费用评价法、生态价值法、成果参数法等计算了黄河三角洲因湿地面积减少和环境污染造成的直接市场价值和生态服务功能价值的损失量,然后以生态价值损失量为依据制定了湿地生态补偿的资金分配方案和补偿标准。研究结果表明,不同湿地类型的补偿标准不同。对于同一湿地类型,以生态功能价值损失为依据制定的补偿标准远高于以市场价值损失为依据制定的补偿标准。本研究为黄河三角洲地区实施湿地生态补偿提供了重要科学依据。  相似文献   

11.
目前国内关于流域生态补偿的研究大多关注补偿者的支付意愿,忽略了受偿者的意愿。为了研究受偿者的受偿意愿,课题组对长江流域相关地区居民的生态补偿认知情况和受偿意愿进行了实地调研,并采用Logit模型和回归分析法对该地区居民受偿意愿进行实证分析。研究发现:居民受偿意愿主要受文化水平、职业和生态补偿认知的影响。具体来说,文化程度越高,居民在补偿标准确立意愿方面表现越强烈;职业因素对居民在补偿主体选择、现金补偿计算依据和非现金补偿方式选择方面的影响较强,对生态补偿了解情况则对上述四个方面都有影响;此外,在选择补偿主体上,国家机关层面中居民选择地方政府作为补偿主体的意愿大于国家作为补偿主体的意愿;在选择补偿标准上,选择相对独立的评定或监督机构和企业制定补偿标准优于国家制定补偿标准;在现金补偿依据上,按影响程度计算更优于按耕地面积计算;在非现金补偿中,优惠政策优于其他形式的非现金补偿。基于研究结论结合长江流域特点提出六方面政策建议,以期实现水资源利用的利益和谐与可持续发展,包括:增强长江流域地区居民环境意识和生态补偿意识,让居民学会维护自己的资源生态权益;建立全流域多元主体参与决策机制,提高流域生态补偿决策效度;科学调制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确保市场基础性作用;多元化实施全流域内生态补偿工作,呈现出流域生态补偿体系化效果;协调流域社会系统与流域自然系统关系,推动两大系统的可持续协调发展;强化保障流域内居民发展权实现,建立全流域水资源利用生态补偿机制。  相似文献   

12.
利用CNRDS数据库公布的2000~2019年城市级发明专利授权数据,考察了长三角地区创新发展的空间差异及其收敛性。Dagum基尼系数及其分解结果显示:(1)2000~2019年期间长三角地区创新发展的总体差异呈逐渐下降趋势,安徽省内创新发展差异最大,江苏省内创新发展差异最小;(2)省际间差异是长三角地区创新发展差异的最主要来源,约占据了长三角地区创新发展总体差异的70%;(3)收敛机制分析显示,长三角地区创新发展具备典型的β收敛和俱乐部收敛特征;总体样本具备显著的σ收敛特征,但是分省样本σ收敛特征不明显。研究结论对于缩小长三角地区创新发展的空间差异,推动长三角地区创新集聚发展的扩散及辐射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3.
利用2012年安徽省黄山市成为生态补偿试点这一事件作为自然实验,运用双重差分的方法(Difference-in-Difference Method)分析实施生态补偿政策对黄山市经济增长的影响。研究发现:实施生态补偿政策使试点城市的人均GDP降低2.93%;且生态补偿政策对人均GDP的降低效果具有滞后效应,降低效果为2.15%。进一步分析表明,产业结构的改变是人均GDP下降的主要原因,体现在第二产业比重下降及第三产业的产值未能弥补试点城市为生态补偿政策付出的机会成本。从政策评估的角度看,生态补偿政策是以牺牲上游地区经济增长为代价的,因此,在环境治理的过程中要注重经济、生态、社会的协调发展。  相似文献   

