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是明确流域内各地区权责关系、促进上下游协调发展的有效机制。目前我国已有多个省市开始探索流域生态补偿机制,但也有部分地区的水环境保护意识不足、推动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的积极性不够;同时,部分上下游地区在补偿标准核算、跨界断面考核方式等方面不能达成一致意见。面对这些问题,国家可以在出台技术规范、组织协调谈判、直管跨省界断面、设计引导性激励资金等方面发挥作用,解决地方"不会干""不敢干""不想干"的问题。地方政府应尽快做好基础数据准备、积极推动跨界协商、统筹行政区域内部的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工作、探索拓展补偿资金筹集途径。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应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 相似文献
2.
3.
构建中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创新路线图——《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解读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2016年3月22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了《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近日,《意见》已全文发布,这是我国首份针对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国家文件,是全国各领域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行动纲领。本文深入总结了2005年以来我国生态保护补偿政策实践,认为在森林、草原、湿地、流域等方面均取得积极进展和初步成效,《意见》的出台正逢其时,为我国生态保护补偿绘制了制度创新路线图,为今后生态保护补偿具体行动提供了目标指引。 相似文献
4.
基于2000~2019年浙江和安徽26个地级市的面板数据,使用合成控制法定量分析新安江3轮横向生态补偿试点政策对其水环境效益的总体性和结构性影响结果表明:政策效果在时间上存在异质性。第1、2轮政策试点显著的提升了新安江流域整体的水环境,但第3轮试点对上游水环境的影响是负的。政策效果在空间上存在异质性。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政策使下游的生物多样性价值平均提高了0.068亿元,但使上游生物多样性价值平均降低了0.015亿元。政策效果在结构上存在异质性。通过对水环境效益的结构性分解,发现横向生态补偿政策使新安江流域的水质净化能力价值平均提高了31.874亿元,但使其产品供给价值平均下降了13.402亿元。政策效果存在预期效益。流域横向生态补偿的政策效果在政策正式实施前2年已经出现。 相似文献
5.
6.
近期,生态环境部等四部门出台《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作为推动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1+N+X”要求的专项规划,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明了方向。《规划》提出要推动建立黄河全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开展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试点,鼓励排污权、用水权交易等市场化交易。基于此,本文分析了黄河流域水资源环境“体弱多病”的现状以及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实施中存在的不足,提出整合水权和排污权交易的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创新,并建议探明流域区域间用水和排污的响应关系,实现水资源“量”“质”双重补偿;统筹考虑时空差异及决策目标、原则,指导补偿额度科学核定;构建集成水权分级交易市场,推动资源环境禀赋自驱式流转;建立综合交易管理平台,完善流域协同治理机制。为加快形成黄河流域各省(区)共抓黄河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的工作格局,实现流域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撑。 相似文献
7.
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协商以实效性为核心评价指标。当前,我国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协商制度的发挥仍面临着“区域利益主义”倾向盛行、协商主体范围相对狭窄、协商程序可操作性不强、协商内容不完善等诸多制约。为改善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协商的实效性,应树立“流域整体性”的治理理念,塑造协同共治的协商主体格局,搭建动态的协商程序规则,缮治协商具体内容。 相似文献
8.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口的迅速膨胀,流域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压力。为了更好地协调流域各方的生态、经济利益关系,促进地区间和群体间的和谐、可持续发展,建立稳固的生态补偿激励机制就显得十分必要。以大伙房水库上游流域地区为研究对象,以公共产品理论、外部性理论、生态资本理论和可持续发展理论为理论基础,结合研究区的实际情况,确定研究区生态补偿的主客体和补偿的方式与途径;再分别站在供给方和需求方的角度,通过计算水库上游地区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生态保护建设总成本和水库下游地区人民的支付意愿价格来确定生态补偿的标准;最后综合考虑受益程度、支付意愿、流域面积等因素确定补偿金的分担率和分配率,并建立了生态补偿机制的配套措施。 相似文献
9.
新安江流域横向生态补偿的经济效应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以新安江流域横向生态补偿试点作为准自然实验,采用2001~2017年中国安徽和浙江省内县域面板数据,利用双重差分方法(DID)定量研究了试点政策对流域上下游地区经济发展的影响及可能机制.结果显示:试点政策对上游地区的经济发展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抑制影响,表现为相关地区的人均GDP或地区GDP出现了下降,而对流域下游地区经济... 相似文献
10.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等九部委新近印发的《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行动计划》是我国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一个里程碑式的重要文件,是我国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顶层设计。本文对该行动计划进行了解读,认为该计划标志着我国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政策框架的形成。这一政策框架的核心是促进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并基于此提出了我国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九种主要形式。该政策框架在资源开发补偿、排污权交易与减排补偿、碳交易与碳汇补偿和绿色金融等四方面有创新。该行动计划明确了政府在市场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中的角色定位,为基层政策创新提供了无限可能。 相似文献
11.
12.
