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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候工程(也称“地球工程”)有潜力通过大规模、集中高效的方式减轻温升过高对气候系统和环境的负面影响。平流层太阳辐射管理在所有气候工程技术中最具备大规模实施的可行性,但其对环境和气候系统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可能引起的“道德风险”以及对气候公平造成的威胁也引起最多争议。就实然法而言,国际法可以从三个方面回应上述争议:第一,预防或控制该技术可能造成的重大环境损害;第二,在对该技术可能造成的环境和气候影响没有确定科学依据的情况下谨慎发展该技术,并防范可能产生的重大或不可逆风险;第三,应对该技术因负面环境影响不均衡而产生的国家间和代际气候公平问题。就应然法而言,未来短期治理应以规范科学研究及科学家行为为主,以灵活的规制形式促进对人类和自然环境有益的气候工程相关科学研究;中长期的治理结构应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巴黎协定》为主要平台,辅以其他具有适用性的公约,着重发展该技术的环境影响评价和风险预防机制,并推动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气候脆弱国家全面参与气候地球工程的商议程序和决策过程。中国作为国际应对气候变化行动的参与者、贡献者、引领者,应当积极参与太阳辐射管理技术的科学研究和多边主义治理,明确该技术在中国未来气候政策中的非主导地位,并强调制定该技术的国际治理规则时应充分考量气候公平问题。中国还应当就本国太阳辐射管理的最新研究成果与《气候公约》附属机构SBSTA积极进行信息交流。 相似文献
2.
当前,在落实《巴黎协定》的谈判和合作进程中,面临一些新的关键问题和严峻挑战。其中包括:如何体现“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促进《巴黎协定》适应、减缓、资金、技术、能力建设和透明度等各要素全面均衡和有效的实施;如何依据气候公约的规定并体现历史责任,坚持和维护中国等新兴大国的发展中国家定位;如何看待全球1.5℃温升控制目标以及该目标下不同类型国家公平的减排路径;如何看待欧盟等发达国家拟对发展中国家进出口贸易采取碳边境调节措施等问题,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存在严重分歧。发达国家忽视和淡化“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向发展中国家施加减排压力、转移排放责任、转嫁减排成本的意图和行动已十分明显,不同类型国家和利益集团间也呈现复杂的博弈局面。对此,我国要保持战略定力,坚持《巴黎协定》所确立的长期目标和各项原则,坚持我国发展中国家战略定位,巩固广大发展中国家战略依托,维护发展中国家合理权益。我国对《巴黎协定》达成和生效发挥了积极作用,成为全球合作应对气候变化的积极参与者、贡献者、引领者。当前,要进一步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为指导,积极推进公平正义、合作共赢的国际气候治理制度建设,推进《巴黎协定》的落实和实施。同时,国内要加快推进经济绿色低碳循环发展转型,加快经济、环境与应对气候变化的协同治理,制定并实施长期低碳排放发展战略,到21世纪中叶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目标的同时,实现与全球控制温升不高于2℃并努力低于1.5℃目标相契合的深度脱碳发展路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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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20,(8)
为应对气候变化的严峻挑战,科学家提出地球工程的概念,探讨通过超常规的大规模工程技术手段改变气候系统的可能性,成为气候变化领域研究的新热点。地球工程是诸多复杂技术方案的总称,根据不同作用机理,将其分为太阳辐射管理(SRM)和碳移除(CDR)两大类。地球工程在降低地球平均温度的同时也带来新的风险,引发全球治理的难题。面对影响人类共同利益的未知领域,各国纷纷启动相关研究项目,陆续开展多领域科学评估,且部分CDR项目已经开展商业化示范,地球工程全球治理的实践也拉开帷幕。地球工程影响的全球性、外部性决定了其治理需要全球共同努力,其综合影响的复杂广泛和不确定性决定了其治理是一个跨领域、多平台、多主体、多层次的治理体系,而其特殊的经济学属性使得全球治理面临着供给方案、两难选择、道德风险、区域和代际公平等诸多的困境和挑战。