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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 最近,湖南省在进行岗位结构工资制要素的测评工作中,决定将劳动环境和劳动强度列为这项工资制度五大要素中的两大组成部分。 测评这两个要素的依据,是《高处作业分级》《体力劳动强度分级》《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和《有毒作业分级》等国家标准。这项测评工作指定由劳动保护监察部门组织进行。测评的结果,作为确定岗位结构工资的根据。湖南省将劳动环境和强度作为岗位结构工资的要素@吴官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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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7月1日,《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劳务派遣许可办法》开始施行,《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也紧接着于2014年3月1日施行。随着对劳务派遣用工规范力度的加大,许多企业纷纷已经或正在酝酿进行劳务派遣用工方式的调整,通过建立劳动关系、外包、非全日制用工等替代方式,对原来不符合“三性”和用工比例的岗位进行分流,以期达到用工的合规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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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用工制度,《劳动法》开始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用工制度设计以定期劳动合同为主,无固定期限合同只是给予老职工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时期的保护性措施。《劳动合同法》则着眼于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对于标准劳动关系采取了扩大无固定期限合同的立法设计,并对非标准劳动关系中的劳务派遣和非全日制用工做了详细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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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劳动用工制度改革的深入和《劳动法》的实施,劳动争议案件不断增多。如何正确及时处理好劳动争议案件,是司法实践中值得研究的新课题。一、劳动争议案件的主体范围按《劳动法》规定,所谓劳动争议案件,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劳动权利与义务发生纠纷后,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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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制度是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单位与劳动者双向选择的劳动用工制度,实现了劳动力资源的市场配置,是一项科学的劳动用工制度。《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单位和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并重点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所以,《劳动合同法》的出台受到了广大劳功者的欢迎,但同时也对企业方产生相当大的震动,引发了许多争议。出现如此强烈反应的原因是企业方普遍认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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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劳动合同法》的执法检查中,发现我国劳务派遣用工存在被部分单位滥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损两大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在今后的立法修正中应对劳务派遣单位的设立实行行政许可,明确"三性"岗位认定标准和程序,建立身份转换制度等。此外,对劳务派遣用工比例、同工同酬、社会保险等问题,也应作出更严谨完善的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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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84年推行农民轮换工制度以来,港口企业出现了固定装卸工、农民轮换工、计划外用工并存的局面,使港口企业人力装卸队伍的结构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固定装卸工的人数逐年减少,1988年仅占16%,今后的比例还将进一步缩小,直至消失。 农民轮换工是计划内的职工,享受固定工待遇,但又是通过合同形式,或3 年、或4年、或5年实行轮换。他们年轻力壮,都在第一线从事最繁重的装卸劳动。这一用工形式从无到有,逐步扩大,1988年已占人力装卸工总数的31%。另外,还有计划外用工,已由原来的辅助生产岗位进入主要生产岗位,零星用工变为整批用工,一次性用工成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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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务工你用什么保护自己?随着经济结构调整和企业深化改革,我国劳动用工制度发生了深刻变化。企业进入市场,就业也就进入了市场,职工下岗已成为社会的必然现象。下岗者首先要正视下岗这个事实,彻底打消重返岗位的幻想,因为下岗本身就意味着本企业或本岗位人员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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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中,劳务派遣用工被长期化、主流化,严重背离了‘‘在临时性工作岗位上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立法初衷,本文对我国地方政府以及美国、欧盟、日柑主要国家有关“劳务派遣期限”的法律法规进行了研究,提出“用工单位在同一岗位上连续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时间不得超过1年,否则,自用工单位在同一岗位上连续使用劳务派遣人员满1年之次日起,视为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人员之间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确存必要延长使用的,经用工单位所在地的劳动行政部门制比,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期限以6个月为限”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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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下发《甘肃省劳功用工备案管理办法》,从2010年8月1日起实行。《办法》明确,劳动用工备案是指用人单位按规定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劳动用工情况,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用工行为和签订、变更、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况进行审核、监督管理的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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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用工形式对于缓解社会就业压力,解决劳动者再就业问题,降低企业的人工成本,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2003年原劳动社会保障部发布了《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一些地方也相继制定了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对非全日制用工给予了更为具体的规定。但是,这些规范性文件的法律位阶都比较低,实践中又不是完全统一。2007年《劳动合同法》的出台,首次以法律的形式对非全日制用工制度作了系统的完整的规定,并对原有的规定作了相应修改。这对于完善我国的劳动法律体系,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拟对目前法律规定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对策加以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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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面劳动合同是明晰劳动关系双方权利义务的强有力的证据。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罚则是《劳动合同法》的一项重要制度,也是该项立法的亮点之一。其主要是针对用人单位为降低用工成本,不签书面劳动合同之规避法律的行为。对于劳动关系的建立,国外的立法例一般并不强求书面劳动合同,对于无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用工通常作为不定期劳动关系来处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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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毒有害工种实行提前退休制度是一项劳动保护政策。本文分析了确认有毒有害工种的依据和享受提前退休待遇中的问题,提出了以“岗位劳动条件”替代“工种”,以国家标准和科学技术检测数据确定有毒有害程度;建立“有害有害岗位作业证”制度等改革思路,使有害提前退休制度更科学合理、客观公正,以适应市场经济制度和社会劳动保险制度改革深化的迫切需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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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我国的劳动关系领域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劳动合同的签订,使得企业用工管理日渐走上正途;而一些新的用工形式出现,又给劳动监察与劳动仲裁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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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市场经济以来,煤矿井下用工体制和用工结构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农民轮换工和外包工迅速增长。当前,安全生产法制建设进入新的发展阶段,煤矿用工现状与煤矿安全生产面临着新的矛盾和问题。如何在现行的井下劳动用工制度环境下,搞好煤矿安全生产,江苏煤矿安全监察局进行了有效的探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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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星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1995,(3)
《妇女权益保障法》在襄樊市得到贯彻执行叶星(襄樊市劳动局,441021)襄樊市各级劳动部门积极贯彻执行《妇女权益保障法》,从帮助指导妇女就业,建立失业保险制度入手,在劳动用工、工资福利、职业培训、女工劳动保护等方面认真维护了全市26万余名女职工的合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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