九洲江流域生态补偿试点实践进展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2015年9月,九洲江流域被列为国家《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跨地区生态补偿三个试点之一。文章重点对九洲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的由来、内容,试点工作的主要举措、创新之处进行了总结分析。2016年,广西、广东跨省界监测考核断面(石角)水质年均值达地表水Ⅲ类标准,有11个月达标,达标月份比2015年增加2个月。然而,九洲江上游污染治理压力仍然很大,已落实资金还不能满足实际治理需要,发展与保护的矛盾突出,水质改善和保持的压力仍然比较大。文章建议,试点工作应从流域实际出发,在加大污染治理措施落实的基础上;探索更为科学的可持续发展补偿机制。 相似文献
13.
东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的必要性与实施进展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东江是流域沿岸及珠三角、香港的重要饮用水水源,是名副其实的"生命水""政治水""经济水"。然而,东江源区水生态环境问题突出,为保障流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的推动下,江西、广东两省2016年正式签署《东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协议》。东江源区赣州市通过制度建设、落实主体责任、实施环境治理工程等全面推进污染治理工作,2016年6—12月,2个考核断面五项水质指标全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工作成效显著。为了确保长效的流域治理成效,文章还建议今后两年重点探索流域综合管理模式、突发水环境污染应急响应及涉水信息共享机制,以机制建设推进流域长效治理。 相似文献
14.
汀江(韩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的实践与创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汀江(韩江)流域生态补偿是我国第二个跨省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上游龙岩市为推进流域生态补偿、改善流域水质,在设计顶层、规划实施、项目投资管理、双向补偿等方面进行了实践和创新。通过这些举措,3个考核断面——汀江武平梅江象洞溪羊角电站断面、武平梅江中山河园丰电站断面、汀江干流广东大埔青溪断面水质显著提高。流域综合整治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现阶段汀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任务仍然十分艰巨,现有的生态补偿资金远不能满足治理需求;必须建立统筹全流域产业经济、规划、生态保护建设等的协调机制,以实现流域上下游共建共享、合作共赢。 相似文献
15.
16.
17.
18.
改善环境质量是环境保护的核心。当前,我国跨省界流域上下游治污协作机制尚未完全建立,权责落实与激励政策尚不完善,流域跨省界断面水质短期内难以得到根本改善。文章提出建立以水环境质量改善为导向的跨省财政激励机制,根据上下游出境断面水污染治理成本、水生态价值和发展机会成本以及延伸投入等,强化流域水质目标考核行政和经济双重约束机制,建立水质超标罚款赔偿和水质达标奖励补偿机制,是解决流域跨界污染问题的重要突破口,并建议十三五全面推动建立跨省断面水质财政激励机制,实现流域治理的成本共担、合作共治。 相似文献
19.
新安江流域(第二轮)生态补偿试点进展及机制完善探索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新安江流域是我国首个流域生态补偿的试点地区,首轮试点于2012—2014年实施,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经济效益显著。第二轮试点实施期为2015—2017年,文章重点对第二轮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协议的内容以及黄山市为生态保护所做的"10个覆盖""10个推进"等工作和机制完善探索工作进行了阐述。文章指出目前生态补偿工作还存在横向补偿长效机制尚未健全,流域上游地区工作压力大、试点补偿方式单一,补偿范围难以满足实际保护需要,发展与保护矛盾突出,水质保持为优难度加大等问题。为此,为探索出一种可复制、可推广的新安江模式,提出应建立长效的生态补偿机制、推进多元化的补偿方式、探索上下游水权交易等建议。 相似文献
20.
洱海流域农业用地与入湖河流水质的关系研究 总被引:6,自引:7,他引:6
采用空间分析和统计分析方法,从综合农业用地和各类农业用地面积百分比两个层次研究洱海流域农业用地与入湖河流水质的关系.结果表明,研究区10个小流域入湖河流水质空间差异性显著,流域西部入湖河流总磷污染严重,北部和南部入湖河流(D3除外)主要污染指标为有机物和氮;流域农业用地面积百分比与入湖河流水质的关系密切,综合农业用地面积百分比与雨季入湖河流高锰酸盐指数、NH+4-N、TN、TP呈负相关,相关系数分别为-0.859、-0.565、-0.693、-0.181,与非雨季高锰酸盐指数、NH+4-N呈负相关,相关系数为-0.384、-0.328,与非雨季TN和TP呈正相关,相关系数为0.221、0.146;各类农业用地面积百分比对入湖河流水质表征作用较强,耕地与TN、TP在雨季和非雨季均呈正相关,与两者的相关系数雨季为0.252、0.581,非雨季为0.149、0.511,耕地与高锰酸盐指数、NH+4-N在雨季和非雨季分别呈正相关和负相关,与两者的相关系数雨季为0.388、0.053,非雨季为-0.137、-0.147,林地与耕地的表现则正好相反,与TN、TP、高锰酸盐指数、NH+4-N的相关系数雨季为-0.526、-0.275、-0.469、-0.155,非雨季为-0.012、-0.100、0.282、0.151,鱼塘对TN和TP的指示作用不显著,草地和园地在雨季与耕地的表现类似,非雨季与耕地的表现相反.可见,洱海流域农业面源治理时应重点加强北部和南部在雨季时耕地、草地和园地的管控.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