地球工程的全球治理框架需要明确原则、对象、目标、主体、平台、制度和机制等基本要素,需要在现有机制基础上,建立联合国框架下的多平台协同治理机制,以科学共识推动政治进程,并把握关键时间节点。面对地球工程议题,中国应以可持续发展理念和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在正确认识其风险特性的基础上,科学地将其纳入应对气候变化大框架,并坚持多边主义立场,深度参与地球工程的全球治理,维护人类命运共同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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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研究以新型冠状病毒(COVID-19)的全球蔓延引发的全球价值链(GVC)危机和俄乌冲突为背景,利用投入产出表的风险分析和地缘政治推演方法,基于最新的碳排放和能源贸易数据,从气候治理困境、全球价值链危机、能源安全与能源转型三个维度来分析全球价值链风险和能源安全问题,推演世界能源贸易走向变化和地缘政治演变及其对中国的影响。该研究的主要发现和观点是。①全球价值链的断链、碎片化、断供乃至停产,已经对世界经济产生了巨大冲击,亟须重建疫情后的安全、稳定、有韧性、绿色和持续的全球价值链体系。②俄乌冲突以来世界能源贸易走向和流量出现很大变化,能源供应链逐渐形成“欧美供应链”“欧亚供应链”“日澳印美供应链”“OPEC供应链”和“欧洲供应链”五条供应链,其中以美国加大向欧洲出口液化天然气最为突显,而俄罗斯大幅增加对亚洲国家的能源出口形成了新的“欧亚能源供应链”。③世界能源地缘政治正在向美国强化对欧洲的控制来共同抑制俄罗斯、打造亚太“四边机制”以对抗中国的方向发展,能源安全已经和地缘政治捆绑。④中国应当起到地缘政治“平衡器”的作用,避免冷战和“准冷战”局面的出现,保障自身的能源安全,积极稳妥地推进“双碳”目标,稳定地走和平发展的道路。该研究的结论认为:“双碳”目标给中国设定了一个能源转型、经济转型、发展方式转型的时限,而近年来欧美等国的“去中国化”措施和全球价值链危机等,倒逼中国加快产业转型、贸易升级和经济结构合理化,打造升级版的“世界工厂”,全面实现高质量的、绿色的进而净零碳排放的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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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娟娟龚同 《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20,(8):21-30
本文基于WIOD的最新环境账户和世界投入产出表,利用MRIO-SNA模型构建全球碳转移网络,从“关系”视角可视化分析了全球碳转移网络特征,并利用QAP方法揭示全球碳转移网络形成的主要原因。结论显示:①全球碳转移网络呈非均衡发展,呈现出“中心-外围”的结构特征。供给侧与需求侧结构失衡,少数的国家产生了多数的碳排放。其中中国已逐渐成为全球生产侧碳排放网络中心,并且中国在消费侧碳排放网络中的地位也在不断上升,美国和德国始终位于全球消费侧碳排放网络中心。②从个体网络特征来看,各国的网络地位相对比较稳定。2014年出度中心度前三的国家依次为中国、俄罗斯和德国,入度中心度前三的国家依次为美国、德国、中国。其中,中国的入度中心度始终低于出度中心度,说明中国主要是通过供给而不是消费的形式参与到全球碳转移网络中。③块模型分析显示以中国为首的发展中国家属于双向溢出板块,美国等发达国家构成主受益板块,且板块间溢出大于板块内溢出,南北国家间存在明显的碳转移关系。④QAP分析显示:地理位置、文化背景对碳排放的空间关联的影响在减弱,全球价值链分工及环境规制等因素正逐渐主导碳转移网络的形成。本文的研究为未来碳减排政策的制定提供了方向,各国需要基于新的“关系属性”的视角理解全球碳排放,所谓的“中国气候威胁论”无疑是片面和狭隘的。全球碳减排应该充分考虑各国之间的空间关联关系以及各国产业结构、经济水平上的差异性,在“数量—关系”双控的基础上实行“共同但有区别责任”的协同性减排。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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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下绿色技术创新是缓解经济-环境矛盾的重要手段,文章基于“非对称创新”理论构建的市场-制度技术三维框架,将其解构为市场化进程、环境规制、政府资助、R&D经费投入和R&D人员投入五个细分指标,使用定性比较分析(QCA)和必要条件分析(NCA)相结合的方法,从组态视角对中国绿色技术创新的区域差异、关键驱动因素和实现路径展开研究。