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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自然资源督察制度是中国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然而这一制度在运行中面临督察力量分散、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存在重叠、督察问责成效受限等现实困境。研究表明:资源与生态领域相关部门职责不清、不同资源管理模式的内在矛盾和督察规范依据的缺失,共同导致了上述困境。从健全督察机制的角度看,不仅需要整合分散的督察队伍,还应构建“中央—省”两级督察体系;从督察职责界定的角度看,应基于主管部门承担的“执行—监督”职责,由自然资源督察承担自然资源、空间规划及用途管制的督察职责;从督察法治化的角度看,需要制定《自然资源督察工作规定》并引入党政同督机制,为督察各环节提供规范依据,提升督察问责的层级和威慑效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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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督察制度的设立进一步完善了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同时也促进地方政府走绿色发展道路。建设环境督察制度一方面在顶层制度设计上需要协调党内法规与法律制度,完善统一"监企"与"督政"制度。同时厘清环境督察制度的权责分配,该制度包含的权力架构体系对落实环境督察制度具有深刻的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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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山西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探索创新,将环保督察作为解决环境突出问题、推动环保工作上水平的突破口,在全国较早部署启动了省级环保督察并全面推进。山西省开展环保督察的探索表现为"五个突出":突出顶层设计,建立完善环保督察工作机制;突出环保特色,探索建立环保督察工作模式;突出从严督政,发挥环保督政作用;突出问题导向,全面起底和解决环境问题;突出边督边改,尽快收到督察成效。这些探索为实现山西全省环保督察全覆盖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最后,文章展望了山西环保督察下一步的工作重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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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首轮中央环保督察历时3年完成了对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全面督察,但两批"回头看"反馈情况暴露出中央环保督察制度存在法律依据薄弱、法律适用模糊等法制难题。据此,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确立了第一部党内法规,规范了"两级三类"生态环保督察体制,推进了督察程序和权限的法制化,加强了内部管理机制的科学化。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制度的法制化创新是实现法治化发展的基础,伴随《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的发布,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制度改革逐渐进入深水期,其法治化发展应重点在三个场域内展开:党内法规体系的建立健全、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关系的统筹协调、党内法规与配套法律制度的有机衔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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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十九大报告指出,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尽快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推进生态环境领域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成为当前最为迫切的问题。本文从环保督察实践出发,分析当前环境问题及原因,探究对策,从发挥制度优势、树立环保意识,推进中国特色环境治理现代化,与时俱进地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工作就几个方面提出了督察视角下的环境治理现代化方案,以期为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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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督察制度是建设海洋生态文明的重要举措,国家海洋督察组对沿海省(区、市)实施海洋督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也反映出了一系列问题。运用NVivo11软件对沿海各省(区、市)海洋督察反馈意见进行文本分析和定量研究,挖掘海洋督察制度的内容、运作及其背后的逻辑。研究发现:海洋督察反馈意见中聚焦61类问题,分属于围填海专项督察、海洋综合督察两个层次下的六大方面,即制度政策落实不力、项目审批监管不严、执法监管不到位、污染防治工作弱化、生态环保问题突出、综合管控亟须加强。通过内容分析法,为更好地了解海洋督察制度奠定了基础,同时也要增强立法能力、融入中央权威、扩大公众参与,为海洋督察的进一步发展提供新的思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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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和重要创新举措。2016年11月25日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湖北督察,全面检验和把脉会诊环境保护工作,为湖北省深入贯彻中央精神、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难得机遇。督察期间,湖北全省上下高度重视、全力配合,认真改革,严肃追究,有效抓住问题、解决问题,厘清了下一步发展思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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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界和社会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执法对我国经济的长期利好均无异议,但对短期影响各方观点不一,其定量研究不足。我们利用宏观经济、金融监管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相关数据,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对财政收入、工业增加值和GDP等的影响方面进行了定量分析。最后提出,应正确认识和充分肯定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对促进环境质量改善与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积极作用和正向效果,保持战略定力,在后续工作中坚持分类施治、精细治理,并协同促进关停企业与就业转移,加大财政对环保产业和污染企业环保设备升级换代的支持力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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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的发布实施,标志着我国以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为代表的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进程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意见》按照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要求,将坚持党的领导、多方共治、市场导向、依法治理等内化于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中,对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目标要求、构建思路与实施路径提出了系统性安排。未来推进过程中,要持续将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转化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优势,以生态文明责任为核心聚合生态文明建设的各方力量,形成多措并举、多方参与、良性互动、协同协作的大环保格局,提升环境治理效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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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督察的“四川路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环保督察是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核心制度。当前,四川省在全国率先实现省内环保督察全覆盖,为层层压实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环保职责、找准和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奠定了坚实基础。本文介绍了四川省开展环保督察的基本路径及取得的初步成效,从建立政策体系、强化组织保障、规范督察程序、对标问题整改、发动社会监督等五个方面总结了四川环保督察实践中的经验做法,并分析了四川省在推动建立环保督察常态、长效机制方面所做的探索:强化督察成果运用,保持制度效力;探索环保部门主导目标绩效考核机制,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进一步完善配套制度,推动建立环保督察的"制度矩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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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是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区域/流域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的重要内容。本文面向长江保护修复的环境管理需求,梳理了第一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长江经济带涉矿问题,探讨了矿产资源开发生态环境问题,提出了协同治理对策。结果表明:(1)长江经济带有8个省份发现涉矿生态环境问题,涉及石英砂矿、稀土矿、磷矿、锡矿、石灰石矿和石煤矿;有3个省份出现保护地采矿生态破坏严重问题,涉及自然保护区内违规设置的采矿权、探矿权和违法生产,以及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内以治理地质灾害之名开采磷矿。(2)11个省市中均发现了涉保护地违规管理问题,包括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湖滨湿地、长江岸线和重要湿地、海洋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矿山生态环境协同治理对策包括:(1)科学制定矿山生态修复目标;(2)定期开展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成效评估;(3)提高矿山生态环境监管执行力。 相似文献