14.
生态补偿机制是打破黄河流域零散化环境保护,应对流域生态环境变化,推动流域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制度创新。该研究在共享视角下,利用微分博弈模型和最优控制理论,结合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具体情况与出台的相关支持政策,引入径流增加量和泥沙治理量两个环境保护衡量指标构建了黄河流域综合生态补偿机制的博弈模型,探讨在完全共享生态补偿机制、不完全共享无横向生态补偿机制以及不完全共享有横向生态补偿机制3类情形下的最优策略,并针对共享效益系数、生态补偿系数等展开了参数影响分析。结果显示:(1)完全共享生态补偿机制以及不完全共享有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均可以提高政府对生态保护的投入,完全共享生态补偿机制是最优机制,不完全共享有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更具有实践性和操作性。(2)区域政府的生态保护投入、环境改善效果以及流域整体的经济利益与生态保护成本系数负相关,与生态保护效果系数正相关,共享效益系数是各区域政府关于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博弈后的结果,实现合理的共享效益系数有利于加强长期跨界合作关系的稳定。(3)在预期收益对生态环境更加敏感的区域,开展综合生态补偿机制有利于形成生态环境改善与预期收益增加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最后通过实证分析...  相似文献   

15.
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政策基于“保护者受益、污染者付费”思想和奖惩补偿机制,引导城市排放主体改善空气质量。当前关于该补偿政策影响绿色创新的机理研究刚刚起步。考虑到这一影响机制的复杂性和差异化,选择2006~2020年中国284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为样本,借助分位数回归、中介效应和调节效应模型进行实证研究。结果显示:(1)绿色创新效率对生态补偿政策的弹性显著为正,且这一积极效应随绿色创新效率的上升而变大。除了产业结构和教育水平,外商直接投资、政府支出、经济增长和适度的环境规制均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绿色创新。(2)地区竞争在生态补偿政策促进绿色创新的过程中发挥了部分中介作用,但老龄化程度较高的地区其城市规模增长反而抑制了生态补偿对绿色创新的驱动效应。(3)技术进步在补偿驱动创新机制中存在“U”型调节作用,当前样本城市的技术进步调节效应位于“U”型左半部(负向调节),即随着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生态补偿政策对绿色创新效率的正效应是递减的。研究结论为提升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政策调控效果、控制地区竞争和城市规模、优化绿色创新资源配置等提供了重要的经验证据。  相似文献   