研究表明:①中国绿色技术创新水平的分布呈现明显的区域差异性和集聚辐射效应,绿色技术创新水平自东部沿海、南部沿海、北部沿海、长江中游、西南、黄河中游、东北、大西北综合经济区依次递减,东部、南部和北部沿海地区集聚辐射效应更为显著。②NCA方法表明市场化进程、环境规制、政府资助、R&D经费投入和R&D人员投入均是实现20%及以上水平绿色技术创新的必要条件(不充分),其中R&D经费投入、市场化进程和R&D人员投入必要性更为显著。QCA必要条件分析显示,R&D经费投入是实现绿色技术创新的必要条件,不存在非绿色技术创新的必要条件。QCA必要条件分析结果集是NCA结果的子集,两种方法结论互补互证。③QCA组态分析显示,实现高水平绿色技术创新的路径有两条,分别是技术投入主导下市场驱动型和技术投入主导下自主开放型路径;导致非高水平绿色技术创新的路径有两条,分别是多因素匮乏型和市场局限下资源诅咒型路径。文章丰富了技术创新理论,凸显了非对称创新的中国情境,为中国区域绿色技术创新找动力、补短板、发现可实现路径提供了具体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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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但通过何种路径才能实现减污降碳的协同治理,推动达成协同治理的内在驱动力又是什么?发达国家是否已经实现了协同?其经验教训中国是否可以借鉴?基于此,该研究首先采用协同控制效应坐标系法,判断不同国家减污降碳协同治理所处的阶段,绘制典型发达国家减污降碳的历史路径并挖掘其演变规律及不同类型背后的驱动机制。其次,从硫碳减排量变化情况、能源结构、居民受教育程度及产业结构等维度出发,对我国碳污协同治理所处阶段进行识别,分析得出我国当前与德国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的协同状况较为类似,即从碳增硫减进入协同防控的波动阶段。但由于社会制度、减排目标、资源禀赋、经济体量等的差异,应辩证地看待德国能源转型、碳市场建设以及环境立法历程,选择性地借鉴他国经验。针对如何实现减污降碳的协同治理提出建议:①促进能源转型,转变能源结构,从根本上实现减污降碳。②利用碳市场突破减污瓶颈,将市场调节与政府干预相结合,在完善碳市场监管体系的同时,制定具有中国特色的配额分配机制和价格控制措施。③减少碳污“分而治之”,增强有意识协同,以提高碳污同治的效率;制定大气污染治理政策时兼顾气候变化的应对,并将排污权与排放权进行一定程度的整合。④明确环境规制边界与政府职责,保障协同防控措施实施的有效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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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循环经济良性发展,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应对固体废物跨境流入产生的环境负外部性问题,中国逐步加强了对固体废物跨境流入的监管与治理。虽然近年来中国的固体废物跨境流入开始呈现下降趋势,但与主要输出国的数据比对显示,“隐蔽性”流入问题仍相对突出。基于制度环境和制度变迁路径,中国对固体废物跨境流入的政府治理模式是以政府为治理主体,以治理对象的分类管理为基础,相关政府职能部门依法赋权、协同合作,并通过加强入境前监管、完善入境环节监管制度和促进利益相关方合规自律来不断优化治理流程。运用引力模型和2012—2017年12个主要输出国或地区41种固体废物的六位HS商品编码数据构建的非平衡短面板模型,通过静态面板双固定效应模型和动态面板GMM模型进行实证分析。结果表明,政府监管对限制固体废物跨境流入具有显著影响;同时,GDP指标的回归系数显著为正也表明中国经济增长对可利用固体废物的确具有一定需求,但《进口废物管理目录》调整和国际合作相关指标的影响却并不显著。因此,为进一步提升中国对固体废物跨境流入的政府治理效能,建议:一是完善固体废物管理模式,科学优化固体废物属性鉴别标准与程序。相关职能部门协作完善固体废物鉴定标准、鉴别方法等技术规范。二是持续完善海关对固体废物跨境流入的治理体系,在不断优化现有治理流程基础上,加强对相关利益方的事前事后监管与信用管理。三是加强多途径国际合作与信息交换,更好实现事前及时风险防范和事后有效监管。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