16.
甘南黄河水源补给区生态补偿农户参与意愿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生态补偿是非常有效的解决世界生态问题的政策工具集,农户作为生态补偿项目的实施主体,其参与意愿直接影响生态补偿项目的实施绩效和可持续性。甘南黄河水源补给区承担重要的生态服务功能,属国家级限制开发区,自2003年开始,实施退牧还草等生态工程。在此背景下,通过实地调研,运用二项Logistic模型进行分析,得出以下结论:①甘南黄河水源补给区农牧民对生态补偿项目的认知水平很低,主要是客观条件限制和政府宣传力度不足所致;②受生产方式的影响,甘南黄河水源补给区内,农区农户的生态补偿参与意愿强于半农半牧区、纯牧区;③对甘南黄河水源补给区农户生态补偿参与意愿影响最显著因素是农户对现行退牧还草政策的满意度,其次为农户家庭年收入、牲畜存栏数、退牧还草政策实施后的收入变化及其对生态补偿项目的支持度,再次为农牧民对生态补偿的了解度及其环境意识。基于此,提出了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政策、提高农户参与意愿的措施,为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17.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作为主体功能区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是中国重要的生态屏障和生态产品主产区,也是促进绿色减贫、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重要战场,探索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经济发展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文章以2007—2015年中国县级行政单位为样本,利用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设立这一准自然实验,采用双重差分法从总量和人均两个层面考察政策实施对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并利用事件分析法、基于Bootstrap方法的安慰剂检验、对照组筛选等方法检验了结论的稳健性。基准回归结果表明,在总量和人均两个层面上,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设立显著提高了实验组经济发展水平。机制分析结果显示,更高强度的财政支出水平和投资水平是促进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政策实施降低了劳动力空间错配程度,促进了产业结构升级,有助于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经济发展。此外,文章以县级PM2.5和林草覆盖率为观测,研究了政策实施后的环境效应,结果表明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设立有助于实现"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双赢。进一步地,文章考察了政策实施对水土保持型、水源涵养型、生物多样性维护型和防风固沙型四类生态功能区影响的差异性。结果显示,政策实施对不同类型生态功能区经济发展均起到了促进作用,总量层面和人均层面的影响程度分别在4.51%到7.38%之间和5.45%到6.48%之间。基于上述结论,文章提出了积极探索市场化运作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充分发挥中央财政生态补偿转移支付资金的引领示范作用等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18.
碳排放交易机制作为国家实现“双碳”目标的核心政策工具,其减污降碳的政策效应引起广泛关注。文章将二氧化碳减排与环境污染治理纳入同一研究框架,基于2010—2019年中国30省份面板数据,以碳排放交易机制为政策背景,采用改进熵权-TOPSIS模型计算环境污染指数测度当地生态环境质量和环境污染程度,以碳排放量与环境污染指数的交乘项表征减污降碳水平,运用双重差分模型与合成控制法实证检验碳排放交易机制的减污降碳效应。研究结果发现:①与非试点省份相比,从政策的平均处理效应来看,碳排放交易机制降低了试点省份二氧化碳和环境污染物的排放,在加入相关控制变量后,试点省份的减污降碳水平提升了16%。从试点个体的政策效应来看,北京、上海、天津、重庆表现较优即碳污排放呈显著下降趋势,广东表现次之,而湖北表现较差。②作用机制分析和异质性检验发现,碳排放交易机制通过能源消耗结构调整和技术创新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治理水平的提升,同时,减污降碳水平呈现区域异质性,东部和西部地区表现最优,中部地区表现不佳。③进一步,以灰色关联模型探究各省份碳排放与环境污染物的减污降碳水平协同减排潜力,计算结果发现,上海、广东、广西、贵州、新疆等5个省份的平均关联度值大于其他省份,呈现较高的减污降碳潜力。因此,要加快推进并完善中国碳排放交易市场建设,发挥市场激励型的碳排放交易政策对二氧化碳排放和环境污染物的协同减排作用,通过加大技术创新投入和能源消费结构的转型升级、制定区域差异化的减污降碳政策,加快实现碳排放交易政策的协同效应。  相似文献   

19.
中国流域生态补偿标准核算方法分析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补偿标准核算是建立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重要内容,也是生态补偿机制实施的关键环节.本文选取政策视角归纳了我国10个省份已经发布和实施的流域生态补偿政策的基本内容,对这些政策的补偿标准核算方法进行了分类,提出以成本和价值作为补偿标准核算方法分类的依据.结合流域生态补偿标准相关的研究成果以及国外政策,对我国流域生态补偿标准核算的政策内容进行了分析,在此基础上对政策层面流域生态补偿标准核算方法的发展和完善提出了建议.为了体现经济规律,同时增强生态补偿制度的激励作用,流域生态补偿政策中的补偿标准在污染赔偿方面需要进一步体现水污染造成的损失,在保护补偿方面需要体现水资源保护的经济价值.在未来我国流域生态补偿实施的过程中,相关方面协商确定补偿标准的趋势将会日益明显,在这个过程中各种量化核算和调查方法可以发挥比较重要的支持作用.本文的分析结果对于推动国家层面流域生态补偿标准核算政策制定或规范地方实践活动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相似文献   

20.
退牧还草地区生态补偿机制研究   总被引:14,自引:0,他引:14  
退牧还草工程作为21世纪初国家启动的一项重大的生态治理工程。在部分地区已取得了初步成效。然而也暴露出了不少问题。尤其是现行的补偿体系不够完善。无法实现农牧民的适度补偿。因此。建立与完善退牧还草项目的补偿体系。对巩固草原地区生态建设成果意义重大。本项研究在构建完整的生态补偿机制分析框架的基础上。通过问卷调查及跟踪访谈等方法。对内蒙古翁牛特旗退牧还草项目的实施进行实证分析。并根据不同类型草场的产量与承载力。遵循“以失定补”的原则。制定了不同类型草场的补偿标准。最后提出建立与完善退牧还草地区生态补偿机制的途径与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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